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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上市考察选择范文

商业银行上市考察选择

一、国内外商业银行上市发展现状的考察

随着世界经济的迅速发展与市场的日益成熟与完善,银行上市是极为普遍的现象。从数量和结构上看,在欧美及许多发展中国家的股票市场中,金融股均占有较大比重。据统计,纽约证券交易所的约900家上市银行占到上市公司总数的30%,在NASDAQ上市的有900余家上市银行占上市公司总数的19%,在东京和香港交易所,也分别有160多家和40多家上市银行;从市值上看,许多国家上市银行的市值在全部上市公司的市值中占有很高的百分比,甚至个别达一半以上;而在不少国家的股价指数中,金融股也占有相当重要的权重。

在我国,上市公司已逾千家,但金融股却十分稀缺,所占比例只有0.65%.在上市公司的各个板块中,金融板块的规模是最小的。而从金融行业的发展来看,除了四大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外,有股份制商业银行13家,城市商业银行100家,专营证券业务的券商96家,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机构和公司300多家,保险公司28家。我国金融业的整体规模虽然增长十分迅速,但金融企业在证券市场中的比例却显然与其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难以相称。金融业尤其是商业银行发展的滞后性已成为制约中国经济发展的瓶颈之一。特别是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证券市场迫切需要规模扩张和结构优化以增强其竞争力。金融类上市公司的整体规模和业绩达到金融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相称的水平,将是我国证券市场的一段必经之路。

二、国有银行上市的必要性与现实性

(一)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上市的意义。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我国可以考虑上市的银行主要是三部分:一是四大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二是13家股份制商业银行;三是100家城市商业银行。在13家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已有4家(深圳发展银行、浦东发展银行、民生银行和招商银行)上市,剩下的也大都经过了股份制改造,规模不大,历史负担轻,经营状况也较好,因而上市的基础和条件好一些,上市相对容易;至于100家城市商业银行,由于改制后运作时间不长,规模较小,加之历史遗留问题较多,上市恐怕还需一个较长的过程。

我们从全局出发,应该侧重考虑的是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是我国金融的核心和国民经济的命脉,是我国银行体系的主体,其资产总量占到我国银行体系全部资产的80%以上,存贷款业务量占市场份额的60%以上。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造上市具有其特殊的意义。

1.国有商业银行上市能够创造一个较好的激励机制,能直接促进管理层的管理绩效。上市促使国有商业银行建立明晰的产权制度,并在竞争性的金融市场中,股价涨跌成为上市银行当前经营状况和未来发展前景的反映,银行为了防止股价下跌和信誉下降,须积极改善经营管理,适应市场竞争规则。

2.国有商业银行上市可以增加银行资本的流动性,增强资本实力。国有商业银行上市后,广泛的社会资金来源代替长期以来主要依靠财政的筹资局面,资金来源的分散避免了银行对财政的依赖性,从而可作为独立的参与市场经营,有利于形成良性的资本金补充机制,使银行的流动性增强。风险的分散使得银行相对于以前可以把投资引向收益较高的项目,从而有助于银行总体经营效益的提高。

3.国有商业银行通过上市可以获得资金和再融资的渠道,提高资本充足率。除了新股上市筹资外,上市增加了银行资本管理的工具和手段,诸如股票回购、库存股票出售、拆股、送股、红利再投资计划等,便利了银行的市场筹资。因此,上市成为银行获得资金、提高资本充足率的一条基本出路。

4.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加盟股市有助于增强自身抗风险能力。商业银行上市后实现股份多元化,有利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严格要求提高了商业银行经营透明度。这些都有助于提高商业银行自身抵抗风险的能力,从而从根本上避免发生因银行危机而引发经济危机的情况。

(二)国有商业银行上市的外部条件分析。

从国外发展状况来看,银行上市极为普遍,银行股在股市中有重要的地位和影响力,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上市是大势所趋;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国有资本通过股份制可以吸收和组织更多的社会资金”。这些论述说明,国有商业银行只要能保证国家的控股地位,实施股份制改造是完全可行的,这为国有银行上市提供了理论依据。国有银行在上市过程中遇到的最大难题就是不良资产的处置,我国1999年相继成立的专门解决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的华融、长城、信达、东方四家资产管理公司,为国有银行改造上市提供了现实基础。从我国现实来看,广大投资者对银行股表现出少有的浓厚兴趣,是银行顺利上市流通的现实前提。

2000年,我国管理层首次明确表示鼓励和支持银行上市。当年5月9日,《人民日报》发表中国证监会主席周小川的长文,认为通过股份制改造,并在股票市场上增资,是国有商业银行提高资本充足率、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的一种有效选择。同年7月,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戴相龙又谈到“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在保持国家控股的前提下,可以进行股份制改造只要银行符合条件,都支持其在国内外上市”。这标志着我国国有银行的产权制度改革被提上了议事日程。在此环境下,2000年民生银行率先进入资本市场,成功上市。时隔两年之后,招商银行于2003年4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挂牌。招商银行上市,拉开了我国商业银行批量上市的序幕,中国银行(香港)在香港证交所上市获得圆满成功,成为继汇丰控股和恒生银行之后的香港第三大市值的上市行。

然而,尽管上市对国有商业银行具有这样那样的好处,尽管政策面暖风频吹,外部环境良好并日趋成熟,一些改制良好的股份制银行积极筹备上市工作,我国国有银行却因其自身固有的各种问题和缺陷迟迟迈不出上市步伐。

三、我国实现国有商业银行上市的现实问题及对策

(一)实现国有商业银行上市的障碍。

1.国有商业银行资产规模庞大,构成复杂,难以引入法人投资者,建立依托多元投资主体的股份制治理结构。对于国有商业银行建立公司化治理结构,我们可以从已经在国内成功上市的三家股份制商业银行上市前的股权改造过程中吸取一些经验。最早上市的浦发银行,1992年登记成立时吸收了18家法人投资者,为建立股份制治理机制提供了先天的产权结构,并且产权构成高度分散,第一大股东的上海市财政局持股比例只占8.26%.2000年底上市的民生银行,与浦发行类似,1996年成立时吸收了59家法人投资者,发行前持有5%以上的股东多达9家,作为第一大股东的四川新希望农业股份有限公司持股占总股比例也只有9.9997%.2003年4月上市的招商银行,对于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改制上市借鉴意义相对更大一些。招行发起成立时也是独资性质的企业,1989年进行产权改造,吸收了6家法人投资者,并且一直没有停止寻求投资伙伴,到上市前已经发展成为拥有107家法人股东、自有资本42亿多元的股份制商业银行,第一大股东的招商局轮船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股份占总股比例下降到24.36%.

三家已经上市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造经验说明,国有商业银行要实现上市,前提条件是引进其他法人投资者,建立多元投资主体的产权结构。然而,国有商业银行规模庞大、构成复杂的资产,将使其难以找到联姻伙伴。如果按照已经上市浦发、民生、招商银行第一大股东分别为8.26%、9.9997%和24.36%持股比例计算,四家国有商业银行如果同时总体上市,最少需要法人投资者拿出19975.06亿元,10年内未必能够实现该目标。假如只允许实收资本额最少的建设银行独家整体上市,依上述标准也需要法人投资者拿出2995.8亿元,这个目标的实现难度也很大。

2.沉重的历史包袱使其难以实现资本充足率的要求。中国已经加入WTO,国有商业银行必然要参与国际金融市场竞争,为了维护国家金融安全,中国银行业同样必须遵循通行的国际规则,而这些规则中最核心的当属最低资本充足率的要求,也就是《巴塞尔协议》根据加权风险资产计算资本充足率的方法和最低资本充足率的要求。《巴塞尔协议》规定银行资本充足率,也就是银行资本(核心资本加附属资本)同加权风险资产的比率必须达到8%,其中核心资本充足率,也就是核心资本同加权风险资产的比率必须达到4%.为了与国际通用标准接轨,我国1995年通过的《商业银行法》也规定,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必须达到8%.由于这是最低标准,所以国有商业银行要实现上市,最基本的条件就是要使自己的资本充足率达到和超过这一标准。由于资本充足率是资本与加权风险资产的比率,所以提高这一比率必须通过提高资本额、减少风险资产规模来实现。

央行提供的数据显示,到2002年年底,四家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贷款为7万亿元,不良贷款为17656亿元,占25.37%,这其中约有6000多亿元已经成为实际损失,占全部贷款的8%.从1985年至2002年年底,四大国有商业银行贷款从6000亿元上升到7万亿元,每年贷款增加18%.从2003年到2005年3年时间内,新增贷款将达到5.81万亿元,假设新增贷款能够坚持谨慎原则,其不良率能够控制到10%左右,那么,新增的不良贷款额将为5810亿元,加上2002年年底的17656亿元,从2002年至2005年4年要处置的不良贷款额将要达到23466亿元,而2002年年底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实收资本总额只有5675.21亿元,纯利不到200亿元,要在4年内冲销如此巨额呆账,的确是十分困难的。

3.国有商业银行若整体上市,其巨大的融资规模证券市场难以消化。工、农、中、建四家国有商业银行2001年底所拥有的自有资本额分别是1674.17亿元、1294.67亿元、1827.9亿元、851.15亿元,总额5647.89亿元,平均额为1411.97亿元。如果按照民生银行流通股占发起入股本额25.36%的比例,以同样每股11.8元价格筹资,工、农、中、建四家国有商业银行平均筹资额是4225.69亿元,总筹资额将达到16902.74亿元,这分别是这几年年均上市g3家公司筹资总额的3倍和12倍多。如果按照浦发银行流通股占发起人股本19.9%的比例,以同样每股10元价格筹资;上述值则分别为2809.9亿元、11239.58亿元,为2倍多和8倍多。如果按照招商银行流通股占发起入股本额35.7%的比例,以同样每股7.3元价格筹资,上述值则分别为2.8倍和11倍。由此可见,任何一家国有商业银行整体上市,其筹资额都将超过中国股市年筹资量的总和。

除了以上三方面相对突出的问题外,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在内部经营管理上还存在着内控机制缺乏导致严重违规经营和账外经营、盈利水平低导致财务状况无法公开、技术水平不高管理能力差以及内部治理结构方面的问题和缺陷等。如此多的问题,决定了四大国有商业银行至少目前还无法满足作为上市公司的基本要求和条件。

(二)实现国有商业银行上市的策略。

1.我国国有商业银行要想尽快达到上市的条件和标准,必须在管理体制、运作机制、经营模式上进行相应的改革。(1)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现代商业银行运行机制的要求加大改革力度,加快改革步伐。国有商业银行现已基本完成了省分行和省会分行的合并、精简营业网点等工作。接下来,还要加快国有商业银行在组织结构、激励机制、内部管理、产权制度等方面的改革,完善国有商业银行的法人治理结构;通过自我积累、财政增资及发行长期金融债券等方式增加资本金。(2)充分利用市场和法律手段,采取多种形式消化、处置不良资产,降低不良资产比例。值得注意的是,要强化制度约束,减少国有商业银行新的不良资产的产生。(3)根据银行业的发展趋势,调整经营管理战略,加快创新步伐,改善运行效率,提高竞争实力。包括进行金融工具创新、金融技术创新、金融服务和服务方式的创新。(4)加强内控制度建设,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建立科学有效的内部管理体制,不断改进和内控机制,并使之更具有适应性和可操作性;建立健全具有独立性和权威性的内部稽核审计机制,充分发挥内部稽核在内控机制中的再监督作用,保证内部管理措施和规章制度的贯彻实施,真正使国有商业银行的内控制度成为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重要保证。

2.国有商业银行上市可以做如下整体安排:(1)国有商业银行上市,并不意味着四家国有商业银行同时一起上市,可以先选择其中一家或两家上市。这里我们以自有资本最少的建设银行独家整体上市作为讨论对象,以中石化作为参照。建设银行实收资本转化为股份后,其股份额为851.15亿元,如果其占股比例与中石化同为55.06%,并且也仅拿出3.23%的股份通过A股上市,同时假定股票价格只有每股5元,则通过A股发行的股份为49.93亿元,筹资金额为249.66亿元,这一筹资额相当于1999年1月一2002年6月中国股票市场年均筹资总额的19%,平均相当于这期间18家上市公司总筹资额。如果建设银行自有资本不增加,其他三家国有商业银行不同时上市,中国股市仍有容量吸纳建行249.66亿元融资规模。(2)一家国有商业银行上市,并不意味这家国有商业银行一定要整体上市。可以仿效中国电信的模式,采取分拆的方式先部分上市(包括部分机构和部分业务)。比如,可以先从比较好、管理水平相对较高、经营环境比较优越的分行开始,经过资产评估、股份改造后上市;再比如,可以先考虑某些具有独立性的业务上市(如信用卡业务、网上银行业务、国际业务等)。通过一定的分析,降低了国有商业银行进行股份制改造、引入多元的法人投资者因资产规模巨大、构成复杂所带来的困难;减轻了国有商业银行上市因融资规模过大对市场的压力,为国有商业银行上市提供了可能性。(3)国有商业银行上市,并不一定要局限在国内的深圳和上海两个证券交易所,可以考虑海外甚至国外的市场。还可以考虑其他的方式,如中国工商银行收购香港招商局集团持有的友联银行股份、中国银行(香港)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以及中国建设银行在香港借壳上市等等。(4)国有商业银行的上市方式上,不一定要银行本身上市,可以由银行通过与其他金融机构如证券公司成立金融控股公司,由新设立的控股公司上市,借以达到上市的目的。一方面缓解了因资产规模庞大对股市产生强大冲击的困难,另一方面组建金融控股公司后,剥离了一部分的不良资产达到上市标准的可能性更大一些。这样国有银行通过其控制的金融公司间接达到上市的目的。更为重要的是,这将引导中国金融业从分业经营向混业经营的方向发展,从而实现中国金融业的大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