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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作曲形式美的组合法则分析范文

时间:2022-08-22 10:40:59

乐作曲形式美的组合法则分析

《江汉学术》2017年第4期

摘要:音乐是伴随人类产生而不断出现的,而且在人类发展的基础上得到了不断发展。音乐的声频可以使人产生共鸣,所以说音乐并不是人类最开始的物质生产,音乐应该是一种精神活动产物。一般来说,音乐创作不能离开作曲,而作曲作为音乐创作前提与基础条件,可以被认为是音乐创作的“一度创作”。然而,作曲又具有较强的复杂性,是一项系统化工程,音乐作曲必须要经过较为艰苦的过程。在实际作曲创造期间,作曲人一般会追求形式美,要达到该点则必须要坚持一定的法则。本文就音乐作曲形式美的组合法则展开详细论述。

关键词:音乐作曲;形式美;组合法则

作曲术语音乐艺术中非常关键的环节,比较重要的环节,属于一度创作,如若缺少作曲,音乐演唱、音乐演奏则无从谈及。可见,作曲对于音乐的作用影响较大。音乐作曲具有形式美,且具有一定的组合法则,要求音乐作曲人员应遵循形式美组合法则而积极开展作曲活动,有利于增强音乐作曲的旋律感,给受众以深刻的启迪。相关人员应加强对音乐作曲形式美组合法则的研究,并有效把握总法则和分法则,促进音乐作曲工作顺利开展。

一、音乐作曲形式美组合法则的必要性

随着音乐这门艺术的不断进步发展,作曲的作用日益突出,并受到广大不音乐界人士的大力关注。在实际作曲过程中,往往要求具备较强的形式美,所以作曲人员必须要遵循一定法则,从而为音乐作曲创作提供途径。这种情况下,音乐作曲的相关工作人员就必须要就形式美组合法则实施详细研究。此外,借助对作曲形式美的分析,可以使作曲家就音乐形式美有一个更为深刻的“美”的感知,实际作曲工作中在坚持形式美原则下更好地开展工作[1]。从某种程度上讲,音乐的艺术魅力非常独特,能够更好地感召人以及吸引人,作曲家能够在自己的音乐作品当中融入大量审美内容,然后更好彰显音乐美。所以说,强化对音乐作曲形式美组合法则的分析研究具有较强的必要性。

二、音乐作曲形式美的组合法则分析

(一)形式美的组合总法则

从专业化角度出发,作曲过程实质上是实现声音各要素相互组合的整体过程,最终目的在于寻找声音所具有的整体美与和谐美。因此,如果要实现该目标必须要严格坚持相应的组合法则。具体来说,组合总法则为“导杂多于整一”,“杂多”为无序,而“整一”为有序,整句翻译过来,“导杂多于整一”就是指把无序东西按照一定的规则转化为有序东西,该法则的提出以及详细阐述实质上是受黑格尔以及尼柯玛赫影响。哲学家黑格尔指出“和谐就是各种因素的协调一致”,而尼柯玛赫则指出“和谐是不协调因素的协调、杂多的统一”。在长时间的实践验证之下,该法则已经得到了更多音乐人的推崇以及广泛认可,而且该总法则不仅可以适用音乐作曲,而且还会适用到舞蹈创作领域以及建筑设计领域等,有着较强的共通性。

(二)形式美的分法则

在形式美总法则要求下,还包括很多的分法则,如对比列置法则、节奏列置法则、对称列置法则以及重复列置法则等。从某种程度上讲,以上分法则不仅适用于音乐形式美的组合法则,而且也适用于整个宇宙组合法则,有着非常强的普遍性,然而却也不是绝对的。分法则的具体情况如下:

1.对比列置法则

音乐与故事或者是小说比较具有一定的相似性,都是有高潮部分,也就是情绪高涨点,一般情况下,音乐作品的高潮部分在接近尾声部分的“黄金分割”点上。高潮作为特殊形式的对比,表现在音乐作品当中,一般是借助节奏快慢的对比,时而跌入谷底,而时而又爬上巅峰,从而使人们在体味音乐的过程中感受到各种情绪。

2.对称列置法则

对称列置法则可以划分为两种,一种是空间对称,而另一种是时间对称,从某种程度上讲,上下、左右以及前后三维属于空间对称特点,比较常见的是左右对称,相对来说比较直观的。只有先后一维对称属于时间对称特点,属于继时性记忆对称。所谓的空间对称以及时间对称都能够用到音乐艺术当中。如果音乐谱中呈现出了较强的空间对称,则表演也会呈现空间对称特点。从专业化角度出发,所有对称事物都存在“轴”的概念,而作曲组合对称中的“轴”还可以称之为“中介”。具体来说,“中介”包括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显”,而另一种情况是“潜”。“显”对称一般是由左中右列置构成,是“中介”的实存在。该种类型的对称与ABA公式相类似,比较适用于那些音乐作曲中的回旋曲式以及奏鸣曲式等曲谱[2]。“潜”与其是相对应的,且差异性相对较大,“潜”是没有“轴”的,仅仅存在左右两部分列置,是“中介”的虚存在,一般表现在音乐旋律方面。

3.重复列置法则

重复列置法则属于音乐艺术当中比较常见的组合法则,实质上,节拍本身就是重复的,借助一定的旋律重复或者是节拍重复,能够给人留下非常深刻的印象,比如卡农就是整曲重复。

4.节奏列置法则

在音乐作曲过程中,节奏感是非常重要的元素,可有效凸显形式美。基于音乐所具有的特殊性,我们可以将节奏分为两种,一种是音强节奏,而另一种是音长节奏。其中,音强节奏主要指节奏强弱力度相互循环,与普通节奏规定性是吻合的。如,拉威尔作品《鲍列罗舞曲》,就是音强节奏代表。相反,音长节奏往往是没有规律可言的,往往层次不齐,且与一般规定不符合,如《解放军进行曲》的开始部分。两种差异性相对较大的节奏,不仅其规律性存在差异,而且两种节奏所能够体现出来的效果也存在不同。

三、结语

总之,音乐艺术可以吸引人及感染人,在音乐演唱或演奏中能够给受众深刻思想启迪。音乐中的作曲作为一度创作很关键的环节,其创作能力可以对音乐作品起到决定性作用。从某种程度上讲,音乐作曲形式美组合法则中,存在总法则以及分法则两种,强化对音乐作曲形式美组合法则的研究,可以为音乐作曲人员提供强有力的借鉴,从而为创作出优质作品提供良好条件。

[参考文献]

[1]刘洋.音乐作曲形式美的组合法则研究[J].艺术评鉴,2016,02.

作者:李球 单位:深圳市东方弘艺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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