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章网 资料文库 经贸局个人总结范文

经贸局个人总结范文

经贸局个人总结

经贸局个人总结范文第1篇

第一条根据《国务院批转国家经贸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开展资源综合利用意见的通知》(国发[]36号),为落实资源综合利用优惠政策,加强税收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申请享受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的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资源综合利用认定,是指对享受资源综合利用优惠政策的企业(分厂、车间)或者资源综合利用产品、项目的认定。

第二章申报条件和认定内容

第四条申报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的单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实行独立核算,资源综合利用产品、项目能独立计算盈亏;

2.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有关标准。

3.不破坏资源,不造成二次污染。

第五条认定内容

1.审定资源综合利用产品(项目)是否在《资源综合利用目录》范围之内;

2.审定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文件所规定的享受优惠政策的条件;

3.认一适用享受资源综合利用优惠政策的种类和范围。

第三章认定及申诉程序

第六条凡申请享受资源综合利用优惠政策的单位,应向所地在(市)级人民政府的经贸委(经委、计经委,以下简称地级经贸委)提出书面申请并抄报主管税务机关。经地级经贸委初审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贸委(经委、计经委,以下简称省级经贸委),同时抄报省级税务主管机关。

第七条各省、处治区、直辖市成立资源综合利用认定委员会,认定委员会由省级经贸委牵头,同级税务局、财政厅(局——及有关行业管理部门参加。

经省级经贸委授权,可由地级经贸委牵头,会同同级税务主管部门和有关行业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定区的资源综合利用认定工作。由地级经贸委牵头组织认定的,要将认定情况报省级经贸委及税务主管部门备案,并接受省级认定委员会的检查。

认定委员会对申报书及初审意见进行认定。

第八条根据认定委员会通过的认定结论,省级经贸委或经省级经贸委授权由地级经贸委签发认定意见,对认定合格的资源综合利用单位(产品、项目)发给认定证书;对未通过认不定期的企业产品、项目)印发不合格通知,并说明理由。

第九条获得认定证书的单位向税务主管机关提出减免税申请报告,税务主管机关根据认定证书及有关材料,办理有关减免税事项。办理减免税的依据、权限等由主管税务机关按现行税收法规、规定和程序办理。

第十条认定证书有效期为两年。有效期满需继续认定的单位,应在有效期终止前三个月重新提出申请;未获重新认定的单位,不得继续享受优惠政策。

第十一条企业对认定委员会的认定结论有异议的,可向原作出认定结论的认定委员会提出重新审议,认定委员会应予受理。企业对重新审议结论仍有异议的,可在六个月内直接向上一级经贸委、税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诉;上一级经贸委、税务主管部门根据调查核实情况,有权改变下一级经贸委和税务主管部门的认定结论。

第十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有关部门检举揭发通过弄虚作假等手段骗取税收优惠的行为。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省级经贸委和税务主管部门要加强督促检查和管理,每年要组织重点抽查,对已通过认定的单位抽查面不不于30%。对抽查中不符合认定条件的,要限期整改;期限已到仍不符合有关规定的,按本办法第十五条处理。

第十四条各地要建立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的基本情况报告制度。企业应于每年2月底以前,向省级经贸委和省级税务机关报送上一年资源综合利用基本情况和享受优惠政策情况;每年5月底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贸委和省级税务部门将本辖区上年度资源综合利用认定情况、经认定而享受减免税的情况和抽查的情况总结报送国家经贸委和国家税总局。

第五章罚则

第十五条未按本办法规定进行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的单位不得享受资源综合利用优惠政策。税务机关对未获认定证书的单位不予办理有关减免税手续。

经贸局个人总结范文第2篇

一、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县党代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县政府支持企业健康发展、促进工业化提速的政策措施,以改善企业发展环境为核心,以“服务企业、助力成长”为主题,以企业服务年活动为载体,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为企业发展送政策、送服务、送资金、送技术、送管理、送人才,全面提升企业素质和经营管理水平,推动企业平稳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通过全面落实支持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深入开展政策咨询、企业融资、技术创新、转型升级、管理提升、舆论宣传等六大服务,进一步形成全社会重视、关注、支持、服务企业发展的良好氛围,进一步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全面完成今年工业增长目标任务,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二、活动内容

(一)政策咨询服务。以推动国务院和省政府支持大、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省、市政府促进工业稳定增长“6+6”措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政策、促进工业化提速实施意见和扶持临界规模工业企业加速成长意见等政策的贯彻落实为重点,建立完善多层次的政策宣贯体系。一是抓好政策宣传服务。通过新闻媒体宣传、印发优惠政策手册、面对面咨询、企业政策专栏等方式,开展多方位的政策宣传活动。二是抓好政策落实。充分发挥工业经济运行协调调度机制的作用,共同推动各项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已出台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三是实施企业减负专项行动。落实国家取消、停止征收的各项行政事业收费及省、市政府促进工业稳定增长的“6+6”措施等一系列措施中关于减征、缓征部分涉企税费的政策。

(二)企业融资服务。以缓解企业融资难为重点,促进企业间接融资环境优化,帮助企业拓宽融资渠道。一是召开政银企座谈会。完善政银企会商机制,协调解决企业融资中的重大问题。二是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企业贷款机制建设。加快中小企业信贷产品创新,确保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全部贷款平均增速。在对企业审核、审批和发放贷款时不能收取“咨询费”、“财务顾问费”、“贷款额度使用费”等各种附加费用。三是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重点抓好产业振兴、技术改造、节能减排和市场建设等项目,认真做好项目摸底及相关材料的收集整理和申报工作,力争有更多的项目得到上级的扶持。

(三)技术创新服务。一是支持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进行技术改造和技术引进。二是推进“百项千亿”重点技改项目实施。着力引导企业提升技术创新能力,积极引导企业申报中央、省级各项专项资金补助。重点抓好天恒达电工科技有限公司“百项千亿”重点技改项目,东欣食品有限公司、富海食品有限公司、连润新能源县域产业发展项目和邦领食品有限公司节能财政奖励资金项目的申报工作。三是鼓励行业龙头企业建立研发基地。积极组织天恒达电工科技有限公司、麦凯婴童用品有限公司、燕丰水产食品有限公司等企业申报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引导麦凯婴童用品有限公司等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帮助企业提升技术水平。

(四)转型升级服务。以改善企业公共服务、帮助企业开拓市场为重点,组织带动服务资源,提升企业公共服务水平,促进企业加快转型升级。一是引导企业加强质量品牌建设。支持企业争创驰名、著名商标和名牌产品。二是引导企业做好节能降耗和淘汰落后工作,建立单位用能增长过快企业的约谈制度,加快结构调整步伐。三是帮助企业拓展市场。支持企业参加省内外重点展览展销活动、组织重点行业重点产品产销供需对接等。四是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好项目建设所涉及的资金、土地、用海、用林、审批及要素保障等方面的问题。

(五)管理提升服务。以实施管理提升计划为重点,引导组织企业积极参与省、市举办的相关业务知识、业务技能培训,帮助企业培养人才,提高管理水平。

(六)舆论宣传服务。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提升全社会对企业的认识,形成扶持、促进企业发展的共识,提振企业及企业家发展实体经济的信心,扩大企业服务年活动的社会影响。

三、活动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5月下旬)。制定企业服务年活动方案,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对企业当前急需解决的困难和问题以及其它服务需求进行初步调研和摸底。

(二)组织实施阶段(6月上旬至11月)。全面开展企业服务年各项活动,认真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各项活动顺利进行;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及时了解活动进展情况,研究讨论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和难题;加强沟通协调和督查力度,确保企业当前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能够在最短的时限内得以解决;加大宣传力度,及时对各项活动进行跟踪报道,不断扩大企业服务年活动的影响。

(三)总结回顾阶段(12月)。各乡镇(开发区、金都)经贸办对开展企业服务年活动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及时将工作总结报经贸局企业服务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企业服务年各项活动进行全面总结评比。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领导,明确分工。县经贸局专门成立由黄朝晖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股长为成员的企业服务年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服务年活动的组织领导,定期会商,研究、落实服务年活动安排,考评各地活动开展情况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工业运行股),负责开展企业服务年活动的综合协调和日常工作。各经贸办要将企业服务年活动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明确本地区服务年活动领导责任主体和任务分工,保证各项活动顺利开展。

(二)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各经贸办要加强与有关部门、行业协会、服务机构的沟通联系与合作,建立定期沟通机制,通过多种方式,听取有关部门、单位的意见建议,创新方式方法,合力推进开展服务企业活动。各地实施企业服务年活动的有关情况应按月报告,要求于每月5日前报告县经贸局企业服务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经贸局个人总结范文第3篇

为进一步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提高预防腐败工作水平,根据市纪委六届四次全会的部署和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区2014年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意见〉的通知》要求,结合经贸系统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全面清权查险、全程跟踪监督、全力化解风险、重点选题防控”的“三全一重”工作模式,抓住重要领域、重点岗位和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要注重把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紧紧围绕提速大发展大局当中,以制约和监督权力运行为核心,突出岗位风险防控,以制度建设为保证,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构建和完善权责清晰、流程规范、风险明确、措施有力、制度管用、预警及时的具有经贸系统特点的风险防控机制,进一步提高预防腐败工作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把我局建设成学习服务型、创新型、廉洁型机关不解努力,更好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

二、工作目标

在巩固深化近年来开展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健全覆盖经贸各所属单位、各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融入发展大局,把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贯穿于城乡一体化综合配套改革、“五大战役”、民生保障等重大决策、重要部署和重点工作,使经贸系统风险防控机制运行顺畅,制度配套完善、执行有力,为推动经贸系统特点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

三、推进实施阶段

(一)规划部署(2014年6月--7月)。根据方案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全面部署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认真分析找出权力运行过程中容易诱发廉政风险的薄弱环节。

(二)深入排查风险(2014年7月--11月)。围绕重点对象、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采取自上而下、自下而上和内外结合的方式,通过岗位自查、集体研究等形式,查找权力行使、制度机制、思想道德等方面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班子成员要带头排查风险,建立廉政风险目录,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1.排查权力行使方面风险点。结合各岗位职责要求,一是个人主要围绕“思想道德、岗位职责、外部环境”等方面,查找容易滋生腐败行为的廉政风险;二是单位主要围绕人权、事权、财权、审批权、自由裁量权等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认真查找领导班子、重点岗位在决策、执行、监督环节中的廉政风险点。填写《区经贸局个人廉政风险自查情况表》和《区经贸局单位廉政风险自查表》。

2.排查思想道德方面风险点。认真开展自我批评,查找是否有放松对自己的要求,不注意政治学习,导致世界观发生偏差,理想信念动摇,道德水准滑坡,工作作风漂浮,不深入基层,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严重的风险。

(三)构建长效机制(2014年11月)。紧紧围绕排查确定的各类风险点和风险等级,有针对性地制定防控措施,规范权力运行,完善制度机制,构建廉政与监管风险防控长效机制。

1、建立健全警示教育机制。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剖析违纪案件、竞赛知廉规、格言寄廉情等多种形式,持续加大有关廉政风险防控方面的学习,使全体人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自觉树立“廉政风险无处不在,风险防范人人有责”的廉政风险意识,净化思想心灵、提升道德品质的作用,推进核心价值观教育,聚集经贸系统队伍发展正能量。

2、建立健全信息预警处置机制。进一步完善风险预警防控平台,加强对权力运行各环节的电子监察,努力实现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在经贸系统各个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上的全覆盖,及时发现存在或可能发生的廉政风险,及时发出预警信号,并综合运用督导、提醒、纠错、诫勉谈话等有效形式,及时纠正和处置权力运行中的失误和偏差,化解廉政风险,防止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

四、工作要求

1、领导重视,落实责任。把推行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全面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部署,各所属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局领导干部要带头查找廉政风险,带头制定和落实防控措施,进一步增强廉政自律意识,防范和化解廉政风险。

经贸局个人总结范文第4篇

一、上半年的主要工作和成绩

1、认真抓学习教育,确实提高党员队伍的思想觉悟。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经济、政治和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新事物新问题新矛盾不断出现,尤其在经济全球化的环境中,西方的政治观点、价值观点、文化传统带来一定负面影响,党内存在腐败的现象,也给广大党员带来消极影响。因此,支部紧紧抓住学习教育,使机关党员干部始终站在时代前列,在错综复杂的环境中,保持政治上清醒和坚定,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实践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中增强与时俱进的创新能力。为此,经贸局党支部始终把党员的学习和教育放在十分重要的位置上来抓好、抓实。一是抓党十七大有关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今年上半年,党支部认真按照区委的部署,组织党员开展“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全力打造中心城区核心区”的学习。按照计划认真学习并做好学习笔记,写好学习体会文章,对因病因事不能参加党员及时补课,从而使党员干部在思想上和行动上能够与党中央的方针政策保持高度一致。二是进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学习。通过党章的学习,使党员更能忠诚地履行党员的义务和正确行使权力,进一步增强党性观念,增强荣誉感和责任感,并树立为共产主义崇高理想奋斗终身和坚定走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三是组织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法律法规。增强党员的法律意识,自觉做到遵纪守法,依法行政,廉洁奉公。四是进行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教育。主要进行马克思主义辩证的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学习,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学习,使党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从而使广大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能够正确处理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无私奉献与有偿服务等关系,正确认识到平凡的工作是大有作为的思想,从而做到立足本职的工作,爱岗敬业。五是进行警示教育,局党支部积极组织党员观看的反腐败警示教育片,使党员增强反腐倡廉意识,增强清政廉洁,勤政为民的“公仆”意识。

2、着力抓党员争先创优和先锋模范作用,扎实做好上半年的经贸各项工作。经贸局党支部紧紧围绕本单位的工作重点,充分发挥党员先进的思想觉悟,积极开展党员争先创优,以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本职工作。一是千方百计地抓好全区经济发展,实现上半年的经济发展目标,为此,局机关党员干部多次深入基层、企业检查指导,为企业服务,帮助企业解决困难。二是积极抓好工业运行调度,做大做强规模以上企业。城厢区目前共有规模以上企业146家,上半年完成工业产值64.17亿,比去年同期增长32.3%,完成年度计划52.1%,完成双过半任务。三是积极抓好市场供应和市场正常流通秩序。上半年来,经贸局党支部下大力气,抓好这项工作,到6月30日止全区市场蔬菜供应上市990万公斤,出栏生猪9300头,目前有蔬菜基地3500亩,存栏生猪7466头,每星期有三个晚上执法检查,共抓获非法私宰生猪16头。每月整规办还组织工商、物价、卫生等部门对市场进行一次检查,基本做到市场上商品有明码标价,有电子称,生熟分开,熟物有盖,市场卫生保持较发好,还多次组织有关部门对市场食品安全检查,上半年省、市多次对我区市场检查中比较好,为我区市民提供安全放心食品。

3、加强党员业务学习,提高执政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一是进行WTO的有关规则的学习。二是进行法律法规的学习。今年一月份以来,经贸局有6人参加省、市经贸委组织经贸理论学习培训,同时,局及时组织党员学习新的法律、法规,上半年执法中,都能依法执法,与去年相比有很大的提高。三是加强科学文学知识学习和专业知识学习。今年来,局党支部有2个党员参加大专自学考试,有3人参加函授本科的经济学、法律学及行政管理等内容的学习。

4、强化制度落实,促进党支部管理规范化。一是认真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决定重大事情之前,都通过深入调查,召开会议,集思广益。对干部任用,评先评优,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党员都按规定程序讨论后才决定。二是进一步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执行“”制度,帮助党员干部寻找自身差距,不断改进和提高。三是强化党员的目标管理,结合经贸局的实际情况,制定了人员管理制度,明确了党员干部各自的责任,提出了相应的要求,并对党员的考核、评比,进行量化和细化。四是认真抓好党务、政务公开,增强局各项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5、着力党的作风建设,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我们党的最大政治优势是密切联系群众,党执政后最大危险是脱离群众。为此,经贸局党支部把抓党的作风建设来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扎实抓好。一是要求党员必须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坚持以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为根本目的;二是狠抓廉政制度的落实。局领导干部认真按照纪委的要求建立干部个人收入申报、礼品登记制度,严格控制业务招待费,坚持落实收支两条线,重大经费开支上报审批制度。坚持以制度来管人,以制度来管财,落实政务、财政公开、透明,一切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三是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抓好民主评议党员和民主评议干部工作,落实检查监督制度;四是建立廉政建设汇报制度。局每星期一上午召开周列会时,要求各单位负责同志汇报上周完成工作情况及下周工作计划时,同时还要汇报是否有党员违纪行为,或在工作中存在问题。

6、着力开拓创新,推进党支部工作建设上新台阶。创新是一个民族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设一个创新型国家,作为抓党建工作也要开拓创新,经贸局上半年在这方面下了一定功夫,取得一定成绩。一是支部在上情与下情结合中创新思路。围绕工作任务,党支部吃透领会上级精神,扎实开展调查研究,摸清情况掌握动态,及时总结经验,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上半年来,全局共写了10多篇调研文章,为上级的决策提供了科学的依据;二是支部大力改进工作方法,转变作风,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工作中创新措施。一方面推进工作方法创新,过去抓工业调度、上报产值是由电话了解,现在是深入企业调查、掌握实际数据,在检查上、监督工作上是针对问题检查、查找企业安全隐患,查找企业的困难等问题,另一方面在服务问题上是主动为企业解难题、办实事,而不是等企业反映问题才去解决;三是处理企业职工矛盾纠纷问题上,不是采取骗、哄,而是耐心说服教育,为弱者服务,依法为区政府提供科学的解决意见和建议,依法解决。三是抓经济发展和市场秩序管理上创新。上半年实现经济发展目标,实现区委、区政府提出今年经过发展目标的“双过半”即产值过半,技改投资过半。同时保持市场正常秩序,稳定了民心、人心。物价保持平稳,市场供应充足,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菜和放心肉,这都是与支部创新性的工作的结果。

7、积极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和上级党组织开展活动。上半年已有1名同志加入入党积极分子,1名同志吸收为一名预备党员,同时还积极引导、教育群众,争取非党员积极向党组织靠拢,争取早日入党。积极参加区统一组织“七一”红歌演唱,组织党参加“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全力打造中心城区核心区”知识测试和知识竞赛。

二、存在问题

一是个别党员学习教育还不够落实,从而思想认识上不够到位。二是支部委员会学习活动开展不及时。主要原因是原支部书记借调市社保中心工作。三是个别党员争先创优思想不够强,自认为工作任务完成就可。

三、下半年的工作打算

一是积极抓好工业运行调度,完成区委、区政府下达年度经济发展目标。

二是继续抓好党员学习教育,使广大党员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三是继续抓好党员争先创优活动,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高质量高标准完成全年经贸工作。

四是继续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确保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勤政廉洁。

经贸局个人总结范文第5篇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的要求,按照属地管理和部门法定职能相结合、依法行政和创新管理模式相结合、集中整治和持续稳定发展相结合的原则,借鉴县、的成功经验,严厉打击对外劳务经营违规违法行为,规范对外劳务市场经营秩序,维护劳务人员合法权益,加快建立健全对外劳务合作长效管理机制。

二、整治目标和任务

按照“提高升格一批、保留规范一批、整顿关闭一批”的总体工作思路,对全市对外劳务市场进行集中整治,严厉打击以外派劳务为幌子的违法犯罪分子,依法取缔非法外派劳务中介机构,清理整顿违规经营的外派劳务中介机构,形成以对外劳务合作企业和对外承包工程企业(以下简称“对外承包劳务经营企业”)为主体、少数经核定的对外劳务中介企业为补充的对外劳务市场格局。加快建立对外劳务长效管理机制,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充分发挥各自管理职能,积极探索建立外派劳务“集中报名招收”和“护照集中管理”等新型管理模式,强化对对外承包劳务经营企业和经核定的对外劳务中介企业的管理,有效防范和妥善处置境内外劳务纠纷,促进对外劳务合作事业健康持续发展。

三、整治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

1.市政府组织外经贸、劳动、工商、公安等相关部门负责人赴省政府推荐的县、考察学习其成功经验。

2.制定实施方案,建立领导小组,召开相关职能部门联席会议,完成集中整治工作的组织和部署。

3.过新闻媒体、政府网站等多种途径大力宣传,营造氛围。采用政策问答、公益广告、案例分析、手机短信、编印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加强外派劳务政策法规和集中整治活动的宣传,为专项集中整治和长效管理营造浓烈氛围。

4.公布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外经贸、劳动保障、工商、公安等相关部门举报投诉电话,公示对外承包劳务经营权企业和经核定的对外劳务中介企业名单,动员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共同参与集中整治行动,检举揭发违规违法对外劳务经营行为。

(二)排查摸底阶段

1.排查摸底。以商务部批准的对外承包劳务经营企业、劳动保障部门许可的国内职业中介企业和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为具有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经营权企业提供劳务中介”的中介机构名单为基础,结合举报投诉情况,对全市对外承包劳务经营企业、从事外派劳务中介业务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全面调查摸底,掌握其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经营场所、执业人员资格、职业中介许可、经营管理制度、服务台账、已派及在手项目、在外及在招劳务人员等方面情况,逐一排查是否存在违规违法经营行为。

2.汇总分析调查摸底的情况,梳理重点整治对象,为下一阶段依法查处和整顿规范做好准备。梳理的重点对象为:一是没有受对外承包劳务经营企业委托而直接外派劳务人员的中介机构;二是超标准收取中介费用或已收取中介费用但人员长期未能派出的中介机构;三是没有项目或编制虚假信息招收人员的中介机构;四是存在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等其他违规违法行为的中介机构;五是发生劳务纠纷不能积极有效处理的中介机构;六是非法从事外派劳务中介业务的个人。

(三)整治查处阶段

对列入重点整治对象的单位和个人,根据其违规违法行为的不同情形,组织外经贸、劳动、工商、公安、城管、地税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法定职能依法处置,并及时向社会公示。

1.严厉打击外派劳务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对以外派劳务中介为幌子欺诈劳务人员、骗取钱财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市公安局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对以旅游、商务签证等名义组织对外劳务的劳务中介机构和个人,由市公安局按出入境管理规定予以查处;构成诈骗罪、偷越国边境罪或非法经营罪的,由市公安局立案侦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依法取缔“黑职介”。对未取得职业中介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擅自从事外派劳务中介活动的组织或个人,由市劳动保障局和工商局按照《就业促进法》、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和《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等法律法规,依法予以取缔。

3.清理整顿违法违规经营。

(1)对于存在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对外承包劳务经营企业,市外经贸局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报商务部取消其对外经营资格。

(2)对不符合职业中介经营资格条件以及存在违规违法经营行为的劳务中介机构,市劳动保障局不予核发或取消职业中介许可证,并依法予以查处。

(3)对于超范围经营、虚假广告、利用合同欺诈等违法经营行为的,由市工商局依法予以查处。

(4)对有向劳务人员收取费用但不开发票、少开发票等偷税漏税行为的,由市地税局依法处理。

(5)对乱张贴广告、乱设户外广告和摊位,破坏城市环境和秩序的,由市城管局依法处理。

4.淘汰不合格中介机构。对于一批没有规模实力、不能依法规范经营、缺乏诚信责任意识、不能积极有效处理境内外纠纷的劳务中介机构,过查处整治予以歇业或关闭。

5.妥善处理集中整治的后续问题。在打击、取缔、淘汰违法违规法中介的同时,采取措施,妥善处理已派劳务或已收费用项目的后续问题,防止出现后遗症。

(四)规范提高阶段

1.开展对外劳务中介资格核定工作。根据《行政许可法》、政发〔〕57号和政办发〔〕15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对外劳务中介资格核定办法,对未列入重点整治对象的对外劳务中介企业,在其自查自纠违规行为的基础上进行对外劳务中介资格核定。过核定,对于一部分具有一定规模实力、经营规范、能够承担社会责任的中介企业,赋予其继续从事对外劳务中介业务的资格。同时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建立行之有效的管理机制,规范其经营行为。对于今后拟新设的从事对外劳务中介业务的中介企业,在取得劳动保障部门颁发的国内职业中介许可证,依法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领取营业执照,并经外经贸和劳动保障部门核定后,方可从事对外劳务中介业务。凡未依法领取许可证、营业执照、擅自从事对外劳务中介业务的,由工商和劳动保障部门依据各自职能予以查处。

2.帮助企业申报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根据“开足前门,堵住后门”和“壮大主体,促进发展”的原则,在对对外劳务中介资格进行核定的基础上,按照商务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所颁布的《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管理办法》的要求,选择少数有规模、有实力、有业务、有信誉、有责任的对外劳务中介企业,积极帮助其申报国家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

3.实施对外劳务集中报名招收办法。按照“定点报名、集中招收、规范服务、统一管理”的原则,建立对外劳务集中报名点,接受有出国意向劳务人员的报名。对外承包劳务经营企业和经核定的对外劳务国内职业中介企业必须过对外劳务集中报名点统一招收外派劳务人员。外经贸部门负责对外劳务集中报名点的跟踪监督管理,动态建立被招收劳务人员数据库,并以此作为对外劳务项目备案的依据之一。

4.强化对外承包劳务经营企业管理。制定和完善对外承包劳务经营企业管理办法,严格要求对外承包劳务经营企业按规定开展对外劳务合作经营业务。对外承包劳务经营企业所有外派劳务项目必须签订《对外劳务合作合同》、《外派劳务合同》和《雇佣合同》,且相关合同基本内容和条件保持一致。对外承包劳务经营企业不得开展委托和变相挂靠业务,不得虚假劳务项目广告,外派劳务项目广告必须经外经贸局审核后方可。严格要求对外承包劳务经营企业加强外派劳务技能培训和适应性培训,按规定标准收取服务费,建立健全境外劳务纠纷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

5.完善外派劳务项目备案管理制度。本市外经经营权企业的项目须经市外经贸局初审,来招收劳务人员的项目由市外经贸局备案并出具初审意见函。

6.建立对外劳务管理信息系统。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开展对外承包劳务经营企业和对外劳务国内职业中介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建立违规违法企业“黑名单”制度。对获得信用等级后出现严重失信行为的企业,必须重新评级并向社会公示。建立外派劳务人员境外信息记录系统,及时收集并登记劳务人员境外违法乱纪情况,以限制其再次出国劳务。

7.健全境外劳务纠纷处理机制。健全境外劳务纠纷和突发事件应急协调机构,进一步完善处置境外劳务纠纷和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方案。一旦发生境外劳务纠纷和突发事件,立即动应急预案,按照“谁签约谁负责、谁所辖谁处理、谁许可谁管理”的原则,鉴别和确定处置责任部门,及时、有效地处置各类境外劳务纠纷或突发事件,维护劳务人员合法权益,降低突发事件对国家形象、社会稳定造成的影响和损失。

(五)检查验收阶段

对专项集中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包括对外承包劳务经营企业和中介机构及个人的总体情况、存在问题、整治措施和专项整治工作取得的成效等等,书面总结报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迎接市政府领导小组的验收检查,并按其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对外劳务合作是我市对外经济的形象工程,也是惠及普老百姓的富民工程。对外劳务合作领域的违规违法行为扰乱群众生产生活秩序和社会稳定,影响对外经济合作正常开展,损害政府形象和国家声誉。必须要从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高度,深刻认识当前开展对外劳务市场集中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整治力度,清理和淘汰一批违规的外派劳务中介机构,查处一批违规违法案件,惩治一批违法犯罪分子,形成强大震慑力,使我市外派劳务市场经营秩序得到明显好转。

(二)强化领导、整体联动。市政府建立全市对外劳务市场专项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集中整治工作的组织、指挥和协调。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市长任组长,分管主任、外经贸局局长任副组长,外经贸、劳动、工商、公安、监察、城管、地税、信访、外事、旅游、广电、新闻信息中心等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从市外经贸、劳动保障、工商、公安、城管、地税、信访等部门抽调人员,集中办公,具体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协调指导和督查推进。

外经贸、劳动保障、工商、公安等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既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密切配合大力协作,不扯皮不推诿,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最大限度地挤压对外劳务违规违法经营活动的土壤和空间,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三)依法行政、动真碰硬。各有关部门要积极依法履行法定职责,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加强对对外承包劳务经营企业和劳务中介企业的监管,加大对外派劳务违规违法经营行为的查处力度,发现一个查处一个,决不姑息手软。要坚持依法行政与提高行政管理效率相结合,做到既要严格依法办事,又要积极履行职责,坚决杜绝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监察部门要加强对各部门开展专项集中整治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不履行部门法定职能、推诿责任、问题突出的部门,要追究有关负责人和责任人的责任。

经贸局个人总结范文第6篇

为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有关会议精神,全力推进我市外资项目的发展和建设,促进我市开放型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外资项目“五个一”工程督查,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督查的范围

在全市范围内,对各镇区外资项目进行“五个一”工程督查。

二、督查的组织形式

市外经贸局是外资项目“五个一”工程督查的职能单位,具体负责督查的组织、协调、落实、考核、评比等各项工作。

三、督查的主要内容

外资项目“五个一”工程是督查的主要内容。“五个一”工程是指利用外资项目中的意向、在谈、签约领照、开工、投产等五种不同进展类别的项目。

(1)意向项目是指准备招商或推出合作的可能性项目。上报报表同时需附报项目的洽谈准备工作等内容。

(2)在谈项目是指已进行接触,并对一些合作事项进行实质性洽谈的项目。上报报表同时需附报洽谈团队名单、项目负责人等内容。

(3)签约领照项目是指已签订项目合作协议或合同、章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项目。上报报表同时需附报双方签订的协议、营业执照复印件及预计外资到账金额、时间等内容。

(4)开工项目是指已动工建设的项目。上报报表同时需附报项目的建设规模及投资进度、工程形象进度等内容。

(5)投产项目是指项目已竣工或租赁厂房进行试产或开始正式生产的项目。上报报表同时需附报项目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及生产规模、预计销售、利税等内容。

四、督查的有关制度

1.实行专人负责制度。各镇区要明确专人负责项目的推进,从项目谈判、签约到审批、登记、建设等全方位跟踪服务,对项目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和困难要及时报告,并沟通协调解决。

2.实行限时办结制度。督查中涉及项目谈判的各职能部门要及时提供责任单位最优质的服务,确保涉及项目谈判过程中交办的所有事项限时办结。

3.实行责任追究制度。督查中如发现在项目谈判进程中因中方人员工作失误,或项目协调过程中解决问题不力等主观原因造成项目流失的实行责任追究。

4.实行结果汇通报制度。市外经贸局每月整理汇总督查情况,并形成书面材料汇报市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各镇区的汇总统计情况在全市予以通报。

5.实行考核评比制度。每年年终对各责任单位的外资项目“五个一”工程督查情况进行总结评比,评选出优胜单位进行表彰,同时将此项督查工作纳入干部考核和任用体系,作为个人评先、评优、提任的重要依据。

五、督查的方法

各镇区按“镇、区利用外资项目进展情况一览表”(详见附件)中有关内容认真填写,由各镇区主要负责人签字后于每月5日前报至市外经贸局外资科。市外经贸局整理汇总后汇报市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并在全市予以通报。

各镇区上报各类别项目报表的同时要报送相关附报内容。

市外经贸局对各镇区上报的合同外资300万美元以上的项目将实行全程洽谈跟踪,参与有关洽谈过程,掌握有关洽谈信息,帮助解决有关问题。

六、督查的注意事项

1.各镇区要高度重视外资项目“五个一”工程督查工作,确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确保报送报表及所报附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2.各镇区对本地合同外资1000万美元以上的大项目信息,如认为需防止信息外泄,可以将此项目信息直接报送至市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处置。

3.对合同外资l000万美元以上的大项目有效信息,明确一位市领导挂帅,成立项目专题服务班子,一抓到底,以确保此项目的顺利推进和实施。

4.各镇区必须把外资项目“五个一”工程督查工作与责任人的工作业绩挂钩,纳入考核体系,同时作为一经常性工作,及时反映有关督查数据。

经贸局个人总结范文第7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节能作为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实现科学发展的重要抓手,将省、市对节能工作的相关要求落实到工业领域各行业,在全县形成一种齐抓共管、分工明确、全力推进的工作格局,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全面完成“十一五”工业节能目标。

二、工作目标

2011年,全县规模工业实现节能8800吨标煤。其中,5户年耗能五千标煤的市重点耗能企业(中盐盐化有限公司、赣中雪峰化工有限公司、新瑞丰生化有限公司、金鑫建材有限公司、金龙铜业有限公司)实现节能7630吨标煤;其余16户年耗能三百吨标煤以上五千吨标煤以下工业企业实现节能1170吨标煤。具体目标任务见附件。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节能目标责任制。要切实强化目标责任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各地、各部门要督促企业尽快将指标分解落实到车间、班组或工序、工段,并将此作为“工业提升年”活动年终考核的依据。对可能完不成节能目标的企业,要挂牌督查,“一厂一策”指导企业制定并采取应急措施。县经贸委要根据21户重点耗能企业能耗月调度结果,从2011年11月份开始,对节能目标完成进展缓慢、能耗增长快的企业实施领导约谈督促落实节能措施。各企业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层层分解目标任务,实施节奖超罚。

(二)加强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管理。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21户市县重点用能企业的节能监管,依法组织开展能源审计,落实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和能源负责人备案管理制度。结合工业企业“四率”考核,在化工、建材、铜加工等高耗能行业重点企业中组织开展能效对标试点活动,定期主要工序能耗领先水平和“领跑”企业名单,开展经验交流,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三)组织开展节能专项监察。对重点用能企业主要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组织开展专项节能监察,提出超能耗(电耗)限额标准的企业和产品名单;对国家明令淘汰用能设备使用情况组织开展专项节能监察,严肃查处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特别是落后机电设备的企业,情节严重的,依法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关闭。

(四)加强能耗数据调度分析。自2011年11月起,由县统计局会同县经贸委负责按月对21户县重点耗能企业综合能耗及单位产品能耗情况进行调度分析。各地、各部门也要按月对工业企业节能降耗情况进行调度分析。

(五)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要根据省工信委确定的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名单和下达的淘汰落后水泥产能任务,确保年底前落后产能全部关停。县经贸委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淘汰落后产能专项督察,对未按规定期限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吊销排污许可证,已颁发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要依法撤回,投资管理部门不予审批和核准新的投资项目,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不予批准新增用地,有关部门依法停止落后产能生产的供电供水。

(六)加快实施重点工业节能工程。县发改委、县经贸委要抓好国家立项的节能技改项目建设,督促新开工节能项目尽快达产达标,确保今年第四季度全面建成投产,尽快发挥节能效益。今年我县申报国家和省级节能专项资金,重点向工业节能改造、合同能源管理等节能“短平快”项目倾斜,实施一批周期短、见效快、节能量大的节能技术改造项目,确保今年年底前形成实际节能能力。

经贸局个人总结范文第8篇

一、指导思想

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食肉安全问题为出发点,坚持以人为本,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原则,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及肉品的不法行为,把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结合起来,切实规范生猪屠宰和肉食品流通市场秩序,让城乡居民吃上“放心肉”,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工作重点

(一)认真贯彻《食品安全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严厉打击未经定点从事生猪屠宰活动和制售注水肉或者注入其他物质的肉、病害肉、“瘦肉精”肉等不法行为,重点铲除私宰窝点、注水窝点。

(二)规范生猪肉品流通秩序,创造公平竞争环境。按照《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规定,生猪屠宰定点企业的肉品必须是“三章两证”合格的猪肉产品,杜绝在我县辖区内无“三章两证”的生猪产品流通销售,逐步创建开放、公平、竞争有序的肉品流通环境。

(三)规范饭店、宾馆、学校食堂、集体伙食单位的供货途径。根据有关规定,饭店、宾馆、学校食堂集体伙食单位使用的生猪肉品必须是定点屠宰厂出厂的“三章两证”的合格肉品,同时建立健全生猪肉品购进台账,对不按规定使用生猪肉品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规范定点屠宰企业经营行为,加强对肉品品质检验检疫工作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定点屠宰企业是否落实肉品品质检验制度,是否具备基本的肉品品质检验设备和必要的肉品品质检验人员,是否按照检验程序进行操作等措施和相关管理制度。

通过集中整治工作的开展,使生猪屠宰管理和肉品流通秩序进一步规范,上市肉品质量明显改善,全县人民食肉安全得到保障。

三、方法步骤

此次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部署阶段(6月20日—6月30日)。明确领导组织和工作机构,结合实际,确定整治重点和具体内容,制定实施方案,开展广泛的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7月1日—9月30日)。坚持打击和防范相结合,重点治理与规范提高相结合,边查处边整改相结合的原则,开展集中整治活动。重点对全县定点屠宰企业、生猪肉品经营户、超市、宾馆、饭店、学校食堂等集体伙食单位进行查处。

第三阶段:建立长效机制阶段(10月1日—12月25日)。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的成果和经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确保全县生猪屠宰管理和肉品市场专项整治活动达到预期效果。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夯实责任。为加强对此次专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县经贸局局长任副组长,各镇和有关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整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经贸局,由经贸局副局长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全县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和肉品市场专项整治活动日常事务。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镇和各有关部门要采取多种等形式,广泛宣传肉品质量安全的基本知识、消费常识,宣传猪肉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宣传私屠滥宰行为及病害肉、注水肉、劣质肉的危害及鉴别方法,提高消费者监督能力和维权意识,营造全社会广泛参与监督的良好氛围。县文广局要在电视台设立宣传专题栏目,对全县生猪屠宰及肉品市场管理中的情况进行专题报道,宣传正面典型,并对工作不力、私屠滥宰、肉品经营违法违规等现象进行公开曝光。县经贸局设立举报电话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的投诉、举报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