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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单位固定资产范文

行政单位固定资产

1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1固定资产购置问题

由于缺乏合理的、有约束力的固定资产配置标准,及各个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购建资金来源的多样性。导致了我国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购置审批不严格;而各个行政事业单位所占用的固定资产资源与其工作范围和职责不协调,也是固定资产管理中普遍存在的问题。

1.2固定资产闲置问题

长期以来,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购置主要靠财政拨款,各单位往往只从本部门需要出发,很少对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益进行分析论证。而财政部门往往只注重经费的预算安排,而对已形成的实物性资产如何做到管理和调剂,使固定资产物尽其用等方面考虑得不充分,导致某些部门随意购置、重复购置的现象普遍,许多固定资产处于闲置、半闲置状态,浪费现象严重。

1.3固定资产使用问题

固定资产使用过程中也存在诸多问题,验收制度不严谨,出现购非所需后无法追溯责任。登记制度不健全,造成资产使用状况不明,管理困难。定期盘点不及时,造成帐实不符。移交、监交制度执行不严,造成部分资产流失无法追究责任。定期维护检修制度执行困难,缩短了资产的使用寿命。固定资产索赔制度执行不力,资产损毁、盘亏后,难以查明原因,追究责任。

1.4资产处置不规范

按规定国有资产处置应向主管部门或同级财政、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报告,并履行审批手续,但事实上仍有部分单位在处置时未办理报批手续,存在随意出售、转让,随意核销现象。更是有个别行政事业单位擅自报废、违规处置固定资产,致使国有资产流失。

1.5财务核算制度不健全

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使得行政事业单位经济资源价值的变化情况无法得以真实的反映。现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在购置固定资产时,将全部支出列入当期支出,同时反映其原始价值,不计提折旧。这种规定使得账面上所反映的固定资产价值无法体现固定资产的新旧程度。不能真实揭示单位固定资产的实际价值,无法对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提供客观评价依据。更无法为固定资产的转让或清理提供准确评估信息,不利于固定资产的日常控制。有的单位对基建形成的固定资产不入账或不及时入账,在管理上易形成账外资产。

2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存在问题分析

2.1管理体制不够完善

在管理机构上,某些地方归财政部门管理,某些地方归国资部门管理;某些单位内设有管理机构或管理人员,更多的单位则采用兼职。在管理职责上,部门间条块分割、责权不清的问题比较突出,缺乏统一的管理和协调。相关部门的监管工作仍有待加强,监管内容应更加全面,监管程序应更加规范,监管过程应更加透明。社会化监督工作亟待开展,需要引入必要的社会化监督,规范和强化各项内部管理制度。长期以来,由于没有解决好管理方式和管理原则的问题,导致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体制不顺。

2.2管理机制不完善

资产形成和配置过程中的管理和约束机制不健全,导致人为因素过多,没有形成足够透明、规范、高效的政府采购制度。缺乏法律规范与强有力的政策指导,法律与政策滞后于财产管理实践,是目前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存在诸多问题的主要原因。

固定资产会计核算不规范,账簿设置不齐全,帐外固定资产多,管理缺乏有效的约束机制,资产损失现象严重,总账与明细账不相符,形成了大量的帐外资产,导致单位固定资产家底不清,无法验证资产的真实性、完整性。而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不提折旧,导致单位固定资产价值严重高估。而行政事业单位领导干部任期考核中,也没有将固定资产管理列入考核目标,领导干部的任职调整,只进行财务收支审计,不进行资产移交的审计,客观上也导致了一些单位对资产管理不够重视。3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改进对策研究

(1)从体制和机制人手,消除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深层次障碍。建立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折旧制度。可分别对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采取不同的处理方法,行政单位可采取虚拟折旧的方法反映固定资产的新旧程度,定期上报明细表;事业单位可采用按原值和预计使用年限计提折旧的方法,既能真实反映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净值,也有利于事业单位进行成本核算。

(2)明确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监督管理部门。财政部门应健全和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制定资产配置标准,开展财产清查,在全面摸清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存在、使用状况的基础上,根据各行政事业单位承担的任务量合理调剂,不足部分再进行有计划的配置。

(3)完善监管机制,加强执法检查和监督力度。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和经济监督部门要把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真实完整和保值增值作为监督的重点,及时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促进行政事业单位强化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的内控制度,固定资产的采购和出人库应有不同的人来担任。要组织专门人员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清查。要依据清查中出现的问题,不断修改和完善固定资产管理的各项内控制度。

(4)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对固定资产的购置、验收、调拨、报废等各个环节的管理要加强固定资产事后监控。使用财政性资金购置固定资产的应当列入年度固定资产采购计划,经财政部门固定审核后,通过政府采购或者由财政部门从闲置资产中调剂解决。同时,财政部门应定期对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使用、保值增值情况进行检查,将其使用效率和完好程度作为考核单位负责人政绩、业绩的一个重要指标。

(5)建立完备的资产清查制度。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构成是动态的,无论是从资产的数量,还是从价值总量看。总是在不断地增减变化。为了掌握资产的结构、数量、质量和管理现状,必须建立起一套完备的资产清查制度,使资产清查工作步入制度化、经常化的轨道。建立起定期清查制,各行政事业单位至少每年年终要对资产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核对,对资产结构和管理现状进行分析;建立起重点抽查制,各单位的财务部门要依据会计核算资料,对资产使用重点部门进行重点抽查核对。做到账、卡、物相符。建立起离任核查制,在单位领导或资产管理使用人员离任时,要组织核查,办理资产移交和监交手续,确保人走账清,防止资产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