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章网 资料文库 经济学中经济权力范文

经济学中经济权力范文

经济学中经济权力

关于资本主义制度中权威角色的不同观点,导致了不同的制度理论。本文讨论这些理论的两个特殊方面:(1)直接描述企业特征的可能性;(2)考虑到经济权力问题时的理论内洽性(internalcoherence)。

从阿尔奇安和德姆塞茨方法推导出的极端结论是,不可能在性质上把企业作为一种制度与市场区分开来;相反,在威廉姆森的框架中,通过分析企业内部与市场中的不同合约关系,可以明确区分这两种制度形式。

我认为,这两类研究都没有充分分析经济权力。但我的这一观点对两类研究的内洽性具有不同含意:在阿尔奇安和德姆塞茨的方法中,没有分析经济权力是因为它认为经济权力与现实研究无关;威廉姆森考虑到经济权力的相关性,但没有发展经济权力的含意,从而使其命题容易受到理论内洽性上的攻击。

经济权力与企业需要协调一致,这在第一类研究中引起了企业分析中的问题,在第二类研究中引起了经济权力分析中的问题。在我看来,这些困难不是偶然的。要描述企业和市场的特征,就必须考察其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这里存在一个两难(bifurcation):一方面,不考虑特定权力关系而试图构建企业理论,会使企业与市场难以区分开;另一方面,这种权力关系的分析不能得到充分发展,因为它与NIE的基本假定相冲突,NIE假定制度安排是“自由的”自愿交易的帕雷托-效率结果。

我的结论是,在NIE中,经济权力问题与企业特征化是相互冲突的,一致性地解决这两个问题需要超出NIE范式。我认为一条可能的出路是,明确分析经济权力在各种资本主义制度内部及其相互之间关系中的作用。根据NIE存在的理论问题,经济权力分析应基于其社会和动态维度。我建议在制度主义与马克思主义之间建立桥梁,以发展这种分析。这种方法明显与NIE不相容,也质疑了整个资本主义制度效率理论。

本文结构安排如下。首先讨论阿尔奇安-德姆塞茨和威廉姆森方法的一般特征。然后集中于这两类研究的共同点,即帕雷托原则在制度演进解释中的作用;在我看来,二者都参照了这一原则是在NIE框架中内洽性地分析经济权力与企业的主要障碍。再后两个部分,我分析两种方法在经济权力与企业理论问题上的矛盾。最后,我提出内洽性地处理这两个问题的建议。

一、阿尔奇安和德姆塞茨的方法

阿尔奇安和德姆塞茨(1972)认为企业生产是同一团队中多个人之间协作的结果。团队生产有一个基本特征,即确定团队中每一成员对最终产出的相对贡献是不可能的,这导致难以(1)对不同工作活动确定有效率的固定报酬;(2)防止团队中的漫不经心和搭便车行为(也可见于Alchian,1987)。这些困难引起了监督问题。从监督收益(根据挽回的效率)大于监督成本(监督者的工资)的假定出发,可以推导出设立监督者的激励。于是,阿尔奇安和德姆塞茨把企业内所有关系都还原为价格关系(监督活动的价格),并证明企业内的科层关系仅仅是表面性的:

一般认为,企业的特征是以命令、权威或一般市场所不具备的约束行动来解决问题的权力。这是错觉……[雇主]可以解雇或起诉,就像我不再从杂货店里买东西而把店主解雇或起诉他出售伪劣产品一样(1972,777)。

把企业作为市场对立面因此是一种错觉。市场无处不在,因为价格机制在任何资本主义制度中都始终有效。在这种意义上,企业恰恰就是一种特定形式的市场——这时没有连续重复的讨价还价,尽管从最终结果来看好像是这样。

在詹森和麦克林(1976)看来,阿尔奇安和德姆塞茨的理论还不够一般化,因为它只解释了某一类型的企业(基于团队生产技术的企业)。于是,他们基于委托-关系而提出了一个更一般的理论。关系是这样一种合约,“委托人”通过这种合约雇用“人”来为他/她完成某项工作。如果信息非对称,且人的最优战略不能最优化委托人的效用函数,那么便会出现委托-问题;因而委托人的问题是,建立一套激励制度和/或监督人的活动,以使人行为与他/她自己(指委托人——译者)的最优战略一致。均衡解是,委托人最小化成本,人最大化他/她自己的效用(给定委托人设定的激励制度)。

根据詹森和麦克林(1976),企业(甚至那些非团队生产的企业)是一个合约关系纽结,其本质与市场一样:“企业的‘行为’就像市场的行为;即,复杂的均衡过程的结果。”

与阿尔奇安和德姆塞茨一样,詹森和麦克林也认为双方之间的非对称不是本质性的。科层起源于信息和技术上的假定:在阿尔奇安和德姆塞茨的分析中,技术“要求”是团队生产;在詹森和麦克林的一般化分析中,技术“要求”是关系。

这种观点被阿尔奇安的学生张五常(1983,1987a,1992)推至极端:事实上,我们通常所谓的“企业”只不过是一个复杂的(市场)合约纽结。因此“企业”的概念并不重要,也没有分析上的用场。这一点没有谁比他本人更清楚:

通常的情况是,持有雇佣合约的企业家(不清楚是雇用工人的企业家还是雇用企业家的工人)可以与其他企业签约;签约者可以再签约(sub-contract);再签约者可以进一步再再签约(sub-sub-contract);一个工人可以与许多“雇主”或“企业”签约……这样看来,企业的规模也就变得不确定和不重要了(Cheung,1987a,57)。

实际上,在我看来,企业可以小到只是两个要素投入所有者之间的合约关系,或者如果合约链充分扩展,也可以大到包括整个经济(Cheung,1983,17)。

……如果我们不能在任何有价值的经济意义上把“企业”确定为一个独立的实体,那么当我们在现实世界中看到企业时,我们就无法真正知道企业是什么(Cheung,1992,56)。

张五常的贡献是独特的:他基于市场无处不在的假定,发展了阿尔奇安和德姆塞茨的企业理论,直至其逻辑结论。

面对这种理论与现实之间的冲突,张五常坚持了他的理论而拒绝了他想要解释的现实。

二、威廉姆森的方法

威廉姆森(1975,1985)的贡献代表了NIE框架内分析制度问题最有活力的尝试。他从“最初存在市场”的假定出发(Williamson,1975,20),通过连续的比较静态分析来解释其他制度的经济作用。一般的方法是,每当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时便引入非市场制度。威廉姆森把市场和企业明确看作达到同一目标(完成交易)而可以相互替代的工具,并分析其效率特征(Williamson,1975,8)。

作为一个理论参照,纯市场系统在一个零交易成本背景中得到界定。众所周知,这种理想的背景中也可能存在市场失灵。但威廉姆森没有发展这种市场失灵分析。相反,零交易成本背景的定义在威廉姆森框架的构建中只起到一种“消极的”作用:该定义只是作为界定正交易成本背景的参照。威廉姆森因此只集中于交易成本引起的市场失灵,而没有考虑其他的市场失灵(Williamson,1975,20)。

“市场与科层”框架基于三个理论范畴:(1)机会主义;(2)有限理性;(3)资产专用性。(1)、(2)、(3)同时存在时,市场便不能有效配置资源。在给定条件下,市场失灵可以通过科层组织(如企业)而得到缓解。

科层的收益源于它(1)削弱了机会主义(通过强制机制和鼓励团结);(2)缓解了有限理性所导致的问题(在状态依存性合约不可能或存在市场风险的场合,科层促进了适应性的连续决策过程);(3)降低了资产专用性所导致的讨价还价成本(通过强制主义原则或在双方之间形成一致性预期)(Williamson,1974,40)。

市场的收益体现在(1)竞争的激励机制;(2)科层组织增长而导致的递增的不经济(Williamson,1975,chap.7)。

从纯市场系统出发,威廉姆森通过确定集中化组织结构比市场更有效率的条件而使企业得到解释。当科层被引入时,(有效的)集中化过程将一直进行到经济收益超过经济成本;这样,威廉姆森的框架不仅解释了企业的本质,也解释了企业的边界,因为最优的集中化程度决定了最优的企业扩张范围。因此,若企业与市场同时存在,那是因为在正交易成本背景中,这两者都不能单独地有效解决全部的配置问题。

出于本文目的,我特别提出,威廉姆森框架的一个重要应用在于工作关系(workrelation)。如彼特利斯(C.Pitelis,1991,13)所说,这种应用非常重要,因为只有工作关系才可以解释科层从纯市场背景中的出现。

在以“最初存在市场”为出发点的故事中,作为一种科层关系的工作关系意味着首先压制了市场。在企业内部结构中及在企业间关系中的所有其他变化,都是“结果性的”,都预先假定(presuppose)一定程度的科层,即工作关系的存在。如果在“时间0”仅存在市场,在“时间1”存在市场和工作关系,即企业;那么,从“时间2”以后,所有更复杂的科层关系便得以发展。

(科层)工作关系在解释企业时的重要性,使威廉姆森框架有别于阿尔奇安-德姆塞茨方法:威廉姆森框架意味着(1)企业与市场之间的清楚分界依赖于科层关系存在/不存在;(2)工作关系与其他经济关系(如杂货店老板——消费者关系)之间具有明显区别(Williamson,1975,68)。

三、制度演进与帕雷托效率

尽管NIE内部各派观点不同,但都认同资本主义制度的帕雷托效率:资本主义制度是有效率的,因为它们根据交易成本最小化原则而演进。

在阿尔奇安-德姆塞茨方法中,这种观点尤其被张五常所发展,他声称资本主义不仅绝对优于前资本主义制度,也优于社会主义制度。非常奇怪的是,这类思想中有一贡献是出自激进主义经济学家普特曼(L.Putterman)。该作者尽管很大程度上批评了NIE,但是却认同了张五常,认为资本主义优于社会主义是因为“自由进入”和“自由退出”的原则,这两个原则在前一制度中畅行,在后一制度中受阻。

威廉姆森的分析不太激进,但方法是同样的:只有人类交易不受强制,只有个人可以自由选择是否在一个既定经济制度内交易,效率才能得到保证。如果人们可以自由交易,那么最终的社会交易必然帕雷托有效。

(一)张五常和普特曼的制度演进

张五常的制度演进理论基于“进入自由”和“退出自由”的概念。前者是指选择是否在现有制度中开始交易的权利;后者是指在交易开始后中断交易的权利。

根据张五常,资本主义效率源于这两种自由的存在。在资本主义制度中,社会交易不存在强制:科层,如上所述,仅仅是表面现象——参与科层关系是自由选择的结果。所以,科层并不意味着其本身有效率或没有效率,决定其效率的是建立和中断关系的自由。

因此,张五常的问题是解释为什么自由的个人选择了放弃部分行动自由而置身于协调者的指挥之下:根据张五常,这里唯一原因就是他们的互利。假如没有人被强迫进入企业,那么就必须考察企业能够增加所有参与人预期收益的原因,从而追究企业的本质。如果科斯确定了使企业家便于在企业内协调生产的条件,那么张五常则确定了使工人便于被协调的条件,并以此“证明”企业的帕雷托效率:进入自由可以确保,只在他们互利时才建立企业;退出自由可以确保,企业仍然存在表明他们仍然互利。

分析资本主义制度的两个自由原则也可用于分析社会主义制度。社会主义非效率不是源于它的科层结构,而是源于没有(从社会主义国家中)退出的自由,这必然增加交易成本。

组织运行的交易成本在社会主义国家中必然高于在自由企业经济中,因为在前者那里没有不参与的选择权,没有组织间吸纳成员和诱导他们努力工作的竞争(Cheung,1987a,57;又见Cheung,1987b)。

这一思想被普特曼(1995)进一步发展。在他的分析中,社会主义起源不是个人的自由协会,而是托辞性的(prevarication)暴力行动。尽管资本主义企业和社会主义国家都涉及科层和指挥,但二者具有不同的经济效率基础:

由于后一类(苏联式经济)科层是通过命令而不是通过有关各方相互协商而建立的,所以不能期望它们具有各种减轻冲突的决策机制和共享信息的激励,而这些机制和激励正是以上所说的市场经济中企业的区分标记……自愿形成的企业在激励结构上优于强制性科层,再次得到了证实(Putterman,1995,387-8)。

毫无疑问,革命这种暴力行动根据帕雷托原则是非效率的。资本主义制度演进基于有关各方的一致同意,这需要更深层次的历史考察。若抛开历史问题,那么张五常和普特曼的分析则可为科层与效率之间关系问题提供解答:科层在资本主义企业中是“表面的”(自由进入和自由退出的原则都存在),但科层在社会主义国家中是“真实的”(两个原则都不存在),这使前者有效率而后者没有效率。

但是,这种正式解答的代价是什么呢?如果历史可以被简单地假定,那么整个资本主义效率理论便有可能沦为一种纯粹的同义反复(tautology):假定资本主义起源于抽象的自由个人原始状态(顺便一提,这一断言是错误的),那么,无论什么制度出现和生存都是有效率的(否则它就不会产生或者被取消)。

(二)威廉姆森的制度演进

我们知道,威廉姆森在一个比较静态背景中正式阐述了“最初存在市场”的假定。其实,威廉姆森认为也可以假定“最初存在中央计划”,只不过把分析重点从市场失灵转向计划失灵而已。在任一情况下,利用比较静态分析都可以确保得到同一结果,因为有效率的制度安排并不依赖于初始条件。

然而,威廉姆森的理论更加雄心勃勃,其目标是把资本主义解释为演进过程的结果。因此,威廉姆森引入帕雷托效率原则,作为解释制度演进的关键。他把初始点设定为纯市场系统,这时没有科层关系,然后在资本主义制度演进中引入科层,其逻辑是,只有帕雷托-有效的制度才能出现和生存。这一故事基于人类行动自由意愿的思想:只要个人交易“自发地、无强制地”发生,制度就会朝着效率越来越高的方向演进。

引入帕雷托效率原则和自发交易的故事,标志着比较静态分析向动态分析的转变:制度比较可以被解释为资本主义制度的“演进”,而自发交易的故事可以被看作是现有制度有效率的“证据”。

若考虑到方法问题,威廉姆森的历史分析便显得有些奇怪:资本主义制度无强制地产生,不是被历史性地描述,而是被推论性地争辩:从科层对市场的相对效率中发现它的起源。威廉姆森因此没有考察已经发生的事,而是分析使制度有效率的条件,从而“推导”它的历史出现。科层结构中的内部劳动分工,也通过假定“管理禀赋”、“知识和演讲方面的天资”及“信息处理和决策技巧”非均衡分布等特定初始条件而被推论性地解释(Williamson,1975,47-52)。

然而,即使承认天赋是异质的(这是需要解释而不是被简单假定的一个论断),它们作为科层产生的“原因”仍需要被历史性地讨论。即便异质天赋可以“造成”科层关系(这是威廉姆森没有作出的一个尝试),我们仍需要讨论使这种原因独一无二的条件,也就是说,需要说明没有其他因素能够影响科层制度。

并且威廉姆森的分析不是一种严格的分析。简而言之,威廉姆森的故事是,如果人类行动是自愿的,那么每种“可以”得到改进的制度都不会以非效率的形式存在,因为它可以被“有效率地”改进。演进学派的许多学者有力地批评了这种论述,反驳了均等演进效率(equationevolution-efficiency)。他们得出的一个有力论断(well-establishedresult)是,在一般条件下,路径依赖足以产生非效率结果。其实,威廉姆森只集中于正交易成本背景,从而不能领会经常在零交易成本(更不必说正交易成本)背景中被讨论的一个重要论断,即,在“囚徒困境”之类的情形中均衡的帕雷托非效率。

(三)两种方法的共同点

尽管两种方法具有不同的争辩语气,但这些资本主义效率理论具有几个共同特征:

1.分析基于比较静态方法。

2.初始条件是没有强制的抽象系统。

3.人类行动被两分为自由或被强制。

4.资本主义制度被认为是纯自由自愿交易的结果。

这四点使NIE为资本主义制度的辩护面临三种批评:(1)“分析上的”批评,因为以帕雷托效率为证据是错误的;(2)“方法论上的”批评,因为从比较静态分析到历史分析的转变非常勉强;(3)“现实主义的”批评,因为所考虑的过程不符合历史事实。

首先,如上所述,这四点(即使承认它们正确)不足以证明资本主义帕雷托有效。但问题是它们都是站不住脚的。作为比较静态背景的一部分,威廉姆森“最初存在市场”的假定可能无关紧要。但是在其他背景中,初始条件便有关了:我们不能随意假定这个或假定那个。历史可以被不同地解释,但不能被假定为“好像”(asif)。“最初存在市场”完全是一个错误的论断。同样,张五常假定个人完全自由的状态事先存在也是错误的:这种状态(如果曾经存在过)不能被看作是更早的生产和分配的组织。张五常也没有提供任何证据。这种历史分析的脆弱性导致威廉姆森、张五常和普特曼的解释都有问题:在最佳情况下(atbest),历史案例被特定地选择;在其他情况下,它们完全“被假定”,而与真实背景无关。

此外,三种批评的关键都在于人类行动可以分为自由和受强制的假定。这样分类是为了绕过经济权力问题,下一部分我将讨论由此造成的局限。

四、经济权力问题

我把“经济权力”定义为一个人(或多个人的集团)有意产生经济结果的能力,而甚至可以(但不必须)违背其他人的意愿。一般来说,这种能力得以实施在于它影响了(1)个人自愿选择的主观要素(如偏好和解释模型)和/或(2)确定个人决策集的客观约束系统。因为我感兴趣的是NIE的内洽性,所以我集中于第二种影响,第一种影响在NIE所遵循的方法论个人主义范围内很难分析。

我要强调(也许明显)的观点是,要结合实际约束来阐释个人计划,自由选择的概念只在这些约束背景中才有意义。“自由-强制”两分法因此在现实中不能得到证实,在分析上也站不住脚。

在现实的决策过程中,制度背景造成大量约束,选择正是在这些约束内才可根据个人偏好而(自愿地或自由地)发生。每一选择都受到约束,因此都是“被强制的”;在另一方面,作为决策过程的结果,选择都是自愿的,因此也是“自由的”。那种两分法不存在,如安卡卢(D.Ankarloo)所说:

即使一个让我用钱换命的强盗让我选择,我也会“自愿地”接受交换,尽管这项交换的条件实际上是“强制性的”。

自由自愿交换与强制关系是相容的,相当于同一硬币的两面。因此应该根据各种约束来描述人类行动,这些约束规定了个人决策集,限定了个人意愿表达的空间。于是,分析社会交易关系改变个人约束并产生经济结果的机制,导致了对经济权力问题的讨论。

(一)阿尔奇安和德姆塞茨方法中的经济权力

根据阿尔奇安-德姆塞茨方法,资本主义系统中不存在经济权力,强制关系只是表面性的,细察之后便可发现它们其实是平等双方之间的关系。完全竞争背景中的退出原则使权力非对称成为一种错觉。在双方间的每一关系中,每一方总是可以实施他的退出权。一方退出权约束了对方行为,而不依赖于双方在制度或组织内的交易形式。关系中的双方都面临竞争,这使每一方都不能在交易中享受不公平的回报。

在这一背景中,经济权力被看作是垄断地位带来的市场权力,它必然意味着违背了完全竞争假定。因而在完全竞争条件下不存在经济权力,各方完全对称,即使他们在科层式结构的组织中处于不同位置。

这种分析是肤浅的,因为它忽视了(1)一方从关系中退出的决策对双方造成的后果(2)维护自身利益的能力,即使没有使用退出威胁。尽管如此,但权威和权力不存在、退出原则在资本主义制度中无处不在的主张,仍可以使阿尔奇安-德姆塞茨方法达到内洽:他们认为(在我看来是错误地)经济权力在社会关系中不起作用,只有自由和强制这两种限制情况才有意义。基于此,他们发展了一个制度演进理论,把所有社会交易都还原为这些约束条件。

如果有可能确定每种人类行动的自由或被强制的含意(content),那么阿尔奇安-德姆塞茨的制度理论便可以合理地运用。但问题是,若不讨论这一分析中所用的标准,这种人类行动“两分”是不可能的。阿尔奇安-德姆塞茨方法可以被批评的原因是,尽管其分析发展足以内洽,但是它基于站不住脚的假定(自由-强制两分法和抽象的纯自由系统的界定)。

(二)威廉姆森方法中的经济权力

威廉姆森框架本身面临一个内洽性批评:在市场与科层的分析中,威廉姆森把经济权力作为一个相关变量,却不能在其框架中发展它的含意。威廉姆森对其方法的辩护是无力的。他说,

由于权力概念非常模糊,我们一直努力使它可操作,但效率可以得到更清楚的说明,效率假说的可能性可以通过物竞天择检验而得到证实,所以我们强烈建议效率分析应置于组织设计研究的核心……当组织因特定利益而牺牲效率时,权力可以解释结果。我们承认会发生权力牺牲效率的情况,但商业部门主要的组织变化不能用这些术语来解释(WilliamsonandOuchi,1983,30)。

威廉姆森承认,制度演进受到权力冲突的影响,(有经济权力的个人的)私人利益有时会损害效率原则。但是,威廉姆森提出了两个反对经济权力分析的理由:(1)对于多数实际情况,经济权力是次要的;(2)经济权力概念在分析上模糊不清。

在讨论这两个观点之前,让我澄清威廉姆森的权力概念。威廉姆森(1997,14)认为,权力只在“非自愿的、不知情的和缺乏判断力的签约”中才起作用,而“自愿的、有知识的和有远见的签约”由效率原则支配。根据威廉姆森,权力只在签约有问题的情况下才有关。但有问题的签约正是威廉姆森框架赖以建立的条件(记住,这一框架的明确界定来自零交易成本背景),这意味着权力可被忽视的程度就是威廉姆森框架可被忽视的程度。

为了找到更内洽地分析经济权力的方法,让我更仔细地分析威廉姆森的两个观点。

考虑第一个观点。为使威廉姆森框架在分析上有效,(1)经济权力必须作为一个变量,并且能够辨别其存在/不存在(2)经济权力在威廉姆森所考虑的组织变化中必须不存在(或至少可被忽略)。这样的话,即便威廉姆森理论框架的应用性受到限制,其结论在分析上仍然有效。

为了说明经济权力可忽略不计,我们必须(至少)证明人类意愿是自由的。但如上所述,只有假定个人约束系统给定时,决策才可看作是一种纯自由行动。个人约束依赖于(部分地决定于)制度系统,如果制度安排是“被解释变量(explananda)”,那么就不能被当作给定。这意味着帕雷托效率在动态情况下是一个空洞的概念,因为它依赖于约束既定的假定,而制度演进正是约束随时间而变化。

这一矛盾使主要基于效率概念的制度演进解释出现内洽性问题:如果从时期t到时期t+1,社会交易产生了帕雷托改进(给定时期t的制度约束),那么仍可能通过改变时期t+1的约束而使某人在时期t+2变得更坏;事实上,时期t的交易也可在时期t+1产生制度约束,在此约束下(某人)不可能达到时期t的效用水平。并且,所有这些都可以是每一时期纯自由选择的结果(给定该时期的制度约束),而个人偏好却没有任何改变。

把静态方法用于动态分析的问题在这里很明显。帕雷托效率的概念只有在固定约束背景中才有意义。如果约束系统可以被改变(这是制度演进分析的必要条件),那么经济权力问题就不能回避:制度系统的演进改变个人决策过程的约束(从而改变个人自由选择的结果),也改变社会的权力结构。这意味着在制度环境演进的分析中,不可能把经济权力的影响与效率原则的作用相互隔离。这样的话,威廉姆森主要基于效率概念的框架在分析上便显得不充分,因为效率概念在没有给定权力背景时便不可操作:只有把制度约束系统当作给定,或者说,只有假定社会的权力结构不变,才可以界定帕雷托效率。

威廉姆森框架的理论局限包括实证和规范两个层面的含意。第一,它不能决定组织变化是有效率的重新安排的结果还是权力实施的结果(两者完全相容),从而降低了该框架的解释能力。第二,它使该框架的规范应用无效:如果不可能阐明某一制度安排是效率原则的结果还是经济权力实施的结果,那么就不能证明该安排是好还是坏,除非引入明确的价值判断;但如果承认了价值判断,就没有必要把这一框架基于帕雷托效率的概念。

在这两个方面,威廉姆森提到的经济权力概念的“分析模糊(analyticalvagueness)”都涉及(poursinto)效率概念,因为,经济权力本身(其他情况不变时)要在个人约束的改变中得以体现,个人约束改变又构成了效率概念的基础。这便涉及威廉姆森的第二个观点。在威廉姆森框架中,承认某一分析范畴的相关性却不能清楚地说明它,等于承认威廉姆森理论的局限。这意味着威廉姆森的分析掩盖了他不充分的分析框架导致的极大不精确性,从而无法评价他自己认为对制度演进过程有重大影响的要素之一(指经济权力——译者)。这种局限意味着威廉姆森的市场与科层框架有助于说明不同制度安排的相对成本和收益,但不适于支持资本主义制度的规范描述或历史解释。

五、企业的问题

企业与市场之间关系问题的讨论,尽管看上去是悖论,也尽管这是NIE研究的核心,但很少涉及两种制度间的清晰界定。

企业与市场特征的简单描述是,企业是生产商品和服务的组织,市场是交换这些商品和服务的制度。但这种一般定义不适于NIE,因为NIE认为生产本身就是一种配置现象。

把生产纳入交换分析是NIE中企业与市场定义这一理论问题的核心。在NIE尤其是阿尔奇安-德姆塞茨方法中,“交换(exchange)”与“交易(transaction)”之间缺乏明确区分,以及假定交换是唯一的相关因素,都使这一问题变得更糟。我即将讨论,这一问题也与经济权力有关。事实上,把生产方式看作(但不等同于)交换方式的分析,既不可能理解企业的本质,也不可能理解经济权力的本质(经济权力的本质不在于NIE隐含假定的不平等的讨价还价,而在于我将要讨论的社会阶级划分)。

以下我要清楚地阐明作为两类NIE研究基础的企业的特征。

(一)阿尔奇安和德姆塞茨方法中的企业

把生产问题定义为(稀缺)资源配置问题,是把生产作为一种交换形式的分析基础。根据NIE,交换得以发生的自然制度是市场。如果满足完全竞争假定,那么市场就可以被看作是一种没有经济权力的制度。

阿尔奇安-德姆塞茨方法假定生产领域也满足完全竞争条件,从而对经济权力的否认也可被扩展到企业内部。在这些基础上,让我把支持阿尔奇安-德姆塞茨方法的“交换”、“完全竞争”、“市场”、“生产”和“企业”的隐含定义说清楚:

1.“交换”是竞争原则支配下的自愿行动。

2.“完全竞争”的条件是不存在权威和权力关系。

3.“市场”是交换发生的场所。

4.“生产”是生产要素所有者之间的交换。

5.“企业”是生产发生的场所。

从以上定义可推论:

6.在这些制度系统(包括企业和市场)中没有权威,因为在市场[(1)+(2)+(3)]或企业[(1)+(2)+(4)+(5)]中都不存在权威。

通过厘清这些定义,我们便可以评价阿尔奇安-德姆塞茨方法所得结果的重要性:科斯明确引入权威和指挥原则以及竞争原则,从而解释了企业的本质;阿尔奇安和德姆塞茨及其追随者只提及竞争原则而不承认权威问题,并以此分析各种资本主义制度。资本主义因此是一种平等主义系统,其中没有真正的个人间权威。

然而,得出这种结果却付出了巨大的代价。从以上定义可推论:

7.企业与市场没有区别,因为企业本身就是一种市场形式[(1)+(3)+(4)+(5)],这放弃了而不是解决了科斯的企业本质问题。

这是威廉姆森所不愿付出的代价。让我接下来分析威廉姆森的企业定义。

(二)威廉姆森方法中的企业

威廉姆森在其框架中对科层关系的明确分析,使他可以基于企业内的特殊合约关系来描述企业的特征。企业是一种以工作合约为基础的组织。工作合约确立了雇主与雇员之间的科层关系,这种科层关系代表了正交易成本背景中协调问题的有效解。

工作关系中的权威使企业内交易关系与市场交易关系不同。尽管工作关系基于双方的自由同意,但它造成了雇主与雇员之间的非对称:前者指挥和命令,后者执行和服从。工作关系相对于其他市场关系的特殊性在于,一旦合约签订,指挥和服从便不再是要讨论的问题。在阿尔奇安-德姆塞茨方法中,价格机制实际上受到压制却假定其起作用(通过假定企业内关系可以根据“理论上”连续的、重复讨价还价过程而得到调整),但这里的工作合约意味着价格机制在一定时期内得到“有效”压制。

企业的定义因此依赖于各方的非对称,涉及权力概念。科层工作关系的基础是限制权力实施范围的合约——权力因此始于相互同意,止于合约期满,或者说,随着支持并证明其合法的同意的终止而终止。

即使基于相互同意,经济权力也仍然存在,仍然是企业定义的构成要素。这使威廉姆森可以用一种比阿尔奇安-德姆塞茨方法更优美的方式,分析社会交易关系中权威与平等之间的相容性问题。后者试图证明权威只是表面,而非实质;相反,威廉姆森并不想否认科层的存在,而是作如此解释:权威存在;为什么?因为它有效率。

六、如何使经济权力与企业相一致

为了证明经济权力与企业之间可以(也应该)被内洽地分析,我提出一个框架,在这一框架中可以从社会和动态维度对权力进行分析。这导致我不仅抛开NIE,而且抛开我认为可以有效指出NIE局限但不能很好组合起来克服这些局限的许多方法。我提议的框架是,发展制度主义与马克思主义的密切联系,其明确目标是从外部视角克服NIE的内在局限。

(一)社会阶级与动态分析

经济权力与企业这两个问题的核心都在于自由-强制两分法。基于个人约束给定的隐含假定,NIE试图把经济权力简化为一个两分变量(自由-强制)。这也意味着制度系统被当作给定。这样的话,解释资本主义制度的整个研究就可能成为同义反复。为克服这一风险,就必须考察不同制度系统的权力含意。

尽管资本主义合约关系是自愿的,但它们要在制度系统约束中实现。于交易双方都能保证进入自由和退出自由的工作合约,没有消除双方之间经济权力关系的非对称本质。相反,工作合约依赖于非对称:如果没有劳动力可在市场上“自由地”交换的制度背景,那么工作合约将不存在。双方之间的非对称权力关系源于资本主义社会关系的建立,其前提是劳动力成为商品和生产工具私有。因此,在某种意义上,NIE没有分析权力关系,却基于权力关系。

为了在经济权力和自由合约关系背景中理解科层的本质,我们必须分析使个人决策集存在差异的因素以及科层关系存在的原因。如果双方自愿建立(科层)工作关系,一方是“工人”,另一方是“老板”,那么,正是他们各自的约束使这两种位置成为双方共同的最优选择:理性行为人如果可以当老板,就不会选择当工人(顺便一提,工人的次佳选择不是命令和指挥,而是失业)。

通过在理性行为人决策与他们的个人决策集特征之间建立关系,我们引入社会阶级的概念:这里的社会阶级是用个人所面临的不同约束来非常宽泛加以定义的。正是对个人决策集特征的分析解释了为什么资本主义制度中理性行为人会自愿选择不同的角色。这意味着对NIE的突破,因为NIE没有发展阶级分析。同时,这使我们可以克服NIE资本主义制度效率的同义反复:除了劳动力以外便一无所有的人的最佳选择是劳动,仅仅表明这种工作关系是他/她“在资本主义制度内”渴望的最好的事情,但并不能证明资本主义是他/她渴望的最好的制度系统。在资本主义制度中,工人不是被迫用劳动力与某一“特定的(particular)”资本家交换工资,而是被迫用劳动力与“一般的(a)”资本家交换工资。工人的选择自由因此是特殊的:他/她“必须”服从一个资本家的命令或者“选择”另一个资本家去服从。于是,自由与强制不再是对立的;它们体现了个人和社会两个层面的观点,二者同时有效,并且都是理解资本主义制度本质所必须的。

除了它的阶级内涵之外,经济权力概念的另一个本质特征是它的动态性。即使在自愿主义范围内,个人约束也会在社会交易过程中改变(作为社会交易的结果),这意味着经济权力要在个人所面临约束系统的演进中得到体现。金博格(Goldberg,1974,461)强调,如果接受NIE机会主义个人的假说,那么,我们不仅必须分析人们在规则“内”如何追求自利,而且必须分析他们如何使资源配置规则朝着有利于自己的方向“改变”。NIE只注重于分析制度安排对组织绩效的影响,而制度与组织之间的关系是相互的,组织行为依赖于制度框架,制度框架成形于组织行动(参见Khalil,1995)。一方面,正是制度框架把经济权力授予不同阶级的行为人;另一方面,制度在以行动来实施权力的行为人之间的交易关系中演进。这意味着经济权力在影响整个制度演进过程中具有累积性。

一旦详细说明了经济权力概念的社会性和动态性,我们便可以更准确地讨论企业本质问题。张五常对“自由进入”和“自由退出”原则的分析,以及威廉姆森在工作关系中追究科层本质的观点,都没有错,只是他们没有理解个人间关系的社会维度。于是,问题不是要简单地反对这些理论,而是要在一个社会框架中内洽地发展它们。特别地,“自由进入”和“自由退出”的原则意味着,企业内关系最终与企业外关系联系在一起,至少因为,进入和退出选择意味着与企业外部情况进行了比较。这说明威廉姆森用以描述企业特征的权威关系不能在企业边界内得到理解:要理解这种关系,就必须考虑不同阶级的个人的其他替代选择。对于工人,一种工作关系唯一(最佳的)替代选择只不过是另一种工作关系,但仍处于服从资本家的位置。这种关系因此是非对称的:一方命令,另一方服从,企业内的这种权威关系的基础不能得到改变,正是因为它们体现了企业外存在的非对称的经济权力关系。

现在考虑界定动态框架的含意,首先是它可能克服NIE不能明确区分“交易”与“交换”而导致的局限。虽然交换行为中不存在权力,但权力仍可用于分析作为交换行为基础的交易过程(Commons,1934)。然而动态背景的含意不止于此。资本主义历史不是单向性的(unidirectional),其特征是组织和制度在量和质上的转型。要研究企业的本质,我们就必须分析企业在资本主义历史中的一般特征及其转型。企业本质本身是一个动态问题,这需要结合历史和特定背景(context-specific)来加以界定。资本主义企业的历史转型不是一个线性过程,因为企业只是社会交易过程中的一个参与者,并且关键在于游戏参与者与游戏规则交织演进、相互影响。这意味着孤立的、抛开历史背景的分析,是无法理解组织性质和资本主义制度的。这样看来,也许只有根据企业与其他资本主义组织和制度之间的关系以及企业对这些关系的依赖性和改变能力,才可能界定企业本质问题。

(二)内部与外部的批评

鲍尔斯和吉恩梯斯(S.BowlesandH.Gintis,1988,1993a,1993b,1993c,1994)及金博格(1980)正确地指出,必须在企业内权威关系与企业外也存在的一般权力关系之间建立联系。他们集中分析了权力和工作关系,但这与我所提议的研究计划具有不同的目标。我认为,把权力强调为社会现象,直接服务于分析资本主义制度本质的研究目标。

鲍尔斯和吉恩梯斯的分析目标是,阐明竞争性资本主义经济中自愿交换可以产生行为人之间均衡的权力关系结构。权力因此被当作一种“个人”间关系,最终源于非出清市场的存在。为达到这一分析目标,鲍尔斯和吉恩梯斯在瓦尔拉斯模型中引入不完全性(imperfections),从而反驳了合约实施是自由的、没有问题的假定。他们发展的分析方法在理论上与NIE差不多(在把正交易成本引入完美决策背景的意义上),但关于那种和谐市场社会的结论是相反的。为形成分析差异,鲍尔斯和吉恩梯斯容忍了(accepting)正交易成本背景中新古典经济学所面临的挑战,从而非常有效地指出了NIE的内在局限;然而,正因为同样原因(对新古典方法的接受),他们的理论无助于克服资本主义权力关系的新古典解释的局限。

金博格(1980)试图在NIE与激进理论之间建立桥梁,假定了一个不完全竞争、机会主义个人、合约实施耗费成本和历史时间的背景。在这种有问题的决策背景中,合约关系中“承诺”与“执行”之间可能出现偏差,造成实施权力的空间。然而,他认为这种差异对于激进主义学者(通过坚持劳动与劳动力之间的差异)所说的雇佣关系并不是特殊情况,而是在各种程度上描述了大多数交换关系的特征(Goldberg,1980,252-3)。这里明确参照了有问题的决策背景——尽管有利于指出威廉姆森方法的局限,也有利于结合雇佣关系的激进解释——但如果被当作理解资本主义本质的基础,则可能再次造成误导:我即将阐明,雇佣关系的特殊性不在于对工人承诺的与留给他/她自己的之间的差异;相反,正是它们(指对工人承诺的与留给他/她自己的——译者)的一致性使雇佣关系独一无二。

我认为权力关系不是源于决策背景的复杂性:不确定性、非对称信息、有限理性、历史时间和复杂的合约实施当然会改变社会中的权力关系,但不能改变此外的其他东西。

为证明这一点,考虑一个具有确定性、完美信息、完全理性和无成本瞬时合约实施的瓦尔拉斯模型。再假定满足市场出清条件。这时,资本家(作为一个阶级)在没有工人时也可以活命(自己劳动),而工人在资本家剥夺了他们生产工具时却不能活命。因此,资本家可以通过强制或制裁威胁来影响工人行动。但这完全是鲍尔斯和吉恩梯斯(1993a,326-7)的权力定义,适用于阶级而不是个人。因此,根据权力的阶级观点,交易成本对于理解作为资本主义自愿合约特征的非对称关系,不是必要的(当然,在现实主义基础上看是理想的)。

关于金博格强调承诺与执行之间的差异,具有确定性和完全信息的标准的斯拉法模型可以证明,工人即使知道他/她将得到其劳动力价格,也不得不让劳动时间超过再生产(reconstitute)劳动力价值的必要时间(Sraffa,1960)。在资本主义制度中,资本家的报酬是利润(马克思主义者和新李嘉图主义者最清楚)这一事实本身就意味着工人受到了剥削。但这样的话,资本家与工人之间的(权力)关系中就不一定存在承诺与执行之间的任何差异:资本家承诺向工人支付少于其劳动力价值的工资而剥削工人,然后遵守了这一承诺。

(三)权力与竞争

我们现在可以看出,把企业看作市场(即使是竞争性市场)的一种形式,并不能证明经济权力关系不存在。经济权力关系在企业内存在,因为它们在(竞争性)市场上也存在。经济权力不是源于市场(或它的特定形式——企业中)缺乏竞争,而是源于整个制度系统,因为这一系统对不同个人强加了不同类型的实际约束。完全竞争只表明给定约束(从而经济权力)的异质分布,没有人能够通过联合面临同类实际约束的个人来增加她/他的收益,但并不意味着双方之间关系的任何对称性。因此,说企业是一种市场形式和假定市场完全竞争,不足以证明企业中没有权力关系。相反,对经济权力关系起源的考察,意味着企业内权威关系只不过是资本主义系统赖以存在的经济权力的实现形式之一。

因此,明确讨论经济权力问题导致了重新界定资本主义制度问题本身:问题不在于解释为什么与市场关系的自由领域相比,在企业内权威起支配作用,而在于理解资本主义制度中经济权力的不同表现形式。

七、结论

我的主要研究结论是,在NIE中,经济权力分析与企业分析是不相容的,这从理论上削弱了把资本主义制度作为交易成本最小化过程的效率结果的一般解释力。这种理论脆弱源于两个不相容的目标:(1)把资本主义制度内部的社会关系描述为平等主义;(2)分析资本主义制度(特别是企业)的特征。体现脆弱的不同形式依赖于两个目标中哪一个被置于优先位置。

在阿尔奇安-德姆塞茨方法中,优先任务在第一个目标。为完成这一任务,他们相信用这种方法可以否认企业和市场中真正权威关系的存在,而放弃了描述资本主义制度框架内企业特征的目标。这使他们的企业理论出现经济权力与企业之间的相容性问题。

在威廉姆森方法中,优先任务在第二个目标。为提供企业的内洽性定义,威廉姆森引入了权力概念。尽管他是用纯自愿术语来分析经济权力,但经济权力的引入却损害了资本主义制度效率理论的一般内洽性。于是,在经济权力的讨论中出现了经济权力与企业之间的相容性问题,经济权力被用于企业特征描述,却没有被用于资本主义制度效率分析。

两个目标的不相容可能意味着二者不能兼顾。这只是表面情况。事实上,两种方法的脆弱性源于自由-强制两分法。这种两分法一方面是确保两个目标的必要条件,另一方面却没有理论和经验基础。更仔细的分析表明,这两种方法看起来不同,其实差别不大。它们都把资本主义关系解释为纯自愿交易的结果。这要求制度约束系统被当作给定:尽管没有明确断言,但是只有把个人约束当作给定,社会交易才可以被看作“自由”自愿行动的结果。关于资本主义存在权力关系的不同命题因而只是形式上的:威廉姆森科层分析的基础是,用自愿合约关系来表达的经济权力概念;权力和权威关系始于双方相互同意,止于合约期满。因此,权威本身是一种自愿决策(给定制度系统强加给每个人的约束)。阿尔奇安-德姆塞茨方法也如此,正是制度系统被当作给定的假定,才使选择建立权威关系可以被看作双方自由的关系。

NIE把个人决策集当作给定,也不讨论什么造成了个人决策集在质和量上的差异,这给了资本主义制度效率问题一个特别的说明:资本主义制度效率不是通过比较不同制度系统的约束及其产生的经济结果而被证明;相反,它是通过假定个人行为是决策过程最优化的结果(也许受计算能力的限制)而被推导,“给定现有制度约束”。经济制度效率分析的纯自愿合约方法成为循环推理。

为避免这一问题,我建议分析制度系统与经济权力关系之间的关系。在我开来,若要一致性地发展这一研究,这种分析背景需要有两个特征:(1)必须与阶级分析相容;(2)必须是动态的。要理解自由自愿交易改变制度系统和被制度系统改变的过程,就必须进行阶级分析。要内生制度系统和分析演进问题,就必须采纳动态背景。

这种研究计划明显与NIE不相容,质疑了NIE所发展的整个资本主义效率理论。另一方面,要克服NIE的内在局限,就必须抛开它的(某些)原则(tenets)。这要求在经济权力分析中引入激进方法,经济权力分析的本质不在于界定正交易成本背景,而在于资本主义特有的社会劳动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