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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惠型社会保障论文范文

时间:2022-01-10 06:01:50

普惠型社会保障论文

一、以平等为原则

构建社会保障制度的理论依据社会保障制度不同于社会福利制度,他为国民保障的是基本生活和基本医疗,换句话而言就是满足人们最基本的生存权。生存权与社会保障权的规定一并出现在《世界人权宣言》的第25条,规定“人人应当享有相当生活水准权(生存权)”,“在遭到失业、疾病、残废、守寡、衰老或其他不能控制的情况下丧失谋生能力时,有权享受保障(社会保障权)”。可见社会保障权和生存权都属于人民应当获得的基本人权。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除去一些高水平的社会福利政策,作者认为五大社会保险项目和社会救助等政策都应遵循平等原则,保障全体国民最基本的生活。在多样化需求的时代,人们的养老、医疗等需求理应存在差别,但最基本的由政府提供的,即很多国家称之为零支柱或第一支柱的基础应该是平等的,人人享有的。罗尔斯的《正义论》一书中通过平等来表达正义,平等是正义的基础。他提出的两个正义原则和两个优先原则,明显区别于一般自由主义,允许效率的同时强调了机会平等、扶持弱势群体的思想。但绝对意义的平等是不可能存在的,所以罗尔斯假设只有在“无知之幕”的状态下人们才可能就一正义观形成完全一致的平等的选择。社会保障作为重要的民生政策之一,虽然客观上很难达到绝对的平等,但从政府和民众的角度出发,这个政策应该是正义的,也理应是朝着平等的方向前进的,之所以现在存在不平等的政策。重要因素是我们不处于“无知之幕”的理想状态,制度的设立是建立在已有的利益群体和已存在的阶层群体差别的基础之上,也就是现在社会保障领域常说的“碎片化”。作者认为即使在目前的经济社会发展状态下“碎片化”可能是适宜的,或是最优的选择,但社会保障制度的天然性也应该是逐渐走向统一的,在保障不分阶层、不分群体的全体国民的基本生活水平下,再由其他制度来调节多样化的需求。

二、国际经验借鉴与分析

纵观世界各国,已有很多国家实行的是非缴费型的社会保障政策,其保障水平与收入、缴费并不挂钩,旨在保障自己全体国民的基本生活。例如:加拿大、英国等。加拿大的非缴费型的养老保障计划(OldAgeSecurity,OAS)就是一种普惠型养老金制度。建于1952年的OAS加上后来逐渐在1967年、1975年建立起的作为补充的保证收入补贴计划和津贴计划,共同构成了一个覆盖加拿大全体国民的保障体系。该保障体系不需要老年人缴纳任何费用,只要18岁以后在加拿大居住满十年且年龄达到65岁就可以申请,收入补贴计划针对低收入者建立收入标准线,在该标准线下才可以申请,而津贴主要针对的就是一些鳏寡和没资格领取前两项计划的老年人,所以加拿大的非缴费型的养老保障计划基本覆盖了全体老年人口,在平等的价值观前提下为全体老年人提供了基本的养老保障。根据加拿大2009年关于OAS的精算报告,从2013-2050年,加拿大的老年保障金的支付额占GDP的比重预计大约在2.4%-3%。可见加拿大非常重视养老事业的发展,同时也取得了很好的成绩。著名的英国卫生服务体系(NHS)也是覆盖英国全体国民的非缴费型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且医疗费用开支的控制在世界各国中也处于领先的地位。英国NHS是一种典型的政府主导的非缴费型模式,英国居民或在英国合法居住的外国人都可以到公立医院免费享受医疗服务,费用几乎全部由国家税收承担。医疗服务主要分为基础医疗和医院医疗两级,平等的向各个阶层开放,无论是贫困人群还是富有阶层。在此基础上,针对医疗服务的多样化需求,大约有12%的人群拥有私人保险,可以选择到私人医院就医。由2012年世界卫生组织数据显示英国的医疗卫生支出占当年GDP的9.6%,在平等和控制医疗费用开支方面成绩显著。在世界范围内170多个实行养老金制度的国家和地区中,建立非缴费型的养老金制度的大概有35%左右,达到60多个,其中统一的非缴费型养老金制度的国家14个左右,其余的大都为收入调查型。可见当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水平时,理应建立一个保障全体国民最基本老年生活的、医疗服务的社会保障体系。而我国社会保障目前达到了制度上全覆盖的阶段,但无论是城镇职工养老或医疗保险还是新农保新农合都属于缴费型制度,只有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五保户等社会救助制度作为非缴费型制度起到一定的补充作用,由于我国所有的政策都是缴费关联型的,所以导致政府事业单位、企业职工和农民处于不同的制度体系中,缴费与领取的水平也相差甚大,作者认为需求多样化引导的制度多层次是必要的,但建立起一个统一的非缴费型的保障国民最基本的养老、医疗需求的社会保障制度中的最基本支柱也是值得考虑的。

三、我国构建适度普惠型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议

(一)提高社会保障支出占GDP的比重学术界通常把社会保障支出占GDP的比重或占财政支出的比重作为衡量社会保障支出水平的主要指标,但“社会保障”一词在不同的国家有着不完全相同的含义,所包含的项目也不完全一样,所以统计口径的不同造成很难准确的比较我国社会保障支出所占GDP比重与国际上其他国家的社会保障支出水平。由于社会保障中最重要的两大项目是养老和医疗,所以本文就以各国政府对养老和卫生的支出占GDP的比重来进行比较。表1选取了OECD国家中的五个国家与中国做比较,在现有数据中我们可以发现大部分国家的养老、医疗支出占GDP比重都是逐年上升的,但上升到一定程度之后占比就逐渐稳定了,德国甚至出现了小幅度的下跌。中国公共卫生和公共养老的支出占GDP比重远远低于其他国家。据2012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我国2012年公共卫生支出和公共养老支出分别占当年GDP的1.40%和3.22%,即使由于经济发展水平与其他国家存在差距,但远远低于其他国家1995年的支出占比就足以说明我国在公共卫生和公共养老方面的支出占GDP的比重是十分低的,相反也说明我国以平等原则为出发点构建适度普惠型的社会保障体系是有财政支持空间的,因此目前我国的支出占比亟需提高。

(二)以平等为原则优先构建人人享有的零支柱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既然财政有空间为国民提供更多的社会保障基金,那么从正义、平等的制度设计价值观出发,理应优先构建一个非缴费型的零支柱社会保障项目,尤其是养老和医疗项目。目前我国养老保障制度上实现了全覆盖,但由于都属于缴费型项目,在执行时仍然会因缴费过程中的种种问题而导致部分人群处于完全没有养老保障的状态。例如一些微小企业逃避为员工缴纳保险费,农民工因制度分割参保混乱。另一方面是制度本身就因不同人群分为不同的养老保险制度,各个群体因为缴费不同而领取的养老金不同。新农保的保障水平尤其很低,但即使是这样低的保障水平仍然需要农民或其子女缴纳保险费,作者认为意义不大。国家应该建立零支柱非缴费型养老保障项目,在这一支柱下,所有中国国民达到一定年龄时(64或65岁),均可申请获得相应的养老金,与其退休前是否有工作或工资多少都不存在关联。当然零支柱养老保障水平应该仅仅限于保基本,保障全体国民老年时可以获得最基本的收入。在此基础上构建缴费型的一、二、三支柱养老保险,依据个人或缴费水平的高低来满足不同老年群体的多样化需求。我国医疗保障制度上同样也实现了全覆盖,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农合,三者都是缴费型医疗项目,在具体执行过程中仍然存在部分没有任何医疗保障的人群。看病就医属于人的基本权利,如同英国的非缴费型的卫生服务体系免费为全体国民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医疗卫生支出也并没有使得财政负担很重,反而对医疗费用增长控制得很好。目前我国公共卫生支出仅占GDP的1.4%左右,与世界大部分国家相比相距甚远,理应加大投入,优先建立全民免费基础疗,在合理分布全国医疗资源的前提下,所有公立医院、社区服务站和乡镇村卫生所积极有效地为所在区域范围内的居民提供基本的医疗服务,保障最基本的病种可以及时有效地在基层解决。只有每个国民平等地享受到可及的最基本的医疗服务,才能有效地减缓小病不看拖成大病和看不起病的现象出现。

四、结语

人权宣言提倡人生而平等,提倡人人都应拥有基本的生存权,但事实上绝对的平等是不可能存在的,人们追求的只是相对的平等。作为保障人们生老病死的社会保障制度不同于其他功能的制度,它作为社会的稳定器安全网,理应从平等原则出发,在现有的经济社会条件下构建非缴费型零支柱社保,尽量使人人平等地享有最基本的生存保障,在此基础上再构建满足不同群体不同需求的其他与缴费关联的社会保障支柱,逐步形成一个包括非缴费型和缴费型在内的多支柱的适度普惠型社会保障体系。

作者:郜凯英单位: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社会保障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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