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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服务市场化范文

公共服务市场化

公共服务是指城市公共领域所提供的直接的和间接的服务的总称,具体包括科学研究、基础设施、公共交通系统、环境保护、城市规划、社会福利、警察服务、公共教育、消防救灾、信息服务,等等。它既有物质形态的公共服务,也有非物质形态的公共服务。

传统的公共服务体制基本上是“一元”的公共服务体制。在这种体制中,政府综合消费者的偏好,组织和实现公共服务的生产,作为垄断的提供者向社会提供服务。一般认为,公共服务投资的回报率低、资本系数高,不适宜民间力量的介入,政府公共机构应该承担起公共服务提供和生产的全部责任。然而,随着时代的发展,民间力量正日益介入到原本属于政府的公共服务领域。20世纪80年代后情况发生了很大变化,西方国家纷纷对公共设施与服务领域进行市场化改革,政府放松市场准入限制,大量民间资本投资兴办,供给量急剧增加。

长期以来,由于我国经济发展水平较低,市场处于供不应求的不平衡状态,为防止市场混乱,产生私人垄断,危害公共利益,政府承担了提供了全部公共服务的职责,如自来水供应、城市垃圾和污水处理、邮电通讯、医院、城市交通,属于自然垄断的煤气、电力,以及基础设施建设等。但是如今情况却发生了变化,减少政府直接干预越来越成为一种政府改革的方向。

一、公共服务市场化的内涵。市场化首先意味着重新界定政府与市场的功能,以解决公共服务提供什么的问题,其表现形式是政府撤资及政府淡出;其次,它意味着政府决策机制的更加民主化,鼓励人们显示自己的需求偏好,以解决提供多少的问题,其主要表现是决策权力的下放等;再次,它意味着在确定政府承担提供公共服务责任的前提下,把私人部门的管理手段和市场激励结构引入公共服务之中,以追求公共服务提供的有效性,其主要表现形式是企业管理方法的引入(绩效评估、全面质量管理、标杆管理、成本核算制度等)、政府委托授权如合同外包、特许经营等,以及在内部引入竞争实行内部市场等。

二、公共服务市场化的动力。公共服务市场化的动力是多元、复杂的公共服务市场化的主要动因来自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城市规模的扩大,公民对公共服务的需求量迅速增加,公民对公共服务的关注意识和参与意识日益增强;二是将市场竞争机制引入公共服务领域,可以降低公共服务成本,提高公共服务质量,从而最合理地利用公共资源;三是在公共服务领域,树立起“以顾客为导向”的新的市场原则和市场观念,本身更能体现公共行政的理念;四是改变政府对公共服务“大包大揽”的局面,有利于政府减轻财政压力,提高行政效率;四是建立起政府与私人公司、公众之间的“合作伙伴”关系,增进企业和公众对公共服务的责任感。

三、公共服务市场化的主要形式。一般的合同出租、公私合作、一般的用者付费制、凭单制度是工业化国家政府功能输出市场化的四种主要形式。公共服务的合同出租是最主要的形式。合同出租或合同承包,其主导思想就是公共服务的非垄断化。其主要内容是政府将原先垄断的公共产品的生产权与提供权向私营公司、非盈利组织等机构进行转让。政府确定某种公共服务的数量和质量标准,然后对外向私营部门、非盈利部门招标承包,中标的承包商按合同生产公共服务。承包商在合同许可的范围内自由配置资源。公共服务的诸多行业都是合同出租的范围。如环境保护、道路交通、医疗救助、社会保障、工作培训、运输服务、公共工程、数据处理以及监狱管理(如美国加州)等。公共服务的合同出租,扩大了政府供给公共服务的财源以及技术力量,降低了成本提高了效率,提高了顾客的满意度。从各种数据来看,合同出租比政府直接供给降低成本约20—30%。

公私合作是一种特殊形式的合同出租。政府不需要以纳税人的税收去购买私营部门提供的服务,而是以政府特许或其它形式吸引中标的私营部门参与基础建设或提供某项服务。在政府的规制下,私营部门通过面向消费者的价格机制来实现投资回报。公私合作,既借社会资源提高公共服务生产能力,又借价格机制显示消费者的真实需求,可实现一箭双雕的目的。公路建设中BOT模式就属此类。

凭单制。政府可以通过向合格的服务对象签发凭单的方式实现原来由国家提供服务的委托授权。与补贴生产者的做法不通,凭单是对合格的消费者提供的补助。凭单制被用于食品、房屋、教育、医疗、保健及运输等公共服务的提供。凭单接受者在市场上购买上述物品和服务时,可以用凭单弥补资金的不足。

四、公共服务市场化的益处

1、有利于形成政府与市场相互协作的局面。在西方国家200多年市场经济的发展历史中,政府职能实际上已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具体到公共服务,政府主要通过政策引导、规则制定等手段,在公共服务领域实行“市场准入”,吸引社会资金(包括各种内资和外资)共同参与公共服务的提供,从而形成政府与市场相互协作的新局面。

2、有利于政府减轻财政压力,促进财政资源合理配置和合作公共服务领域的不断扩大。对政府财政形成沉重的负担,特别是对处在转型时期的发展中国家,政府面临着“转型”与“发展”的双重使命,而财政供给能力不足是这些国家普遍面临的难题。公共服务市场化,使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了一个最佳的平衡点,可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赢”功效。

3、使政府成为社会合作力量的发动者和促进者。随着传统工业化社会向信息化社会的转变,社会的组织结构体系将发生重大变化。在公共服务领域,政府不再是唯一的提供者,而更多地依赖于政府与社会、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密切分工与合作,政府的协调和引导作用是不可或缺的。

4、有助于公民社会形成,推进社会民主化进程。在公共服务市场化过程中,必然伴随着政府权力的下放和外移。通过公共服务市场化措施,使政府与公民社会的沟通渠道更加广泛,沟通距离更加贴近,有利于公民便捷有效地获得信息,提高了公民对公共服务市场的监控力度,防止政府垄断权力的滥用,增强公民对社会的责任感和参与程度。

5、有助于政府机构精简,促进政府及公务员管理能力的提高。公共服务市场化,在减轻政府财政压力的同时,也防止了政府规模不断扩张的趋势,有助于政府机构的精简。

五、公共服务市场化的条件及对中国的启示。公共服务市场化涉及到政府理念和实际操作多方面的变化,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其顺利实施有赖于各方面的条件做保证。因此我国应该着力于以下几方面的建设。

1、成熟的市场机制。公共服务市场化的实施是以对私益物品和公益物品的分析为基础的。目的是通过公私领域的不断渗透和有效竞争与合作,弥补政府对公共服务供给能力的不足。以市场机制来补充政府供给机制。实践表明西方发达国家公共服务市场化所取得的成效与其社会成熟的市场机制是分不开的。

2、民主化的公共决策。“公共决策是对社会公共利益的权威性分配”,公共服务市场化作为优化社会资源配置方式的措施,必然要求民主化的公共决策。其中民主化的公共决策是公共服务市场化顺利实施的重要保证。

3、法制化的政府行为。政府部门的强制性和私营部门的赢利性导致在这个过程中极容易发生权力与利益交易的“寻租”行为的发生,这不仅会损害公共利益,使社会真实需求得不到正确显示,从而不仅使市场经济资源配置的优化功能难以发挥。因此,只有建立健全公共行政法律法规对政府行为进行法制化的制约和监督,才能保证公共服务市场化沿着预想的正确的轨道发展,实现有效配置社会资源的目的。

4、成熟有效的技术支持。公共服务是以公益物品的复杂特性为理论前提,是针对那些共用程度不高的公共服务实行与私益物品一致的“谁受益,谁付费”的市场交易原则。如何度量每一种公共服务的共用性程度,是公共服务市场化的重要问题。这些都有赖于一种成熟有效的技术支持。只有这样才能对社会的各种信息进行有效的汇总和测算,发挥市场经济中的价格调节和激励机制作用,实现公共服务质量的提高和费用的降低。中国公共服务的市场化已开始了,而且有加速发展的趋势。有些基础设施行业开始放弃垄断,例如发电市场的原则性开放;价格机制开始在基础设施领域发挥作用;高速公路收费、电价、城市供水价格的市场化已经初见成效。我国政府应该在指导思想上把公共服务的市场化纳入行政改革的规划,将公共服务的市场化与政府职能转变、政府机构改革统一起来。通过公共物品市场化必将建设更高效率的政府,更美好的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