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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水价改革范文

农业水价改革

摘要:文章在阐述我国农业水价历史沿革及现状基础上,分析了现行水价政策对灌区的影响和水价不能按成本收费原因,提出了水价改革建议:加强宣传和教育,充分认识水资源危机紧迫性,为水价改革奠定舆论基础;准确估计农民的可承受能力;认真地剖析现行水价政策的利弊,制订科学的水价办法;制定合理的水价目标,分步实施;将用户作为主体参与水价的改革。

关键词:农业水价改革节水

一、灌区水价的沿革及现状

1、沿革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的水费经历了多个历程,灌区的水价也随之发生变化。1965年之前,供水不收费。1965年,水利电力部制定了《水利工程水费征收使用和管理试行办法》,该办法虽经国务院批准颁布实施,但受“”的影响未能在全国执行。由于长期采取无偿供水或低价供水政策,导致水利工程维修管理、设备更新费用严重不足,许多单位连简单的再生产都难以维持,同时不利于合理用水和节约用水,造成严重的水资源浪费。为此,前水利部1982年2月向国务院呈交了《关于核定水费制度的报告》,报告指出,制定水价应以供水成本和利润为依据。1984年7月,中共中央书记处纪要提出“要修订水费标准,拟定全国征收水费的原则,对提高水费以后发生困难的地区和部门,要进行补贴,宁可将水费补贴在明处。”1984年冬水利电力部拟定了《重新核订水利工程收费制度的暂行规定》上报国务院,1985年7月22日经国务院批准并以国发[1985]94号文《关于水利工程水费核订、计收和管理办法的通知》转发全国遵照执行,此后许多省市都对供水成本进行了测算,并拟定了水费改革方案,自此,灌区的水价收费有规可循,并逐渐步入正轨。

2、现状

我国农业水利工程现状水价见表1

表1我国农业水利工程水价(单位:分/立方米)

地区水价地区水价地区水价地区水价北京2天津4河北7.5山西6.18内蒙古2.3辽宁3吉林3(综合)黑龙江2.4上海1.5江苏1(综合)浙江*1.5安徽*4.2福建*3.5江西*1.6山东3.22河南4湖北*4湖南*3.2广西*3海南1.7四川3.1贵州*2云南2(综合)西藏陕西3.9甘肃3青海*4宁夏0.6(自流)新疆1.8重庆3(综合)

说明:1、港、澳、台地区资料缺;2、*表示以粮计价折算;3、数据来源:《中国水利》,1998(1)第6页。从表1可以看出,我国农业水价普遍较低,在0.6?7.5分/立方米之间,平均为3.57分/立方米。从总的情况来看,大型灌区的价格偏低,特别是宁夏,才0.6分/立方米。如此低廉的水价,对灌区产生一系列不利影响。

二、现行水价政策对灌区的影响

现行的水价政策的核心和基本依据是国发[1985]94号文《关于水利工程水费核订、计收和管理办法》,它是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规范管理水利工程有偿供水行为的主要法律依据。该办法推动了水利工程水费计收工作的全面展开,使水利工程由无偿服务转向有偿服务,对水利工程正常运转起到了重要作用。由于它是计划市场经济的产物,与目前市场经济难以接轨,加之其制定过程中本身存在多种缺陷,其对灌区产生了极端不利影响,主要表现在:

1、水价太低,节水意识低下,导致珍贵的水资源巨大浪费

上文已经提到,我国的农业水价偏低,这主要是因为:水价政策定价原则极不合理,水费标准背离市场价值,主要表现在农业按供水成本收费,其成本不包括农民投劳折资形成的固定资产折旧,使得现行水费标准不到供水成本的一半,造成水费偏低,此外,值得一提的是,水资源本身的价值被抛弃。水资源本身具有价值,此价值的产生是有水资源所有全所确定的,在水价确定时,完全没有考虑其存在,在某种程度上导致国家所有权的丧失,这些问题的存在,导致市场调节机制失灵,人们的节水意识低下。例如,现在引黄灌溉的水价从0.006元/立方米到0.056元/立方米,平均不足成本的25%,引黄1000立方米的水费只值一瓶饮料的钱,难以调动用户节水的积极性,造成水资源极大浪费。我国主要灌区的渠系利用系数只有0.4?0.6,即约有一半的水被浪费,引黄灌区下游输水损失达30-50%,河西走廊一些渠道,水量损失竟高达60-80%。

2、难以形成有效的节水管理机制,甚至放纵浪费水资源

有效的节水管理机制是节水的关键。国际上普遍公认,通过有效的水资源管理,可以节约50%的用水。高效的节水机制至少应该包括:经济激励(惩罚)机制、水权交换机制、合理调配、规划、高效配置机制和交换机制,现行的水价政策不利于上述机制的形成,如目前的灌区收入主要依靠水费,在固定的价格条件下,水费的收入取决于供水量的多少。一些灌区为了获得较多的收益,甚至鼓励多用水,有些灌区虽然节约了水,但被无偿地调给其它部门,无利可图,严重地影响了节水积极性,不利于节水机制的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