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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市场化进程测度范文

时间:2022-03-23 04:55:11

中国农业市场化进程测度

一、农业市场化的含义

(一)市场化及其实现。市场最初是被看作商品交换的场所,随着社会分工的日益深化,市场的含义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现代意义的市场已不仅仅意味着商品交换的场所,更多的是被看作一种配置资源、分配剩余的制度安排。与之相对应的,且可替代的另一种制度安排是政府控制。市场和政府干预是现代经济社会可以选择的两种配置资源、分配剩余的制度安排。市场化即是由政府配置资源、分配剩余向由市场配置资源、分配剩余的转化。简单地说,就是更多的选择市场而不是政府这种制度安排来实现资源配置及剩余分配。或者更一般地说,这种资源配置及剩余分配是通过价值规律的调节实现的。换言之,市场化就是任何一种产品或要素交易的集合从政府管制转变为市场供求协调,社会有更多资源配置、剩余分配活动从政府支配转为在市场制度中实现。

(二)农业市场化的含义。近30年的集体农业生产使政府控制不仅仅替代了农业中存在外部性的市场交易,而且直接消除了农业生产、分配中所有的市场交易。从生产要素的分配到产品的分配,方方面面都由代表政府的计划机构一手包揽,个人之间的交易行为被视为非法行为而被制止。这种政府交易方式的超限度越界是导致农业生产的低效率,农民生活水平长期停滞不前的原因之一。改革即是在市场交易能发挥资源配置最高效率的领域重新恢复市场交易方式。转型期农业市场化的含义即是在市场能充分发挥效用的领域,实现从计划配置资源、分配剩余向市场配置资源、分配剩余的转变过程。实现从计划配置农业资源、分配农业剩余到市场配置和分配的转变主要有以下三方面含义:(1)市场制度的形成,即是在农业生产、经营、分配中适于市场交易的环节用市场代替政府;(2)市场主体的发育、成长;(3)市场组织(主要是中介组织)的建立和完善。以上三点当然不能穷尽农业市场化的含义,但却是农业市场化的主题。

(三)两种市场交易与两种市场化进程。在我国农业、农村中存在着两种市场交易方式:(1)农村集市交易。集市交易中的交易主体是一定区域中的本地农业居民,他们的集市交易大多是为了调剂产品的余缺,以多余的产品A换取别人多余的产品B。当然这并不意味着必定是物物交换,在集市中以谋利为目的的交易较少,且充满了讨价还价,交易费用昂贵。(2)现代农业市场交易。现代市场交易是指以谋利为目的而出售专业化生产的产品,并且其供应的对象多为非农人口或区域外消费者。其交易主体出现了复杂的多层次,有本地农业人口、非农业人口,区域外消费者,最重要的是出现了以从事市场交易为生的商人。他们往往拥有较完备的市场信息,且可能采用先进的交易手段,往往能使资源配置最优。两种市场交易共存的局面使我们在分析、测度农业市场化时应注意两种农业市场化,即微观层次上的农户市场化及宏观层次上的农业市场化。农户市场化是指在农村改革过程中形成的新型生产经营主体———农户,将其经济活动转向依赖于平等的市场交易的过程。宏观农业市场化则是指在资源配置方面用市场交易代替政府调控的过程,这种市场交易主要采用现代市场交易形式。两种农业市场化形式都可以反映市场化改革的进程,相比之下,宏观农业市场化才是市场化改革成熟的标志。因此,不能基于集贸市场的飞速发展得出我国农业市场化水平很高的结论。

二、农业市场化进程的测度

两种农业市场化的共存意味着要准确反映中国农村、农业市场化程度必须从两方面着手,且假定以下前提成立:在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由于不存在市场交易,农业市场化在两个层次上均为零,农业市场化的推进完全是农村市场化体制改革带来的。

(一)农户市场化进程测度的指标设计

农户即是指以农业生产为主要经济活动的家庭农场,其生产也是一个以一定的投入换取最大产出的过程。因此,农户生产市场化即由投入市场化和产出市场化构成。1•农户生产投入市场化测度。目前农户生产投入主要包括以下生产资料:土地、种子(幼畜)、肥料、机械、劳力、农药、饲料等。其中土地由于土地制度的改革,地权国有,农户使用,没有进入市场交易流程,其市场化程度仍基本为零。因此,衡量农户投入市场化水平可采用以下公式:MDp=∑Ni×Mi(1)………………………其中MDp即是农户投入市场化程度,Mi是i种投入市场购买之支出除以该种生产投入以市场价格衡量的总支出。Ni为i种生产投入价值占总生产投入价值的比重,即为权数。2•农户产出市场化测度。同理可设产出市场化程度为:MDm=∑Bi×Mi(2)………………………其中Bi为i种农产品价值占农产品总价值的比重,这里衡量单位为一农户,不以一定量的田地或人口衡量。Mi为i种农产品市场化程度,其等于市场上出售该农产品价值除于所生产该农产品总价值。在市场上出售不包括以农业税、定购或统购形成出售给国家的农产品部分。3•农户生产经营市场化测度。设农户生产经营市场化程度为MF,则MF应为MDp与MDm二者的加权平均和。产出的价值理应比投入多一利润,所以其各自权数应为1/(2+i)、(1+i)/(2+i),其中i为利润率。于是有:MF=[1/(2+i)]×MDp+[(1+i)/(2+i)]×MDm,进一步简化有:MF=MDm+[1/(2+i)]×(MDp-MDm)(3)………………………………………为了更好地理解农户市场化进程,我们在MDm和MDp关系一定的情况下,讨论一下农户市场化程度与农业生产利润率之间的关系:(1)假定MDp>MDm,i>0,若MDp、MDm为衡常量,则i增加,MF必下降。事实上,MDp>MDm时,i的变化必然引起MDp和MDm的相应变化。MDp>MDm说明农业产出交易中政府调控比重仍较大,农业产出仍多数通过国家统购、派购或合同定购渠道进入市场;i的增加说明国家对统购或定购价格提高,农户希望把更多的农产品通过政府交易方式出售给国家,而不是通过市场交易实现。这样MDm必然下降。若MDp不变,MF必下降。i增加的另一可能原因是国家给予了生产投入补贴,平价供应生产资料增加,MDp下降,若MDm不变,MF同样会下降。同理可推,i下降,MF增加。(2)假定MDp<MDm,i>0,若MDp、MDm为常量,则i增加,MF增加。事实上MDp<MDm时,i的增加如上分析反而引起MDm和MDp的增加,共同导致MF增加。目前,我国大部分地区的农户生产投入已经基本实现了市场化供应,而农产品交易国家仍控制很大比重,也就是MDp>MDm。农业的保护政策及给予的农业补贴毫无疑问会增加农户农业生产利润,从而减少农户生产经营市场化水平。

(二)现阶段农户生产经营市场化水平的测度

依据以上设计的测度指标体系,我们采用问卷调查的方式,取得三组数据。由于农户一般没有详细的收支记录,所有数据都是农户估计数据的平均值,大致能较准确反映实际。(1)问卷调查一:调查区域为河南省息县许店乡代寨村。该村基本情况是:没有乡镇企业,农民生产、生活以农业为主,约60%的劳动力外出打工,比例较高。基本属于发展水平落后地区,人均土地约1•5亩,农业以种植业为主,最重要的家庭副业是养猪,主要农作物是水稻、小麦、红麻、油菜籽、杂粮等。30张问卷调查的平均结果表明,该村农户在主要的生产投入中,化肥占25•7%,种籽(幼畜)占15•42%,饲料占38•56%,机械占19•28%,农药占1•03%,其中在市场上购买比重分别为95%、70%、40%、85%、100%。依据公式(1)测算生产投入市场化程度为68•06%。在农业产出中,水稻、小麦、生猪、红麻、杂粮各占60•87%、14•78%、17•39%、4•53%、1•30%,在市场上出售比重分别为50%、10%、66%、98%、5%。依据公式(2)测算产出的市场化水平为47•72%。若每个劳动力投入按全年报酬为1500元计算,利润率约为30%。依据公式(3)测算,农户生产经营市场化程度为53•08%。(2)问卷调查二:调查区域为江苏省淮阴县五里乡树东村。该地属江苏省较落后地区,本村没有乡镇企业,外出打工约占劳动力的10%左右,农业生产也是以种植业为主,家庭副业也是养猪业,主要作物有水稻、小麦、油菜、杂粮等。据问卷调查结果计算表明,其投入市场化程度为49•6%,产出市场化程度为49•88%,农户生产利润率为13•95%。据公式(3)测算,农户生产经营市场化程度为49•77%。(3)调查区域三:调查区域为天津塘沽区,其农户主要为兼业农户,产品主要有粮食、畜产品、蔬菜。据《塘沽统计年鉴1995》,上述农产品在市场上出售比重分别为27•87%、90•88%、97•99%,其收入占出售产品收入的比重分别为22•8%、59•6%、10•15%。依据公式(2)测算,产出市场化水平为70•46%。其投入的市场化水平据统计局农调队负责人据有关数据分析大约为90%左右。另据1995年塘沽区农调队有关数据计算,农业生产投入利润率为67%。据公式(3)计算得其农户市场化水平为77•78%。(4)全国农户市场化进程的测度:依据中央政研室农业部固定观察点办公室1993年全国调查数据,农户投入中89•64%从市场上购买,产品约35•13%直接或间接在市场上出售。另据《中国统计年鉴1995》,农户农业生产经营利润率为47•62%。依据公式(3)测算,得全国农户市场化程度是57•14%。由(1)、(2)、(3)、(4)所得数据可以看出我国农户生产经营市场化水平已较高,约在60%左右,并且农户市场化进程表现出区域差异。如天津塘沽区地处市郊,产出市场化水平达到70%以上,而落后地区则为50%左右。并且如前分析投入市场化程度大于产出市场化程度,这一点在全国数据中表现最为明显,二者差距为54•51%。调查二所得数据中投入市场化水平略低于产出市场化水平,主要原因是该地人多地少,家庭农业生产中养猪占很大比重,其投入约占总投入的54%,但主要靠自产饲料。所以投入市场化总体水平较低,同时所生产生猪95%在市场上出售,这就使二者最终水平相当。

(三)农业总体市场化进程测度指标体系

以上据测算指标体系和实际调查统计数据测度了农户这种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在现阶段生产中依赖市场交易的程度。农户的市场交易绝大多数属集市交易,农户市场化只能说明农业市场的底层构筑状况,对农业资源配置及剩余分配过程中的市场化程度的反映是不确切的。要全面确切地反映农业市场化,必须在总体上进行分析。从整体上看,农业市场化是指在农业生产资源配置上实现从政府指令到市场交易的一种制度变迁。因此,下文主要从资源配置及剩余分配角度设计指标体系,衡量一定区域宏观农业市场化程度。农业生产资源概括起来即是劳动力、土地、资本三大类。上文已提到,土地归国家所有,不允许自由流转,所以测定农业资源配置市场化程度主要从资本和劳动力两方面考虑。资源配置和剩余分配无论采取何种方式都必须借助于价格,计划配置产生计划定价,市场配置产生市场价格。价格的市场化程度是农业市场化的一个重要标志。另外,农业资源配置和剩余分配主要通过农产品流通,农产品流通市场化即是由行政计划统购、定购、调拨转变为市场交换。这也是反映农业市场化程度的一个重要指标。这样,我们就可以用下述公式求出一定区域内整体农业市场化程度:Mt=∑Ci×Mi(4)…………………………其中Mi为i种农业市场化衡量指标的市场化程度。Ci为各项指标的权数。下面就一一说明如何衡量以上四种指标及其结果:

1•农业劳动力市场化程度(Mi)的测度。集体生产时期,劳动力市场是不存在的。改革初期,家庭承包责任制的实施,使农业生产中劳动投入密度进一步强化。然而随着对农业劳动力就业的地域、行业及流动的禁锢的解除,农村出现了大量的非农产业,并导致大批农业劳动力的转移,农业劳动力密度减低,农业劳动生产率提高,首次出现了有发展的农业增长。非农产业的兴起使农业劳动力的选择集合中再也不是单一的农业劳动,而变成了农业、非农业两种选择。这两种选择的转换摆脱了政府控制,成为自由的市场交易选择,即出现了劳动力市场。劳动力市场的形成与农村非农产业的兴起有着密切的关系,可以认为后者造就了前者。另一方面,农业劳动力市场的培育与发展同农业经营方式的转变密不可分,由小农家庭农业到经营型农业转变的实现意味着农业劳动力市场的彻底形成,因为在经营型农业生产方式中,农业工人完全是以利益取向通过市场选择成为农业劳动者的。实现二者转变的关键仍然是剩余劳动力的转移。转移出农业的农业劳动力与小农家庭经营中的农业劳动力相比,其行为已经完全市场化,他的选择是通过自由的市场交易实现的。所以,转移出的农业劳动力数量直接反映了农业劳动力市场的发育程度。由于改革期间仍没有打破城乡差别,绝大多数农业劳动力转移仍只能在农村区域内进行,也即是由农业转移到乡镇企业及其它非农产业。后期出现了大批涌向城市的“民工潮”,但民工潮的趋向在国有企业就业过剩的情况下,只能涌向非国有经济,即个体私营或大量城乡集体企业。因此,转移出的农业劳动力的数量是可以用一定区域的农村非农产业就业人数得到准确衡量的。以上分析表明,在现今仍具有传统农业生产方式特征,且劳动投入仍有过密化特征的中国农业生产中,对市场化改革中农业劳动力市场化程度的衡量最好的选择指标只能是区域内农村非农产业从业人数占区域农业劳动力总数的比例。该指标同时也是可得的较精确指标。

2•农业投资市场化(M2)的测度。农业投资可分为两类,一是流动性生产投入,一是固定资产投入。集体生产时期,投资主体是国家和乡村集体,基层村民集体、生产队只负责一定社区内劳动密集型的投入。作为国家代表的乡村集体是几乎全部的农业资金投入的所有者和支配者(无论是流动性资金投入还是固定性资金投入)。该期农业资金投入完全是政府交易的产物,农业资金市场是不存在的。农业经营方式由集体转变为家庭个体使流动性生产投入的投资主体由国家、集体转化为农户。流动性生产投入虽然完全摆脱了政府安排的制约,由农户自主决定,但由于我国大多数农村区域人多地少,农业投资回报率低,同时农业资本积累率低,多受到资金来源的制约,农业成为生存依赖的手段。流动型生产投入多演化为责任性投入,不完全是市场交易的产物,因此,它不能准确反映农业投资的市场化程度。经营方式的转变使农业固定资产投资主体演化为国家、集体、个人三个层次。其中国家投资方向仅集中于大型农业基本建设投资上,它完全受政府控制。集体往往只负责较小规模、具有农业基本建设性质的固定资产投入,农户则承担部分生产性固定资产投入如农具购置等。改革过程中由于农村非农产业的发展,集体和农户的投资选择再也不是单一的农业。对集体来说,其对农业的投入大多是通过市场收益比较而做出的,这一点从由于农业比较利益下降而导致集体农业固定资产投入徘徊不前的表现上可得到较好的证明。对于农户来说,由于资金来源的有限性,他对生产性固定资产投入的选择更是要进行利益的比较。所以,该期农户农业生产的固定资产投入也是市场交易的结果。改革过程中,农业也吸引了少量外资,它们更是市场交易的产物。因此,改革过程中个人、集体、外资的农业固定资产投入一般是在市场机制引导下进行的,与国家对农业的固定资产投入相比,它们是市场化的产物。用农业固定资产投入中集体、个人及外资投资额的比重应能较准确的反映农业资金市场化程度。

3•农产品交易市场化(M3)的测度。如前分析,农村居民之间在集贸市场上进行的互通有无的集市交易不能称为现代意义的市场交易,由它引致的市场化不能完整反映农业市场化水平。只有发生在农业人口与非农业人口之间的交易行为才是配置资源、分配剩余的重要手段。农业居民与非农业人口之间的交易可采用两种方式:一是政府交易,即采用收购或定购方式从农民手中收取农业剩余,然后再通过国家分配到非农居民手中,这是集体经济时代采用的主要方式;另一种是农户和非农居民之间通过市场交易进行,这种方式在计划经济时代是严格禁止的。该种交易数量在市场化改革过程中的增长恰恰反映了市场化程度的深入。所以,我们用农民与非农居民之间直接交易占二者之间总体交易的比重来衡量农产品流通市场化水平。

4•农产品价格市场化(M4)的测度。价格是反映资源配置及剩余分配中,资源和剩余的稀缺性以及配置和分配公平性的信号,它同样可以是两种交易的产物,一种是政府交易产生的计划制定的指令性价格,另一种是市场交易产生的市场价格。改革前,所有农产品的价格都是指令性计划的产物,价格市场化程度为零。因此,农产品价格形成中市场交易决定的价格比重能准确反映农产品价格市场化程度。

5•对公式(4)中权数的思考。权数是能否准确衡量整体农业市场化水平的一个重要指标。因此:(1)从农业生产和交换过程分析,生产和交换过程的权数应各为0•5;(2)对生产投入市场化中劳动力和资金二者权数分配上,可采用农业生产函数(C—D函数)中二者的弹性系数衡量。依据有关数据估算,二者弹性系数分别大约为0•34、0•66;(3)价格市场化和产品交易市场化对农业整体市场化贡献的权数分配是一个很难准确衡量的问题。经过多方权衡,并参照有关研究,我们仍假定二者的贡献是相同的。这样,公式(4)即演化为:Mt=0•17M1+0•33M2+0•25M3+0•25M4(5)……………………………………………

(四)农业整体市场化进程的测度依据以上指标体系的选择及公式(5),我们首先计算出了部分省市1994年农业市场化的截面数据。依以上设计指标及公式(5),可得出1978—1994年我国农业市场化序列数据。

三、对农业市场化测度的分析

从1994年各地区的市场化数据及图示(即表1和图1)可以得出以下的一些初步结论:

(1)农业市场化区域差异是存在的,尤其表现在单项市场水平上。通过对表1统计数据分析可得各项指标样本变异系数分别为Vm1=53•6%,Vm2=12•7%,Vm3=0,Vm4=43•5%,Vmt=7•8%,Vrg=72•5%。从中可以看出,劳动力市场化水平、农产品流通市场化水平与人均国民生产总值一样有很大的区域差异。总体农业市场化水平区域差异较小,样本变异系数仅为7•8%。主要是因为价格市场化程度的区域差异为零,投资市场化程度区域差异较小,且二者在加权求和中均占据较大比重。

(2)农业劳动力市场化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有较强的相关性。经济发展水平越高,劳动力市场化程度越高,如北京、上海、天津三市农业劳动力市场化水平均在65%以上,广东、江苏、浙江三省均在40%以上;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的省区农业劳动力市场化水平多在20%左右,个别省区低于10%,如西藏仅为2•16%。这说明农业市场化过程是一个摆脱农业、转而依靠非农产业的经济发展过程。

(3)农业投资市场化水平表现出与经济发展水平负相关的特征。如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上海、广东、北京,农业投资市场化水平相对较低。上海市仅为57•19%,比15省市平均水平85•93%低近30个百分点。而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的安徽、河南、四川、陕西等省农业投资市场化水平一般超过90%。这里的例外是天津、浙江、江苏三省市,它们经济发展水平较高,农业投资市场化水平也较高。其主要原因是三省市乡镇企业发达,近年出现“反哺”农业的投资趋向,使集体对农业基本建设投资大量增加,导致以非政府投资在基建投资中所占比重衡量的农业投资市场化水平增加。

(4)从各地区的农业市场化与经济发展水平分布图上可以看出,各地区农业市场化水平与其经济发展水平之间表现出比较强的正相关关系。也就是说市场化水平较高的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也较高,而市场化水平较低的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也较低。这从图中画出的两条直的趋势线的关系可以看得很清楚。这也正是我们所希望的结果。当然二者不可能是完全直接相关的(正如曲线与发展水平所显示的关系),因为市场化水平只是影响经济发展水平的重要因素之一,二者的大致相关就已经能基本说明问题。

而从1978—1994年我国农业总体市场化进程的数据及图示可以得出如下一些粗略的结论:

(1)农业市场化阶段性明显。农业市场化进程图显示,市场化进程明显分为三阶段,第一阶段是1978—1984年,市场化各项指标表现出较快的增长速度,M1由9•23%增长到14•48%,M2由约10%增至1984年的75•32%,农业市场化整体水平也由7•67%增至38•26%。第二阶段即是1985—1992年,该阶段市场化各项指标表现出缓慢增长的特征,其中M3、M4表现出波动特征,M1、M2低速缓慢增长,市场化整体水平一直徘徊在50%左右。进入1993年,各项指标又表现出快速增长特征,其中M4尤为突出,由1992年24•42%增至57•10%。农业整体市场化水平也由50•52%增至64•66%。

(2)从市场化分项指标进程看,尽管有阶段性特征,M1一直低速缓慢增长,到1994年M1市场化程度刚达到33•33%,即农村农业人口中只有1/3的就业是市场自由交易的结果(并不绝对,有些非农产业发展中存在着严格政府管制)。发达市场经济国家劳动力市场化程度是各项指标中最高的,几近100%。我国农村劳动力市场化进程缓慢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第一,人多地少,分散家庭经营。第二,传统农业生产方式10多年来仍在农业生产中占主导地位,农村教育尤其是农业职业技术教育普及程度低。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在市场化改革中处于瘫痪状态,大量农业劳动力仍满足于自给自足。第三,传统的生活观念、生活方式仍支配着多数中国农民的就业观念。

(3)M2在市场化改革初期即达到较高水平,此后一直处于波动起伏之中。主要原因是国家在市场化改革中对农业基本建设投资弱化,同时由于比较利益的存在,集体、个体对农业基本建设投资也存在弱化行为。1985年,M2达到最大值,同时农业增长出现停滞波动特征。国家自此对农业基本建设投资比重逐年加大,M2水平逐年下降,直至1992年的58•03%。1992年以后,国家放开了农产品流通市场,大幅度提高了农产品价格,农业比较利益增加,集体、个人对农业投资增加,以此衡量的投资市场化水平出现增加趋势。

(4)价格市场化与农产品流通市场化进程阶段性更为明显,且阶段性跳跃幅度较大。如1984年价格市场化水平为32%,1985年即达到63%。主要原因是国家对农业市场化改革的主要手段是对农产品价格和流通进行改革,这种国家主导的市场化改革的阶段性特征是明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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