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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经济论文范文

集体经济论文

集体经济论文范文第1篇

1.1个别村干部发展集体经济的意识不够强农村三年一换届,一些村干部存在短期心理,不考虑集体经济长远发展。部分村干部认为,村组织工作量多,没有时间和精力用于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对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缺乏信心和动力。个别村干部虽有发展集体经济的愿望,但没有思路、措施和办法。

1.2财务管理内控制度不健全制定村级财务收支计划时,缺少发展生产和增加集体收入计划。一些村依靠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维持运转,有的村集体为了完成上级指标,不履行程序借款甚至个人垫资完成任务。

1.3生产性支出比例小,集体经济发展后劲不足许多村用于生产经营的支出不多,非生产性支出比例大,特别是报刊订阅费、计划生育工作经费等开支多,造成集体经济发展后劲不足。

1.4存在不合理支出,削弱了集体经济一是有关部门向村级集体摊配各种赞助、捐赠;二是许多村不按规定支付慰问费、奖励金、活动费等;三是个别村用村财垫付社会抚养费;四是个别村滥发补贴、福利,报销商业保险费等;五是完不成征兵、综治、殡改、卫生等任务,财政转移支付资金被截留扣发。

1.5没有化债计划,债权债务管理不力许多村既没有对债权进行有效追讨,也没有合理制定偿还到期债务计划,造成债权和债务连年累积,影响村级集体经济发展。

1.6集体产权不明确,难以发挥大的效益没有对村级集体资产资源所有权进行界定,村级集体资产资源难以进入市场交易,无法融资。没有完善的资产资源评估制度,产权转移时,没有合理确定价格,无法保值增值。

2发展思路

2.1加强培训引导,提高村干部发展集体经济意识一要加强培训,进一步提高村干部发展集体经济、加强财务管理的能力和水平;二要组织参观学习,到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好的村观摩、学习;三要完善考评机制,号召因地制宜,开辟多种经营渠道,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发展壮大集体经济。

2.2严格执行规定,减少村集体各种不必要的支出一要制定详细的年度收支计划,杜绝不合理支出,严控非生产性支出;二要进一步提高财务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素质,堵塞管理漏洞;三要强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超限额支出要经过村“两委”、成员大会民主讨论决定;四要定期公布账目,接受群众监督,确保收支清楚,干部清廉。

2.3认真清产核资,保证村级收入稳中向好一要清理集体债权,认真履行经济合同,及时催收租金、承包金,逾期违约的,通过法律途径追回;二要对留归集体的土地补偿费,只能用于发展生产,不能用光、分光;三要有计划偿还到期债务,对实质上不属于村级集体的债务进行剔除,确保不再产生新的债务。

2.4充分挖掘潜力,发挥资金资产资源最大的效益一要充分利用资金,发展项目,增加收益。对闲置和荒废的资产资源,要通过改造、流转、拍卖等处理,实现经济效益;二要对价值被低估或不合理利用或承包中显失公平的,要通过协商或法律途径,增加集体资产资源收益;三要对其他占用的资产资源,要加强管理,充分利用,增加村级集体收入。

2.5及时落实产权,将资产资源转化为资金和资本村级集体拥有的固定资产和资源,要进行界定,落实产权,取得所有权、承包经营权和使用权证书后,将用于抵押、担保或进入交易市场,为村级集体融资,帮助村级集体实现经济腾飞。

集体经济论文范文第2篇

为解决集体经济组织的法律主体资格问题,一些地方政府进行了积极探索。在这个问题上,曾经有两种讨论:一是建议将集体经济组织界定为“非法人团体”;二是认为集体经济组织与“法人”更接近。集体经济组织与非法人团体的法理区分非常明显。在我国,民事法律的“非法人团体”主要指“个人合伙”。集体经济组织与个人合伙存在本质性差异。首先,个人合伙是由两个以上公民按照协议,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合伙经营、共同劳动。个人合伙与集体经济组织是两类本质不同的组织。个人合伙是以私有产权为基础,即私有产权的联合。集体经济组织是以集体产权为基础,以集体所有土地或集体资产为核心的组织。其次,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而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对集体债务并不负有连带责任。再次,合伙人可以退伙,也可以合伙终止,相应地资产分割可以通过协商解决。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可以转让自己的股份,但不能要求分割集体资产。《民法通则》第七十四条规定,劳动群众集体组织的财产属于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产。集体所有的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私分、破坏等。从实践来看,大多数地方倾向于将其定位为“法人”。以广东省为例,1991年颁布的《广东省农村社区合作经济组织登记办法》规定:全省农村经济合作社、经济联合社、经济总社实行登记发证制度,即通过登记就可以取得法律主体资格。1999年我国《行政许可法》颁布实施,这种获取法律主体资格的方式被废止。2006年广东省颁布实施《广东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规定》,建设性地将过去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登记发证改为提供组织证明书,并规定以此可以在银行或农村信用社办理开设账户等手续。这个规定虽然为集体经济组织解决了市场交易中的部分障碍,但绕开了“法人资格”问题,关于法人权利和义务更是没有涉及。此后,广东省又颁布了《广东省农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条例》,其中明确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本条例登记后取得法人资格,并规定了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地方法规关于集体经济组织法律主体资格的探索是有意义的,但是根据“下位法从属于上位法”法则,地方法规规章直接确认集体经济组织的法人地位是不合适的。《行政许可法》第十五条明确规定:地方性法规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不得设定应当由国家统一确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资格、资质的行政许可;而第十二条指出,对于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等以及需要确定主体资格的事项可以实行行政许可。

二、“村改居”后集体经济组织发展特征及其转型目标选择

(一)“村改居”后集体经济组织的发展特征“村改居”后,集体经济组织发生本质性变化。首先,物业、资金等非土地资本成为核心资产,物业租赁成为经济收入主要或唯一来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1)第二条第五款规定,“村改居”之后,集体土地转变为国有土地,政府给予征地补贴或者让集体经济组织继续使用。“村改居”后的集体经济组织不再享有集体土地所有权,而是拥有国有土地使用权。其次,社会保障成为组织主导功能。“村改居”后,由于相应的社会保障配套措施没有跟上,失去土地保障的“村(民)转居(民)”人员在社会保障与一般城市户籍人员存在差距,而且他们在就业市场上缺乏竞争力,就业困难。在三种因素的叠加影响下,作为股东的“村转居”人员要求集体经济组织能够每年提供稳定的分红及各种社会福利。在这种硬性要求下,集体经济组织每年的收入主要用于分红、福利支出、公共服务支出等,缺乏用于扩大再投资的资本积累。总之,“村改居”后的集体经济组织已经脱离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范畴。集体经济组织必须做出适应性调整,在现有法律法规框架体系下,找准自己的定位。

(二)转型目标选择———企业法人根据《民法通则》,法人分为四类:企业法人、机关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和事业单位法人。很明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不是机关法人和事业单位法人,只是隶属于农村基层组织的一个经济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很难列入社会团体法人范畴。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社会团体指中国公民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集体经济组织不是一般的社会团体,而是以集体土地所有为核心的组织。因此,集体经济组织不能归类于社会团体法人。另外,集体经济组织在核心资本、分工、管理方式等方面与企业存在较大差异。特别是,集体经济组织只要依赖集体土地就可以设立,这一点足以让二者区分开来。结合“村改居”后集体经济组织发展特征,其向“企业法人”转型具有合理性、可行性。理由如下:第一,产权逐步清晰。产权清晰是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前提。“村改居”的一项重要工作是推动集体经济组织的产权改革。其主要特征是进行确权改革,通过“资产量化、股权固化”的方式进行。首先,进行产权界定,理顺集体经济组织的债权债务关系,明确集体资产产权范围,界定集体资产产权和村民产权。其次,将集体经济组织资产进行量化,折算成股份,并按劳龄等标准将股份落实到个人或家庭。第二,具备法人财产基础。一般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对集体所有土地依存度高。除土地所有权外,几乎没有其他资产可以用来承担民事责任。根据法律规定,集体土地不能成为偿债资产,也不能用以承担民事责任。“村改居”的对象通常是经济实力较强的集体经济组织,物业、资金等非土地资本在其资产结构中居于主导地位,具备市场经济主体承担民事责任的财产基础。第三,治理结构企业化。“村改居”之前,集体经济组织、村委会和党支部之间存在交叉任职,“一套人马,三块牌子”是比较普遍的现象。“政企不分”是影响集体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村改居”之后,村委会撤销,居委会成立。居委会不能干预集体经济组织的经营,反而需要集体经济组织协助解决社区治理和建设等相关问题。为解决监督和管理问题,“村改居”后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公司治理模式逐步完善治理结构。例如,广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一般包含股东大会、股东代表大会、理事会、民主理财监督小组(监事会)等机构。

三、集体经济组织向“企业法人”转型的困难

从各地实践来看,“村改居”后集体经济组织向“企业法人”转型进展缓慢。例如,某市在2002年颁布文件,明确提出“在‘城中村’村委会撤销的同时,改变原村集体经济组织政企不分的状态,转制成由集体法人股东或个人股东持股的股份制企业(公司)”。这种自上而下式改革并未能很快推展开来。2008年,该市出台新文件,指出:集体经济组织根据自身发展实际和条件自主确定是否转制为股份制企业(公司),转制必须经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表决。集体经济组织转制为股份制企业(公司),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给予大力支持。到目前为止,该市“村转居”的集体经济组织实现成功转型的并不多。转型面临众多困难,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股权结构封闭“资产量化、固化股权”的集体经济产权改革就已经决定了产权结构发展基调。固化股权最初的主要内容是“生不增,死不减”,不仅固化了股权数量,而且固化了股权的权属。即便是股东的子女等亲属,一旦错过股权分配时机,就无法获得股权,除非通过继承的方式取得。近年来,有些城市推动集体经济组织股权流动,但流动范围限于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村改居”以后,为防止股权流动导致集体利益的侵蚀或解体,有些集体经济组织将股东区分为“村居股东”(即原集体经济组织股东)和“社会股东”(即通过继承或转让等形式取得股权的非原集体经济组织股东)。与前者相比,后者只享有资产产权和收益分配权,不享有表决权、选举与被选举权。对于外在投资者而言,这种规定是牢不可破的防火墙”。股权结构的封闭性与现代企业的开放性是相冲突的。资本的自由流动性、管理权从属于资本权是现代企业开放性的重要内容。对集体经济组织股东而言,这两点本质性要求正是他们所排斥的。

(二)社区建设公共投入和公共福利支出不明晰“村改居”后,按照既定的改革方案,社区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应该由公共财政承担。实际上,“村改居”后集体经济组织不同程度地承担社区公共投入,包括治安、卫生、文化、道路路灯等基础设施,甚至出现“集体经济办社区”的现象。此外,“村居”人员社会保障水平与原城镇居民之间存在一定差距。要消除这一差距,必须由集体经济组织来补足。但“村居”人员并不认可这一方案,而是由集体经济组织直接发放各种形式的福利补贴来替代。社区建设、福利保障和分红挤占了集体经济组织的资本积累,导致集体经济组织异化成福利机构。

(三)公司化转型存在法律障碍集体经济组织转型为公司,既可以解决法人地位的问题,又符合现代企业发展的主流方向。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类,有限责任公司具体又可细分为一般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很明显,集体经济组织只能向一般有限责任公司转型。但是,《公司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50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一般而言,集体经济组织股东数量远超过这个数字。

四、推进集体经济组织转型的政策建议

(一)完善政府主导的“村居”社区多元化公共投入体系剥离社会职能是集体经济组织重返专业经济组织的前置条件。大量的社区公共投入、股东分红及福利等导致集体经济组织无法进行资本积累。“政府主导”替代“集体经济组织为主体”的社区投入体系是现代城市治理的要求。政府要根据财力界定公共服务的种类与范围,同时明确哪些服务是可以由社会公益组织提供的,哪些服务是由企业提供需要居民购买的。第一,政府需要承担社区道路、路灯、水电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第二,关于社区治安,公共安全由政府来承担,社区关于小楼保安等个性化安全需要由市场解决。第三,社区公共政务等公共服务提供,谨防过度投入,导致资源的低效率运作。第四,社区居民家政服务可以由公益组织和企业提供。

(二)实现“村居”人员与城市居民社会保障一体化“村居”人员与城市居民之间社会保障实质性差异,既不符合“村改居”的初衷,违背公共财政均等化原则,又增加了集体经济组织负担。集体土地性质变化、身份改变等导致了集体经济组织及其组织成员的直接或间接利益损失,“村改居”本质上是农村利益对城市利益的让步。因此,“村居”人员与城市居民之间的社会保障缴费不足部分应该由公共财政来补足。

(三)建立集体经济组织退出机制“村改居”后,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出现分化。部分集体经济组织由于集体物业多、区域位置好等原因经济实力不断增强。同时也存在集体资产薄弱又无集体土地赖以维持的集体经济组织,经营发展难以持续。对于后一类的集体经济组织应该构建退出机制。退出机制可以参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解散办法。政府制定退出条件、申请主体、退出程序等相关办法,提供指引。是否解散集体经济组织应该由其成员来决定,资产清理与评估等工作则可以委托第三方,政府参与监管。

(四)搭建区域性集体经济股权交易平台无论集体经济组织如何试图保持股权结构封闭性,股权的流动都是不可避免的。集体经济组织的社区股东将呈递减趋势,而社会股东会越来越多,这与“村居”人员融入城市的深度有关。如果缺乏交易媒介,即便股东有交易股份的意愿,交易活动也会受到抑制。建立股权交易平台,有利于提高交易便利性,有利于保证交易的公正性,体现股权的市场估值。首先,政策引导股权交易,制定股权交易形式、程序等制度规范交易,实施减免交易税费等优惠政策鼓励交易。其次,在完善集体资产交易平台的基础上,适当引进集体产权交易,进行示范交易。再次,逐步扩大交易范围,允许区域内国有资本、民间资本等参与集体经济组织股权交易。通过股权交易最终实现集体经济组织的开放性,逐步确立资本在组织结构中的核心地位。

集体经济论文范文第3篇

自改革开放以来,全国各地村集体经济发展取得了良好的成绩,其中江苏省江阴市华西村、山东省烟台市南山村、云南省昆明市福保村、黑龙江省甘南县兴十四村、广东省中山市南朗镇崖口村、新疆尉犁县兴平乡达西村、河南省临颍县南街村、新乡县刘庄村等都具有非常典型的代表性。从表2可以看出,村级集体经济产业选择多样性的特点,有依托现代农业的,有工业兴村的,还有发展旅游、文化、商业、物业经济的,关键是因地制宜、扬长避短。发展过程呈现不断升级和转型的特点,普遍从产业链低端向高端延伸,从资源型、劳动密集型向管理型、技术密集型转型,关键是紧跟市场、与时俱进。村级集体经济管理呈现出小企业靠集权,规模企业靠制度,大型企业靠文化的规律。

二、几点体会

在充分调查研究和对国内典型模式分析的基础上,我们对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有以下四点体会:一是带头人作用。带头人的个人追求、驾驭能力、市场意识等综合能力,往往决定了同样的村队实现不一样的发展。建立优秀带头人脱颖而出的机制,搭建便于人才充分施展才华的平台,研究对带头人实施有效监督考评的办法是推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关键。二是政府支持。各种帮扶政策,产业方向引导,难点问题破解以及市场信息方面,政府都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推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应以市场化为前提,充分发挥政府的职能作用,尤其针对不稳定或基础薄弱的村,积极探索村队行政管理职能与经济功能剥离后的新型集体经济发展办法。三是公司治理。集体经济是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国有企业类似,容易出现所有者“虚位”和经营者“错位”的问题。村级集体经济改制后,要实现企业高效运营和有效监管,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就必须建立科学的治理体系和制度框架。四是产业选择。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第一桶金”很重要,如果项目选错了,不仅丧失了发展机遇,而且容易降低村级组织的凝聚力。同时,村级集体经济从起步到壮大的过程,也必然是产业转型升级的过程,安于现状或转型失误,就会被市场淘汰,改革开放出名的小岗村,今天常常出现在负面案例中。因此,产业选择的方法研究,是推动集体经济发展的重要内容。

三、天津市东丽区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的主要路径

天津市东丽区村集体经济发展结合经济向高端转型、农村向城市转型的实际情况,借助京津冀协同发展大势,发挥区位优势和产业优势,以市场为牵引优化土地、资本、劳动力等要素配置,通过五条路径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

(一)物业经济鼓励和引导拥有一定数量厂房、楼宇、公建资源的村队发展物业经济。通过厂房、楼宇等载体出租取得租赁性收入,在此基础上,不断提高物业服务能力,完善载体配套功能,提高资源性资产利用附加值。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从载体租赁到配套服务,从单体楼宇到园区、综合体项目,努力实现物业经济更高层级的发展。

(二)服务型经济鼓励和引导劳动力资源丰富且有一定资金基础的村队发展服务型经济。通过组建社区物业、家政服务、绿化养护等技术门槛低、劳动用工量大的服务性公司,有效利用农村剩余劳动力,大力发展相关服务产业。从区域内服务向区域周边服务延伸,从本区服务向全市服务拓展,从常规服务向专业服务升级,使服务型经济成为促进村集体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

(三)资本经营鼓励和引导有闲置资金或资金实力较为雄厚的村队发展资本经营。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将公建补偿款、征地补偿款、集体经济收益投资低风险、稳健型的金融理财产品,投资政府投融资平台,入股华明村镇银行,购置科技楼宇、商业设施,投资本区具有发展潜力的重点项目、民生工程、科技企业,获得稳定投资收益。

(四)合作发展鼓励和引导紧临经济功能区、大型企业、旅游区、主干道路等区位优势明显的村队,积极与相关主体单位沟通洽谈,探寻合作发展,实现互利共赢。以合作开发、投资入股、物业置换等方式与经济功能区合作;以蓝白领公寓、劳务合作、生产配套等方式与大型企业合作;以旅游度假区为依托,发展商业楼宇、观光农业、零售、餐饮等配套服务;以交通主干道为依托,发展专业市场、产业园区、商务楼宇等业态。

集体经济论文范文第4篇

经济发展创造了物质条件自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随着信息自动化的诞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绩。“四个现代化”目标已经基本完成,工业、国防、科技现代化水平的取得辉煌成就,为我国农业现代化创造了物质条件,也为我国村镇集体经济发展奠定了技术基础和人才基础。首先,信息自动化有效促进了村镇新型城镇化的发展进程,大量产业工人和农村剩余劳动力为新型村镇集体经济发展储备了大量人才。他们见多识广,从技术、资金、管理各个方面为现代化农业的规模经营创造了条件,也为农业深加工、远途储运创造了条件。农村集体规模经营可以通过三种方式实现:一是通过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集中大户规模化、专业化、科学化经营管理;二是承包经营户在村镇行政倡议下,农民自主联合,实现规模经营;三是村集体组织项目和经营,逐步取消个人承包,实行集体统一集中规模化经营管理。其次,科技和工业现代化发展有效促进了农业科技进步,农业科技水平的提高为实现农业经济规模化、专业化、集体化创造了基本物质条件和技术保障。最后,现代信息自动化的发展不仅为农业集体经济发展创造了物质条件,还为现代农业和城镇化奠定了经济基础。改革开放三十多年不仅为农村剩余劳动力提供了就业机会,还为他们积累了一定资金;国家在发展的同时积极反哺农业,为乡村经济发展创造条件,带动集体经济发展。

二、农村改革和发展培养和造就了一批现代农民

改革开放以后,农村大量剩余劳动力进城,随着城市病的发展,大量劳动力人才再次回乡创业,也加快了农村城镇化发展速度。同时,农村改革和发展的实践也造就了一批立足农村、发展农村,具有开阔视野和市场经济头脑,拥有新技术和新理念的现代农民。这是因为,一方面随着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广大农民逐步改变了原有的自给自足为主的小农经济意识,在市场经济中锻炼和提升了商品经济意识和市场竞争能力;另一方面随着农村教育和农民培训的发展,广大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也有了很大提高,当前已有近70%的农民具备中等教育文化程度。现代农民的形成,为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壮大储备了人力资源和智力支持。

三、更好地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几点建议

集体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改革开放以来,集体经济长期被边沿化,法律法规也给集体经济的发展制造了巨大阻力,虽然发展集体经济的条件已经普遍成熟,要发展集体经济仍然需要克服众多困难,需要大家共同努力。

(一)加强农村组织机构建设完善农村管理体系现行农村管理机制基本是村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的运作模式。现行村级管理的主要问题主要体现在重大决策不民主、政务不公开、监督机制不完善、财务管理混乱、管理人才匮乏。这些问题不仅仅是村集体自身管理问题,同时也涉及政府层面的管理问题和相关法律法规问题。要解决这些问题还需要假以时日,逐步完善、逐步解决,可以先从自身做起,按照管理四要素,即标准、决策、执行、监督的要求完善集体经济组织建设。第一,重大决策公开民主决策,充分考虑大家意见,兼顾共同利益;第二,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建设力度,尊重和保障公民知情权,做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第三,不仅要尊重公民的选举权,更要尊重村民的监督权,不仅是行政方面,更要表现在经济方面;第四,集体组织的核心还是集体经济建设和发展,所以对集体经济组织进行严格财务监管具有重要意义,是集体组织和经济发展的根本保障,也是有效预防基层干部犯错误,滑向经济犯罪深渊的重要保证;第五,利用集体资源优势和政策积极培养和引进人才,充分利用国家对农村经济产业发展的政策优势,扩大对外资金、技术、人才、项目等引进,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创造条件。

(二)克服法律制度约束农村集体组织成员众多,但经济组织注册成员限制不一样。新《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而对股东人数没有上限。股份制企业实际上就是指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制企业是按照一定的法律程序,通过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建立的法人企业。为了有效解决集体经济组织企业的登记注册,可以通过村民代表大会选举村民代表代为履行村民集体企业股东责任。

(三)克服社会对集体经济的普遍偏见长期以来,从领导到学者普遍存在着一股否定集体经济甚至是整个公有制经济的歪风邪气,以“产权不清”的名义从理论上和制度上压制、削弱、束缚我国公有经济的发展壮大。还有部分领导、专家学者、媒体歪曲事实,打击一直坚持公有制经济的南街村、刘庄、华西村等优秀典型,认为这些案例具有个别性、特殊性和不可复制性,无视广大劳动人民群众的意愿,无视公有制集体经济存在和发展的必然性;有的学者否定中国农业合作化过程的合理性,直接为村镇集体土地私有化鸣锣开道,高唱赞歌。很多人认为,公有经济低效、落后,还是腐败分子的“温床”。他们不明白集体经济为中国经济发展所做出的巨大贡献,尤其是建国初期国家对农村集体经济实行剪刀差政策为国家做出的巨大奉献,无视它的先进性和优越性。

(四)加大对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政策支持打破对农村集体经济认识偏差,客观地分析和看待农村集体经济,党和政府必须认识到集体经济的积极作用,在实际操作上克服集体经济管理上的弊病,加大对集体经济发展的扶持力度,给集体经济发展以宽松的政策环境,在集体经济贷款、税收等方面给予优惠,加大国家方针政策措施落实力度,加强党的方针政策落实监督,预防“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作风,预防基层组织的道德风险。

(五)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农村经济的发展壮大离不开作风和能力过硬的带头人和强有力的基层组织。目前,农村普遍存在党员年龄偏高、文化水平较低、技术力量落后,组织队伍不稳定,组织缺乏凝聚力、号召力、战斗力的问题。尤其是在大量人才流失的背景下,农村组织建设尤其是村级党组织建设成为限制大多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的“瓶颈”。因此,加强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加强组织人才培养和对农村工作的领导,成为农村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重点。

(六)加强集体主义观念培养教育集体经济是社会主义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集体主义思想是社会主义价值观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是农业大国,深受小农经济的深刻影响,农民普遍保留着传统农业发展的思想和习惯,尤其是受到分田到户承包责任制的影响,新中国成立以后,农民刚刚形成的集体主义精神被再次削弱。

(七)加强农村人才培养和政策引导在信息自动化高度发达的今天,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必将面临人才问题。目前,绝大部分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既要面临现代经济管理的人才缺失,又面临科技人才缺乏。一些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存在着决策不科学、创业观念淡化、挥霍集体积累、无视集体财产流失、忽视市场经济规律、产品科技附加值低、竞争力弱等现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在面对这些问题时必须加强科技和管理人才的培养和引进。

(八)完善集体经济管理集体经济的发展历经曲折,未来的路也不会是平坦的。中央党校张敢明教授提出的《公平竞赛办法》为我们提供了可供参考的理论,值得我们学习借鉴。《公平竞赛办法》简而言之就是一套管理标准,一项审核程序,两个基本概念,三大职能分设,五项基本原则,简称“11235”办法。公平竞赛办法的突出贡献和价值在于解决了社会主义公有制市场经济的管理问题,解决了公有经济与市场的接轨问题,解决了公有经济计划管理的呆板教条,解决了公有经济人才的选拔问题,值得学习和借鉴。

四、尊重农民意愿,选择适合自己的发展道路

集体经济论文范文第5篇

(一)资源环境分析湖南省位于南岭山脉中段与长江中游之间的内陆腹地,地质构造复杂,地表组成岩种类多样,湖南境内水系发达。拥有全国第二大的淡水湖(洞庭湖),起着调节长江水量的重要作用。还有湘江、澧水、资江和沅江4个水系汇集流入洞庭湖并且还连接长江,全省拥有的水量是南方9个省份最多的。在全省土地中,各种常态地貌齐全,一般山丘、冈坪多呈垂向层状和水平镶嵌的组合状况,形成了复杂多样的农业地貌环境。湖南省几乎全部位于中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区,光照充足,降水充沛,热量丰富,且光、热、水配合相当良好,农业气候资源利用效率高;同时,由于经纬水平分异和山丘区垂直分异的直接影响,湖南的植物区域成分复杂,土壤类型多样,植物和农作物的种质资源极为丰富。种子植物约5000种左右,全省木本植物达1900多种,约占全国总数的25%,茶叶仅一个南岳衡山就有20多个地方品种。还有湘西那一片的茶叶种植更是品种良多了。这些都为湖南区域特色农业的发展提供了坚实的资源基础和优越的自然生态环境。

(二)交通环境分析湖南地处南岭山脉中段与长江中游之间的内陆腹地,介于华南经济圈和华中经济圈的之间,地理区位优势相当明显。湖南的公路,铁路,航空,水运非常的发达,更是基本建成高速公路网中的三纵六横,市州均实现高速公路和高等级公路的4小时访问圈。在水运上也已经形成了以湘水、资水、沅水和醴水为主体的洞庭湖现代水系交通运输,并可通江到达海;京广、枝柳、湘赣、湘黔、湘桂、洛湛还有贵福、渝怀等主要铁路干线,并且上昆、京珠、衡昆等高速公路以及许多的国道、省道公路线相互连接,这对于开拓湖南特色农产品市场是非常有利的。

(三)技术环境分析湖南省的科研和教育资源是比较丰富的,省内的农业科研及农业教育体系也已经比较完善了,这为湖南区域特色农产品的产业化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科技支撑和人才支持。目前,湖南全省共拥有中科院亚热带区域农业研究所、湖南农科院等263个农业科研机构,其中,仅仅省级的农、牧、渔类的独立科研机构就有18个,拥有约2000名科研技术人员,聚集着袁隆平、官春云、刘荡、王克林等众多知名农业科技专家,几千名教学科研人员创造并积累了一大批居全国乃至世界先进水平的科研成果,培育出了一大批各级各类农业专业人才。

(四)政策环境分析首先,将特色农业列为全省进行农业结构调整的重点发展实施项目,并直接由省府规划了优质水稻基地县、优质玉米县和优质蔬菜基地县等的科技示范基地,还在江永、泸溪、湘潭、祁东等地开发香柚、优质枣、优质柑、湘莲、黄花等特色农产品。其次,已制定了全省的无公害特色农产品开发的“十二五”规划,并明确要重点加强发展无公害蔬菜、水果、茶叶、水稻、畜禽等产品的生产开发,建设了100多个重点无公害标准化农产品示范基地,并在全省进行大量生产无公害类型的农产品,这可见湖南省政府对特色农业发展的高度重视。

二、湖南省农业特色化的对策

(一)依靠品牌企业带动促进特色农业产业化特色农业产品实现价值的载体是品牌的建立,而提升产品质量和推进农业生产的标准化都是产品品牌建设的有效手段。面对农业发展新阶段的各种变化,在调整农业产业结构而进行的农业产业转移中可以依靠质量好、品牌好的地区转移。相对于农业产业化,具有区域特色的农业产业化就更加针对市场的需求和更加专业化的地域生产,这些在农业科技和产品品质的提升,并进一步去提高市场化程度等方面更具优势,更加容易实现农业生产的价值。这也是特色农业产业转移所需要的。通过产业转移形成一定特色农业产前、产中、产后的产业链保障了特色农产品投入产出和资本转化,更加有利于特色农业的发展。湖南省已经有金健米业、油中王、童胖子酱板鸭、益阳松花皮蛋、东江鱼集团、益阳普华纺织有限公司等著名品牌企业。可以依靠这些企业,在它们的带动下形成集科研、种植、销售为一体的完整产业链,不断地发展和完善这特色农业产业链。

(二)借助政府的引导进行特色农业区域集聚化布局政府、农民和企业是农业产业发展的三大主体,它们在农业发展中分别有着不同的作用。进行区域特色农业的发展,对政府而言,首先是要提供促进特色农业发展的政策与适合的市场制度环境,对比给予特色农产品的加工税收政策优惠,并开通相关的绿色运输通道等。其次要深化特色农业的融资渠道,改变比较单一的投资模式,可以去吸引和借助银行资金和社会各种风险投资资金去发展特色农业,形成一条以政府为引导,特色农业的发展多元化的投资机制。最后要重点扶持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特色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农村农产品市场体系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政府的这些政策是特色农业进行区域集聚化产业转移的根本保证。

(三)知识化和技术化是特色农业发展的关键特色农业技术化不但包括生产管理的技术化还包括了市场的信息化,不管是在传统的特色农业如水产农业、绿洲农业、旱地农业,还是新兴的都市农业、休闲农业、生态农业、旅游农业等等,整个过程的系统化技术化的生产管理是使得其活跃的关键。一方面,在一个地区的发展特色农业的过程中,要努力去提升质量产品的品质,以技术去提高产品的附加值,附加值是未来农业发展的动力,高的附加值是特色农业可以和其他新兴行业媲美的资本。另一方面,在管理上面也需要技术化的知识化,比如,在质量的检测和一些预防,还有一些市场信息的收集都是需要的。这是信息的时代,知识化是信息化是发展的根本。

集体经济论文范文第6篇

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增收途径的选择必须面对以下三方面问题。一是地区有差异。2012年底,全市村集体收入70万元以下的行政村还有121个,占总村数的13.5%,主要集中在金坛市、溧阳市和新北区的辖市(区),集体收入增长缓慢,经济发展不快,村集体基本没有积累,村级公共事业建设比较落后。二是村情有不同。各地所辖的行政村由于区位位置、地理环境、当地经济氛围等不同,村级收入和集体实力也参差不齐,所选择的增收途径不尽相同。三是增收有难度。行政村找到了适合自己的增收途径,在后续发展中还是有一定困难的。首先是启动困难,村级项目不是受用地限制,就是受规划限制,许多项目因此搁置。其次是资金难筹,项目投资大,动辄成百上千万元,大部分村筹资困难。其三建后难租,有相当一部分村集体的项目建成后出租相对困难,而且租金不高,较难收回成本。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应深入挖掘自身优势,因村制宜,选准路子,创新发展模式,走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发展“道路”。一是路径要选对。其一物业资产租赁。城区、中心镇区等区位优势比较明显的村,可以大力发展物业经济,通过构建物业、经营资产等方式,增加村级收入,培育村级集体经济增长点。其二集体资源开发。在土地、山林、生态等资源比较丰富的村,依托资源优势发展乡村旅游或高效农业,提高集体资源的附加值和竞争力。其三合作互助增收。鼓励村集体组建各类专业合作社,组织农户开展合作生产和联合经营,在为农业生产提供信息、技术、销售等方面服务的同时,增加村集体服务性收入。其四抱团资本运作。推进资源资产化、资产资本化、资本股份化、股份市场化的“抱团发展”,鼓励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以镇为单位组建经济实体,进行市场化运作,通过“统一经营、产权独立、收益归村”的形式,实现村集体联合发展,共同富裕。其五异地谋求发展。鼓励自身土地资源紧缺,但集体经济实力较强的村,可以采取“走出去”战略,跨地区兴建标准厂房和物业设施,打破地域限制,拓展运作空间。二是镇级要牵头。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主体在村、主责在镇”,正因为村级增收有各方面的难度,镇(涉农街道)要把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摆上重要工作日程。各镇(涉农街道)要积极落实市级和辖市(区)的政策办法,俯下身子,主动为村集体的优质增收项目解决用地、规划、资金筹措和承租上的难题。要敢闯敢试,以镇为单位统一发展物业和经营资产,避免分散无序的发展模式,扩大项目的规模效益,较好地解决发展集体经济缺项目、缺资金、势单力薄等问题。强化政府引导,跳出地域局限,打破行政界限,以各镇(涉农街道)为单位,组建股份合作联社、集团公司等联合性经济实体,采取抱团发展和资本合作形式,进行城市化等各项建设。

二、减轻负担问题

2010-2012年全市村级支出情况分别为3.82亿元、4.0亿元和4.71亿元,村均42.5万元、44.5万元和52.4万元,村级负担日益加重,少数村甚至入不敷出。一是公益事业建设负担很重。村庄环境整治、垃圾集中处理、河道清淤、道路硬化、绿化美化、便民惠民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等,都需要村级投入大量的资金。2012年全市村级在环境整治和修建道路上共支出4.08亿元,村均支出45万元,是村级支出的大项。二是社会保障性支出逐年增多。如农民养老保险、失地农民保障、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五保户供养等,都要村级承担一定的资金,人口较多的村每年需要承担10万-20万元左右。三是非生产性开支居高不下。主要是管理费用、报刊征订、办公经费和办公条件改善等方面。工业化、城镇化向农村推进后,农村居民正逐步向市民角色转变,但政府公共财政还有相当一部分未覆盖到农村。村级公益事业、基础设施、社会保障、社会治安、环境整治等仍需要村级大量投入。一是严禁各种形式的乱集资、乱摊派、乱收费,取消不符合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各类达标检查活动,减少村级无实质性意义的费用开支。二是村级各项社会公益事业建设必须坚持量力而行。严禁举债进行非生产性投入,严禁各级平调、移用村级所拥有的资金和资产,严格控制非生产性开支,坚决杜绝村级新增不良债务。三是尽力减少村级负担范围,本应由各级政府承担的项目,不能转嫁到村级头上;进一步加强对规范村级负担的督查,对市以下增加村级负担的各项规定要进行全面清理。总之,要通过各种有效举措减轻村级负担,确保正常运转。

三、内部管理问题

从农村集体“三资”的管理和运营的实际操作过程来看,其管理主体基本上由村“两委”班子成员组成。经营管理制度不健全,集体资源、固定资产承包租赁合同不规范;财务管理执行公开透明度不到位;村务监督委员会,民主理财意识不强,开支随意性较大;财会人员业务素质不高,变动频繁等现象在一定程度上还真实存在。要积极探索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新机制,利用现代化网络,全面推进农村集体“三资”信息化监管,逐步实现“三资”管理制度化、运营规范化、决策民主化、手段信息化,提高村级集体经济运行的质量和效益。一是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财务运行监督,执行预决算制度、财务审批制度、民主理财制度、村会计制度等多项管理制度。通过加强管理、抑制非正常开支来发展和巩固集体经济。二是加强合同管理。明确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的所有权和经营管理主体。对鱼塘、经济林、荒山、荒坡等资源发包以及集体资产租赁,积极引入竞争机制,实行公开招标经营,确保集体收益稳步增长。三是加强民主监督。农村集体“三资”经营管理的重大事项一律实行民主决策,村民主理财小组要由事后监督向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督转变。广泛开展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执行好干部责任审计、干部离任审计和专项审计等制度。四是加强信息化监管。发挥好“三资”信息化监管平台作用,进一步亮明集体“三资”家底,透明“三资”运作,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状况实行业务管理、过程监控、查询分析和动态预警,有力保障农村集体“三资”保值增值和安全运行,切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四、改革放活问题

在工业化、城市化推进过程中,征地和拆迁使村级资产性、资源性收入大幅减少。如何抓住工业化、城市化的发展机遇,更好地融入城市,让股份合作经济成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有效实现形式,推进资源资产化、资产(资金)资本化、资本股份化、股份市场化的发展模式,已成为村级集体经济改革发展的新课题。一是大胆探索村级集体经济的有效实现形式。发展社区股份合作社,鼓励组建以镇为单位的股份合作联社,联合经营,增加收益;发展农地股份合作社,积极鼓励村集体以资产投入、设施投入和服务等组建农地股份合作社,发展现代高效农业,增加收益;发展劳务合作社,在发展合作社同时,鼓励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开展互助合作,组织开展村集体之间的合作生产和联合经营,在为农业生产提供信息、技术、销售等方面服务的同时,增加村集体服务性收入。二是加快探索建立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探索建立城乡统一的集体资产产权交易市场,通过公开拍卖、招标、招租、发包等市场运作方式,有效配置农村集体资产、合作社股权等,规范村级集体经营性、资源性、非经营性资产的购置、处置和交易等行为。在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的基础上,改造升级为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推动涉及农村集体和农业生产领域中相关的产权、物权、债权、知识产权交易,对各类农村生产要素发挥集聚与整合、信息披露、价格发现、规范交易行为等市场功能,为各类农村生产要素交易和各类涉农企业市场化融资提供服务,盘活农村资源,促进城乡资源要素流动,实现农村资源要素的优化配置和合理利用。

五、基层组织建设问题

集体经济论文范文第7篇

摘要:

健全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既能够更好的服务于社会,也能够促进国家的经济发展,国家对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的工作也越来越重视。本文从如何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进行研究与探讨,并总结得出具体的对策与建议,对村集体经济的发展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关键词:

村集体经济组织;制度;发展阻碍

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的主要原因有:村集体经济组织在法律法规上还处于空白,不像村级党组织、村委会有法律法规的保障与规范,法律法规的空白导致村集体经济组织不能取得营业执照等合法证件,而不能进入市场竟争;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仅停留在政策与口号上,根本没有具体的对策方法将其落实,什么“发展、探索集体经济……”,都是口号喊的多,实际行动的少;村集体的资产产权的不完整也阻碍了村集体资产的配置;政策优惠力度不够等。那么,如何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具体对策与建议如下:

1构建并完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

村集体经济组织为村级民主自治机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村级党组织、村民委员会和集体经济组织在社区组织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缺一不可。十七届三中全会上也明确强掉并指出,要注重集体经济组织的配套与建设。村级党组织的职能有哪些,村民委员会的职能有哪些,集体经济组织的职能又有哪些,以及它们所拥有的权利与义务,都要予以明确。并而能够构建一个分工明确、共同合作、各尽其责的完善的村级组织治理结构。

2构建完善的村集体经济组织

不断突出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具有的地位和作用,注重培育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服务与组织能力,从而构建完善的村集体经济组织。结合最新颁布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不断为构建完善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提供可行性的建议与意见,并予以改进落实。立即开展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立法研究,并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如《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办法》和《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等,用于规范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同时为村集体经济组织提供保障。当然,村集体经济组织要严格按相关法律、条例规定的职能与制定的要求来完善自身的建设,进而规范土地承包管理,注重集体资产的管理与经营,不断加强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服务能力,从而促进国家的经济发展。针对已建立集体经济组织的地方,要注重管理,不断的完善,让其服务能力日趋增强;但是针对一些还未建立集体经济组织的地方,就要注重、推动其建设,无论是集体经济组织的架构,还是资产情况,以及未来的发展规划等,都要不断予以明确,从而发展村集体经济。

3明确规定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资格要完善

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建设,对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资格就要明确的规定,每个地方针对其特殊性尽早确立成员资格的实施办法。一般情况可以规定大队各成员及子女,及因结婚、收养等合法落户到当地等人就具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其他特殊情况则报成员大会,一起讨论决定是否具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

4注重集体产权制度的改革与实施

当村民基本权益受到损害时,不断推进集体产权制度的改革与实施,可以有有效解决。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建立良好的村集体资产管理体制、运行机制要注意的地方有:首先,遵循的原则——归属清晰、运行规范、权责明确、管理高效;其次,选择并采取的形式——社区股份合作;最后,要建立清晰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及分配关系,则要将清产核资、股权管理及资产量化作为主要内容。不断完善三会(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制度,以及不断健全内部监督管理机制,进而形成既有激励又有约束的现代化管理运行机制。针对正在进行和已经进行了产权制度改革的地方,就注重改革之后集体经济组织的建设与制度的完善;针对条件欠缺,还没有进行产权制度改革的地方,要积极创造条件,一旦条件允许就立即着手集体经济组织的建设与制度的建立;针对条件已允许但一直还未进行产权制度改革的地方,要加快步伐建设集体经济组织及建立相关的制度等工作。产权改革工作不可盲目开展与进行,要与社区的经济发展及村民增加收入的目标共同开展进行。引导并支持集体经济组织使用资金或资产等通过入股或合作等方式与企业或个人等进行多形式的合作经营,从而发展村集体经济的实力,促使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更好的服务。

5建立并健全集体资产制度

只有较好的管理与经营了村集体资产,才能较好的维护群众所有制。所以,加快开展《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等的立法工作非常必要,来对村集体的财务管理等予以规范,从而实现并完善民主理财及民主监督等工作。同时,加快村集体资产清理工作,把村集体的资产数量摸清,建立并登记到账薄,输入到数据库,并不断完善数据库的信息,实现电算化管理,提高村集体资产管理的效率。

6加强政策优惠的力度

完整的村集体经济政策法律法规,可以促进村集体发展体制和机制的建立与完善。它需要财政的扶持,金融的支持,及增加征地补偿等。加强经济弱的村财政发展补助资金制度和扶持产权制度的建立,及改革村发展资金制度的建立。减少村级的各种债务,提高各种相应的补助额度。对村集体的公益事业,财政要加大投入力度,加快实现全面财政奖补制度,实现公共财政、统筹城乡发展。道路和水利等村集体的基础设施,以及村集体的文化、村集体的教育、村集体的卫生等,都能够获得财政的全额投入,至发展村集体经济时不再畏手畏脚,让村集体经济能够不断向前发展。

参考文献:

[1]关锐捷,孙邦群.论新时期农村改革不该被忽略的三个基础性问题[J].经济要参,2009,(54).

[2]巴泽尔.产权的经济分析[M].上海:三联书店,1993.

[3]陈岱孙.中国经济百科全书[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1991.

作者:潘正超 单位:重庆市荣昌区仁义镇人民政府

第二篇:村级集体经济改革和发展

近期,笔者对滨江区推进村级股份制改革、规范村级集体“三资”管理、促进村级经济可持续发展等方面进行了认真调研,以期掌握全区村级集体经济的现状,总结经验,探索村级集体经济改革与发展的新路子。

1村级集体经济改革和发展的基本情况

据笔者调查,全区已有21个撤村建居社区村经济合作社完成股份制改革,占全区总数的72%,共量化集体资产103312万元,界定股东76455人,14家股份经济合作社依法办理了工商登记,注册资金达97835万元,占已股改数的78%。2014年度18个股份经济合作社实现总收入18344万元,年度分红总额达8550万元,比2013年增长24%。

2村级集体经济改革的做法和成效

2.1明确目标,全面推进村级股份制改革根据省、市农村工作会议提出的“到2015年底全面完成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的目标任务,滨江区以实际行动加快推进股份制改革步伐。全区村级股改工作已经积累了一定的成功经验和群众基础,但还有8个撤村建居社区村经济合作社尚未完成改制任务。为了全面完成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任务,正在着力做好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指导督促。区农业局会同三个街道加强与尚未完成股改的村经济合作社对接与沟通,增强村(社区)领导班子对股改的信心和决心,并做好政策宣传、业务指导和督查工作。二是主动服务。推进股份经济合作社依法规范运行,做到“改制和工商登记同步”。鼓励和引导股份经济合作社完成工商和税务注册登记,做好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努力理顺股份经济合作社和社区居委会的经济关系。

2.2强化监管,规范村级集体“三资”管理一是以村级集体“三资”网络监管系统为平台,加大监管力度。通过“三资”监管系统对村级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合同进行实时监督管理和经常性指导服务,实现村级集体“三资”阳光运行,主动接受股东的实时监督。二是以年度财务审计工作为抓手,强化指导监督。按照《浙江省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办法》和《杭州市2015年全市农经管理工作要点》精神,加强村级财务管理,全面开展对2014年度村级财务收支和“三资”管理情况审计工作,并抓好财务审计中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切实提高审计工作成效。

2.3全力支持,加快村级留用地项目开发滨江区已有15个撤村建居社区启动留用地项目32个,其中已有星民村经济合作社与杭州兴耀建设集团公司合作开发的星耀城、江一股份经济合作社与浙江中赢控股集团合作的中赢国际广场等9个项目建成投产,年可增加村级集体经济收入10702万元;有在建和即将建成的浦联村经济合作社自行开发的谷丰大厦、山二村经济合作社自行开发的多层标准厂房等7个项目,正在报批的项目有17个。

3村级集体经济改革和发展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3.1股改工作推进有一定的难度当前,全区离省市提出的全面完成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的目标任务还有距离,尚有8个撤村建居社区村经济合作社正在推进股改,任务还非常艰巨,存在着一定的难度。一是历史遗留问题处理难。村经济合作社实施股份制改革必须要清产核资,势必要理清或核销一些陈年老帐。而这些长期积累的遗留问题处置起来往往难度较大,需要获得大多数社员和社员代表的理解、支持,提交社员代表大会通过后才能核销,搞得不好会引发社会不稳定。因此,一些社区干部认为与其现在把矛盾摊开还不如不去碰它,继续放着为好,导致股改难以有效推进。二是征迁工作任务重。根据区委区政府“三次创业”工作要求和“三改一拆”三年行动计划的工作目标,全区要在2016年底前基本完成征迁工作,因此,许多社区正在集中精力、全力以赴地开展整村拆迁、联片拆迁。社区主要领导既要做大量的征迁工作,又要推进村级股份制改革,时间和精力难以保证,两项工作难以做到同步推进。

3.2村级集体经济均衡发展较难有的村集体经济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开发留用地和经营物业经济的能力较强,而且通过股份制改革明晰产权和理顺了分配关系,村级集体经济呈现了良性滚动发展态势,广大股东(社员)已充分享受到了改革发展的成果。而有些村集体经济底子薄,区位优势不明显,发展三产经济的时机还不十分成熟,社区主要领导缺乏迎难而上、敢于担当的激情,集体经济收入只能勉强维持日常支出,甚至要靠社区运行保障经费支撑,差距较大。同时在“新经济”、“新常态”下,村级留用地项目开发速度明显放缓,项目招商、合作商参与开发的节奏减慢,村级三产租赁效益也受到一定的影响。

4推进和规范村级集体经济改革和发展的建议

4.1统一思想,确保按时完成股份制改革目标任务按照股改目标任务要求,要统筹股改、征迁、村级留用地开发三项工作,加快村级股改进度。对2015年征迁任务相对较轻,遗留问题相对较少的星民、共联、张家村、山二4个村经济合作社力争在年底完成。对征迁工作任务较重且遗留问题较多的协同、山一、浦联、冠一村经济合作社,在通过股改决议的基础上,2015年完成人口与资产的调查摸底核实工作,力争到2016年4月份全面完成股改任务。

4.2依法规范,强化常态监督村级集体“三资”新时期新常态状况下,村级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的职责和范围在不断扩大,政策性、业务性更强,因此,更要做到依法、公开、透明。滨江区将严格按照《2015年度杭州市滨江区村级集体经济管理工作考核办法》,将村级“三资”规范化管理进行量化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区政府对街道的年度目标管理考核挂钩。同时,将充分发挥区、街道、股社三级联网的村级集体“三资”网络监管平台的作用,指导股社的财务人员及时入账和网上更新,确保村级“三资”管理正常运行,主动接受股东(社员)的实时监督。

4.3加快三产发展,探索村级集体经济可持续发展之路按照《关于加快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留用地开发实施村级集体经济“五年倍增计划”的意见》,以征迁、股份制改革为契机,以滨江区城市规划、市场需求为导向,区农业局要积极与相关部门及街道一起做好指导协调撤村建居社区留用地项目的开发建设。同时,依法加强对村级留用地开发建设的监督考核,全面落实加快村级留用地开发建设的各项保障措施,有效促进村级集体经济改革和可持续发展,确保2016年底实现村级经营性收入“五年倍增计划”目标。

作者:张敏华 单位:杭州市滨江区农业局

第三篇: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现状及启示

摘要:

本文分析了古槐镇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经验,并提出了今后进一步发展的思路。

关键词:

集体经济;发展思路;经济平台

古槐是长乐南乡重镇,地处我市中南部交通枢纽,辖区有23个行政村,土地面积51.8平方公里。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是繁荣农村经济、推进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基础,也是实现农民共同富裕、巩固党在农村执政地位的重要手段。近年来,小城镇建设、新农村建设等项目逐步开展,以及福平铁路、福州绕城高速、长平高速、营滨路等(古槐段)基础建设推动这个大前提下,镇村均面临着建设征地和发展机遇的关键区间。

一、几年来各村的主要做法

1、通过积极争取项目拓展集体经济发展平台始终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作为中心工作来抓,以全面落实村集体发展规划,以争取上级资金扶持为主要抓手,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力度,为各项工作的推进营造良好氛围。如北湖村、仙桥村这几年,先后启动了村庄整治、生态村创建、河道整治、美丽乡村建设等项目,配合福平铁路建设、自来水管网建设、污水管网建设步伐,今年共向上级争取扶持资金70万,为小村的集体经济更好更快发展打下了扎实的基础。这两年,北湖村在基础设施建设上进一步加大了投资力度,先后投入40万元用于村级道路硬化、卫生改厕、河道整治、监控设施等建设;在人文环境上实现了新的提升,投资10万元用于提升便民服务中心和百福公园提升、全民健身登山道建设;今年的美丽乡村建设项目还在进展当中。再如参与新农村建设的青山村、参与美丽乡村建设屿北村和龙田村、参与滨海商贸城建设的仙桥村等。[1]

2、通过因地制宜拓宽集体经济发展空间从实际出发,按照“因地制宜、因村施策”的工作原则,鼓励各村走差异化经营道路,是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的重中之重。各村的集体经济发展道路主要有三条:一是走资源经营之路。整合农贸市场、闲置砖厂、闲置养殖场等资产,优先配置给村集体,并积极引导各行政村充分利用村集体所有的山地林场、果园渔塘等可用自然资源和固定资产,经过整理,对外公开招标租赁、发包,使集体资源发挥效益,实现保值增值。如洋下村通过盘整河港资源,今年通过发包为集体增加效益101000元;已盘整旧砖厂土地再招标出租再收益;华源村年底准备将集体鱼塘和旧砖厂复耕地公开发包和出租,可为集体经济增加效益15万元以上。同样的村还有中街村在建农贸市场、感恩农贸市场提升、井门村闲置鳗场、山里片村山场等。二是走特色发展之路。围绕青山贡果特色旅游休闲产业、屿北等村的设施(规模)农业,结合本地实际和资源优势,鼓励发展特色种植业、休闲旅游业、规模农业等“一村一品”产业。通过建立特色产业和种植业基地,为村集体经济和农民创收。如青山村龙眼种植和贡果生态园观光、屿头片规模种植片等。三是走资本运作之路。对资源匮乏的村,由镇牵头,在发展区位较好的地方安排建设项目,招商引资兴建“工业园”,由此带动周边服务业发展,对预留地进行开发规划,兴建农贸市场等二三产物业用房,进行出租经营,由此增加村集体收入,如相关屿头片工业园的几个村(屿南村、雁塘村、龙田村等)、在建的营滨路竹田村安置小区的物业经营等。

3、通过选优配强夯实集体经济发展基础选优配强村级领导班子,培育一批富有战斗力和开拓创新精神的带头人,是促进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基础所在。为此,坚持把选好人、用好人作为发展村级经济的前提条件来抓。一是注重培养选拔。在选拔村党支部书记时,将思想解放,勇于开拓作为重要条件,通过择优选拔,确保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有一个称职的“领头雁”。同时,不断拓宽选人用人渠道,积极从外出经商人员、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确保有一批素质较高的“经营者”。二是注重考核激励。将集体各项目完成情况等作为村干部目标责任制考核的主要内容,并与村干部评优评先、村级班子和村党支部书记的民主评议等相挂钩。[2]4、通过强化管理提升集体经济发展质量增强集体经济实力,必须坚持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管理。近年来,根据上级部门的布署和指导下,着重在两个方面下功夫,一方面是在规范“三资”管理上下功夫。通过强化对村集体经济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村级财务等各项管理制度。另一方面是在强化多方监督上下功夫。强化工作监督,加快推进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建立决策参与、工作审核、事后审查制度,拓宽村监会参与村级事务和农村“三资”管理的渠道。强化群众监督,坚持重大事项村民代表公决、村民代表议事等制度,尊重村民保护和处置集体资产的决策权,建立民主理财小组,推进村务公开,确保集体“三资”安全完整。

二、几点启示

1、发展村级经济,思路决定出路。“科学发展、规划先行、强集体经济、建和谐新村”才是村级发展的明确思路,村两委班子要千方百计地为发展集体经济出主意、想办法、添措施,也才能有明天的成就。

2、发展村级经济,必须抓住机遇。现在正是城镇化发展的时代,要充分利用自身的土地资源及区位优势,以超常的思维和独特的发展方式,集体经济发展才能有持续性。

3、发展村级经济,必须科学决策。村集体的经济持续发展,是得益于一个求真务实谋发展的好班子,是得益于他们抓住了难得的发展机遇,还有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要得益于科学论证的决策。

三、今后思路创新机制,增强集体经济发展活力。

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必须积极创新机制,探索路子。在继续加大政府和社会力量扶持力度的基础上,着重在村集体发展用地支持政策以及现有资源开发上强化创新,努力营造好外部发展环境,增强发展活力。一是积极探索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用地机制。完善土地利用规划,每年从农转用指标中安排一定比例,用于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同时在编制土地规划时,为具备条件的工业园区所在村等安排一定的二三产业发展留用地;对发展留用地,坚持统一规划、集约使用的开发原则,由镇或工业园区集中安排、联合开发,开发收益归村集体所用。完善土地整理复垦政策,鼓励村级组织大力推进农房改造。在农房改造过程中,结合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的开展,加大宅基地复垦力度。在搬迁安置小区中,安排落实一定的建设用地,用于新村开发、建设物业创收项目,筑牢新村集体经济发展基础。二是大力创新资源流转机制。加快推进土地流转,充分发挥村集体的组织协调作用,鼓励建设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组织,逐步扩大土地流转连片面积,利用土地委托流转、回租、出租进行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村集体以租赁、托管或与农户合股等形式将责任山、自留山等集中开发,所得收益由村与农户合理分配,不断增强村级集体经济实力。结合农业综合开发、林业改造等,鼓励村级组织领办、创办高效农业、设施农业、生态农业、观光农业示范项目,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鼓励各村结合本地山水资源、矿产资源、生态资源等优势,挖掘村域内荒山、荒水、荒地资源潜力,积极发展小水电产业、矿产品开发产业等,使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

参考文献:

[1]中共白银市委组织部,中共靖远县委组织部.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促进农民群众增收致富———靖远县乌兰镇东关村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经验和启示[J].党的建设,2015,(7):27.

[2]黎锦林.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服务农村党员群众[J].人民论坛,2013,(z1):75.DOI:10.3969/j.issn.1004-3381.2013.z1.035.

集体经济论文范文第8篇

(一)集体土地所有权是集体经济形成的基础

集体是相对于个体而言的组织概念。集体经济是指集体成员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的组织形式和获得共同发展的利益共同体。集体经济的生命力建立在共同利益的基础之上。正如恩格斯所言,“每一个社会的经济关系首先作为利益表现出来”。②列宁在批评发展集体经济的错误观点时指出,“必须永远不再把事情建立在热情和勇敢精神的基础之上,因为人们不能够成年累月地处于神魂颠倒的热情状态之中,迫使他们工作的只能是经济上的必要。”③可见,利益是形成集体的有效连接,共同利益是集体经济形成的前提条件。生产资料共同所有的产权关系是集体共同利益的来源。早期政治学的经典文献,大都认为财产共有是形成家庭、氏族或城邦共同体的基础。如柏拉图认为,理想的城邦应该实行财产共有,共同分配,共同生活。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通过对古代社会发展规律的考察揭示了原始公社或氏族部落与土地共同所有之间的相关性。④明确提出土地集体所有制的概念,并把它作为土地个人私有和国家所有之间的一种所有制形式,是在19世纪70年代以后马克思和恩格斯对西欧大陆特别是法国农民状况的考察以后提出来的。马克思认为,“凡是农民作为土地私有者大批存在的地方,……将以政府的身份采取措施,直接改善农民的状况,从而把他们吸引到革命方面来;这些措施,一开始就应当促进土地私有制向集体所有制的过渡。”⑤在“农业公社”中,土地是“共同体的基础”,⑥“土地公有制,一看就很清楚是构成集体生产和集体占有的自然基础。”⑦恩格斯在《法德农民问题》中,提出了农民合作制的思想,将发展合作社作为实现土地私有向集体所有过渡的具体措施,即农民“把自己的土地结合为一个大田庄,共同出力耕种,并按入股土地、预付资金和所出劳力的比例分配收入。”⑧可见,实现土地的联合占有,是最终实现土地集体所有,实现集体经济的方式。此后,列宁、斯大林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恩格斯关于集体所有制的思想并对此进行了大规模的国家实践。列宁认为,对土地公共的、集体的、共耕制的、劳动组合制的耕作方法具有优越性,能够吸引农民参加集体经济。⑨列宁虽没有使用集体所有制这一概念,但他关于“集体制”、“共耕制”、“合作制”的表述,即集体所有制的含义。斯大林进一步发展了集体制的思想,并将集体农庄和合作社作为集体经济的实现形式统一起来,提出了“集体农庄所有制”,并将集体农庄所有制视为小农所有制和全民所有制之间的过渡形式。⑩可见,集体经济作为集体内成员组成的共同劳动共同经营的利益共同体,其形成的前提条件即土地的集体所有制这一产权关系。

(二)集体土地产权结构的变化与集体经济的有效实现形式

产权结构的变化,是指产权内部的相互关系及其制度安排的改变。本文将集体土地产权结构的变迁是定为产权内容的完善及在此基础上实现的权能流转。前者赋予农民权利体系,后者决定集体经济的实现形式。

1.产权内容完善赋予农民丰富的权利体系

集体经济是集体成员共同拥有生产资料,实现成员共同发展的经济形式。在集体土地产权制度下,所有权主体虽然归属于集体,但集体经济并不排斥个体成员的发展。相反,它以集体内成员能够获得比分散状态下的个体更有利的发展空间为前提条件。这一条件的实现有赖于集体产权的内容不断丰富,并赋予个体成员完整和稳定的权利体系。在经济学产权理论的话语框架下,一个基本的命题即“产权是一束权利”。产权不完全等同于所有权,它是与所有权相关的权利组合,或者说是在财产归属基础上引申出来的一套权利体系,包括所有权、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置权等一束权利。产权经济学家阿尔钦认为,产权具有可分割性、可分离性和可让渡性的特点,即特定产权的各项权能可以分解并分属于不同的主体。这意味着,一方面,产权的一束权利具有可分性,并由此决定了利益的可分割性;另一方面,分解以后各项独立的权能具有可组合性。权能的重组、耦合形成新的权利体系。产权的分解和组合都是产权配置的基本手段。集体土地产权制度界定了集体土地的所有权归属,在此基础上,产权结构的完善表现为衍生出承包权、经营权、收益权、处置权等一束多元的权利体系。当产权的分解程度较低时,与土地最终归属有关的一束权利高度集中于所有权之中,此时的集体,作为土地的所有者,拥有与土地的占有、使用和收益、处置有关的一切权利,集体经济的实现具有高度共同性的特点,共同占有土地,共同经营,共同分配。农民作为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几乎不拥有或拥有较少的权利空间。在集体经济内部,农民不具备支撑个体发展的产权基础。当产权的分解程度较高时,与土地有关的占有、使用和收益等权利可分属于不同的经济主体。农民作为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在共同拥有土地所有权的基础上,可获得土地承包权、经营权等相对独立的权利内容,即拥有并完善个体的权利体系。相比较不可分解高度集中的土地产权制度而言,产权分解所带来的产权结构的变化不仅赋予农民独立的权利体系,而且为农民拓展自我发展的空间提供了产权基础。首先,权利主体身份增强个体行动效率。一方面激励权利主体为排他性的获得收益而增加努力程度,另一方面,也强化其权利行使的成本约束,二者均可以提高劳动生产率,增强权利主体的行动效率。其次,有效的权利行使能力提升集体共同劳动共同经营的管理效率。一方面,农民通过行使对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的决策权,增加对集体和个人之间的利益一致性的激励;另一方面,当个人的利益期望和集体统一经营产生的利益所得存在较大的偏离时,通过权利的出售或转让,即“用脚投票”的机制对利益偏离进行约束和纠正。

2.权能流转创新集体经济的有效实现形式

产权具有可交易性的特点。产权分解出来的全部或部分权利在不同的经济主体之间可进行自由转让。产权经济学家阿尔钦认为,产权可交易性的特点使得不同权利主体之间合作性的联合生产成为可能。这种合作性的联合生产的实现取决于“团队生产率”。在团队中,产出并不是每个特定的合作性投入的分产出之和,而是由一个团队所生产的不可分解的没有“投入归属”的价值。瑏瑡产权可交易的特性为权利主体自主进入和退出某种组合形式提供了有效的实现途径。中国农民善分也善合,一切取决于一定时间、地点和条件下的利益,是利益驱动下的选择。瑏瑢作为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可以获得比单个经济主体行使权利的利益之和更大的收益,即获得由“组织化”生产所带来的增量收益,这是集体经济组织赖以形成的经济基础。受市场竞争的影响,分散的、相对弱小的权利主体即意味着有限的利益获取能力。集体行动能够增强单个主体的利益实现能力,只要合作性的生产能够带来超过个体单独生产所得的利益增量,分散的权利个体就具有了合作的动力,即合作成为一种低成本的、基于合作收益而做的理性选择。瑏瑣可流转的权利为这种理性的合作选择提供了实现条件。集体产权的完善和发展,不仅表现在农民可拥有独立的权利体系,而且表现在权能流转的可实现性。当产权高度分解以后,与土地占有和经营有关的一束权利通过在农民个体之间的不同配置和组合,使得农民可以理性选择并创新最大化实现个体收益的有效组织形式和经营制度。农民获得的集体土地的承包权和经营权,可选择自我耕作的家庭经营形式获取家庭经营收益;也可通过处置权实现自由转让,通过市场机制拓展其利益获取途径。通过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及入股等方式实现承包权和经营权的流转。如可以通过将土地承包权的出租,实现土地的集中和规模经营,并获取高于个体分散耕作的规模收益。也可通过承包经营权入股,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组织,通过集体自营或委托经营的方式实现规模经营,享受经营权流转而来的股份收益。通过权利流转和组合,在保证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基础上,增强农民的利益获取能力,创新集体经济的实现形式。

二、集体经济发展进程中的产权结构变迁

从产权结构的变化来看,建国以来,我国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发展经历了20世纪50年代的单一产权结构阶段、改革开放以后的二元产权结构阶段和现在的产权结构多元化阶段。以农村集体土地产权为基础的集体经济的发展也经历了三个波段:政社合一的集体经济时期,、家庭经营基础上统分结合的集体经济时期和家庭承包权为基础的合作经营时期。瑏瑤

(一)“单一产权”结构与政社合一的集体经济

兴起于20世纪50年代中国农村的集体化运动是一场彻底的产权变革和重构过程。从20世纪50年代末期互助组的出现,经过初级农业合作社和高级农业合作社的发展,我国集体经济的实现最后被固化为的形式。在这一进程中,完成于20世纪初期的赋予农民的土地私有权也被逐步集中到这一政社合一的集体组织手中,确立了我国的集体土地产权制度和统一经营的集体经济实现形式。首先,农民权利缺位制约其个体发展能力。1958年中共中央在建立农村的决议中写明,带有全民所有制成分,并且这种成分将在发展中不断增长,逐渐代替集体所有制。瑏瑥作为一种类似全民所有制的制度安排,土地产权归集体全体成员所有。但是,在全体成员内部,产权不具备量化可分性。因此,农民作为权利主体的身份是不可界定的。农民权利主体的身份缺失,意味着农民个体发展的空间缺失。虽然在“饥饿逻辑”和“过好日子”的驱动下,农民并未对国家政权的组织力量表示太大的反抗,但是,因为缺乏利益最大化的产权激励功能,在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农民的劳动积极性源于国家政权的动员力量,集体经济的发展缺乏对个体劳动可持续的效率激励。其次,高度集中的单一产权结构最终导致集体经济缺乏有效的实现形式。由于农民的个体产权缺位,的出现更大程度上是国家权力向农村渗透的结果,而非农民的自发选择。因此,生产队的合法性源于国家授权,而非基于产权共同体的农民认同。作为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由于缺乏个体产权的基础,在集体经济的治理结构中,也难以发挥有效的治理和监督能力。生产队和农民之间是一种单向的监管和被监管的关系,而非双向的监督和约束关系。虽然“农业六十条”规定,生产队的生产和分配等重大事情,都由生产队社员大会讨论决定,生产队的队长、会计等其他管理人员都由生产队社员大会选举产生。但这种文本意义上的民主范式在实践中并未得到有效表达,农民更多被排斥在集体经济组织的治理活动之外。由于缺乏必要的监督和约束,一方面,大量的干部和管理人员脱离直接的生产劳动,增加了农民群众的负担。另一方面,干部和管理人员对生产费用的浪费、不合理的开支及贪污挪用等现象得不到约束。更重要的是,生产队作为土地产权的单一主体,对生产经营管理权利的行使是通过行政命令的方式,而非真正体现社员意志或遵循农业生产规律的方式,最终损害了集体经济的实现能力。

(二)“二元产权”结构与家庭经营基础上统分结合的集体经济

时期农民“从分到合”的集体化进程践行着“土地归公”的逻辑,但因产权结构单一,集体经济最终变得不可持续。20世纪80年代初兴起的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主要内容的,践行的是“地权属民”的行为逻辑。瑏瑦这一时期的集体土地产权结构有了较大变化,一方面,它保留了土地最终所有权的集体归属,另一方面,集体土地产权结构不断完善,所有权和承包经营权实现二元分离。家庭联产承包经营责任制的主要特点,是农户与生产队或生产大队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取得一定数目的土地经营权,并在每年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上交国家税收和集体提留后,享有余下的土地产出收益。即通常所言的“交足国家的、留足集体的,剩下都是自己的”。瑏瑧这一制度安排下集体产权结构有了较大变化,主要体现在产权结构的细分和变革,土地承包权和所有权发生了二元分离。土地所有权仍然归属于集体,但农民通过合约的方式获得了土地承包权,且其权利在国家政策和有关文件中得到制度性表达。农民和集体之间,形成了一个由集体所有权和农民承包权构成的产权共同体。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通过明晰农民享有土地承包权的主体身份,极大增强了农民生产经营活动的积极性,释放出家庭经营的个体效率。但是,这一时期农民的权利体系并不完善,主要表现在两方面:土地承包权的不稳定性,以及承包权和经营权的不可分性。从产权功能而言,权利的不稳定性和权利主体的长期投资激励之间存在显著的正相关性。在家庭联产承包生产责任制初期,承包期一般较短。1984年,土地承包期限延长到15年以上。但在人地矛盾的压力下,频繁调整土地的情况并不鲜见。1993年,在第一轮土地承包到期以后,虽然国家政策层面做出了再延长30年的规定,但是,大量的研究表明,土地产权的不稳定性削弱了农民对土地长期投入的积极性,并进而降低了土地产出的效率。瑏瑨相对于承包权的不稳定性而言,承包权和经营权的不可分性对集体经济的有效实现产生了更大的产权制约。1984年中央“一号文件”虽然鼓励土地逐步向种田能手集中,但只允许“交给集体统一安排”或“自找对象协商转包”,“自留地、承包地均不准买卖,不准出租”。这一规定导致了农民作为分散经营的个体,在面临强大的市场风险时,失去了通过权利组合规避风险保障利益的可能性。一方面,由于承包经营权不可流转,农民土地收益的实现途径完全依赖于农民个体的直接劳动投入。当个体劳动投入能力不足时,农民并不具备将土地流转给能力更为强大的经营主体的途径;另一方面,由于承包权和经营权不可分割,让渡土地经营权的同时也意味着失去了土地的承包权。承包权的丧失则意味着农民失去了土地作为“生存保障”的最后防线。这一制度约束极大降低了农民进行土地流转的意愿。即使在农民无力经营土地的情况下,农民做出的是保有承包权而放弃经营权的土地撂荒的选择。这一产权约束既无力保障农民土地权益的充分实现,又使得集体产权无法获得有效的实现形式。总体来看,这一时期集体产权共同体内部,虽然农民的权利主体地位得到一定体现,但由于产权分解程度较低,农民权利不具备再组合的制度基础,集体经济的实现缺乏有效的组织形式,作为产权共同体的集体经济处于事实上的瓦解状态。

(三)“多元产权”结构与家庭承包经营权为基础的合作经营的集体经济

近年来,以土地确权和流转为核心的新一轮土地产权改革,实现了产权结构不断丰富和完善,土地承包权和经营权再次分离,并在对农民承包土地的确权量化的基础上,实现了对承包权的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的流转。农民个体和村庄集体之间,通过产权的分解和组合,构成了一个由集体所有权、农民可流转的承包权和经营权组合而成的有效的产权共同体。在这一产权共同体内,承包权和经营权的分解赋予农民完善的权利体系,同时,权利的流转为农民创新集体经济的实现形式提供了有效途径。集体产权结构的多元分解使得农民的权利体系进一步完善。首先,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得到法律保障,农民的权利主体地位和集体、其他个体之间存在清晰的权利边界。其次,承包权和经营权从土地产权中分离,实现“一权变两权”,农民拥有的土地权利体系更加完整。最后,通过土地确权,农民的土地权利得到制度上的固化和量化,前者有利于形成农民对产权收益的稳定预期,即形成持久的收益-成本激励;后者为权利的流转提供了市场化交易的依据。产权的流转为农民自由组合其权利体系,创新集体经济的实现形式提供了实现途径。近年来,我国农村出现了各种形式的土地合作经营模式,尤其以山东东平等地的土地股份合作社为代表,农民通过自由组合其权利体系,创新集体经济的有效实现形式。2013年,山东东平县在不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权性质和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基础上,通过引导农民将承包的集体经济组织所拥有的土地以股份的方式加入合作社,将土地交由合作社统一经营,通过股份化流转的形式放开放活了承包土地经营权,并依据土地股份份额分享土地规模化、股份化经营的增值收益。在东平的土地股份合作制度下,村集体通过集体土地、基础设施入股,为合作社提供组织服务,获取村集体土地收益;农民通过土地承包权股份化转让,不仅每年可获得稳定的千元左右的租金收益,而且还能根据集体经营状况获取每股约200-300元左右的股份分红。土地股份合作社的出现,是农民作为土地承包权和经营权的权利主体,对自身拥有的财产权利进行自由安排,以拓展利益获取途径,增强自我发展能力的自主选择,这一选择创新了集体经济的有效实现形式。一方面,农民通过承包经营权入股增强其自我发展能力;另一方面,集体土地通过股份化实现了集中和规模经营,集体经济通过土地股份合作这一经营制度得到实现和表达。

三、结论及进一步的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