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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防治范文

水污染防治

淮河流域地跨河南、安徽、江苏、山东四省,地处中原腹地,具有非常重要的战略地位,是中国的七大流域之一。全流域面积27万km2,占全国面积不到3%,却拥有人口1.5亿,耕地面积1300多万hm2,均占全国总量的1/8。

15年前,养育着中国1亿5千万人口的淮河,曾经发生特大污染事故,干流形成的污染带长达70公里,造成损失上亿元。对这起事故的清理,揭开了淮河治污的序幕,我国政府第一项大规模污染整治工程由此开始。但经过15年的时间,淮河水污染依然存在。

1水污染问题回顾及防治成果

过去,淮河流域山清水秀。“走千走万,不如淮河两岸。”“江淮熟,天下足。”这

样古老的歌谣都是描述江淮流域的美丽富饶。20世纪80年代以后,随着淮河流域经济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加快,流域水体污染日趋严重,最终分别在1989年、1992年、1994年爆发了全流域特大污染事件,而支流的污染事件层出不穷,有这样一首歌谣反映了淮河水质变化的过程:五十年代淘米洗菜,六十年代洗衣灌溉,七十年代水质变坏,八十年代鱼虾绝代,九十年代身心受害。3次重大污染事故充分揭示了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编制的思路随着对水环境保护工作认识程度的不断加深而逐渐调整。

淮河水污染治理始于1994年,国家将治理淮河污染列为治理“三河”、“三湖”之首。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治淮十年来,沿淮四省采取了结构调整、工业污染防治、污水处理厂建设、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等一系列措施。总体上看,沿淮四省在经济快速增长的情况下,淮河流域排污总量有所下降,水质有了一定程度的改善,过去淮河流域高速度的污染趋势得到初步遏止,十年淮河治污成效明显。

2水污染现状与问题

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但距离国家计划治理目标和人民群众的要求仍有相当大的差距。沿淮四省经济仍在高速增长,人口持续增加,城市化进程加快,流域“十五”水污染防治形势十分严峻,已取得的治污成果还很脆弱,如不采取超常规的做法,淮河“十五”治污目标难以实现,老问题无法彻底解决,新问题将更加突出。

2.1治污体制机制尚未理顺

治水与治污没有形成协调一致的管理机制,对污染治理进展状况缺少有效监督和必要的奖惩机制;大部分城市污水处理厂没有实行市场化运作,多元化投资机制尚未形成;没有建立统一的监测和信息机制。现有环境监管能力不适应淮河治污新形势的需要,普遍存在违法成本低、守法和执法成本高的问题。

2.2治污投入严重不足

淮河治污“九五”计划要求投入166亿元,实际投入66%。淮河治污“十五”计划256亿元资金安排中,还有173亿元资金缺口。全流域161个污水处理建设项目中,仅完成17%的项目,29%在建,尚有86个城市污水处理项目未动工。治污设施建设滞后,尤其是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缓慢,管网严重不配套。

2.3生态基流严重缺乏

目前,淮河流域有大小水库5700多座,其中大型水库36座。此外,还建有大小闸坝5000多个。淮河水资源开发利用率超过60%。流域内过多的闸坝建设改变了水的时空分布,难以维持生态基流,水体自净能力减弱,汛期泄洪时,闸坝上积蓄的高浓度污水集中下泄,常常引发水污染事故。淮河沿岸农田灌溉多沿用传统方式,灌溉利用系数低。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不到30%,利用效率低下,浪费严重。

2.4治污的认识还不到位

淮河流域总体上处于经济欠发达地区,“重经济发展,轻环境保护”的现象还很普遍,以资源浪费、环境污染为代价换取经济增长的生产方式尚未扭转。一些地方对治污工程不重视,对城市污水、垃圾等基础设施建设不积极,即使建成后也难以保证正常运转,不能发挥其应有的效益。个别地区地方保护主义严重,对违法排污放任自流。

2.5产业结构很不合理

淮河流域重污染行业仍然居多,工业污染仍是淮河污染的主要原因。造纸、酿造、化工、制药、印染等几个行业的经济贡献率约占全流域的1/3,而产生的COD和氨氮则占到工业排放的80%和92%,近八成的超标企业集中在这些行业。

3、建议

3.1改善管理机制。

我国的水污染防治工作体制基本上与世界先进水平一样。但问题在于我国对环境保护部门的“统一监督管理”权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的水环境管理权之间的关系未作明确、详细、可操作的规定,导致实践中经常出现各部门之间“争夺权力、推诿责任”的现象,不利于水污染的全面系统防治。在中央和地方水污染防治管理的关系上,我国实行分级管理制,很容易出现水污染防治工作受“地方保护主义”影响的情况。因此,我国有必要结合国情,借鉴他国经验,明确环保部门与其他部门,中央和地方在水污染防治方面的权利义务。

3.2加大执法力度

在现阶段,人们环保意识还没有达到一定高度的情况下,严格执法应该是调整人们经济利益和保护生态环境之间关系的最重要手段。“三湖三河”的环境污染和对流域工业企业所采取的集中式限期达标排放、“零点行动”等等,说明了以往我们在执行有关环保法规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还普遍存在。多年来,我国已逐步建立起相对完善的法规体系。但是,在严肃执法、公开查处上还比较薄弱。因此,进一步强化监督管理,加强执法能力建设和完善执法监督机制是当前必须重点解决的问题之一。

3.3加强部门合作。

淮河流域治污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但以往由于部门之间职能交叉与冲突或者各地区之前存在利益冲突造成工作开展的阻碍和浪费。各地方、各部门应该相互协作,各司其职,紧密配合。环保部门统一安排部署,加强监督管理,帮助落实资金、技术计委、经贸、财政、金融等部门帮助落实项目和政策。轻工、化工、农业等行业部门从行业政策上加以指导、协调和服务建设部门对城市污水集中控制进行组织指导水利部门加强闸坝调控及省界断面的监测等。企业积极治污形成了各方密切配合淮河治污。

3.4加强教育宣传,建立公众参与机制

的目前淮河水污染防治所采取的途径主要甚至是完全依赖行政手段去解决一切问题而忽视公众的力量所起的作用。就淮河污染治理来说,各级政府在当时也以前所未有的力度开展淮河治污工作,但是无论是政策出台还是措施的实施上却很少征求公众的意见,在具体治理过程中也并没有发挥公众应有的作用。只有建立公共参与机制,才能有效的加大执行的力度,从而全方位的实现环境监管。而增强教育和宣传也是为了增强环境意识,让人民群众和权力机关行使环境和水资源保护的监督力,使全社会人人自觉保护环境及水资源。

3.5利用市场经济实现经济结构的转型

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大力发展循环经济。要按照循环经济理念调整经济发展模式和产业结构。鼓励企业实行清洁生产和工业用水循环利用,发展节水型工业。淮河流域出现严重的水环境问题与其选择和实施的经济发展模式有密切关系。谋求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必须加快从粗放型增长模式向集约型模式的转变,使速度扩张型的经济增长方式向质量效益型转变,大力发展精深加工工业,提高科技含量大、附加值高的产品份额,走依靠科技进步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