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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公司治理范文

商业银行公司治理

目前关于治理机制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企业领域,一般称为公司治理、公司治理机制,按照其发挥作用的机理不同,可将其划分为内部治理机制、市场治理机制和社会治理机制。内部治理机制主要通过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起作用,其发生作用的基础是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由公司内部的决策、激励和监督机制构成。外部治理机制(也称为外部治理机制)通过公司控制权市场、债务市场、产品市场、经理市场等起作用。

2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特殊性

2.1商业银行治理结构的特殊性

银行治理结构与一般企业的公司治理原理是相同的,都是要解决出资人与管理者之间的问题,区别在于银行治理结构的委托人不仅仅是投资者,还包括大量的存款人,更加强调保护存款人的利益,另外银行治理结构更加强调银行内部治理,比如银行的战略目标和价值取向、银行的平衡制约机制、责任机制等等。

2.2市场治理机制的特征

(一)外部要素市场竞争机制

由于受严格的行业管制和市场监管,银行业的产品、资本、经理人市场的竞争对公司治理的作用都非常有限。特别是资本市场上的权争夺、并购等机制几乎难以发挥作用。而对于产品市场和经理人市场竞争机制的作用,部分经济学家认为,随着金融自由化和金融创新的发展,银行业的竞争日益加剧,行业同质化的程度日益提高,在这种背景下,这两个市场上的竞争对公司治理的影响将会越来越强。

(二)债权人约束机制的作用

股东与债权人之间的利益冲突是银行公司治理中的主要问题。受存款保险保护的广大分散的中小债权人在商业银行公司治理中几乎不会发挥作用。但银行长期次级债券持有者作为集中的大债权人在商业银行公司治理中既有动力也有能力监督股东和管理者。

由于银行业的高资产负债比,股东与债权人之间收益与风险分摊的不对称程度更大,银行股东从事过度风险选择行为的倾向和可能性更大,加上商业银行债权人由众多分散的中小存款者构成,在监督股东方面存在“搭便车”动机。更为重要的是,为避免银行挤兑发生而导入的各种隐性或显性的存款保险制度,使债权资产受到保护的存款人彻底丧失了监督股东从事过度风险投资的动机。而且存款保险制度使处于非稳健状态的商业银行更容易从事过度风险选择行为。

3我国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目前存在的问题

3.1激励机制的弱化使国有商业银行的所有者国家承担高昂的成本

首先没有任何所有权和投入权、无须承担财产风险的经理人员共同取得了国有商业银行的控制权和支配权,又由于经理人员没有行业平均利润率和经理人市场竞争的压力,使得国有商业银行的成本中不存在人的保证支出,即当经理人的不适当决策使国家产生“剩余损失”时,国家得不到任何的补偿。其次,国有商业银行经营者的收入水平较低、结构单一,与经营业绩没有多少相关度,在缺乏激励的条件下,个人利益最大化成为其行为导向,经营者将追求更多的在职消费、权力、社会地位等非货币收益,这对国家而言增加了成本。第三,所有者与经营者能获取的有关企业经营的信息不对称,加大了所有者对经营者监督与约束的难度。

3.2国有商业银行各级人集体追求“国家租金激励”的创租、寻租行为严重

一般,租金来源有三种:政府无意创租、政府被动创租、政府主动创租。公有产权制度安排下的国有商业银行在各级人(经营者)选择以及对人的监督上都具有浓厚的行政色彩,各级人和监督人的工作水平与国家公务员的工资水平大体一致,远远起不到激励的作用,在正常“利润激励”不足的情况下,国有商业银行的各级人处于经济人的本性,必将倾向于对“国家利益”的索取与控制,即利用手中的权力寻求“国家租金激励”,因此,“国家租金激励”是一种政府主动创租的行为。具体表现在经营者的选择以及经营者的治理两方面。

3.3薪酬结构中缺乏长期激励机制所造成的严重行为短期化问题

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现行的薪酬制度、激励补偿方式无法与银行自身的战略目标相匹配,从短期看,经营管理层的激励是有效的,但长期激励不足,容易造成经营者行为短期化。

4解决我国商业银行公司治理问题几点建议

4.1提高银行交易的透明度,实现股权结构的多元化,适度放松监管有利于银行公司治理效率的提高。

4.2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帮助银行改进决策和管理水平。由于现行由政府决定商业银行董事长和高级管理层的做法,已经不能适应市场的需要。因此通过引进战略投资者,外资股东进入董事会或参与银行内部管理,利用他们丰富的管理经验,有效促进银行公司治理的完善。

4.3进一步强化股份制商业银行的信息披露制度。高级管理层作为公司的经营者,掌握着公司的大量信息,如果缺乏透明度,股东、董事会和监事会将很难把握其行为,就有可能出现高级管理层的“内部人控制”现象。因此应尽快建立完善的报告制度和信息流动制度,及时准确地提高银行风险变化信息,从而加强对高级管理层的监督,推动公司治理的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