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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人口弱势空间与犯罪范文

时间:2022-07-25 03:57:06

流动人口弱势空间与犯罪

《南方人口杂志》2014年第二期

一、研究方法和数据来源

由于犯罪空间具有高情境性,本文选用案例研究的基本方法,选取珠三角快速城市化和人口结构倒挂典型地区东莞作为个案,结合报纸文献、社区文献和实地研究进行资料搜集和分析。东莞位于珠三角东岸、广深走廊之间,改革开放后“三来一补”起家,迅速由一个农业县转变为经济实力名列前茅的地级市,囊括了包括“全国文明城市”在内的多项荣誉,2011年全市户籍人口184.77万,占常住总人口825.48万的22.38%(东莞市统计局,2012)。由于城市化过程迅速,32个镇街的“组团化”发展模式在减少审批层级的同时,也形成了较为分散的城市格局,增加了城市管理难度,治安连续多年成为百姓和政府的共同核心议题。因警察部门犯罪统计难以获得、公开资料粗糙且可信度低,本文将《南方都市报•东莞读本》作为分析对象。该报纸对社会民生类事件的报道覆盖率广,又具有省会城市背景,较为客观中立。为减少季节等因素的干扰,选取2012年整年数据进行分析,主要针对对普通百姓安全感影响大的常见暴力和财产犯罪报道,重点但不限于关注“盗”“抢”等犯罪情况。本文对犯罪的界定也是社会学而非刑法学意义上的②。在去除掉重复报道、分离出合并报道后,共得到566个报道个案,涉及地点特征699次③(参见表1和表2)。为进一步提高分析效度,本调研对东莞H镇G社区进行了内部文献(2012年内部报告)和实地分析(参见表3-4),结合了参与式观察、访谈等方法。G社区毗邻该镇镇中心,土地面积1.83平方公里,2011年户籍人口2673人,外来暂住人口5620人。辖区由G村(主村区)、S村、X村三个自然村组成,共有企业70家、集体厂房383000平方米。该社区在该镇经济较发达,该镇经济在全市中等略偏下,该社区在全市大概处于中等水平。该社区有工业区和大型工厂,聚居区、工业区、市场、商业区混合状态明显,颇具代表性。结合资料掌握,本文重点分析其“两抢一盗”犯罪情况,在珠三角地区,此类案件往往因其与人身伤害的伴生性而给人们带来了很大的恐惧感,成为典型多发犯罪④。

二、研究发现:犯罪高发区域的主要类型

(一)邻近流动人口居住和活动的场所具有更高犯罪风险一是流动人口直接居住区域,包括出租屋和商铺、店铺(经常是商住合一的)等,作为易犯罪空间(马瑞,2010)、同时也是易被侵犯空间的特征明显,折射出流动人口风险应对的脆弱性和易被害性。在全市699次犯罪场所类型中,此类场所共发生150次,占总案件的21.46%;在发生次数较多的犯罪类型中,纯人身伤害案件发生了31次,占各场所总数148次的20.95%;发生的纯盗窃类案件56次,占总数的34.36%;强奸或猥亵是非常值得重视和反思的一种犯罪类型,10件报道中有8次发生在出租屋,如果包括强奸或猥亵伴随伤人或杀人犯罪的,15件有10件发生在出租屋;非正常死亡或自残的25件中出租屋有8件。可以参照的是水库溺亡有高达九成是新莞人(刘辉龙等,2012),2013东莞冰雹灾害遇难9人无一例外都是外来流动人口(李金健等,2013)。东莞H镇G社区2012年接警的入室盗窃案件共93宗,仅明确发生在出租屋的就多达49宗(参见表4),达52.69%。如果考虑地点未明确记录以及工、住合一的场所,这个数字可能更高。二是流动人口直接活动区域,包括工厂区、村落及街巷等,大量流动人员在此工作、居住与生活,企业鞭长莫及、村社区管理能力或意愿不足、政府公共服务延伸不到,形成管理真空,发生的犯罪次数占21.75%。一方面纯人身伤害类行为较高,占21.62%,另一方面抢劫等人身控制谋财类增加,占16.15%。东莞作为珠三角代表性制造业城市之一,工业是基层社区的主要经济基础,引导着流动人口的聚集。G社区2012年接警的“飞车抢夺”案55件中,仅在工厂区门口的案件就达24件(见表5)。该社区的J路附近至少有三个规模较大(人数过千人)的工厂R1、R2、M,支撑了附近人流、商业服务业、出租屋的很大比例。

(二)与人口高流动性有关区域的发案率较高一是商服娱乐和人群密集场所,包括休闲娱乐、餐馆等人流密集与嘈杂场所,商业区、银行等人流和财富较为密集的场所,车站、公共汽车、市场等人员较为密集且流动性大的场所,分别占8.58%、7.73%、8.15%,合起来占全部犯罪的24.46%。其中休闲娱乐场所除人身伤害案件较多(18.92%)外,公然打砸(22.22%)、涉毒涉赌涉枪(28.57%)也明显增加。二是道路和静态游憩场所,包括道路、小汽车或停车场、广场、公园、江堤等人口密度小、监控不足的区域,占全部犯罪的23.46%。人身伤害(16.22%)、人身控制谋财(46.15%)、抢劫伴随人身伤害(36%)等在此类区域发生较多。道路既是沿线经济发展的物理基础,也是犯罪分子增强作案和逃跑机动性的途径,沿路和沿街在带来商机的同时也因而对社区治安带来冲击。2012年,G社区排除两个自然村的主村区“两抢一盗”128件,仅1公里左右J道路一带就至少发生65件(见表6)。前述四类区域发生的案件加起来占总案件的91.13%。从表2可以看出,流动人口更易居住和活动的邻近区域发生了54.66%的单纯财产犯罪、50%的涉赌涉毒涉枪等原发型犯罪、60%的非正常死亡和自残案件、43.2%的全部案件;除小部分例外(如针对银行取款人员的尾随犯罪),暴力犯罪更易发生在公共交通或低端商业服务娱乐区;在道路和静态游憩场所,由于人员稀疏,易发生肆无忌惮的财产与暴力混合犯罪,且这部分犯罪也会发生在易诱发冲动和摩擦的低端休闲娱乐场所,合起来占70.18%。反之,小区和写字楼式办公机构发生的案件总共不超过2.57%。

(三)微观尺度的场所功能混杂易催生连锁反应式犯罪虽然在中观层面通过功能的适当混合,如缩短居住与工作场所的距离,可以活化区域活力,但在微观层面如果过于混合,则会大大增加治理的难度,增加诱发性、次生性犯罪,这在本文社区个案的商住高度混合区域体现得非常明显。G社区一公里不到的J路,是该社区最为繁华和代表性的道路,两侧商铺和出租屋林立,商业服务业与居住混合,附近出租屋、小区2012年接警的入室盗窃案就有16起,此外还有盗窃机动车7起,徒步抢夺7起,飞车抢夺11起。仅某Y网吧就发生飞车抢夺、徒步抢夺、入室盗窃、盗窃机动车共10起,该网吧之上三层出租屋需经过网吧正门。在东莞经济发达的HM、HJ、CP等镇,核心商圈“脚下”的配套服务人口居住区,往往是居住环境最为复杂的。场所的混合刺激了非理性消费对理性生活的干扰,低端的休闲娱乐场所如网吧、溜冰场、夜间餐档等,易诱发狂躁、酗酒、争执和暴力报复;涉赌、涉毒诱发抢劫、盗窃、斗殴、家庭暴力等违法犯罪行为。本文报纸分析中涉毒赌枪的18个事件中,伴随劫持、人身伤害的就有5起。正因为如此,广东和东莞从源头上采取了三打两建、打击涉毒犯罪(李栋,2013;程癸键,2013)等部署和措施。

三、探讨和对策

东莞犯罪区域和空间的分布既证实了中国城市化乃至世界城市化的一般生态模型(蔡禾,2003),也更细致地体现了东莞城乡一体化分散格局、多中心组团式发展的特色,并且与社会人口结构及其活动密切相关。固然工业区、村落、街巷、道路和静态游憩场所、公共交通和商业服务业区域也构成了市民、村民的生活环境,其安全隐患影响每一个人,但小区物业化住宅和村落私有院宅、“单位”和“村(社区)”、更加有序的购物中心和休闲娱乐场所、单位班车和私有汽车等,使“体制”完整接纳的“市民”“村民”可以通过物理防护、体制对接、社会网络获得替代性救济措施,系统性降低被盗被抢风险。而流动人口居住混杂、社会交往和全面发展不足,与新兴市民阶层、原有村民相比处于劣势,更易受到权益侵害并缺乏救济。其居住场所防御空虚、社会风险防御能力低、非正式救济渠道偏少、正式救济渠道嵌入不足,弱势空间与弱势状态交叠,反过来又助长流动人口受侵害不报警或非法私力救济、强力部门选择性执法和反应怠慢、犯罪分子选择性作案的不良循环。流动人口弱势空间的犯罪制约了社会整体化解犯罪风险的能力,对此,一是需要常住导向的制度设计。多管齐下增加经济型住房和文化休闲设施,使人们安居乐业并有闲暇进行社会交往,建立常住预期,增强正式和非正式渠道的救济能力。二是需要宜居导向的城市建设。改变工业区主导的城市格局和城市功能高度混杂的状态,对居住、工业、商业、文化等不同设施进行合理分区,增强居住区的地位,围绕居住安排交通、消费、游憩、学习、工作区域,在做好宏观规划的同时进行更具人性化和生活化尺度的城市设计,通过人行道、栅栏等各种物理或符号边界进行城市有序化、精细化管理。三是呼唤公共导向的城市管理。建立公共而非群体导向的城市管理,通过社区体制改革使基层管理更加注重公共服务而非集体经济。给予市民对治安管理等方面的评价权,建立更加均衡有效的公共治安服务网络,使警察步行巡逻、社区联防岗哨等有效措施长效化。简言之,流动人口犯罪防御能力包括空间防御能力是社会全面协调发展和民生幸福的基础,也是当代犯罪研究、人口研究、城市研究的一个重要交汇点,可从流动人口“居住-活动-流动”区域圈层自内而外、以静制动加以破解,通过个人、邻里与亲朋网络、商业机构、社区、政府部门的共同努力,建立更加理性有序的平安社会。

作者:程建新单位: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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