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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合同范文

聘用合同

聘用合同范文第1篇

受聘人(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xxx(20xx)30号文件《xx大学关于实施岗位聘任和岗位津贴制度的办法(试行)》、xxx[20xx]44号文件《机关及直属单位的聘任方案》及《xx大学岗位津贴实施细则》,经学校公开聘任后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聘用合同。

一、聘任岗位:甲方聘任乙方在xxxx岗位工作,享受xxxx岗位津贴。

二、聘任期限:自xxxx年xx月x日起至xxxx年xx月xx日止。

三、乙方的岗位职责:

(.........)

四、乙方对岗位职责的承诺及工作计划

(.........)

五、本聘用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正式生效。聘用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校人事处备案一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字)

聘用合同范文第2篇

一、工作范围:乙方按甲方要求进行广告摄影。拍摄时间为**年7月5日。

二、合约有效期及肖像使用范围:乙方肖像将使用于上述产品的包装及广告推广作品中。肖像权使用年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拍摄费及肖像使用酬金:甲方向乙方支付**元整,作为拍摄及肖像使用费。

四、酬金支付方式:在拍摄完毕后,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五、如拍摄的图像因技术或方案等甲方原因未能获得甲方客户的认可,乙方承诺配合甲方重拍一次,重拍一次的劳务费用为合同额的%(即**元),若因乙方原因未能获得甲方客户的认可,则甲方无须再支付乙方重拍劳务费。

此合同壹式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共同监督执行。

本合同传真件有效,并具同等法律效力。

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以本合同补充协议的形式共同签定。

甲方代表签名:乙方签名:

甲方(盖章):身份证号:

聘用合同范文第3篇

受聘方(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招聘合同制职工,按有关规定,已报请有关部门批准。甲方已向乙方如实介绍涉及合同的有关情况;乙方已向甲方提交劳动手册。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为____年(或____个月),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二条试用期限

试用期限为____个月(或____年)。即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试用期限的长短,有关部门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有关部门无规定的,由招聘方根据受聘方的工作能力和实际水平确定。)

第三条职务(或从事某工种的工作)

甲方聘请乙方担任____职务(或从事某工种的工作)。

第四条工作时间

每周工作____天,星期____休息。每天工作时间为____小时。上下班时间按甲方规定执行。

(以完成一定工作量为期限的合同,工作时间由双方商定。)

第五条劳动报酬

(一)乙方在试用期间,月薪为____元。试用期满后,按乙方的技术水平、劳动态度和工作效率评定,根据所评定的级别或职务确定月薪。

(以完成一定工作量为期限的合同,亦可按工作量确定报酬,实行计件工资的,按计件付酬。)

(二)乙方享受的岗位津贴和奖金待遇,与同工种固定职工相同。

第六条生活福利待遇

(一)补贴待遇:乙方享受交通费补贴、粮食补贴、取暖费补贴等与固定职工相同。

(二)假日待遇:乙方享受节日假、婚假、产假、丧假与固定职工相同,工作满一年以上需要探亲的,可享受____天(包括在路途中的时间)的探亲待遇,工资照发,路费报销。

第七条劳动保护。

(乙方的劳动保护按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乙方患并伤残、生育等待遇以及养老保险办法。

(本条国家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无规定的,由双方商定。)

第九条政治待遇和劳动纪律要求

(一)乙方在政治上享有同固定职工一样的权利,如参加民主管理企业的权利,参加党、团组织和工会的权利等。

(二)订立有一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的乙方,在担任领导职务以后,如职务是有任期的,在劳动合同期限短于领导任期的情况下,可以将合同期限视为领导职务的任期;如果职务是没有任期的,可以视为改订没有一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三)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单位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服从分配,坚持出勤,积极劳动,保证完成规定的各项任务。

第十条教育与培训

甲方应加强对乙方进行思想政治教育、遵纪守法教育、安全生产教育,根据工作和生产的需要进行业务、职业技术培训。

第十一条劳动合同的变更

(一)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允许变更劳动合同:

1.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并不因此而损害国家和社会的利益;

2.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规定已经修改;

3.由于甲方单位严重亏损或关闭、停产、转产确实无法履行劳动合同的规定,或由于上级主管机关决定改变了工作任务、性质;

4.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况。

(二)在合同没有变更的情况下,甲方不得安排乙方从事合同规定以外的工作,但下列情况除外:

1.发生事故或自然灾害,需要及时抢修或救灾;

2.因工作需要而进行的临时调动(单位内工种之间、机构之间);

3.发生不超过一个月时间的短期停工;

4.甲方依法重新任命、调动、调换订立没有一定期限劳动合同职工的工作;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况。

聘用合同范文第4篇

一、工作范围:乙方按甲方要求进行广告摄影。拍摄时间为20**年7月5日。

二、合约有效期及肖像使用范围:乙方肖像将使用于上述产品的包装及广告推广作品中。肖像权使用年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拍摄费及肖像使用酬金:甲方向乙方支付rmb元整,作为拍摄及肖像使用费。

四、酬金支付方式:在拍摄完毕后,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五、如拍摄的图像因技术或方案等甲方原因未能获得甲方客户的认可,乙方承诺配合甲方重拍一次,重拍一次的劳务费用为合同额的%(即rmb元),若因乙方原因未能获得甲方客户的认可,则甲方无须再支付乙方重拍劳务费。

此合同壹式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共同监督执行。

本合同传真件有效,并具同等法律效力。

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以本合同补充协议的形式共同签定。

甲方代表签名:乙方签名:

甲方(盖章):身份证号:

聘用合同范文第5篇

乙方:

甲方聘用乙方为短期员工,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彼此同意约定下述条款以共同遵守。

一、乙方之考勤与管理悉按甲方有关员工手册办理之。

二、乙方这职务或工种为。

三、乙方受聘于甲方期间,应根据甲方工作安排,在下述工作场所履行职责:

(一)甲方公司总部;

(二)甲方在全资公司或参股的合资公司;

(三)甲方在内地省份机构及境外机构;

(四)应出差服务之场所。

四、乙方之工作职责、事项由甲方依乙方之职务或工种,并视乙方能力及甲方需要进行分派。

五、乙方之正常工作时间每日为7小时,每周五个半工作日,其工作、休息、休假等,依员工手册办理之。

六、甲方根据工作需要,要求乙方加班时,除不可抗拒之事外,乙方应予配合,有关加班事宜,依员工手册办理之。

七、甲方按国安规定实行社会保险制度,并为乙方投保。

八、甲方应按月支付乙方报酬,乙方的工资待遇每月元人民币。

九、乙方在医疗费用报销和劳保福利方面享受正式员工一半的待遇。

十、乙方每月工资由甲方次月5日发放,若工资发放日适逢周日或假日。甲方得提前或推后一日或数日发放。

一、甲方对乙方奖励,分为嘉奖、记功、晋级、评为先进生产(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等5种。甲方对乙方之惩处,分为警告、记过、降级、辞退、除名等5种。以上奖励及惩处事由和办法,依员工手册办理之。奖励及惩处记录列为甲方考核乙方之依据之一。

二、甲方因业务萎缩或乙方不能胜任甲方工作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提前1个月通知乙,合同终止时,甲方增发乙方1个月的工资。

三、乙方主动提出解除本合同时,须提前1个月通知甲方,调离时,乙方须按员工手册办理有关手续,且甲方不予增发1个月工资。

四、乙方声明:乙方在签署本合同时,业已获得员工手册,并知悉全文,愿意遵守各项规定。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章后于年月日起生效。新晨

六、本合同为长期合同,甲、乙双方若不特别声明,本合同保持持续有效。

七、甲、乙双方就履行本合同所发生一切争执,同意以市劳动局为第一仲裁机关。

订立合同书人

甲方:

签约代表人:(签字)

职称:

乙方(姓名):(签字)

身份证号码:

聘用合同范文第6篇

【关键词】聘用合同;行政合同;劳动合同;法律适用

一、教师聘用合同产生的时代背景

我国从计划经济时代以来,实行的是“劳动—人事”相分离的管理制度,人事关系与劳动关系在我国一直被视为两个不同的概念。企业与其职工之间的关系为劳动关系,由劳动部门管理;而机关、事业单位与其工作人员之间的关系被定位为人事关系,由人事部门管理。我国公立学校被法律定位为事业单位,教师则一直被定位为干部,教师与学校之间的关系被定位为人事关系。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人事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公立学校开始实行教师聘用制。1993年我国《教师法》第17条规定:“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应当逐步实行教师聘用制。教师的聘任应当遵循双方地位平等的原则,由学校和教师签订聘任合同,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2000年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教育部联合下发《关于深化高等学校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要求加快高等学校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步伐,全面推行教师聘用制度。《实施意见》要求“按需设岗、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聘用、严格考核、合同管理”。一直以来,教师聘用制的主要实施依据仅是国家人事部2002年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尚缺乏国家法律法规的规范和调整,使得教师聘用合同纠纷处于法律适用的困境之中。

二、教师聘用合同的法律性质

在现行聘用制下,聘用制合同究竟是什么法律性质呢?法律、法规未给予明确,理论界对此也存在争议。那么,高校与教师的关系是行政法律关系,还是劳动法律关系?笔者试从国外的相关做法、聘用合同与行政合同、劳动合同的比较以及我国高校教师聘用制实践等几个方面对这一问题进行分析。

2.1国外的相关做法:大陆法系国家公立高校教师的法律地位是国家公务员或地方公务员,教师与学校的关系是行政法律关系,教师聘用制合同是行政合同,教师权益救济途径有申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民事诉讼;英美法系国家公立高校教师的法律地位是自由职业者,教师与学校的关系是民事法律关系,教师聘用合同是劳动合同,教师权益救济途径有调解、民事诉讼。

2.2聘用合同与行政合同:一直以来,有部分学者主张教师聘用合同属于行政合同,或兼具行政性质和民事性质的特殊合同,故而不应适用《劳动法》。在制定《劳动合同法》的过程中,是否应将包括教师在内的事业单位职工的聘用合同纳入其调整范围存有很大的争议。主张教师聘用合同为行政合同的理由主要有:(1)从教师聘用合同的双方主体来说,公立学校是公共利益的代表,法律性质上应为行政主体,教师应被定位为公务员;(2)学校对受聘教师事实上拥有管理权;(3)教师职业具有专业性,教师的工作时间具有灵活性、弹性,学校对教师的管理方式和性质都不同于企业对其职工的管理;(4)将教师聘任合同定位为劳动合同,将教师等同于普通劳动者,是对教师崇高社会地位的漠视。

要辨析聘用合同与行政合同的异同,首先要明确行政合同的基本特征,与聘用合同进行对照。行政合同也叫行政契约,指行政机关为达致维护与增进公共利益,实现行政管理目标之目的,与相对人之间经过协商一致达成的协议。在行政合同之中,行政主体并非以民事法人的身份与行政相对人订立关于民事权利义务的协议而是以合同的方式来达到维护与增进公共利益的目的。在其间行政主体享有行政优益权。与民事合同主体签订合同是为了自身利益不同,行政主体签订行政合同是实现行政管理目标,维护公共利益。因此,行政主体对行政合同的履行享有民事合同主体不享有的行政优益权。

公立学校从事的是公益事业,而且,在大陆法系国家,公立学校也确实被法定为公务法人。但在我国公立学校法律地位具有特殊性,并未定位为行政主体。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我国公立学校属于事业单位法人,而对于教师的法律地位来说,在我国《公务员法》并未将教师列入公务员的范围,教师也不属于参照公务员法执行的人员范围。因此,聘用合同不具备行政合同的基本特征,不是行政合同。

2.3聘用合同具有劳动合同的本质特征:

高校教师聘用制合同的性质问题实际上是聘方与被聘方合同当事人的地位是否平等的问题。从《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与教师聘用制目标的关系来看,教师与学校是平权型关系,教师聘用制采取的是契约型方式,但是当前高校与教师之间仍然存在着一定程度的行政法律关系,事实上存在着民事与行政双重法律关系。

首先,从教师聘用合同本身来看,聘用合同无论是法律形式还是合同内容所产生的权利义务,都应属于劳动合同的范畴。教师聘用合同名为聘用合同,实际上是教职工的劳动合同,其具备劳动合同的基本特征。聘用合同是高校与教师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的,在合同签订之前双方是平等关系,聘用关系成立后,基于岗位管理的需要,事业单位必然要在二者之间建立起一种指挥与服从的内部管理关系,故又具有隶属性。聘用合同关系中,事业单位要为受聘人员的劳动支付工资,而受聘人员也必须亲自履行双方约定的义务。这与劳动合同兼具平等性与隶属性,财产性与人身性的基本特征完全相符。因此,在聘用制下,教师作为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是特殊的劳动者,教师与学校间是平等的民事法律关系。

其次,聘用合同与劳动合同作用基本相同。实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目的在于使市场机制对事业单位人才资源配置发挥基础作用,从本质上看,这与劳动合同在劳动力资源配置方面的功能并无二致。但是由于我国长期实行计划经济体制,事业单位改革不可能一蹴而就,聘用制和劳动合同制的二元划分只是计划经济的一些痕迹。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事业单位改革的继续深入,事业单位的聘用关系与劳动关系表现出的差别将越来越小。《劳动部关于〈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第2条规定了劳动者范围:第一,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的工勤人员;第二,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组织的非工勤人员;第三,其他通过劳动合同(包括聘用合同)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这里的聘用合同被视为劳动合同。

2.4实践中教师聘用制存在着民事和行政双重法律特征:

长期以来我国高校的教师身份是通过行政部门任命确立的。在实行聘任制后,虽然教师不再由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分配就岗,但只有取得高校教师资格才能受聘于高校。高校作为受教育行政部门委托的组织,对本校教师以及拟受聘教师实行资格认定,实际履行着行政部门的职责。在教师职务评审制度中,高校作为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一定程度上具有行政主体资格,在教师任用、晋升、工资福利、退休、奖惩等方面仍按行政管理的方式进行,因此现阶段可将其视为国家工作人员。事业单位人事制度的改革破除了以往的干部身份制,是一种“从身份到契约”的变革。但是,原来的人事关系观念根深蒂固,而目前经济体制转轨和政府机构改革尚未完全到位,人事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滞后。教师与高校形成的复杂的人身依附关系不能很快改变,聘用制改革只能在人事关系的框架内创设了聘用合同制度。这种制度是改革过程中理论与实践博弈后的一个折中选择。因此,在现有人事体制、财政制度及社会保障体制下,高校聘用制度中行政法律关系依然存在,教师聘用制合同仍在一定程度上具有行政合同的属性,高校与教师之间仍然存在着行政和民事双重法律关系。

三、聘用合同的法律适用

3.1过渡时期的法律适用:通过上述对聘用合同法律属性的辨析,我们得出结论,聘用合同在本质上属于劳动合同,那么聘用关系适用劳动合同法符合其本质特征。在我国现行法律及其制度实践中之所以采用劳动、人事双轨制是因为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尤其是党群机关对工作人员的要求和企业组织与其职工的劳动关系有着客观上的不同。因此,将事业单位、群众团体用人与企业组织用人全部统一要求,用订立劳动合同的方式进行管理,在当前我国事业单位改革尚未完成,相关法律法规还不健全的情况下是有困难的,适用劳动合同法无法解决事业单位某些目前存在的特殊问题。我国目前尚无关于教师聘任制的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的专门规定对于人事争议纠纷的法律适用问题,最高人民法院于2003年9月5日公布了《关于人民法院审理事业单位人事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03]13号,规定“事业单位与其工作人员之间因辞职、辞退及履行聘用合同所发生的争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处理”。2004年4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事业单位人事争议案件适用法律等问题的答复》法函[2004]30号,对法释[2003]13号文的上述规定做了进一步解释“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处理是指人民法院审理事业单位人事争议案件的程序运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对事业单位人事争议案件的实体处理应当适用人事方面的法律规定,但涉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劳动权利的内容在人事法律中没有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规定。”最高人民法院以司法解释的形式为各级法院审理高校聘任纠纷适用《劳动法》提供了依据,但对适用的范围作了限制,主要适用于程序,实体方面仅限于无人事法律规定的劳动权利。这无疑给教师聘任合同如何适用《劳动合同法》带来了诸多未定因素。我国新施行的《劳动合同法》显然对以上意见都予以充分的考虑,第九十六条规定:“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未作规定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执行。”对聘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适用问题留下了一定的空间。在司法实践中,2004年7月23日四川省高院《关于审理涉及事业单位人事争议案件有关问题的意见》公布实施。这是我国地方法院针对人事争议案件的审理工作出台的第一份规范性文件。该意见对于以上问题的解决很有借鉴意义,该意见规定“在解决人事争议的审理程序上适用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对案件的实体处理则应适用人事方面的法律;但涉及工作人员劳动权利的内容在人事方面法律中没有规定的,则适用劳动法的相关规定;人事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及人事政策规范性文件等没有规定的,参照劳动法处理。”显然,该意见的基本精神是法院在审理人事争议案件时,审理程序适用劳动法,适用的实体法则适为原有的人事法,包括人事规章及政策等规范性文件。该《意见》为法院审理人事争议案件适用法律提出了较为明确的方案,为司法实践中适用劳动法审理案件的难题提供了出路,不失为一种有益的尝试。

3.2法律适用趋势:从发展的眼光看,打破传统任命制下的行政管理体制,建立符合高校特点的学校自主用人、人员自主择业、政府依法监督、配套措施完善的人事管理新体制,必然是我国高校人事制度改革的方向。我国第六次国家机构改革合并了人事部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因此无论是从立法上看,还是从组织机构的设立方面看,人事争议与劳动争议的统一,已经成大势所趋,而且明显呈现出人事争议归属于劳动争议的趋势。有关部门在制定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政策时,要注意与劳动法的规定接轨,涉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劳动权利,劳动法已有明确规定的,具体人事政策应与之相适应,不得冲突和抵触;劳动合同法尚未有规定的,可以制定适用于事业单位的人事政策予以补充。在这一原则的基础上,建议对人事部“意见”作相应的修改和完善。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后,同样是由于履行劳动合同而发生的争议,我们没有理由因为机构设置上劳动力管理部门的分割,而人为地将同类争议区别对待,进而导致争议处理上的法律冲突。这既不利于对劳动者权利的保护,也造成了社会资源的极大浪费。因此,适用劳动法统一调整人员聘用制后的事业单位劳动关系应是必然之趋势。

参考文献:

[1]杨建顺.教师聘任制与教师的地位——以高等学校教师为中心[A].中国教育法制评论(第1辑)[C].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2.258

[2]丁文珍.我国公立学校聘任制研究[A].中国教育法制评论(第2辑)[C].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3.90

[3]刘福奇.高校劳动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经济师》,2004(2)

[4]李坤刚.关于我国劳动合同制度两个问题的探讨[J].现代法学,2000(10)

[5]吴文芳.事业单位聘用制度适用《劳动法》问题研究[J].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2005(4)

[6]张晓东.四川高院出台事业单位人事争议案审理意见[N].法制日报,2004.07.26(1)

[7]国外的教师聘任制度[J].教学月刊,2006(2)

[8]胡林龙.高校教师聘用合同纠纷法律适用的制度与理念——以教师流失纠纷法律救济为视角[J].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3)

聘用合同范文第7篇

受聘人:xxx(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和本市、区有关法律、规定,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合同期限

××合同有效期三年:自200年月日至20年月日.其中,前三个月为试用期。合同期满聘用关系自然终止。

××在本合同签订前,乙方向甲方承诺:乙方保证目前与其它主体法人单位无劳动关系;乙方保证在甲方工作期间使用的任何知识均与前受聘单位无关,乙方承担甲方交付的任何工作和任务,均不会侵犯前受聘单位的商业秘密;乙方保证在甲方工作期间不利用前单位的保密信息为甲方服务。

××聘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本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聘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工作岗位

甲方根据工作任务需要聘用乙方为甲方阀门工程师。乙方的岗位职责和绩效考核标准见本合同附件:《**盐电阀门有限公司阀门工程师工作说明书》。甲方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调整乙方的岗位。

第三条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

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年薪为xx万元(含各项补贴、加班工资等费用)。具体支付方法:在试用期内每月发给人民币xx元;试用期期满经考核合格,每月发给年薪部分的×××,剩余×××每满一年与乙方既定的设计任务、工艺规范、工作目标考核挂钩,一次性兑现;甲方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养老、工伤);在聘用期间,甲方可以根据乙方的工作能力、目标任务情况调整乙方的薪酬标准。

第四条工作纪律和惩处

××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和即将颁布的《员工手册》,自觉服从甲方的管理、教育。

××乙方如违反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甲方按公司有关规章给予处罚,直至辞退。

××乙方必须对甲方确定的年薪工资负责保守秘密。如因乙方的原因导致年薪泄密,甲方有权对乙方按年兑现部分不予兑现。

聘用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聘用合同依法签订后,合同双方必须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确需变更时,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变更合同。

××聘用合同期满或有下列情形之一聘用合同即自行终止:

⑴甲方被依法撤销、解散、歇业、关闭、宣告破产的;

⑵本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事件)已经出现;

××经聘用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不予兑现年薪,并按照公司的有关规章予以罚款;乙方同时应承担甲方招录其费用: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的;

(3)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务,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的;

(4)提供虚假的证明和资料,被公司查实的;

(5)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6)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或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有下列情形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其中发生第(1)(3)条情形的还应该向甲方赔偿人民币8-×××万元:

(1)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2)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已签订的聘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协议的;

⑶乙方泄漏公司经营、技术秘密或利用职权为自己及他人谋私利的;乙方在甲方同业兼职或从事与岗位相同的工作的;

⑷合同期虽未满,但甲方因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有关人员的;甲方转业、变换工作内容或有一个月以上的停产,无法在企业内部调剂安排富余人员的;

××有下列情形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

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约定支付工作报酬或者提供工作条件的。

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应当提前9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受到乙方申请后,可以作出同意解除和不同意解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合同解除后,乙方依约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不予解除。

第六条培训

甲方按国家“先培训后上岗”的规定对乙方进行规章制度和操作规则培训以及其他的业务技能培训,并对乙方的能力进行提升。乙方应参加上述培训。

第七条违反合同承担的责任

(一)乙方在甲方学习或工作期间完成的科研和工作成果,包括科研课题、图纸、工艺文件、设计资料等,其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其乙方参与的发明创造的知识产权归甲乙双方共有。乙方在离开甲方前,需将在甲方从事科技工作的全部技术资料、实验材料、实验设备、产品、计算机软件等交回甲方,并承担保密义务。乙方应遵守甲方的知识产权保护规定,不得擅自将甲方的知识产权带出,并不得擅自复制、发表、泄漏、使用、许可或转让。如要复制、发表、泄漏、使用、许可或转让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对违犯本办法而使甲方的知识产权受到损害,甲方将依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不同的行政或纪律处分;违犯法律的依法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乙方对此无异议。

(二)甲方的订单客户、外协件客户、财务状况、规章、图表、手册、运作模式、图纸、工艺文件、决策和组织架构等属于甲方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对上述所列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乙方保证不得直接或间接向企业内部无关人员泄漏;不得复制、披露上述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的文件及文件副本。

(三)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和离开甲方的三年内,保守甲方的以下商业和技术秘密:订单客户、外协件客户、财务状况、规章、图表、手册、运作模式、图纸、工艺文件、决策和组织架构等。(上述要求列为乙方忠诚义务,乙方保守以上秘密,不需要甲方任何额外的补偿。)如有泄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十万元,并保留追究乙方法律责任的权利。

(四)合同期未满,又不符合双方可以解除合同或双方约定的其他可以终止、解除合同条件,在未经对方同意而解除合同的一方,应按政府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赔偿责任。具体的赔偿金额为合同未履行完年限每有一年(不足一年按一年计算)乙方的一个月薪酬(不包括乙方年薪制剩余的部分)以及双方所受到的直接经济损失;乙方提出提前解除合同的,除按本条规定赔偿外,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有关赔偿要求对甲方进行赔偿。

第八条其它事项

××甲乙双方因实施聘用合同发生争议,按法律规定,先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xx阀门有限公司阀门工程师工作说明书》以及绩效考核内容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代表(签字)居住详细地址:

聘用合同范文第8篇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法规、规定,按照扑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期限

1、合同的期限自年____月____日至年____月____止(其中年____月____日至年____月____为试用期),合同期满聘用合同自然终止。

2、聘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3、本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聘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第二条工作岗位

甲方根据任务需要及乙方岗位意向,安排乙方担任,岗位(工种)工作,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的业务、工作能力和表现,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

第三条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

1、工作时间按甲方相关考勤管理规定、制度执行,甲方根据单位有关规定及乙方实际情况安排工作时间。

2、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实际情况,按国家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3、甲方根据需要,组织乙方参加必要的业务知识培训。

第四条工作报酬

1、根据国家、市府和单位的有关规定、乙方的工作岗位,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元人民币每月。

2、甲方根据国家、市府和单位有关规定,可调整乙方工资。

3、乙方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

第五条工作纪律、奖励和惩处

1、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乙方遵守甲方规定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自觉服从甲方的管理和教育。

3、甲方按单位有关规定,乙方在工作中有突出贡献或特殊成绩的,甲方可给予必要的精神鼓励、物质鼓励或晋级工资。

4、乙方如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甲方按单位有关规定给予适当经济处罚。

第六条聘用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1、聘用合同签订后,合同双方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时,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变更合同,双方未达成一致协议的,原合同有效。

2、聘用合同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时,聘用合同自行终止,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续订聘用合同。

3、经聘用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4、乙方有下列情行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或聘用单位规章制度的;

(3)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务,甲方公司造成严重损失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行为不端损害公司名誉的害公司名誉的。

5、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已签订的聘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协议的,甲、乙任何一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第七条培训及外派学习

经甲、乙双协商同意,由甲方出资外聘师资培训和派出学习的乙方,须为甲方服务1~3年,双方可就培训及外派学习另行签订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乙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服务期限未满的,应按照协议的约定承担赔偿责任或赔偿甲方为乙方出资培训、外派学习的费用。

第八条商业秘密

1、乙方为掌握商业秘密的员工时,甲乙双方终止合同或乙方解除合同前一个月内,乙方同意甲方调整其工作岗位,工资标准随岗位变动而调整。

2、掌握商业秘密的乙方离职后,同意在3个月内不到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具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也不自己生产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如果乙方未按此约定执行,甲方将追究其法律和经济赔偿责任。

3、乙方在合同期内及离职3个月内,不能向任何人泄露甲方的商业、技术秘密及甲方所拥有的一切资料。如有违反,乙方应按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赔偿甲方损失。

第九条违反和解除和聘用合的经济补偿

1、聘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与甲协商未达成协议的,应按不满合同的期限,支付给甲方违约金人民币元。

2、聘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与甲协商未达成协议的,应按不满合同的期限,支付给乙方违约金人民币元。

3、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已签订的聘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协议,甲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按受聘人当月工资标准增发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给乙方。

4、乙方因用人单位救灾未按聘用合同的约定支付工作报酬“而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

甲方应按合同的约定结算并解除聘用合同时支付欠发的工作报酬。

第十条:离职手续

乙方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时的最后工作日之前,按甲方规定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包括工作中的未竟事项、文件、资料、各种办公物品等,须全部清点移交甲方指定人员。新晨

第十一条其它事项

1、甲、乙双方因实施合同发生人事争议时,按法律规定,先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决定。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有限公司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