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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民俗文化的学校教育传承范文

时间:2022-08-28 09:30:04

浅谈民俗文化的学校教育传承

摘要:民俗文化作为民族精神意蕴的象征,其强大的教育教化价值使其在当代具有重要的传承意义。而学校作为社会影响力最广泛的组织机构,其有别于其他教育方式的优势使其必然要承担起民俗文化的传承责任。但在继承传统的同时,要始终将民俗文化的“教育性”作为学校传承民俗文化的逻辑起点,使培育人才与传承文化相辅相成。在这样的理念下进行民俗文化的传承,学校应确立引古博今的发展性目标,设计知行合一的立体化内容,开展以文化人的浸润式实施,采用情理交融的生活化评价。

关键词:民俗文化;学校教育;教育性;传承

随着国家的大力宣传推动,社会各领域对优秀传统文化的保护与传承越来越重视。民俗文化在当下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性,主要通过其所蕴含的丰富教育教化价值来体现。充分发挥优秀民俗文化的教育价值有多种途径和方法,其中,学校教育在诸多民俗文化传承方式中独具优势。学校教育自产生以来就是社会文化传承与发展的核心场域,学校教育的文化影响具有广泛性和系统性,实践方式具有专业性和高效性。由此,民俗文化在学校教育中发挥它的教育价值,学校作为社会特定的场域承担民俗文化的传承职责,逐渐成为了二者的常态。但综观近年来民俗文化在学校教育中的传承,或多或少都出现了一些价值取向上的偏离。对此,要实现民俗文化在学校教育中的有效传承,必须深刻把握民俗文化传承与学校教育具有的逻辑共通性,并且科学规划学校传承民俗文化的实践框架。

一、民俗文化蕴含丰富的教育价值

民俗文化,是民间民众的风俗生活文化的统称,也泛指一个国家、民族、地区中集居的民众所创造、共享、传承的风俗生活习惯,是在普通人民群众(相对于官方)的生产生活过程中所形成的一系列非物质的东西。古代社会中有能力去官学私学进行文化知识学习的人很少,广大民众的学习途径主要是参与以民俗文化为主要形式的活动。这是他们了解历史,培养性情的方式,也是最广泛有效地接受教育的方式。放眼现代,民俗文化的价值仍不容小觑,它所体现出的意义不只是传统技艺上的经验,更是整个民族文化底蕴的象征。

(一)教育是一切民俗起源的初衷

民俗在其产生之初一定具有一个可以理解的“意义”,但在千百年的变迁过程中,这种最初的“意义”可能在各种形式和符号的凸显中被隐匿了起来。正是因为这种形式与意义的动态关系,使我们不能把民俗看作是某种静止的形态,而必须努力从它的内在生命力中去把握它,从它的运动性和多面性中去把握它。民俗不是一些随意的混乱的无组织的活动和形式,而是一定的感知方式和概念认识的有机整合体。甚至很多时候,一些民俗的存在已经失去了科学范畴内的客观价值,但是,它们的人类学价值仍然存在,它们对其中个体的影响是实实在在的,这种影响还可能很重大。正如卡西尔所说,“在我们的科学概念中,我们把两种颜色———比如说红与蓝———之间的差别归之于数值的差别。但是如果我们宣称数要比颜色更为实在,那就是非常不适当的说法。”[1]而民俗恰恰是一种非常感性的东西,即使我们能够采用概念分析的方式把民俗解剖到最后的元素,也不可能通过这种方式真正把握民俗的内涵,民俗总是动态地存在着,只有根据行动才能描述。民俗产生的根源在哪里?考察不同的民俗,可能有的来源于宗教,有的来源于神话,有的来源于禁忌,有的只是来源于生活的惯习。来源于宗教或神话的民俗,本身体现着人的一种信仰。“在神话想象中,总是暗含有一种相信的活动。没有对它的对象的实在性的相信,神话就会失去它的根基。”[2]而禁忌之所以会产生,一般源于对不可知事情的恐惧。如果民俗来源于禁忌的话,它注重的是行为本身,而非行为的动机,它关注的是对人们行为的约束。这样的民俗能起到提防危险的作用,是一种重要的社会约束体系,是社会秩序的重要组成部分。而来源于生活惯习的民俗,是人在社会生活中的特定情感的体现,往往反映对理想生活的一种体认和追求。总之,不论民俗来源于哪里,它都有意无意地承载着某些希望,展现着某种情感,体现某种信仰,规约某些行为。所以,民俗虽然有物质的、意识的、语言的、生产的等各种具体的活动或者表现,在不同的地区和人类群体中表现为可能完全不同的东西。但是,“尽管在它的各种形式中存在着一切的差别和对立,然而这些形式都是在向着一个共同目标而努力。”[3]这个目标使各种民俗形式全都互相一致而和谐起来,各种不同的民俗形式共同组成展现同一主旋律的多重变奏。而这个主旋律,不是其他,正是教育。教育是一切民俗起源的初衷。

(二)民俗是一种教育的存在

民俗作为文化传统的一种,具有鲜明的潜在性、弥散性等特点,“它不是有形的实体,不可抚摩,仿佛无所在;但它却无所不在,既在一切传统文化之中,也在一切现实文化之中,而且还在你我的灵魂之中。”[4]它对人心灵深处长期持续的渗透,在人的主观认知上增添传统文化意识与主流价值观,这些内容的获得不会通过物质化的奖惩形式体现,而是在浸入人的心灵世界,完成对人道德情感的培养以及心性的塑造之后,又作用于个体未来的生活、工作、学习中,以行为方式表现出来。换句话说,民俗就如空气一样渗透进人们的生活,生活在其中的人,不知不觉就会受到熏染和影响。而这种熏染和影响,其本质就是教育。作为传统文化的积淀,民俗蕴含着丰富而深厚的社会道德情感,并以一种道德力量规范约束着人们的行为。在不断接触民俗文化并参与到各种活动的过程中,人作为独立个体逐渐形成自己主观的认知结构,这个结构里既包括个人生活经验的总结,也包括民俗文化所传递的价值观念与哲理原则。这些内化于心的原则规范,无形中将复杂的生活处理成有结构的固定流程,引导人们按照既有的轨道前行,从而实现了对社会个体的自然教化。民俗文化在促成不同个体的价值观念与评判标准养成的同时,更引导个体参与社会群体的活动,以共有的行事准则将个体培养成社会活动的主体,进一步完成个性化向社会化的转变。通过这种道德引领,民俗实现对个体行为的规范以及道德的规约。民俗在人们的生活中发挥着重要的精神支撑和心理依托作用。民俗中凝结着人们千百年来生活化的经验总结,这些看似缺乏理论依据的民俗文化,是一直支撑我们延续发展的精神支柱。留存至今,其所带来的内涵意义虽然随时代进步发生了一些改变,但带给人心理上的归属与安全感却愈加强烈。一些传统民俗文化活动的开展,比如春节除岁、祭祖烧纸等,体现出崇敬祖先,维系家族伦理的情结。通过这些民俗文化的熏染,很大程度上给年青一代植入了家族族群的概念,构成其深刻的童年家乡和民间记忆,影响终生。时至今日,当我们生存于日趋激烈的社会生活中迷茫无助之时,当无法从科学理性分析后的生活中感受生命意义时,依然可以从民俗文化中获取重要的心灵依托。于当代人而言,民俗文化的继承与发扬已不仅仅是学习不同的民俗习惯,更重要的是依靠这种活动形式来充实我们的精神生活。

二、学校教育在民俗文化传承中独具优势

在大众化教育背景下,学校教育是绝大多数社会个体成长发展的主要途径,也是一个国家将主流文化传递给所有民众的核心中介。在民俗文化的教育教化价值越来越凸显和受到重视的当下,充分利用优秀民俗文化助推社会主流价值观念的树立,培育新时期的社会新人,既是学校教育必须思考的问题和责无旁贷的责任,也是学校教育应充分发挥的自身优势。

(一)学校教育具有应然的文化传承功能

综观学校教育的发展历史,学校自创建之日起,就是国家公共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系社会的重要文化场域,“在我们创造并生活于其中的社会世界,学校教育享有正式、正统的文化地位,被赋予广泛的社会合法性和强大的社会公信力。从学校教育同整个社会文化的互动来看,学校教育不仅具有教育功能,还发挥着重要的文化续构、文化形塑、文化分配和文化感通功能。”[5]可以说,学校是一个文化融合再生的社会有机体,是容纳传统并结合现实从而推动社会文化发展的重要社会机制。然而,随着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及其对社会发展影响的不断扩展,现代学校教育越来越关注专门化的知识技能的传授,追求通过高效的过程和方法把学生培养成专业型人才。在这一过程中,学校教育逐渐把学生的教育学习与其日常社会生活割裂开来,学校成为封闭性的培养“专业的知识人”的工厂,学校教育应有的文化功能被严重窄化和弱化。而这些“专业的知识人”进入社会后,不仅存在个体的社会适应不良问题,还造成社会精神文化的涣散和国家核心价值观念的空虚。正因为此,我国政府高度重视学校教育的文化传承与塑造价值,制定立德树人的基本方针,强调传统文化进校园,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这种社会文化建设的大背景下,学校应该进一步明确自身的文化价值立场,并积极“引导全校师生不断认同学校的价值追求和发展愿景,形成教育合力,提升教育境界,并通过对核心价值观念的传播和践行引领和推动社会文化的发展。”[6]

(二)学校教育的文化影响具有广泛性和系统性

学校生活作为个体社会化的重要场域,以一种社会秩序和社会结构制约着个体的行动。换句话说,个体的行为甚至情感在很大程度上是通过学校教育这样一种干预培养出来并逐渐形成固定模式的。学校对儿童的教育不是针对单个人的需求而制定的,而是根据社会趋势对如何使儿童更好地融入社会做出的理性判断,这种判断不是一个人或者一个群体就可以决定的,它是一种社会组织形态,是当前的社会结构所左右的。因而学校教育带给个体的是一种全方位的适应社会的引领,学校作为一种类似于传播媒介意义的存在,其所传递出来的文化与社会价值观念会成为绝大多数人的范型,影响意义深远。此外,学校不仅是影响个体的社会机构,其对社会整体的推动作用也不容忽视。“设想学校成为变革社会秩序所需要的理智的和道德的主要机构是不现实的,而因此否定学校的社会作用和功能也就等于推卸了学校应担负的社会责任。”[7]学校对于社会而言的确有着影响变革的作用,否则从古至今的国家政府也不会将教育作为传递意识、教化民众的主要手段。学校教育通过所倡导的文化向大众渗透社会主流价值观,其影响深度及广度是其他社会机构无法比拟的。

(三)学校教育的育人方式具有专业性和高效性

作为教育的主体,学校在整个基础教育过程中起着非常关键的作用,因为对学生的发展最直接、最真实的教育行为主要发生在学校。学校教育是一种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无法取代的教育模式,其在专业人员以及专业知识层面的优势是家庭教育无法企及的,在关注儿童差异性以育人为主要目标层面上,复杂多样的社会教育同样无法做到。社会活动多种多样,教育方式也层出不穷,但对于专业性的理解,香港学者曾荣光将其核心特质归纳为两个层面,即专业知识上有着被认可的社会地位并有着不可或缺的社会功能,专业服务上参与人员的公正忘我性。学校教育作为承担传播社会主流知识技能和价值观念的机构,其教育内容与方式在长时间的探索与实践中已经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模块,是被大众广泛接受和认可的。不仅如此,学校教育为了培养适应未来社会的人,在教育目的上有着长远的设计安排,并对个体的学校生活有着严格的管理与高度的规划,依据每个个体的人格特质提供给他们适合自身的培养方式。“学校教育的职责、目的就是‘成人’‘育人’‘完善人’。所以,学校的着眼点就在探究如何更有效地‘成人’‘育人’‘完善人’。”[8]在这样的培养模式下,学校教育的高效性是其他教育方式所不能及的。

三、民俗文化传承与学校教育具有逻辑共通性

学校教育以育人为本质属性,以促进个体身心全面发展,并根据时代变化改革创新,从而培养适应新时代的人为目标。而民俗文化从起源之初,便蕴含着教化育人的内涵与功能,随着时代的变迁,其非但没有消失泯灭,反而历久弥新,以丰富充实后的意义不断影响着一代代人。由此来说,民俗文化的传承与学校教育之间存在着诸多方面的共同点。首先在价值取向上,二者都以育人为本质目标;其次,在核心属性方面,二者的现实意义都是为了借传统之意化当代之人,承过往开未来;最后,关注现实以人为本,塑造个体精神、适应现实社会需求是二者的基本实践路径。

(一)育人是二者共同的价值取向

学校教育的内涵随着社会的发展时代的变革不断更新,也不断丰富,同样也随着一些功利化的教育教学目标掺杂上太多的附属性质。一直以来,学校教育给我们的刻板印象就是提供知识的传授、技能的培养,从而获取一个好的分数以完成“教育”的目标。但从学校产生的起源以及学校的职责功能来说,归根结底,学校教育是国家社会向大众传递主流价值观的平台,是为了将每一个接受这种教育的个体培养成为身心健康发展的人。换言之,将个体培养成为完善的人,以实现其自身个性化与社会化的蜕变才是学校教育的应然价值取向。因此,尽管附属属性的不断增加使得学校教育越来越成为无所不包无所不能的代名词,但育人性才是其最本质的属性。而民俗本来就是一种教育教化的存在,在其形成、发展、演变的过程中不断发挥着价值观念熏陶、行为规范约束和心理宣泄补偿等教育教化功能。虽然民俗并不像科学一样给予我们清晰的思维,也不像道德一样鲜明地界定我们的行为,它没有说教,也并不强制,但它却在人们流动的生活中呈现了一种秩序,一种可见、可触、可感的外观秩序。生活在具有特定规范秩序的民俗氛围中,可以让人自然产生归属感,明确自我定位,避免无序与迷失的焦虑与恐惧。民俗同样是一种道德力量,对个体行为产生强有力的外在约束作用,从而有助于社会的控制和治理。它还有助于形成一种潜移默化的文化氛围,让人在无意识中形成特定的伦理观念和思维与行为的习惯。过什么样的生活,就是什么样的人,民俗通过影响人们的生活进而影响着人们的思想和观念,从而对生活其中的人们发挥着持久而深刻的教育作用。由此来说,以育人作为基本的价值取向,民俗文化在学校教育中的传承才不会偏离初衷。

(二)继往开来是二者相同的核心属性

民俗是具有突出历史特性的现象,对于民俗的认识,需要有历史的眼光。对民俗的认识和把握与对历史的研究有着共同性:当前的研究只能对过去进行一种理想的重建,却永远不能进行经验事实的观察。因为,研究者对民俗所有的分析和理解只是建立在遗留的零散资料层面的。但是,研究民俗的过去不是为了回忆,而是为了让民俗在今天更加鲜活。研究者在研究民俗时,总是站在今天生活的立场中,去解释过去。而又因为人类生活本来就是一个有机整体,在它之中所有的成分都是互相包容互相解释的,所以对过去的新的解释和理解同时也就给予了对未来的新的展望,而这种展望反过来又成为推动理智生活的一种动力。正如卡西尔所说:“历史知识是对确定的问题的回答,这个回答必须是由过去给予的;但是这些问题本身则是由现在———由我们现在的理智兴趣和现在的道德和社会需要———所提出和支配的。”[9]一切历史都是现代史,对于民俗的认识,不论其历史有多长,我们都应该以今天的生活和发展需要为出发点去理解和把握,一方面认识到民俗过去的形式与局限,一方面又更从容地审视民俗的现状并积极地塑造未来的理想民俗形式。学校教育同样不能以一种亘古不变的形态而存在,当前学校教育实质是市场需求为导向的教育模式,不管其教育内容与教育方式如何传承,其培养与塑造的人是需要适应不断变化着的社会,而不是只为了延续过去的。另外,学校属性中的超前性决定了其教育目标的前瞻性与未来性,学校教育不是为过去服务的,而是在适应现在的前提下,进一步培养社会未来发展所需要的人才。以变化的眼光提供发展的教育,以当下的社会培育未来的人才是学校教育的功能所在。也正由于民俗和学校教育同时具有的这种动态发展变化的特点,赋予了民俗更强大的教育可能空间,只要我们从教育的立场出发,在学校教育中反观民俗的过去和构造民俗的未来,民俗就可以发挥更大的教育功能,学校教育也才会更充分地体现出它的真正价值。

(三)基于现实塑造精神是二者统一的实践路径

民俗包含着特定群体生活生存的理论和方式,理念和认识,它通过多种形式表现出来,包括以人们物质生产生活产品总和为形态的物态形式,以人们实践活动中约定俗成而沿袭遵守的规范模式呈现的行为方式以及人们在对待生产生活的诸多问题时所表现出来的普遍心理倾向的心态特征。其中民俗的物态形式大多受外在客观条件的影响和决定作用比较大;行为方式是外在客观条件和内在心态特征交互影响的产物,是民俗最集中,也最鲜明的表现;心态特征是人们在特定客观条件和长期的行为模式中孕育产生的价值观念、审美情趣、思维方式等主观因素的综合,它从表现上看似隐若无,却是民俗真正的灵魂所在。在学校教育中,民俗以一种最贴近生活却又隐藏不露的方式教化着人们。它的教化作用不会像传统学科知识那样外化于形,可以以成绩分数展示出来学习效果,更不会与普遍存在的评价方式一致,进行外在物质化的奖励或惩罚。它所蕴含的教育价值与其形成的过程一致,即社会与个体的认知过程、同化过程以及内化过程。学校教育因时而变,是基于对现实的需求决定对个体传授的内容。综观多年来的学校教育改革,始终离不开社会现实对其的引领与指导,脱离实际独立存在的学校教育是没有生命力的。而在这样的环境约束下,教育活动仍然有别于其他社会活动。教育活动之所以能够从其他社会生产生活中分离出来独立存在,是因为其所具有的独特功能和价值。教育是通过对人产生作用和影响来体现其功能和价值的,所以从根本上说,“教育是培养人的社会活动,这是教育的质的规定性或教育的本质。”[10]知识传授对学校教育来说只能算作教育手段,而不能是目的,在以人为主体的领域,关照个体的精神塑造才是学校教育得以实现的唯一路径。民俗文化的学校教育传承同样要以人的塑造为根本,以现实生活的具体情境为落脚点,唯有如此才可以将结合二者的实践落到实处,发挥应有之效。

四、学校传承民俗文化的实践框架

静态的物化民俗器物和短时的民俗展演活动可以营造热烈的民俗文化氛围,却很少能让人静心体悟民俗文化的精神意蕴,更难以养成集体无意识下的行为惯习。“虽然通俗国学热和传统文化热已经热了几年,但并未能承担起重塑民族魂的历史使命,而只是变成媒体流行现象。一些传统节日受到重视,成为法定假日,但同时也流于片段形式:端午节变成划船节,中秋节变成月饼节,除夕团圆饭变成酒楼宴。这些现象说明,中国民众现在缺乏由深层文化精神构成的民族魂。”[11]要避免学校在传承民俗文化的过程中出现同类情况,真正推进民俗文化的传承,必须改变以往传承性倾向的片面做法,超越民俗的浅层次表面形式,从教育立场出发,把握学校教育的“育人”本性,根据学生个体发展的特点和规律,深入挖掘优秀民俗文化的教育价值,从目标、内容、实施、评价等方面系统规划设计,强化民俗文化与学校教育的合力育人,把优秀民俗文化内化为学生的日常言行,从而实现学校育人与民俗文化传承的相辅相成、合作共赢。

(一)确立引古博今的发展性目标

民俗起源于人类社会群体生活的需要,它之所以能够在一定的时间、地域内形成和发展,是因为它服务于民众生活。不论是个体的还是群体的,物质的还是精神的,有用性是民俗的存在之本。“只有那些能够切合民众生活的实际需求,能够让民众的生产、生活更加顺畅,心理获得更多安适的民俗活动,才能够受到民众的认同,才能够在民众的日常生活中践行。”[12]所以,要实现传统民俗文化在当代的有效传承,不能站在过去的立场上追求复古,而必须着眼于当今社会和民众的发展需求,分析传统民俗所具有的时展价值。可以说,古为今用、推陈出新是传承民俗文化应该遵循的基本原则。我国自上而下对优秀民俗文化传承的重视和推进也正是针对当代社会民众精神文化空乏的问题,基于积极重塑中华民族精神,弘扬社会主流价值文化的现实需要。把民俗文化纳入学校教育系统,学校应该从现实出发,积极承担起应有的社会责任,确立引古博今的发展性目标。这种发展性目标包括两方面主要内容:一是在学校育人层面,基于当今社会所需要的人才规格要求,强化学校民俗文化教育的现代性和未来发展性;二是在民俗文化传承层面,着眼于那些凝聚着超越于时代的人性光辉和理性精神的民俗文化,挖掘和弘扬其符合时代诉求、具有当代价值的深刻内涵。具体而言,学校传承民俗文化要以符合新时代需求的优秀民俗为中介,提供给学生活在当下和迎接未来的经验指引,把学生培养成具备现代社会正确道德情感和价值观念的文化新人。

(二)设计知行结合的立体化内容

对民俗文化的传承,绝不是对抽象文本符号或静态物化形式的简单复现,而是民俗事项的多维立体结构在现实生活中的活化。实现一项民俗的活化,需要引发民俗事项与民俗主体之间在行为、认知、观念三个层次上的实质性关联。“行为层是指在民众的行为习惯或行为方式中表现出来的民俗内容;认知层是指被民众所感知和认识到的民俗内容;而观念层是指被民众接受内化到自己的观念体系中的民俗内容。”[13]根据三个层面关联顺序的不同,民俗传承可以分为三条路径:一是从行为实践开始,逐步发展到认知和观念层面;二是先从认知层面上了解相关知识,然后再开展行为实践,最后上升到观念层面;三是行为与认知同步进行,然后逐步内化为个体观念。不论哪条途径,都需要个体的行为与认知的不断相互作用,这是形成内化观念的前提条件。只有个体关于某项民俗的认知、行为、观念有机融合为一体,这项民俗才算真正在个体身上得到了传承。由此,学校在传承民俗文化时,必须克服以往只重行为体验或知识掌握的做法,系统规划和设计民俗文化在行为、认知、观念三个层面上的立体化内容,并加强行为层面与认知层面内容的彼此呼应、有机配合。这样知行合一的立体化内容,一方面通过行为实践激发学生的民俗参与热情,增加直观感受,另一方面通过专业的知识梳理和分析,提升理性认识,可以有效达成外化于行内化于心的民俗传承。

(三)组织以文化人的浸润式实施

在学校教育中,绝大部分教育内容是经过抽象概括的科学系统的知识与技能,它们不论是由经验归纳还是理论演绎而来,往往都注重反映现实世界的内在规律和本质属性,具有突出的内容逻辑性和结构完整性,并为了更好地实现迁移而经过了去情境化的处理。这些内容可以脱离现实生活而独立存在,也可以独立于现实生活之外进行专门授受。学校传承的民俗文化内容则与此不同。民俗从根本上来讲是一种生活文化,其存在和发展都依赖于特定的民族、时代和地域,一旦脱离了现实生活情境,它就不再是民俗本身,而成为失去生命力的历史现象和抽象符号。学校传承民俗文化的目的不是把学生培养成为民俗历史现象和抽象符号的研究者,而是培养(其)成为特定民俗文化的承载者。而且,作为一种文化,“人文化成”和“以文教化”是民俗的本然内蕴。“文化的实质性含义是‘人化’或‘人类化’,是人类主体通过社会实践活动,适应、利用、改造自然界客体而逐步实现自身价值观念的过程。”[14]所以,民俗文化的传承,不能像学校中其他知识技能一样脱离现实生活而单独进行,学校需要为学生创设一种主体在场的、情境化的民俗生活环境,综合运用多种有形无形的手段,把规范的专业教学与日常的环境熏陶相结合,通过民俗器物、俗规民约、行为惯习等全方位的耳濡目染,持久浸润,实现对学生认知、行为、观念的全面塑造。而要开展这种以文化人的浸润式实施,学校首先要对计划传承的优秀民俗文化进行日常生活化分析,明确其在现实生活中存在的具体样态;其次要打破传统教育教学的教室和课时限定,根据特定民俗的实然样态,把学生的校内外生活结合起来,开展学生的认知和体验活动;再次要做好持久性、常态化实施的规划,让学生对民俗的学习和参与成为一种日常生活,通过日复一日的体味与实践,逐步养成习惯,形成观念,形塑性格。

(四)开展情理交融的生活化评价

学校传承民俗文化,是为了引导学生过一种符合一定行为规范,具有特定价值观念、审美情趣和思维方式的生活。民俗文化教育是把过去形成的优秀民俗移植到当下的生活之中,时代的变迁会使民俗中物化和技术的部分因为无法适应新时代的环境需求而被弱化或剔除,民俗文化中生活态度、价值观念、思维方式等精神层面的内容才是民俗文化教育的重点,但精神层面的内容很难直接表现出可见可测的成效。而且,既然落脚于生活本身,其成效就必然具有生活的综合性、开放性和动态性特点。对于这样的教育,不仅学校内普遍采用的纸笔测验无法有效发挥评价作用,即使近些年兴起的作品创作和展演形式也很难真正反映学生民俗生活的真实样态。当前,大部分学校以学生民俗作品的优劣作为主要评价依据的做法,在一定程度上脱离了民俗文化教育的育人本质,使民俗教育活动流于形式,失去了其本源价值和传承意义。对此,学校民俗文化教育评价必须超越当前脱离学生实际生活只对学生的民俗作品进行量化评价的狭隘方式,树立“过程即结果”的基本理念,把学生的民俗生活过程作为学校传承民俗文化的真正结果,开展一种情理交融的生活化评价。一方面,在学生的日常生活场域中评判学生的民俗认知、行为、观念的习得与践行情况,因为只有学生把民俗融入到日常生活中了,民俗才是鲜活的,才是得到传承的;另一方面,评判学生的日常民俗生活时要注意情理交融,同时关注学生对民俗活动的情感体验和事理认知,既考察学生对民俗活动蕴含的道德感和价值感的领悟情况,又考察学生对民俗活动的缘由和道理的把握情况。这种情理交融的生活化评价,一般采用多主体的他评与自评相结合的方法,他评主要是教师、家长、同学根据对学生日常生活的观察进行,自评则以学生撰写民俗生活实践总结与反思为主要形式。除此之外,适时地组织学生民俗作品的展演活动,能够在提升学生的民俗意识与民俗兴趣方面发挥一定作用,在避免喧宾夺主的情况下,可以作为学校民俗文化教育评价的辅助。总之,学校传承民俗文化,本质是通过改造学生的生活方式、思维方式、行为习惯,来培育具有某种民俗文化特质的人。学校教育这一特殊场域决定了学校传承民俗文化必然以教育性作为根本立场,以育人作为终极追求。而民俗文化的生活化特质要求学校民俗文化教育在目标、内容、实施、评价等方面超越传统学科知识传授的固有思路,在知行结合、以文化人、情理交融的现实生活场域中,使学生受教育、民俗得活化。

作者:徐广华;孙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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