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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耕还林生态扶贫效益研究范文

时间:2022-02-01 05:51:47

退耕还林生态扶贫效益研究

摘要:在调查咸阳市退耕还林和生态脱贫现状基础上,分析了森林植被增加、有效遏制了水土流失、为野生动物给拱了更大更好的栖息环境等生态效益,带动推广农业实用新技术以确保粮食生产安全、促进生态农业和旅游业的发展、改善退耕区农民生产生活状况等社会效益,通过退耕还林国家政策补助直接增加农户收入、带动经济林果业发展促进农户增收、改变退耕农户收入结构增加农民收入等方面经济效益,以及新一轮退耕还林补贴标准过低,林业结构单一、林产品开发处于初级阶段,管护力度不够、工程成效下降等问题,提出了提高退耕还林的补贴力度、优化产业结构助推区域经济、持续加大管护力度、加强保护生态环境和惩治毁林复耕宣传力度等增强退耕还林与生态脱贫能力与持续性的措施建议。

关键词:退耕还林;生态扶贫;现状;效益;建议

我国农村贫困现状的形成原因复杂多样,包括自然地理、社会历史、内外因素等,总体来看,目前贫困现状与自身脆弱的生态环境密切相关,并随着贫困人口规模的减少,生态环境在诸多致贫因素中更加突出[1],使得我国的扶贫开发与生态建设间存在高度重叠[2]。贫困地区的人们如果不能在经济和生活上脱贫,就不能从根本上消除对生态环境的过度开发乃至破坏。而单一的生态保护治理政策或脱贫政策都难以实现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和贫困人口的稳定脱贫。因此,反贫困应从生态环境入手[3]。生态扶贫是指坚持生态建设与扶贫开发同步、生态恢复与脱贫致富相互协调的原则,结合生态综合治理和保育项目,为当地贫困农牧民劳动力提供就业机会,提高农牧民收入水平。同时,通过多种可行的扶贫开发方式,减轻人口对当地生态环境的压力,转变过度依赖自然资源的粗放型生产方式,从而有效解决贫困地区人口、生存与生态环境的矛盾,减压增效,实现贫困人口稳定脱贫[1]。陕西省咸阳市在实施退耕还林林业工程项目过程中,紧密结合攻坚脱贫工作,在林业建设和精准扶贫方面都取得了初步成效,值得总结分析。为此,我们在典型案例调查、面上资料从政府有关收集基础上,对咸阳市退耕还林与生态扶贫效益进行了研究。

1咸阳市退耕还林与生态扶贫概况

1.1咸阳市自然环境概况

咸阳市地处陕西省中部,东经107°38′~109°10′,北纬34°11′~35°32′,南部为关中平原,北部为渭北黄土高原,南与西安市隔水相望,北与甘肃相连,东与渭南、铜川市毗邻,西与宝鸡市接壤。全市辖2区1市10县,总面积10189.4km2,总人口498万人。林业用地面积451.0×103hm2,森林覆盖率35.94%。

1.2咸阳市退耕还林与生态脱贫工作概况

咸阳市北部渭北黄土高原区,由于区位、交通、生态环境等自然、社会、经济等条件限制,是咸阳市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主要集中区,也是国土保护和退化环境治理的主要区域,沟壑纵横,交通不便,农业土地生产力低下,但土地资源丰富,人均耕地和林地面积大,既是维护和改善咸阳市乃至陕西省和我国中西部地区气候等自然生态环境的重点地域,也给政府落实国家生态文明战略,结合退耕还林精准扶贫、贫困户发挥优势快速脱贫提供了可能。

1.2.1咸阳市退耕还林工程概况咸阳退耕还林工程实施分为2个阶段,第一阶段从1999年建设项目启动至2006年国家暂停退耕地还林计划任务,第二阶段由2014年开始实施至今。自1999年实施项目以来,咸阳各级党委、政府按照“退耕还林、封山绿化、以粮代赈、个体承包”方针,以建设“绿色咸阳、生态咸阳”为战略,把实施退耕还林工程与绿咸富民奔小康相结合,相关部门密切配合,项目区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市县两级林业主管部门精心组织、狠抓落实,逐步扭转了退耕还林工程区“越垦越穷、越穷越垦”恶性循环历史,取得了生态改善、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和农村产业发展的巨大综合效益。第一轮退耕还林咸阳共完成退耕还林(草)147.8×103hm2,其中:退耕地还林还草42.1×103hm2,荒山造林种草91.0×103hm2,封山育林14.8×103hm2,完成兑现退耕还林工程种苗费1.4亿元,完成历年政策兑现10.4亿元,项目涉及27.7万人,8.3万户,119个乡镇,1603个村,退耕户户均通过项目实施收入达到9000元。第二轮退耕还林工程截至目前全市共实施2.9×103hm2,涉及14个乡镇,29个村,2700余户、7500余人,其中贫困户168户,面积57.5hm2。

1.2.2咸阳市生态脱贫工作概况脱贫攻坚工作开展以来,咸阳市委、市政府结合全市实际,提出了“五个一批(产业就业脱贫一批、易地搬迁脱贫一批、生态补偿脱贫一批、发展教育脱贫一批、社会保障兜底脱贫一批)”等措施。市林业局作为“生态补偿脱贫一批”重要责任部门,从自身工作职能出发,确立了生态脱贫“十大路径”,通过落实生态护林员政策、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政策、新一轮退耕还林政策,大力推进绿色产业发展、林业技能培训、涉林劳务增收,助推全市生态脱贫。截至目前全市共争取中省林业各类资金2.22亿元,其中投向北部4个贫困县1.12亿元,占全市林业总投资50%以上。惠及全市建档立卡贫困户1.18万户3.65万人,占全市建档立卡贫困户的12%。

2咸阳市退耕还林与生态脱贫效益分析

多年来,尤其是在制定生态脱贫“十大路径”之后,咸阳市把实施退耕还林工程作为一项改善生态环境、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举措,也取得了显著效果。

2.1生态效益

恶劣、脆弱的生态环境也是贫困,也是群众致贫的重要因素。生态脱贫改换穷貌,就是通过造林绿化使贫困群众的生产生活环境得到改善,这也是从根本上扶贫的重要措施之一。退耕还林工程的实施加快了我市国土绿化进程,取得了显著生态效益。

2.1.1森林植被增加自1999年实施退耕还林工程以来,全市森林覆盖率由17.5%提高到35.94%,提高了27个百分点,其中退耕工程贡献份额约为6个百分点。有效的改善了生态环境,据测算新增林地年可吸收二氧化碳19.79万t,释放氧气53万t。

2.1.2有效遏制了水土流失退耕还林后由于林冠截流量、活地被物截流量、死地被物持蓄量和土壤持水量明显增大,冰雹、干热风、“倒春寒”等气候灾害逐年减少,灾害范围逐渐缩小[4]。目前全市控制水土流失面积达6300km2,土壤侵蚀模数由工程实施前的2460t•km-2•a-1降至1900t•km-2•a-1,降低了560t•km-2•a-1,每年减少输入泾、渭河泥沙量约20多万t。

2.1.3为野生动物给拱了更大更好的栖息环境退耕还林项目区生态环境的改善,为各种野生动物的繁衍栖息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和食物,一些过去在当地已经消失的鸟类、兽类又重新出现,如鹰、狐狸,根据当地群众反映野生动物种类及其种群数量都呈现持续增加的趋势,促进了生态系统的平衡发展。

2.2社会效益

通过实施退耕还林工程,有效地改变了以往“一产为主”的落后产业结构,初步形成了一、二、三产相互联动、相互促进的格局,为全市林产业取得较大的经济效益提供了可能。

2.2.1带动了农业实用新技术的推广,确保了粮食生产安全退耕还林、农田面积的减少,使得农户将农资、劳力、资金等更集中在现有的农田,逐步改变过去广种薄收的粗放经营模式为精耕细作的集约经营模式,单位面积产量、产值及经济效益增加。同时退耕区广泛采取了废弃土地复垦、旧庄基还田、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等措施,积极推行精耕细作、配方施肥、节水灌溉、选用良种等一系列农业实用新技术,使全市在农田面积有所减少的情况下,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没有受到较大影响。1999~2002年,咸阳市年均粮食总产量与往年相比几乎没有差异,粮食年总产基本维持在180万吨左右。从2004年开始,在国家和省上商品粮基地建设、农业综合开发、低产田改造等项目的大力扶持下,全市粮食年总产达到了200万t左右,不但没有给全市粮食安全造成影响,而且呈现出稳中有升的趋势。

2.2.2改善了退耕区农民的生产生活状况退耕还林工程的实施,有力地促进了退耕区基本农田与新型能源建设、牛羊舍饲圈养、生态移民搬迁、后续产业延伸等,改善了退耕区农民的生产生活状况,农民的生态环境意识也进一步增强,采樵、放牧、盗伐等破坏林地和生态环境的行为几近绝迹。

2.2.3促进了生态农业和旅游业的发展退耕还林工程带来的林地质量提升和林地面积扩大,为生态农业、生态旅游提供了基础条件,也激发了社会资金进入生态治理、风景林建设和生态旅游开发,全市涌现出许多生态建设与生态农业、旅游开发紧密结合、效益良好的先进典型。如泾阳县龙泉乡某承包户,1999年开始承包龙泉乡龙源村麦秸沟250hm2山地进行退耕还林综合治理,先后共栽植侧柏、刺槐、大枣等经济和景观树种280余万株,营建生态景观林约530hm2、经济林200hm2、农耕体验园70hm2,依托红色人文历史,围绕生态资源优势,建成了集观光、休闲、度假、体验民俗风情为一体的现代生态农业旅游观光园,年接待游客量达到600多万人次,营业额达4.5亿元,带动周边一大批餐饮,服务、加工、物流、电子商务等阳光产业,为附近农户提供了大量的就业机会。坐落于礼泉北部山区的唐昭陵,历经战乱,大量林木被损毁,退耕前,生态环境恶劣,游客稀少,退耕还林工程实施后,造林3300hm2,林木生长茂盛,生态环境得到很大改善,现已发展为礼泉县旅游观光的重要景区。

2.3经济效益

2.3.1通过退耕还林国家政策补助,直接增加农户收入第一轮退耕还林,国家政策补助标准为2100元•hm-2,管护费300元•hm-2,连续兑现8年;之后,政策补助每亩减少为1050元•hm-2,管护费标准不变,再补8年。每亩退耕还林地国家要连续补助16年,总补助额为2050元•hm-2。第二轮退耕还林将国家政策补助资金标准调整为22500元•hm-2,其中现金补助18000元•hm-2,种苗及造林费4500元•hm-2;第一年7500元•hm-2,第三年4500元•hm-2,第五年6000元•hm-2。在新一轮退耕翁还林实施过程中,咸阳优先将贫困地区25°以上非基本农田坡耕地纳入退耕还林范围,将退耕任务优先安排给将建档立卡贫困户,使这一实实在在的惠农政策在生态脱贫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经调查,工程实施期间,国家补贴标准普遍高于退耕地的净收益,退耕户在领取补贴收入的同时,有条件的退耕户还通过在退耕林地发展林下经济(林下家禽家畜),获得了较高的利润。

2.3.2带动经济林果业发展,促进农户增收从2003年开始,咸阳市在退耕还林、植树造林等工程中,把选用优良生态经济兼用型树种作为重点,结合各地实际,分别建成了各具特色的柿子、大枣、花椒、核桃等经济林基地,共栽植经济林、兼用林15.33×103hm2,经济林果业已初具规模,较好地促进了退耕区的经济发展。彬县实施退耕还林以来,共栽植柿子6.67×103hm2,截至目前,已有约4.67×103hm2新栽柿树进入挂果期,年产鲜柿约6500t,总产值达650万元,加上柿树林(1.34×103hm2)下套种苜蓿的经济收入,套种柿园年经济效益可达3万元•hm-2。礼泉县自1999年以来,累计建设核桃经济林2000hm2、石榴经济林800hm2,改造低产低效石榴经济林35hm2,该县昭陵镇尧召村栽植花椒、“黑宝石”李子73.3hm2,达到了户均0.27hm2,人均667m2(1亩),花椒年单产750kg•hm-2、产值900万~1000万元;2001年栽植的40hm2“黑宝石”李子已进入盛果期,2008年单产26.25t•hm-2,总产值200万元。仅此两项,该村人均增收960元。

2.3.3改变退耕农户收入结构,增加农民收入实施退耕还林工程在促进农业、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的同时,也使农村劳动力结构发生了质的变化,大部分劳动力从简单劳动和低收入行业脱离出来,投身到相对复杂、技术要求的行业,农民收入随之相应提高,农村贫困人口逐渐减少;通过退耕还林工程的实施,农民耕作方式由传统的广种薄收、粗放经营转变为精耕细作的集约经营,单位面积的产量产值增加,农村产业结构趋于合理[5]。据调查,1998年前,退耕户中以种植业为主者占97%,从事养殖业者占41%,从事加工业和商贸业者分别仅占0.8%和2%,外出务工者占6%,1998年退耕户人均年纯收入1402元。退耕后,退耕户中以种植业为主者比例下降91%,事养殖业农户比例上升至45%,从事加工业、商贸业农户的占比分别上升为1.5%和3.1%,外出务工者29%,2008年退耕户人均年纯收入达到2680元,增加91.2%。

3咸阳退耕还林助推生态脱贫存在的主要问题

3.1新一轮退耕还林补贴标准过低

目前,国家对农耕地的粮补、农机具补贴每年每亩近百元,而且近年来粮价一直上涨,种植农作物纯收入每年约6000元•hm-2,国家政策补助标准与种植作物收入差距较大,影响群众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的积极性。

3.2林业结构单一,林产品开发处于初级阶段

目前,咸阳的林业发展仍然以单一的生产方式为主,林业产业生产布局不够合理,市场要素配置不够完善,林业生产和经营仍处于紊乱状态,一方面制约农村经济发展,另一方面影响农民收入提高。经济林的种植主要是核桃,林业结构单一,而且核桃的加工也停留在初级阶段。虽然近年以来,发展了文冠果、油用牡丹特色经济林,但还未形成大的规模,在生态脱贫中的贡献值也偏小。

3.3管护力度不够,工程成效出现滑坡

由于粮食直补等政策的实施,未退耕还林的农田种粮国家补贴标准高,而已退耕为林地者的补助标准并未因粮价提高而增加,由此,影响了农户管理退耕还林地的积极性,造成管护质量不高,苗木保存率偏低、林地质量下降等问题,甚至出现部分退耕户国家补助兑现后复耕的现象[6]。

4增强退耕还林、生态扶贫能力和持续性的建议

4.1提高退耕还林的补贴力度

在现有的退耕还林补偿标准测算方式中,并没有准确对农户的损失效益以及成本等动态变化方式进行测算,取消粮食税后,也没有严格分析农户种粮收益大于种林的原因,从而导致退耕还林扶贫目标无法实现。并且,在陡坡耕地的农户也越来越多,特别在一些贫困地区、沙化地区等。针对以上这些状况,需要努力加大退耕还林补贴力度,并激发农户能够参与到退耕还林工程建设中来[7]。同时,还需要将退耕还林与农村扶贫、生态公益林以及林下经济项目相互结合,这样不仅能够改善农户的资金结构,还能为农户获得更多的收入。

4.2优化产业结构助推区域经济

要实现咸阳生态脱贫,必须优化产业结构,使整个区域的经济发展起来。既要积极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又要大力发展特色经济林,适度果品加工,同时,发展能源产业和生态旅游业,大力扶持龙头企业的发展。同时,把握好种植业、养殖业等副业之间的比例关系,均衡发展。使产业结构、地域结构、空间结构和时序结构有机结合起来,促进生态系统和经济系统协调发展,实现林业生态系统和经济系统的有机结合。

4.3持续加大管护力度

加强对已退耕还林地的定期检查,健全监督机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造林成活率和保存率达到国家要求要提升工程管理层次,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对作业设计、建档立卡、检查验收、确权发证、政策兑现、效益监测等关键环节的管理,同时搞好补植补造、森林防火、病虫鼠害防治等后期管护工作,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成效。

4.4加强保护生态环境和惩治毁林复耕的宣传力度

提升退耕农户个体素质,不仅体现在提高农民技能上,还体现在提高农民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上。让广大农民认识到保护生态环境对于整个社会,尤其是对于林业业生产、农民增收的重要性,对于实现退耕还林生态减贫来说意义重大[8]。同时加强对惩治毁林复耕的宣传力度,让广大农户真正从心理上认同了生态脱贫,不敢也不愿去毁林复耕,实现退耕还林的生态减贫工程的持久性。

参考文献:

[1]刘慧,叶尔肯•吾扎提.中国西部地区生态扶贫策略研究[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13,23(10):52-58.

[2]章力建,吕开宇,朱立志.实施生态扶贫战略提高生态建设和扶贫工作的整体效果[J].中国农业科技导报,2008,10(1):1-5.

[3]郭怀成,张振兴,陈冰,等.西部地区反贫困与生态环境可持续性研究———以新疆和墨洛地区为例[J].北京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4,40(1):144-153.

[4]高健琼.退耕还林与减贫问题研究[M].西安:陕西师范大学,2011.

[5]焦居仁.对西北地区退耕还林的认识和建议[J].中国水土保持,2003(11):18-20.

[6]支玲.西部退耕还林与生态经济协调发展研究[D].北京:北京林业大学,2001.

[7]崔科,张大红,王立群.退耕还林生态学与经济学理论依据探索[J].林业经济,2003(5):35-36.

[8]黄进勇,李翔.我国西部地区生态农业建设模式及产业化问题[J].农业环境与发展,2001(2):33-35.

作者:吴勇民 高航 龙飞 单位:咸阳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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