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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财务报告内涵及其治理现实意义范文

虚假财务报告内涵及其治理现实意义

一、虚假财务报告的内涵及其治理的现实意义

虚假财务报告是指未能遵循财务报告标准,无意识或有意识地采用各种方式和手段歪曲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对企业的财务活动情况做出不实陈述的财务报告。虚假财务报告将误导信息使用者的决策,增加市场交易费用,制造泡沫经济、扰乱经济秩序,失信于广大投资者,沉重打击投资者的信心,严重影响我国经过多年好不容易培育起来的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使“三公”原则(公开、公平、公正)不能真正的体现,同时,还影响我国会计向国际会计准则趋同的进程。虚假财务报告造成的企业会计信息失真的行为会掩盖企业真实的经营状况,增加国民经济运行中的不确定因素,欺诈广大投资者,误导国家对目前经济的判断,导致国家制定出不符合实际的经济政策,最终造成无法弥补的后果。再加上现在企业高层在决策时以财务报告为主要依据,虚假财务报告给决策者以错误的导向,导致决策失败,给企业造成更大的损失。

伴随着国民经济全面迈向深入的步伐,以及全球经济走向一体化的必然趋势,我国金融市场系统风险日益突现的客观现实已经引起管理层的高度重视,其中的隐患之一就是会计信息披露存在质量方面的问题,在某种程度上严重损害着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以及证券市场优化资源配置功能的发挥。

二、虚假财务报告的类型及其成因

1.虚假财务报告的类型

虚假财务报告类型的划分标准有很多种,如可以按其虚假内容划分,可以按其虚假形式的性质划分。下面将按虚假财务报告形成的性质将其划分为错误型虚假财务报告和舞弊型虚假财务报告。错误型虚假财务报告是指无意识地对企业经营活动状况进行了虚假陈述,而在主观上并不愿意使财务报告歪曲地反映企业经营状况。这种情况主要是由于会计人员素质较低引起的错误,比如,经济业务的遗漏,对会计政策的误解等。舞弊型虚假财务报告是指为了实现特定的经济目的而有意识地偏离会计准则和其他会计法规,对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进行虚假陈述的财务报告。它是利益集团或个人为了经济利益而进行的一种有意作为,是一种损人利己的行径。

2.虚假财务报告的成因

造成财务报告虚假的原因不仅有客观方面的原因,还有主观方面的原因。从客观上讲,我国会计管理体制的缺陷和有些企业配备的会计人员业务素质水平不高,造成了错误型虚假财务报告。从主观上讲,受经济管理体制和经济利益驱动的影响,不少企业弄虚作假,隐瞒真相,造成了舞弊型虚假财务报告。我认为有以下五个主要成因:

一是会计人员业务素质较低引起的错误。会计人员执业能力水平的高低影响着会计信息质量的好坏,也是造成虚假财务报告的原因之一。有些会计人员不思进取、轻视学习、业务不熟,客观上造成了经济业务核算不准,财务报告编制不规范,提供虚假会计信息。

二是为虚升经营业绩而进行的舞弊。企业经营业绩考核主要是以财务指标为基础,如利润投资回报率、资产保值增值率等。这些指标的计算和确定均离不开财务报告。经营业绩考核不仅涉及到企业总体经营状况的评价,也涉及到经营管理者的业绩评定,影响到他们的晋升、工资及福利,还可能与企业众多员工的切身利益有直接联系。正是由于通过粉饰财务报告来虚升经营业绩可为企业及其经营者和员工带来经济利益,从而使这些利益主体有了制造虚假财务报告的动机。

三是为获取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信贷资金和供应商的商业信用。银行等债权人从控制风险的角度出发,不愿向经营亏损严重、财产担保力不强、资信状况差的企业提供信用。因此,经营状况不佳又急需资金的企业,为获取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信贷资金和供应商的商业信用,就容易产生操纵会计信息,粉饰财务报告的动机。

四是为达到发行股票的资格而进行的舞弊。按照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无论在初次发行还是在以后增发股票和配股,都必须达到一定的业绩标准。由此一些企业为发行股票而产生了编制虚假财务报告的动机。

五是为偷税、漏税及推迟纳税而进行的舞弊。企业所得税是在会计利润的基础上,通过纳税调整,将会计利润调整为纳税所得额,再乘上所得税税率而得出的。因此,一些企业为偷税、漏税、推迟纳税而产生了编制虚假财务报告的动机。

三、虚假财务报告的表现形式

1.乱列成本费用,利润巨额冲销

(1)原始凭证失真:如明明是买礼物送人,报账的发票却是餐费;明明是任意给职工发钱发物,发票上反映的却是购买办公用品。这种“移花接木”的情况普遍存在,而且审计时很难被查实。

(2)利用资产挂账调节利润:在待摊费用、待处理财产损失等科目中做文章,以达到随意调节利润的目的。

(3)通过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变更调节利润:利用折旧政策、坏账损失提取方法和存货计价方法等的变更而虚增资产或虚减费用,以达到调增或调减利润的目的。

2.隐瞒销售收入,账外设账

有的盈利企业为掩盖真相以肥私囊,乱列乱支,私设小金库,人为调整账目、虚列盈利或亏损,非法获取巨额收益;经营情况较差的单位隐瞒收入以达到多留多分的目的;还有的企业明明盈利,却在账上人为制造亏损,将应在本年计入的收入挂账,转到下年结收,以使税金更小化。还有的企业可能采取虚假发票,在费用中增加资本化支出,多提折旧和坏账等;甚至开设两本账,采取设账外账、收入不入账、多列费用支出等手段,偷漏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等。

3.虚假确认收入,追求利润最大化

有些公司不遵循收入实现原则来确认收入,而且根据需要提前甚至虚假制造收入,如“郑百文”和“琼民源”等都属于这种情况。虚假确认收入的方法多种多样,如提前确认收入;通过不具有产权的资产进行交易虚构收入;在不转移土地使用权的情况下确认收入;通过循环转账来制造收入到账的假象;确认一年中的部分费用,但确认全年的收入以提高利润。

4.高估资产,虚拟资产大量渗透

账面资产与资产本身的实际价值背离,资产负债表中的虚拟资产大量渗透。在资产负债表中,列入上市公司资产类项目的待处理财产损溢、待摊费用、长期待摊费用等较直观的虚资产部分在许多公司中占有较大的数额,有的公司高达千万余元,在某种程序上讲这是以往年度不稳健的会计政策造成的后果,同时也是未来必须用盈利来消化的包袱。另外,还有一部分只有上市公司本身清楚的东西,即应收账款中有多少收不回的坏账?存货中有多少滞销、贬值甚至报废的部分?固定资产中到底有多少与现实公允价值背离较远的部分?有多少已经不能再给企业带来可预见的经济效益但仍反映在账表上的固定资产,还有无形资产部分,等等。实际上往往只有在企业最终清算时虚实差别才充分显现出来,这也是为什么很多企业一遇到清算清盘时、重组时、改制时就会出现“大窟窿”的原因。当然,新的《企业会计制度》在某种程度上正在通过充分计提各项减值准备解决这些问题,但是,相信有相当多的企业由于历史、重组、置换、计提、设备更新、技术发展等诸多原因,存在着资产严重脱离其实际价值甚至虚拟资产的情况。

5.会计科目混乱,业务处理不规范

有些企业在会计账簿设置和会计科目的使用上,没有严格按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来设置,会计核算缺乏系统性,账目混乱,账证、账账、账表、账实严重不符。在会计核算时,由于确认、计量、记录等方面出现的失误使得会计工作违背了真实性、准确性等原则。例如,账务处理不及时,造成有关原始单据丢失;由于麻痹大意,多提或少提费用、税金;搞数字游戏,错记借贷方向、错记账户,特别是利用其他应收应付款、营业外收支等科目把一些不允许在税前扣除的费用加以隐藏,把一些无处搁置的不合理费用“搬”到这几个审查难度较大的科目上。

四、虚假财务报告治理的基本思路

1.建立健全公司内部会计控制监督制度

建立健全公司内部会计控制监督制度的目标应该是:保证公司财产安全与完整;控制有关数据的正确性与可靠性;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防止舞弊,控制风险。要实现以上内部会计控制目标,光靠公司会计机构及会计人员的力量是不能完成的,还需要由单位负责人组织单位有关部门及相关人员参与内控制度的建立和贯彻执行。

内部审计作为公司内部治理结构的一部分,在保证公司的内部控制系统的有效运行,从而保证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财务报告的真实可靠方面有着重要的作用。但长期以来,我国实务界仅将内部审计作为公司经理对下级单位财务经营的监督手段,内部审计部门向公司经理人员负责并报告。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内部审计师发现公司管理人员蓄意粉饰财务报告,即便他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也无能为力。这样,内部审计对财务报告应有的监督作用在我国是名存实亡。总之,会计控制是内部控制的核心,良好的内部控制制度可以起到事前监控的作用,减少犯错的机会,降低财务造假机率。健全的内部审计机制,可及时发现企业制度在运行中出现的漏洞,避免差错和舞弊行为,减少企业损失。诚然,一个公司没有相应的会计控制系统是无法良性运转的,但是,目前我国的大多数上市公司不是没有独立的会计控制系统,而是由于存在控制环境中的缺陷导致会计系统的失效。

2.完善注册会计师制度,发挥经济警察作用

加强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监督力度。本着“谁出资谁受益”的原则,由股东出资,注册会计师提供服务,审计的结果应对股东负责。然而由于公司治理结构的不断复杂化,董事会和经理的角色日益复杂,最终导致审计业务的聘任权由企业的经营者掌管,形成了原本是广大股东审计经营者却变成了经营者自己审计自己的现状。注册会计师的一切费用均由被审计单位支出,在这样一种情况下,我们如何要求注册会计师们保持独立性呢?1996年至2005年7月因财务报表存在舞弊行为被证监会处罚的上市公司共有31家。我们发现,从上市到第一次发生财务舞弊期间,仅有一家公司更改了会计师事务所。第一次发生舞弊时,仅有3家被出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而其他2家仅被出具带说明段的无保留审计报告。证监会的处罚中,31家公司仅有5家公司的会计师事务所未被处罚。

可见,大部分的财务舞弊行为都与会计师事务所有关。注册行业最为重要的是职业道德问题,注册会计师对本身职业道德的要求程度会直接影响到其审计的力度。

(1)强化注册会计师审计的独立性。独立性是注册会计师审计的灵魂与生命,是其能否发挥防范财务报告粉饰作用的关键所在。尽管我国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已完成脱钩改制工作,为保证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业务时保持独立性创造了条件,但我们仍需采取一定措施来强化这种独立性。从根本上说,有效的财务信息需求市场是最为有力的保证,有研究表明,对高质量的财务信息需求的缺乏是导致当前我国审计质量不高的最重要原因。如“安达信”对“世界通信”的审计失败,主要原因之一是“安达信”缺乏形式上的独立性。根据“世界通信”2002年4月22日提供的“征集投票权声明”,“安达信”2001年共向“世界通信”收取了1680万美元的服务费用。其中,审计收费440万美元,税务咨询760万美元,非财务报表审计160万美元,其他咨询服务320万美元。自1989年起,“安达信”一直担任“世界通信”的审计师,直到“安然”丑闻发生。“安达信”在过去的十多年既为“世界通信”提供审计服务,又向其提供咨询服务,因此缺乏独立性。另外,应优化执业环境,使注册会计师审计在实质上能够保持独立。在当前的会计市场上,政府官员干预上市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干预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业务、发表审计意见的现象并不鲜见。在这样一种背景下,注册会计师是难以保持实质上独立的。我们必须采取相应措施,如有关部门应为注册会计师从事异地审计业务“保驾护航”等。

(2)加强注册会计师审计的法制建设。近年来,注册会计师审计的法制建设事业已取得很大成绩,但由于这一行业在我国属于一种新兴行业,也由于我国证券市场的迅猛发展,其发展之快速是人们所始料不及的,因而为使注册会计师能够切实履行防范财务报告粉饰的职责,尚须进一步加强该行业的法制建设。具体包括:首先应完善《注册会计师法》,制定《注册会计师法实施条例》。我国《注册会计师法》制定于1993年,距今已有13年,其间,注册会计师行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因此,我们应对《注册会计师法》作适当的修改。同时,为增强其可操作性,还必须尽快出台《注册会计师实施条例》。其次应完善独立审计准则,为注册会计师防范财务报告粉饰提供技术支持。独立审计准则的实施,为提高我国注册会计师审计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与当前审计工作实际相比,我们尚缺少一些准则,需尽快出台。

(3)加强对注册会计师审计的监管。政府有关部门对注册会计师审计的监管,有利于提高审计质量,缩小在这一方面的公众期望差距。例如,近年来随着各级注册会计师协会开展清理整顿工作的深入,对注册会计师审计的监管已经取得了显着的成效。必须指出的是,业务监管工作是一项经常性的工作,而非一项突击性的事务。同时,还应尽快制定监管工作规则以及有关的惩戒办法,建立对监管者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在“琼民源”审计案例中,即使审计人员在制定审计计划时没有关注到利润异常变动的风险,在实施审计阶段也没有寻找到报表利润虚假的证据,但如果在审计报告阶段,复核人员能够运用分析性程序对会计报表的整体合理性做出最后复核,必然会发现报表利润的异常变动,从而减少虚假财务报告的产生。

(4)重新审视会计市场准入制度。在当前会计市场上,竞相压价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存在是注册会计师审计健康发展的重要障碍。为解决这一问题,我们认为必须重新审视会计市场的准入制度。为抑制会计市场恶性竞争而出现的“劣币驱逐良币”现象,应通过提高市场准入门槛的办法,促使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兼并,达到上规模、上档次、上水平,净化执业环境,提高执业质量之目的。

3.努力提高财会人员的职业素质和业务水平

提高会计工作人员素质,加快会计诚信体系建设。会计人员是处理加工会计信息的操作员,应选拔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遵守职业道德的优秀人员担任会计工作;加强会计人员培训,准确掌握新会计准则,按要求进行会计核算;还要经常对财会人员进行职业道德教育,明确职业道德标准;同时,对会计人员采取激励措施,不断吸取优秀的人才加入会计队伍,进一步提高会计队伍的整体水平。

从专业角度观察,企业会计制度的改革和完善与企业改制相辅相成,涉及面广泛,内容丰富,尤其是关系到公司财务、会计、审计、评估的重大理论与实务问题的深度和广度是空前的,如兼并与收购、公司重整、资产重组、债务重组、资产剥离(分离社会职能)、会计主体变更、权益归属(或转移)界定(如住房公积金、公益金等)、资本缺位、虚资产、负资产、无形资产、或有事项处理、会计报表调整事项等。一言以蔽之,在新旧转换和会计改革中,广大财会人员的专业理论和实务能力面临新的挑战和考验,面对新的形势,广大财会人员要加强知识更新,紧跟时代步伐,努力提高业务能力和会计理论水平,以确保在从事会计实务操作时能准确应用规则,使会计报告披露的信息科学、可比、客观和真实。

4.强化政府对虚假财务报告的监管

“安达信”的沉沦让我们发现,如果要维护会计师的信用,光有好的会计师是靠不住的,建立有效的监管机制才是关键。很显然,加强政府部门对市场合理而有效的监管是减少虚假财务报告的重要手段。在防范虚假财务报告问题上,政府有关部门不仅应扮演国有上市公司大股东的角色,还应作为证券市场的守夜人,本着一种社会责任,加强对这一问题的监督。通过对市场的有效监管,将违规者绳之以法,以警示潜在的违规者,用足够的惩戒来提高违规者和潜在违规者的违规成本,以维护市场的公开、公平和公正,从而提高市场效率、改善市场环境。

此外,政府有关部门应理顺对证券市场中介机构的监督体制。由于诸多因素的干扰,政府监督体制不是十分顺畅,也导致了政府对财务报告粉饰监督不力。例如,目前对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监管的部门有财政部门、审计部门、证券监管部门,而财政部门和审计部门同时监管会计师事务所是一种不正常的现象,它实际上是多年以来财政部门与审计部门争夺对社会审计管理职能的遗留问题,可能导致注册会计师无所适从等不良后果。因而,必须对这样的监督体制进行改革。

综上所述,财务报告的虚假是全球企业所面临的一个主要问题,而“安然”、“银广夏”、“琼民源”、“郑百文”仅仅是众多被发现的财务虚假情况的几个典型例子。即使财务报告的虚假情况难以计量,但大多数人仍认为虚假情况是一个日益严重的问题。虚假发生的数量以及因财务报告的虚假而造成的损失金额都在日益增长。所以,我们要寻找治理虚假财务报告的方法,从而减少虚假财务报告的危害。

舞弊型的虚假财务报告是不易察觉的。我们只能通过观察迹象或“警示信号”来推测舞弊的存在,这些迹象一般与舞弊背后的动机或舞弊要素有关。舞弊型虚假财务报告一旦发生,结果肯定是两败俱伤。舞弊者遭受了损失,蒙受了耻辱,而且还将面临法律制裁。他们必须补交税款,归还赃款。受害方也遭受了损失,他们要支付法律费用,花费时间并经受公众形象受损等负面影响。因此,我们要治理虚假财务报告。

虚假财务报告已不是某一个方面、某一个企业或某一个人的问题,而是一个社会问题,治理虚假财务报告应根据其形成原因,采取综合措施,通过社会各方面的努力逐步实现。在治理虚假财务报告的过程中,积极的做法是从整个社会的诚信抓起,防患于未然。

通过前文叙述的治理方法,我们知道制度能改变人及社会的一些行为,但永远没法左右所有的行为。制度的这种有限性,可部分地由文化、道德等一些非正式制约因素弥补。因此,仅仅对公司治理和会计、审计进行改革,仍不足治理会计舞弊和审计失败,还应当深刻反省扭曲的文化氛围和沦丧的职业道德,并加以矫正、修补,多管齐下,综合治理,才能从根本上治愈会计舞弊这一市场经济的顽症。

摘要:虚假财务报告提供的会计信息未能真实反映客观的经济活动,给决策者的相关决策带来不利影响。近几年虚假财务报告中的会计信息失真十分严重,严重干扰了我国市场经济秩序。通过分析虚假会计报告的成因,提出了治理会计报告中虚假会计信息的对策。虽然治理虚假财务报告是一项极其复杂艰巨的系统工程,但我们还要努力使虚假财务报告逐步减少直至消失,使财务报告成为我们评价企业的准确依据。

一、虚假财务报告的内涵及其治理的现实意义

虚假财务报告是指未能遵循财务报告标准,无意识或有意识地采用各种方式和手段歪曲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对企业的财务活动情况做出不实陈述的财务报告。虚假财务报告将误导信息使用者的决策,增加市场交易费用,制造泡沫经济、扰乱经济秩序,失信于广大投资者,沉重打击投资者的信心,严重影响我国经过多年好不容易培育起来的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使“三公”原则(公开、公平、公正)不能真正的体现,同时,还影响我国会计向国际会计准则趋同的进程。虚假财务报告造成的企业会计信息失真的行为会掩盖企业真实的经营状况,增加国民经济运行中的不确定因素,欺诈广大投资者,误导国家对目前经济的判断,导致国家制定出不符合实际的经济政策,最终造成无法弥补的后果。再加上现在企业高层在决策时以财务报告为主要依据,虚假财务报告给决策者以错误的导向,导致决策失败,给企业造成更大的损失。

伴随着国民经济全面迈向深入的步伐,以及全球经济走向一体化的必然趋势,我国金融市场系统风险日益突现的客观现实已经引起管理层的高度重视,其中的隐患之一就是会计信息披露存在质量方面的问题,在某种程度上严重损害着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以及证券市场优化资源配置功能的发挥。

二、虚假财务报告的类型及其成因

1.虚假财务报告的类型

虚假财务报告类型的划分标准有很多种,如可以按其虚假内容划分,可以按其虚假形式的性质划分。下面将按虚假财务报告形成的性质将其划分为错误型虚假财务报告和舞弊型虚假财务报告。错误型虚假财务报告是指无意识地对企业经营活动状况进行了虚假陈述,而在主观上并不愿意使财务报告歪曲地反映企业经营状况。这种情况主要是由于会计人员素质较低引起的错误,比如,经济业务的遗漏,对会计政策的误解等。舞弊型虚假财务报告是指为了实现特定的经济目的而有意识地偏离会计准则和其他会计法规,对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进行虚假陈述的财务报告。它是利益集团或个人为了经济利益而进行的一种有意作为,是一种损人利己的行径。

2.虚假财务报告的成因

造成财务报告虚假的原因不仅有客观方面的原因,还有主观方面的原因。从客观上讲,我国会计管理体制的缺陷和有些企业配备的会计人员业务素质水平不高,造成了错误型虚假财务报告。从主观上讲,受经济管理体制和经济利益驱动的影响,不少企业弄虚作假,隐瞒真相,造成了舞弊型虚假财务报告。我认为有以下五个主要成因:

一是会计人员业务素质较低引起的错误。会计人员执业能力水平的高低影响着会计信息质量的好坏,也是造成虚假财务报告的原因之一。有些会计人员不思进取、轻视学习、业务不熟,客观上造成了经济业务核算不准,财务报告编制不规范,提供虚假会计信息。

二是为虚升经营业绩而进行的舞弊。企业经营业绩考核主要是以财务指标为基础,如利润投资回报率、资产保值增值率等。这些指标的计算和确定均离不开财务报告。经营业绩考核不仅涉及到企业总体经营状况的评价,也涉及到经营管理者的业绩评定,影响到他们的晋升、工资及福利,还可能与企业众多员工的切身利益有直接联系。正是由于通过粉饰财务报告来虚升经营业绩可为企业及其经营者和员工带来经济利益,从而使这些利益主体有了制造虚假财务报告的动机。

三是为获取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信贷资金和供应商的商业信用。银行等债权人从控制风险的角度出发,不愿向经营亏损严重、财产担保力不强、资信状况差的企业提供信用。因此,经营状况不佳又急需资金的企业,为获取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信贷资金和供应商的商业信用,就容易产生操纵会计信息,粉饰财务报告的动机。

四是为达到发行股票的资格而进行的舞弊。按照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无论在初次发行还是在以后增发股票和配股,都必须达到一定的业绩标准。由此一些企业为发行股票而产生了编制虚假财务报告的动机。

五是为偷税、漏税及推迟纳税而进行的舞弊。企业所得税是在会计利润的基础上,通过纳税调整,将会计利润调整为纳税所得额,再乘上所得税税率而得出的。因此,一些企业为偷税、漏税、推迟纳税而产生了编制虚假财务报告的动机。

三、虚假财务报告的表现形式

1.乱列成本费用,利润巨额冲销

(1)原始凭证失真:如明明是买礼物送人,报账的发票却是餐费;明明是任意给职工发钱发物,发票上反映的却是购买办公用品。这种“移花接木”的情况普遍存在,而且审计时很难被查实。

(2)利用资产挂账调节利润:在待摊费用、待处理财产损失等科目中做文章,以达到随意调节利润的目的。

(3)通过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变更调节利润:利用折旧政策、坏账损失提取方法和存货计价方法等的变更而虚增资产或虚减费用,以达到调增或调减利润的目的。

2.隐瞒销售收入,账外设账

有的盈利企业为掩盖真相以肥私囊,乱列乱支,私设小金库,人为调整账目、虚列盈利或亏损,非法获取巨额收益;经营情况较差的单位隐瞒收入以达到多留多分的目的;还有的企业明明盈利,却在账上人为制造亏损,将应在本年计入的收入挂账,转到下年结收,以使税金更小化。还有的企业可能采取虚假发票,在费用中增加资本化支出,多提折旧和坏账等;甚至开设两本账,采取设账外账、收入不入账、多列费用支出等手段,偷漏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等。

3.虚假确认收入,追求利润最大化

有些公司不遵循收入实现原则来确认收入,而且根据需要提前甚至虚假制造收入,如“郑百文”和“琼民源”等都属于这种情况。虚假确认收入的方法多种多样,如提前确认收入;通过不具有产权的资产进行交易虚构收入;在不转移土地使用权的情况下确认收入;通过循环转账来制造收入到账的假象;确认一年中的部分费用,但确认全年的收入以提高利润。

4.高估资产,虚拟资产大量渗透

账面资产与资产本身的实际价值背离,资产负债表中的虚拟资产大量渗透。在资产负债表中,列入上市公司资产类项目的待处理财产损溢、待摊费用、长期待摊费用等较直观的虚资产部分在许多公司中占有较大的数额,有的公司高达千万余元,在某种程序上讲这是以往年度不稳健的会计政策造成的后果,同时也是未来必须用盈利来消化的包袱。另外,还有一部分只有上市公司本身清楚的东西,即应收账款中有多少收不回的坏账?存货中有多少滞销、贬值甚至报废的部分?固定资产中到底有多少与现实公允价值背离较远的部分?有多少已经不能再给企业带来可预见的经济效益但仍反映在账表上的固定资产,还有无形资产部分,等等。实际上往往只有在企业最终清算时虚实差别才充分显现出来,这也是为什么很多企业一遇到清算清盘时、重组时、改制时就会出现“大窟窿”的原因。当然,新的《企业会计制度》在某种程度上正在通过充分计提各项减值准备解决这些问题,但是,相信有相当多的企业由于历史、重组、置换、计提、设备更新、技术发展等诸多原因,存在着资产严重脱离其实际价值甚至虚拟资产的情况。

5.会计科目混乱,业务处理不规范

有些企业在会计账簿设置和会计科目的使用上,没有严格按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来设置,会计核算缺乏系统性,账目混乱,账证、账账、账表、账实严重不符。在会计核算时,由于确认、计量、记录等方面出现的失误使得会计工作违背了真实性、准确性等原则。例如,账务处理不及时,造成有关原始单据丢失;由于麻痹大意,多提或少提费用、税金;搞数字游戏,错记借贷方向、错记账户,特别是利用其他应收应付款、营业外收支等科目把一些不允许在税前扣除的费用加以隐藏,把一些无处搁置的不合理费用“搬”到这几个审查难度较大的科目上。

四、虚假财务报告治理的基本思路

1.建立健全公司内部会计控制监督制度

建立健全公司内部会计控制监督制度的目标应该是:保证公司财产安全与完整;控制有关数据的正确性与可靠性;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防止舞弊,控制风险。要实现以上内部会计控制目标,光靠公司会计机构及会计人员的力量是不能完成的,还需要由单位负责人组织单位有关部门及相关人员参与内控制度的建立和贯彻执行。

内部审计作为公司内部治理结构的一部分,在保证公司的内部控制系统的有效运行,从而保证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财务报告的真实可靠方面有着重要的作用。但长期以来,我国实务界仅将内部审计作为公司经理对下级单位财务经营的监督手段,内部审计部门向公司经理人员负责并报告。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内部审计师发现公司管理人员蓄意粉饰财务报告,即便他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也无能为力。这样,内部审计对财务报告应有的监督作用在我国是名存实亡。总之,会计控制是内部控制的核心,良好的内部控制制度可以起到事前监控的作用,减少犯错的机会,降低财务造假机率。健全的内部审计机制,可及时发现企业制度在运行中出现的漏洞,避免差错和舞弊行为,减少企业损失。诚然,一个公司没有相应的会计控制系统是无法良性运转的,但是,目前我国的大多数上市公司不是没有独立的会计控制系统,而是由于存在控制环境中的缺陷导致会计系统的失效。

2.完善注册会计师制度,发挥经济警察作用

加强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监督力度。本着“谁出资谁受益”的原则,由股东出资,注册会计师提供服务,审计的结果应对股东负责。然而由于公司治理结构的不断复杂化,董事会和经理的角色日益复杂,最终导致审计业务的聘任权由企业的经营者掌管,形成了原本是广大股东审计经营者却变成了经营者自己审计自己的现状。注册会计师的一切费用均由被审计单位支出,在这样一种情况下,我们如何要求注册会计师们保持独立性呢?1996年至2005年7月因财务报表存在舞弊行为被证监会处罚的上市公司共有31家。我们发现,从上市到第一次发生财务舞弊期间,仅有一家公司更改了会计师事务所。第一次发生舞弊时,仅有3家被出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而其他2家仅被出具带说明段的无保留审计报告。证监会的处罚中,31家公司仅有5家公司的会计师事务所未被处罚。

可见,大部分的财务舞弊行为都与会计师事务所有关。注册行业最为重要的是职业道德问题,注册会计师对本身职业道德的要求程度会直接影响到其审计的力度。

(1)强化注册会计师审计的独立性。独立性是注册会计师审计的灵魂与生命,是其能否发挥防范财务报告粉饰作用的关键所在。尽管我国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已完成脱钩改制工作,为保证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业务时保持独立性创造了条件,但我们仍需采取一定措施来强化这种独立性。从根本上说,有效的财务信息需求市场是最为有力的保证,有研究表明,对高质量的财务信息需求的缺乏是导致当前我国审计质量不高的最重要原因。如“安达信”对“世界通信”的审计失败,主要原因之一是“安达信”缺乏形式上的独立性。根据“世界通信”2002年4月22日提供的“征集投票权声明”,“安达信”2001年共向“世界通信”收取了1680万美元的服务费用。其中,审计收费440万美元,税务咨询760万美元,非财务报表审计160万美元,其他咨询服务320万美元。自1989年起,“安达信”一直担任“世界通信”的审计师,直到“安然”丑闻发生。“安达信”在过去的十多年既为“世界通信”提供审计服务,又向其提供咨询服务,因此缺乏独立性。另外,应优化执业环境,使注册会计师审计在实质上能够保持独立。在当前的会计市场上,政府官员干预上市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干预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业务、发表审计意见的现象并不鲜见。在这样一种背景下,注册会计师是难以保持实质上独立的。我们必须采取相应措施,如有关部门应为注册会计师从事异地审计业务“保驾护航”等。

(2)加强注册会计师审计的法制建设。近年来,注册会计师审计的法制建设事业已取得很大成绩,但由于这一行业在我国属于一种新兴行业,也由于我国证券市场的迅猛发展,其发展之快速是人们所始料不及的,因而为使注册会计师能够切实履行防范财务报告粉饰的职责,尚须进一步加强该行业的法制建设。具体包括:首先应完善《注册会计师法》,制定《注册会计师法实施条例》。我国《注册会计师法》制定于1993年,距今已有13年,其间,注册会计师行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因此,我们应对《注册会计师法》作适当的修改。同时,为增强其可操作性,还必须尽快出台《注册会计师实施条例》。其次应完善独立审计准则,为注册会计师防范财务报告粉饰提供技术支持。独立审计准则的实施,为提高我国注册会计师审计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与当前审计工作实际相比,我们尚缺少一些准则,需尽快出台。

(3)加强对注册会计师审计的监管。政府有关部门对注册会计师审计的监管,有利于提高审计质量,缩小在这一方面的公众期望差距。例如,近年来随着各级注册会计师协会开展清理整顿工作的深入,对注册会计师审计的监管已经取得了显着的成效。必须指出的是,业务监管工作是一项经常性的工作,而非一项突击性的事务。同时,还应尽快制定监管工作规则以及有关的惩戒办法,建立对监管者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在“琼民源”审计案例中,即使审计人员在制定审计计划时没有关注到利润异常变动的风险,在实施审计阶段也没有寻找到报表利润虚假的证据,但如果在审计报告阶段,复核人员能够运用分析性程序对会计报表的整体合理性做出最后复核,必然会发现报表利润的异常变动,从而减少虚假财务报告的产生。

(4)重新审视会计市场准入制度。在当前会计市场上,竞相压价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存在是注册会计师审计健康发展的重要障碍。为解决这一问题,我们认为必须重新审视会计市场的准入制度。为抑制会计市场恶性竞争而出现的“劣币驱逐良币”现象,应通过提高市场准入门槛的办法,促使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兼并,达到上规模、上档次、上水平,净化执业环境,提高执业质量之目的。

3.努力提高财会人员的职业素质和业务水平

提高会计工作人员素质,加快会计诚信体系建设。会计人员是处理加工会计信息的操作员,应选拔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遵守职业道德的优秀人员担任会计工作;加强会计人员培训,准确掌握新会计准则,按要求进行会计核算;还要经常对财会人员进行职业道德教育,明确职业道德标准;同时,对会计人员采取激励措施,不断吸取优秀的人才加入会计队伍,进一步提高会计队伍的整体水平。

从专业角度观察,企业会计制度的改革和完善与企业改制相辅相成,涉及面广泛,内容丰富,尤其是关系到公司财务、会计、审计、评估的重大理论与实务问题的深度和广度是空前的,如兼并与收购、公司重整、资产重组、债务重组、资产剥离(分离社会职能)、会计主体变更、权益归属(或转移)界定(如住房公积金、公益金等)、资本缺位、虚资产、负资产、无形资产、或有事项处理、会计报表调整事项等。一言以蔽之,在新旧转换和会计改革中,广大财会人员的专业理论和实务能力面临新的挑战和考验,面对新的形势,广大财会人员要加强知识更新,紧跟时代步伐,努力提高业务能力和会计理论水平,以确保在从事会计实务操作时能准确应用规则,使会计报告披露的信息科学、可比、客观和真实。

4.强化政府对虚假财务报告的监管

“安达信”的沉沦让我们发现,如果要维护会计师的信用,光有好的会计师是靠不住的,建立有效的监管机制才是关键。很显然,加强政府部门对市场合理而有效的监管是减少虚假财务报告的重要手段。在防范虚假财务报告问题上,政府有关部门不仅应扮演国有上市公司大股东的角色,还应作为证券市场的守夜人,本着一种社会责任,加强对这一问题的监督。通过对市场的有效监管,将违规者绳之以法,以警示潜在的违规者,用足够的惩戒来提高违规者和潜在违规者的违规成本,以维护市场的公开、公平和公正,从而提高市场效率、改善市场环境。

此外,政府有关部门应理顺对证券市场中介机构的监督体制。由于诸多因素的干扰,政府监督体制不是十分顺畅,也导致了政府对财务报告粉饰监督不力。例如,目前对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监管的部门有财政部门、审计部门、证券监管部门,而财政部门和审计部门同时监管会计师事务所是一种不正常的现象,它实际上是多年以来财政部门与审计部门争夺对社会审计管理职能的遗留问题,可能导致注册会计师无所适从等不良后果。因而,必须对这样的监督体制进行改革。

综上所述,财务报告的虚假是全球企业所面临的一个主要问题,而“安然”、“银广夏”、“琼民源”、“郑百文”仅仅是众多被发现的财务虚假情况的几个典型例子。即使财务报告的虚假情况难以计量,但大多数人仍认为虚假情况是一个日益严重的问题。虚假发生的数量以及因财务报告的虚假而造成的损失金额都在日益增长。所以,我们要寻找治理虚假财务报告的方法,从而减少虚假财务报告的危害。

舞弊型的虚假财务报告是不易察觉的。我们只能通过观察迹象或“警示信号”来推测舞弊的存在,这些迹象一般与舞弊背后的动机或舞弊要素有关。舞弊型虚假财务报告一旦发生,结果肯定是两败俱伤。舞弊者遭受了损失,蒙受了耻辱,而且还将面临法律制裁。他们必须补交税款,归还赃款。受害方也遭受了损失,他们要支付法律费用,花费时间并经受公众形象受损等负面影响。因此,我们要治理虚假财务报告。

虚假财务报告已不是某一个方面、某一个企业或某一个人的问题,而是一个社会问题,治理虚假财务报告应根据其形成原因,采取综合措施,通过社会各方面的努力逐步实现。在治理虚假财务报告的过程中,积极的做法是从整个社会的诚信抓起,防患于未然。

通过前文叙述的治理方法,我们知道制度能改变人及社会的一些行为,但永远没法左右所有的行为。制度的这种有限性,可部分地由文化、道德等一些非正式制约因素弥补。因此,仅仅对公司治理和会计、审计进行改革,仍不足治理会计舞弊和审计失败,还应当深刻反省扭曲的文化氛围和沦丧的职业道德,并加以矫正、修补,多管齐下,综合治理,才能从根本上治愈会计舞弊这一市场经济的顽症。

摘要:虚假财务报告提供的会计信息未能真实反映客观的经济活动,给决策者的相关决策带来不利影响。近几年虚假财务报告中的会计信息失真十分严重,严重干扰了我国市场经济秩序。通过分析虚假会计报告的成因,提出了治理会计报告中虚假会计信息的对策。虽然治理虚假财务报告是一项极其复杂艰巨的系统工程,但我们还要努力使虚假财务报告逐步减少直至消失,使财务报告成为我们评价企业的准确依据。 新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