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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辩证法对新型城镇化建设指导作用范文

时间:2022-12-17 08:24:37

自然辩证法对新型城镇化建设指导作用

摘要:建设中国特色的新型城镇化是实现2035年远景目标的重大战略决策,也是运用多学科知识和多层次技术推动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过程。自然辩证法是一种方法论,可用于指导如何合理利用科学和技术来改造自然,从而使其适应人类的客观发展。通过梳理自然辩证法与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关系,分析新型城镇化建设协同自然辩证法后的实际效益,并以成渝地区为例,最终得出结论:在新时代生态文明思想的指导下,新型城镇化建设应当通过合理布局城镇空间格,优化城乡产业结构,推动城区低碳建设,提倡绿色生产消费模式进行落实,从而实现我国城镇化的以人为本、绿色生态和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新型城镇化;自然辩证法;生态文明

0引言

“城镇化”具有多个学科的多维概念内涵,就城市规划学科的核心关切来看,城镇化是指将产业、人口、经济等活动汇集或聚合在特定空间范围中的过程。改革开放后,我国的城镇化使城市和农村的人口和经济发展都发生了巨大变化,并经历了1978—1991年双轨渐进制下的“自下而上城镇化”以及1992—2012年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下的“流动城镇化”[1]。自2013年以来.随着人口日益老龄化,我国经济也开始转向增长放缓的新常态。在这样的背景下,《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提出,我国经济得以维持可持续发展态势的强大动力以及扩大国内需求的巨大潜力,均体现在城镇化上[2]。2019年末,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突破60%,城镇化发展迈入了复杂性和不可预测性更加突出的重要时期[3]。基于这样的现实状况,《2020年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提出,新型城镇化战略的总体要求,就是加强质量导向,加快实施促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4]。《“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深入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战略”,这表明,我国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已经迈入了下一个历史进程[5]。

1新型城镇化理论研究与建设现状

新型城镇化是立足于我国国情的城镇化道路,注重生态宜居、产业可持续和以人为本,强调普惠感、幸福感、低碳生态、卫生福利和公共效益的集中统一,以实现城乡一体化与区域协调化、工业现代化与产业低碳化、生境绿色化与资源集约化以及城市建设机制的创新发展[6]。这就要求新时代城镇化的发展要对国内外政治和经济发展的新环境作出积极的应对,弥补长期快速城镇化的不足和损失,以最大限度地利用改革开放的成果,造福于全体人民,促进中国城乡建设未来的可持续发展。长期以来,诸多学者对新型城镇化进行了研究。高喆等[7]认为,新型城镇化是一个以生态文明为中心的集约城镇化,它反映在发展的4个方面:“生产集约化、原料绿色化、过程循环化、标的低碳化”。伍江[8]提出,新型城镇化是对过去城镇化趋势的及时调整,以确保未来健康和可持续的城市化,并综合了这一过程的10个特点。唐子来[9]认为,相较传统城镇化,新型城镇化的一个重大不同是其具备的可持续性,而传统的这一过程是不可持续的,具体表现为其在经济、社会和环境等方面的不协调。赵燕菁[10]认为,应当将新的思路和建设路径施加在新型城镇化中,必须把生态文明的理念和原则纳入其全过程之中,淬炼出基于土地集约、智能制造、绿色生态、低碳健康的城镇化发展模式。通过上述研究可以看到,新型城镇化的关键词主要聚焦在“绿色”“低碳”“健康”“可持续”等方面。我国是有着14亿人口的社会主义发展中国家,在这样的国家实现城镇化在历史上是绝无仅有的。以往西方发达国家的城镇化是在对资源的大量消耗、对乡村的野蛮剥削和对环境的肆意破坏基础上实现的,这样的发展道路是不可持续的。《“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也提出要“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因此,需要回到社会主义理论中找到科学的指导方法,从而为新时代我国的新型城镇化建设保驾护航。

2自然辩证法与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关系

自然辩证法可以从理论与实际2个层面来看待。在理论层面,它是马克思主义关于认识自然客观事物的哲学思想;在实际层面,它是人们用以改造客观事物并使其适应社会生活的科学工具。而新型城镇化建设是以客观事物的规律为基础的,是利用学科知识和先进技术改变自然生境的过程,这符合自然辩证法的基本内容,因此它可以成为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指导依据。自然辩证法的体系是指人们在认识和改造自然客观事物的实践中发现新的学科知识和技术方法,并将科学技术应用于人类生活之中,这一体系体现在城镇化建设上,意味着人们更多地探索和了解自然,促进科学的成长和技术的进步,以及科学技术与社会服务相结合并反映于城镇化建设上,从而使城镇化建设呈现出以人为本、绿色生态和可持续的特质。此外,在自然辩证法中也包含有系统的观点,整体上不只是各部分的叠加,每个部分都有自己的功能,但相互作用,形成一个统一的整体。整体论最重要的理念是,在部分形成整体的过程中,整体所取得的成果远远大于部分相加,这就是城镇化建设的目标。一个完整的城镇化体系是由“城市-乡村”“市民-村民”等诸多要素构成的,只有当这些要素和谐共存,才能使城镇化的过程符合城乡发展的内在机制,才能真正意义上实现城乡融合发展。而新型城镇化,运用多学科知识和多层次技术,更需要各部分高效地配合协作。新型城镇化不仅要运用先进的营造技术、协调机制和管理平台,还要遵守自然客观事物的基本运行规律,运用自然的智慧落实和完成城镇化发展重点任务。自然辩证法的主体是人与自然的关系,人类通过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使自然适应了人类的生产生活,然而,这种变化应该建立在遵循自然规律的基础上。而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过程,是人们利用学科知识和先进技术改变自然生境的过程,因此,也必须遵守不受人干涉情境下的自然发展基本规律。自然辩证法是跨学科的方法论,不仅具有哲学的伦理逻辑,也具有自然技术的科学思维,可以建设性地指导新型城镇化。2018年5月,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对生态文明建设做出了系统部署和安排,其中,“生态兴则文明兴”的深邃历史观、“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科学自然观、“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观、“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的基本民生观、“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的整体系统观、“实行最严格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的严密法治观、“共同建设美丽中国”的全民行动观、“共谋全球生态文明建设之路”的共赢全球观,是赋予当代中国和世界生态文明建设的自然辩证法,为新时代的新型城镇化建设提供了理论支撑和实践依据。

3协同自然辩证法的成渝地区新型城镇化进展

从《成渝经济区区域规划》(2011年),到《成渝城市群发展规划》(2016年),再到《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2020年),成渝地区的新型城镇化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成渝地区推动以新时代的自然辩证法———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的新型城镇化,并主要在4个方面集中发力。

3.1城镇空间格局合理布局

成渝地区以成都、重庆2个主要的都市圈作为核心,资阳、遂宁、眉山、绵阳、铜梁、璧山、江津、永川、潼南等市区县作为两城之间的腹地。其增长空间聚焦于既有城市,而不是如同以往长三角、珠三角模式形成城市连绵带。在重庆都市圈方面,主城各区县分别寻找对接主城发展的发展路径。在成都都市圈方面,由于成德眉资四市属于不同的市级行政主体管辖,因此更加从实际出发寻找效益最大化的空间布局。在空间体系布局上,围绕城市能级重点打造核心大城市,通过大城市集聚人口、产业等经济活动,控制城市扩张规模,在尊重生境承载力基础上有主有次地落点城镇体系布局,形成金字塔层级的城镇空间格局。而在小城镇层面正视人口老龄化的严峻形势,聚焦少部分交通优越、发展基础较好的重点镇。整体上精准有效地盘活存量空间、控制增量发展,合理调整城市发展的规模和新区建设的节奏。

3.2城乡产业结构持续优化

在新的生态文明发展阶段,绿色发展理念要求得到进一步提升。“长江大保护”与成渝地区的工业布局高度重合,传统的产业发展道路已经越走越窄,城镇开发建设以及农业生产方式都有待调整。因此,在城乡产业结构持续优化过程中,成渝地区一方面发力推动高端产业建设布局,另一方面加快建立了农业科技与丘区农业机械化体系。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在种植、生产、包装和运输全生产过程中应用最新科研成果和高效管理方法,促成农业发展与资源生境之间的平衡。大力推动节能智造的绿色科技产业升级,逐步淘汰会产生高额能耗污染的低成本、低附加值落后低效产业,为低效利用土地腾笼换鸟,扶持发展低污染、高附加值的高新技术企业,实现增肌赋能、提档升级,从而支撑双循环下的内陆生产力要求。并通过整合水陆、航空优势,实现整体产业面向国际化发展,塑造内陆开放高地。

3.3城区生态建设大力推动

秉持“生态优先、活用减法、控制增量”的城建思路,摸清本底,实施城市绿地生态修复,植入游憩及休闲功能,以建设促保护。成都以广义的公园为核心,统筹城市内的丘区、绿楔和水域,在已有公园基础上进行系统性的扩建,以放射型方格网路网控制城市整体开发,生态绿地连绵布置于其中,通过生态廊道实现公园绿地与城市开发区域的串联与共享,形成开放的绿地体系。重庆则重点关注“四山”保护与“两江四岸”的生态修复,全面清理和核实“四山”两违建设,只做减法不做加法,保护和恢复生态环境,增加生态容量;对两江四岸地区最大化增加滨江生态空间规模,提高生态岸线比例,完善生态空间布局,差异化治理滨江护岸,建立多层次的绿化植被界面,形成互联互通的滨江蓝绿生态网络格局。在城市微型场所进行见缝插绿,建设口袋绿地,巧用城市坡地、丘区、保留山头等地形地貌,丰富城市绿化层次,并且优化提升城市公园的水质,为市民提供更加亲切宜人的休憩活动空间。通过城区低碳建设工作的推进,使城镇化真正由原有的宏大经济发展叙事转向对人本尺度和生态宜居的关怀,体现了新型城镇化的应有之义。

3.4绿色生产方式得到提倡

以实现“碳中和”为目标,推动清洁的生产方式,建立低碳环保的消费观念,促成居民减少能源消耗、节约水电、更多地使用公共交通、减少使用私人汽车等生活行为。另外,对自然生境消耗品和不可再生资源通过税收和价格杠杆的方式,逐步进行“碳征税”,从而改变居民生活中“高碳消费”的习惯,在生活方式不确定的情况下减少环境负担。成渝地区在新型城镇化的过程中,把“绿色+”纳入经济社会的方方面面。成都落地了全国首个碳中和垃圾分类站以及国内首个电能碳中和汽车制造基地,并在龙泉山城市森林公园培育了30余hm2的“碳中和”林作为向市民开放的低碳宣传教育基地。重庆组织召开了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专家座谈会,并在万州举行了重庆市“碳汇+”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签约仪式,通过购买碳汇信用,逐步抵消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碳排放。此外,成渝地区就城市管理方面,坚持绿色低碳发展理念,优化停车配建指标,分区差别化供给停车设施,强化绿色低碳技术在规划建设中的应用,完善城市内外公共交通、绿色通道、慢行系统等低碳交通方式。基于促成绿色的生产生活与消费方式,从而积极推动“碳达峰”“碳中和”工作。

4结语

目前,我国的城镇化建设已经进入以人为核心的新阶段,包含的要素不断扩大,这对于人与自然关系的处理带来了更大的挑战。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要义,是实现生态宜居、产业可续和以人为本,由此依托合理布局城镇空间格局、优化城乡产业结构、推动城区生态建设的落实,并且让人民真正参与到城镇化的建设过程中,提倡绿色生产消费模式,遵循自然辩证法的要求,自然界的客观规律也在自然辩证法的指导下通过新型城镇化建设的特殊性不断体现出来。新型城镇化是中国特色的崭新城镇化模式,要求“城市-乡村”“市民-村民”等各要素和谐共存,以及加强城市建设各部门之间的合作,促成城乡地区的经济、文化、环境、政治的协同综合发展。而要真正实现新型城镇化,所有的规划、设计、管理、建设都应当遵循自然事物的客观发展规律,并以新时代生态文明思想作为科学的方法论改进城镇化过程。

作者:蔚枫睿智 周鼎 单位: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西部分院 重庆大学建筑城规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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