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章网 资料文库 城市环境治理政策工具的选取范文

城市环境治理政策工具的选取范文

时间:2022-07-20 03:44:36

城市环境治理政策工具的选取

一、问题的提出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城市化水平不断提高,城市化比例1978年为17.92%,2011年超过50%。城市化水平的提高随之带来了城市环境问题。中国城市环境问题使城市生态负载增大,城市环境保护提上日程。随着治理理论广泛应用于城市环境领域,中国城市环境治理兴起。要有效地治理中国的城市环境,需要选择和运用适当的政策工具。或者说,政策工具的选择、应用状况是有效地治理中国城市环境的关键变量。中国城市环境治理的信息型政策工具是中国城市治理主体在环境政策的制定、执行和反馈过程中为实现政策目标而采取的具有信息属性的手段、方式或途径。其主要有环境信息公开、环境标签或标志计划(包括环境认证)、环境听证、环境信访、全球定位系统等类型。从政治学的角度看,中国城市环境治理信息型政策工具的选择有其自身的机理。提出这一问题的理由是环境问题、环境事件和环境治理与政治之间存在关联。中国城市环境治理信息型政策工具选择的机理体现在政治层面上即为中国城市环境治理信息型政策工具选择的政治逻辑。

环境污染、全球变暖是比较典型的风险问题。这些风险问题明显不同于历史上的各种外部风险,它们是人类社会发展到工业化阶段后才出现的,是人类自身活动的结果,是人类运用科学技术以及作出相关决策所造成的。[1]75“人类的工业化进程中自我孕育出来的风险有着明显的社会化特征。这种社会化特征,使得具有强大威力和潜在威胁的现代科学技术之负面影响所造成的巨大风险,已经不可避免地成为一个政治问题。”[2]65不止于此,环境政治学学者约翰•德赖泽克把环境问题看作是政治的主题。“今天,我们不但有一个关于环境的概念,而且大多数发生在环境领域的重大事件是政治的主题和公共政策的目标。”[3]6的确,环境问题与政治问题是相联的。人类的优良存在有赖于我们生活中政治的、社会的和经济的条件。[4]23相应地,为解决环境问题而进行的环境治理与政治有着密切的联系。生态现代化是一种旨在解决环境问题的话语和实践,它需要政治承诺,这种承诺指向富于远见的长期而不是心胸狭隘的短期,指向经济与环境进程的整体性分析而不是对特殊的环境滥用的零散聚焦。[3]194环境治理与政治之间存在紧密的联系,作为环境治理的一种手段,中国城市环境治理信息型政策工具的选择同样如此,它有其政治上的动因,也需要考虑政治因素。这之中所蕴涵的逻辑关系就是中国城市环境治理信息型政策工具选择的政治机理或政治逻辑。大致说来,中国城市环境治理信息型政策工具选择的政治机理或政治逻辑主要表现为中国民主政权形式影响城市环境治理信息型政策工具的选择;政治可行性影响中国城市环境治理信息型政策工具的选择;促进中国城市公众环保参与需要选择信息型政策工具;提升中国城市政府环境治理能力需要选择信息型政策工具。

二、中国民主政权形式影响城市环境治理信息型政策工具的选择

从政治学的角度看,政治机构会以政权形式来影响政策工具的选择。[5]300中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公民一律平等地享有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权利。中国民主政权形式影响选择何种政策工具来促进和保障公民权利,这适用于环境领域。为维护公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中国民主政权在城市环境治理中选择或会选择环境信息公开、环境听证和环境信访等政策工具。在公民权利中,知情权是一项重要的基本权利。广义言之,知情权是指公民寻求、接受和传递信息或情报的自由,是公民从官方或非官方获知有关情况的权利,又称为了解权、得知权或知悉权;就狭义而言,则仅指公民知悉官方有关情况的权利。“有知情权,就有相互提供信息的义务。”[6]208由于“几乎每一项权利都蕴含着相应的政府义务”[7]26;“公民的权利就是官员的义务”[8]351,因而公民享有的知情权,对政府课以公开信息的义务。相应地,公民享有的环境知情权,对政府课以公开环境信息的义务。中国民主政权形式的存在使公民享有环境知情权,政府由此有义务在环境治理,包括城市环境治理中公开环境信息。就此而言,在城市环境治理中,中国民主政权选择或应当选择环境信息公开以维护环境知情权。目前中国城市政府的实际做法反映了中国民主政权形式对城市环境治理信息型政策工具选择的影响。各城市政府通过多种形式环境信息,以保障公民对环境事务的知情权。随着中国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的推进,公民参与权不断拓展。在城市环境治理方面,中国公民享有参与环境事务的权利,政府采取或应当采取一定的手段落实这项民主权利。“对民主而言,它能够做到的第一件事情应该是严肃的沟通交流。”[3]275“积极型民主的交流包括参与前期酝酿、议程设定、信息沟通,它强调倾听和表达的技巧,以及设身处地体谅他人的能力。”[9]149倾听的技巧包涵了听取公民意见的手段或方式。该手段或方式之一是进行听证。听证的本质是听取对方意见[10]135,它有利于落实公民的参与权。在中国城市环境治理中,政府开展环境听证来落实公民的环境参与权。2004年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举行听证会,听取“自然之友”、“地球纵观”、“地球村”等环保民间组织的实施圆明园防渗整改工程的建议。按照“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要求,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在《上海市绿化条例》立法过程中举行了听证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环境信访也是听取公民意见的一种手段。由于公民享有环境参与权,中国城市政府应当选择环境信访来进行环境治理。实际上,环境信访在中国城市环境治理中得到了运用。如在厦门PX事件中,厦门市政府通过专线电话、电子邮件和信函等听取公民的意见,落实公民的环境参与权。简而言之,中国民主政权形式的存在使公民享有环境参与权,政府由此在城市环境治理中选择或应当选择环境听证、环境信访等信息型政策工具。

三、政治可行性影响中国城市环境治理信息型政策工具的选择

人类事业的设计和运作总是发生于法律和政治考虑的范围内。[11]51环境政策工具的选择概莫能外,因为法律可行性和政治可行性影响环境政策工具的选择。在环境政策工具的选择上,政治可行性指的是一定的工具选择是否能够维持下去。政治可行性对中国城市环境治理信息型政策工具的选择有着重要的影响。这里,政治可行性主要考虑三个方面的因素。

一是政府监督信息型政策工具运用的难易程度和政府自身运用信息型政策工具的难易程度。前者主要涉及政府判断市场主体是否遵守某一政策或比较恰当地运用某一政策工具的难易程度。对市场主体运用信息型政策工具的情况进行有效监督的必要条件是拥有足够的有关污染行为的信息。但是,一个相对合理的假设是政府不可能无成本地知晓每个市场主体在任何时候到底在干什么,换句话说,政府对市场主体进行监督是需要成本的。在许多情况下,获得有关的精确信息几乎是不可能的或至少是成本非常高的。[12]83而且,获得有关污染的信息还存在技术上的限制。这些影响政府对信息型政策工具运用的监督。鉴于此,中国城市政府在选择企业环境信息公开政策工具时更多地要求企业主动披露环境信息。从中国城市政府自身运用信息型政策工具的费用和技术看,其公开环境信息的难度不大,其组织环境听证、利用环境信访、进行环境认证的难度也不大,因此中国城市政府还选择政府环境信息公开、环境听证、环境信访与环境认证等都可以作为环境治理的信息型政策工具。

二是伦理道德。这主要是对市场主体在信息型政策工具选择方面的伦理限制。一个被广泛接受的道德观认为,环境政策应该对污染行为进行谴责,因为污染是对自然或人类社会的一种犯罪。[12]90在此种道德观里,如果企业利用信息不对称公开虚假污染信息或隐瞒污染信息,这是很不道德的。目前,虽然生态道德观在中国尚未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但在一些城市的大企业中,特别是其中的一些上市公司比较主动地公开环境信息。在获取有关企业污染行为的信息还存在技术上的限制、政府只有“依赖于行业的自我监测(在可能的限度内)以及它们对排放水平的报告”[13]80的情况下,中国城市环境治理中企业环境信息公开政策工具的选择或多或少基于伦理道德的考虑。

三是制度容量。这主要涉及中国城市环境治理的信息型政策工具能否为制度所容纳。1979年9月13日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和1989年12月26日公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为中国城市环境治理的信息公开政策工具的选择提供了制度空间。2007年4月11日公布的《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直接为中国城市环境治理的信息公开政策工具的选择提供了文本支持。1996年3月听证制度在中国首次建立起来,它为中国城市环境治理的环境听证政策工具的选择提供了间接的可能。《环境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则为中国城市环境治理的环境听证政策工具的选择提供了直接的可能。中国的信访制度建立于1951年6月。1997年4月29日和2006年6月24日了《环境信访办法》,中国城市环境治理的环境信访政策工具选择的制度容量由此增大。

四、促进中国城市公众环保参与需要选择信息型政策工具

城市公众是城市环境质量改善的重要推动力量。城市环保工作或城市环境治理工作没有城市公众的参与,很难走远。由于公众环保参与是政治参与的一种具体表现,或者说是政治参与的一种更新的形式,[14]324作为公众环保参与的一个组成部分,中国城市公众环保参与无疑是一种政治参与。促进这一参与,需要选择一定的信息型政策工具。从理论层面看,促进中国城市公众环保参与需要选择信息型政策工具。这是因为政治参与需要一定的条件,足够的信息是其赖以运行的必要条件之一。戴维•赫尔德在谈到参与式民主时指出,参与式民主的一个基本条件就是开放的信息体系,确保充足信息条件下的决策。[15]341然而,在涉及选举以及更为一般的公共政策问题上,所有个人会合理地保持较少的知情[16]23,原因是搜集有关选举与决策的信息要花钱、费时、耗精力。换言之,信息成本是政治参与的一大障碍。[17]119如果政府对信息形成垄断地位,使公众难于计算政治参与的收益,那么多数公众宁愿弃权,也不愿参加公共选择。只有让公众拥有或接近信息,降低其信息成本,他们参与政治的热情才会高些,参与率才会提高。对中国城市环境治理来说,城市公众只有充分了解环境信息,才会积极参与到环境决策中来。因此,促进中国城市公众环保参与需要选择环境信息公开这个政策工具。从实践层面看,促进中国城市公众环保参与需要选择信息型政策工具。南京市、马鞍山市、贵阳市环境治理方面的实例较好地说明了这一点。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南京市秦淮河被污染的事实一直存在着,并非无人知晓,只是知道的情况不多、了解的程度不深。这不能使秦淮河环境问题得到广泛的关注。随着城市化进程延伸,大众传媒进入人们的生活。大众传媒拥有深层次、高频度、全方位报道秦淮河环境问题的优势,一旦此问题被纳入环境记者的视野,他们就会通过大众传媒将其比较真实、全面、及时地展现在城市公众、城市企业和城市政府面前,吸引城市公众的眼球,引起城市政府的关注。可以说,大众传媒通过报道新闻事件、提供交流平台、追踪事件进展、给出事件处理结果等,完成秦淮河环境问题的被少数人察觉、被多数人关注、被相关组织重视、被提上政府议程、被采取行动加以解决的建构过程,从而发挥促进社会监督和扩大公众参与的巨大作用。[18]176欲使更多的中国城市公众参与到环境治理中来,一个基础性工作就是要解决信息问题,构建一个透明化的、对公众开放的信息平台。马鞍山市的经验恰是如此。为了使公众参与和监督更为有效和全面,在实践中,对环境问题马鞍山市敢于公布,增强了舆论监督的力度。[19]108再者,反面的例子亦可作出说明。如南京市政府在工业项目建设前不向公众公布信息,在项目建设后公布信息但渠道很少,力度不大,从而导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的公众参与不足。[20]又如,贵阳市人口超过350万,但贵阳市政府网站关于“整脏治乱”的网上调查参与人数仅有寥寥的629人,其中,信息传达不到位是原因之一。[21]76这些从另一个侧面表明,促进中国城市公众环保参与需要选择信息型政策工具。

五、提升中国城市政府环境治理能力需要选择信息型政策工具

政府环境治理能力是指为完成政府环保职能规范的目标和任务,拥有一定的公共权力的政府组织所具有的维持本组织的稳定存在和发展,并有效地治理环境的能量和力量的总和。政府环境治理能力是一个综合的概念,它包括政府环境政策能力、政府环境监管能力、政府环境正义维护能力和政府环境制度创新能力等。按此逻辑,提升中国城市政府环境治理能力需要选择信息型政策工具。广泛获取数据支持民主决策。[22]96只有在行政机构占有能够说明问题的完整的信息资料的情况下才能进行选择。所以,行政机构应尽可能多收集有关国家机关运转状况、行政管理机构与被治理者的关系、公众的现实需要和未来需要等方面的信息。这样的信息收集应当有助于政治权力作出正确的政策选择。[23]16-101

同理,信息收集有利于提升城市政府环境政策制定能力。为此,中国城市政府需要选择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环境听证、环境信访等政策工具来收集环境决策信息。如上海市环境保护和环境建设协调推进委员会办公室需要选择环境信访来收集制定第三轮环保行动规划的信息。环境信息收集、公开能够为中国城市政府提供执行环境政策所需要的各类信息。真正做到了环境信息收集的准确、高效,就必然在环境政策执行中占据先机和优势。把有关环境政策执行的信息公之于众,能够增强社会公众对环境政策的信任,因为“信任的理由有一种知识论的性质:它们归结为信任者获得的关于被信任者的一定的知识和信息”,“正确地给予信任的可能性随着关于被信任者的信息的数量和种类的增加而提高”。[24]94

更多的公众信任和认同有助于环境政策的顺利执行。上海市顺利完成了第二轮环保行动计划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确定了环境信息收集和公开机制。所以,提升中国城市政府环境政策执行能力需要选择信息型政策工具。中国城市政府环境政策修正能力的提升同样需要信息。根据非合作博弈理论,精炼贝叶斯均衡是当面临不确定性时,参与人从对不确定性事物所假定的事前概率出发,进行分析、判断和决策,并且在决策的动态过程中,会根据获得的新信息,利用条件概率的贝叶斯公式或法则,对事前概率进行贝叶斯更新,作出事后概率判断并据此调整、修正自己的判断和策略。运用精炼贝叶斯均衡中的贝叶斯理性或“Savage-贝叶斯理性”修正环境政策需要反馈回来的新信息。通过不断收集、加工和公开新的环境信息,使环境政策修正得以持续进行,政府环境政策修正能力随之提高。而确保从尽可能多的方面收集反馈的唯一方式,是将政策过程设定在一个自由民主制的框架内,其中不同的利益团体和行为者都能够无所顾忌地提出他们的意见。[3]124-125

据此推断,提升中国城市政府环境政策修正能力需要选择环境信息公开、环境听证、环境信访等信息型政策工具。北京圆明园湖底防渗工程的整改印证了这一点。在圆明园湖底防渗工程事件中,北京市环境保护局进行了调查;北京市海淀区政府和圆明园管理处在相关新闻会上就圆明园有关问题公开信息,表明了欢迎监督、尊重科学、依法执政的态度。这些有助于作出圆明园湖底防渗工程整改的决定。中国城市政府环境监管能力的提升也需要信息。政府环境监管即政府环境监督管理。“监督(surveillance)是信息方式中一个主要的权力形式。”[25]118

政府环境监督是政府通过获得监督对象的环境信息,并将反馈信息传输给被监督者,达到干预被监督者行为的目的。政府环境管理的有效性“取决于能不能获得充分的信息”[26]56。可以说,政府环境监管机制的形成离不开环境信息的收集和传递,只有掌握足够的环境信息,才能有效地进行环境监管,环境信息不对称消除得越多,环境监管就越全面、越有力。看来,掌握市场主体的各类环境信息有利于提升政府环境监管能力。正因为如此,中国城市政府需要选择环境信息公开、环境认证、环境听证、环境信访等政策工具以提升自身的环境监管能力。为加强环境监管,国家环保局自1996年开始进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试点工作;1997年13个城市(区)先后被批准作为实施ISO14000标准试点城市;目前苏州新区、大连、无锡、北京、秦皇岛、广州、宁波等开发区已建立了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为有效杜绝污染企业的偷排行为,广东省花都市环保局除了在企业内排口竖上排污标识牌外,还在企业污水排至河涌的出水口上设置监督牌,公布排污企业的名称和市环保局的污染投诉电话,鼓励群众对污染行为进行监督,一经发现企业有偷排污水行为,市环保局将依法严惩,同时按规定对举报者进行重奖。为了使群众监督和专业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安徽省马鞍山市在环境监理总站设立信访科,负责处理群众污染问题的信访案件,接待群众举报。

被举报文档标题:城市环境治理政策工具的选取

被举报文档地址:

https://www.meizhang.comhttps://www.meizhang.com/lylw/hjzllw/606527.html
我确定以上信息无误

举报类型:

非法(文档涉及政治、宗教、色情或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

侵权

其他

验证码:

点击换图

举报理由:
   (必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