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章网 资料文库 谈社会经济发展营造税收环境范文

谈社会经济发展营造税收环境范文

时间:2022-07-17 04:27:53

谈社会经济发展营造税收环境

一、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

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机制建设中,制订了责任分解书,将各项依法行政工作任务细化梳理为103项具体工作,逐项分解到机关16个处室。市县国税机关也都将税收法治工作的总体目标和要求分解到各个部门与岗位,将依法行政的原则性的规定具体化,纳入绩效考核体系,明确法治建设的路径。同时,充分应用明察暗访、行风评议、纳税人座谈会等收集的意见与建议改进工作,进一步完善借助外力制度。

二、开展示范创建,建立评价体系

按照省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关于在全省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统一部署,我局在认真开展省局机关示范创建活动的同时,将创建范围延伸至全省各级国税机关,大力推动“3+3”工作模式,在全系统营造了层层参与、全员争创的浓厚氛围。

(一)抓好“三个环节”

采取准入制申报方式,实行量化式综合评估,引入导向性激励机制。明确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申报必须符合的基本条件,要求各级国税机关申报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必须经同级政府法制部门审核签注意见。制定了《甘肃省国家税务局系统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评价标准》,将评价体系分为十个方面细化分解到33项二级评价指标,实行科学量化打分。对被授予“全省国税系统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称号的,在年度绩效考核中对所在市(州)、开发区国税局按绩效考核办法中荣誉加分规定给予加分。

(二)完善“三项机制”

打造宁缺毋滥的竞争择优平台,构建责任明确的分解落实体系,畅通公众参与的外部评价渠道。按照好中选优、严格标准、倾向基层的原则,科学合理地确定选树范围和资格条件,坚持国税机关考核评议与社会公众参与评价相结合,将评定情况通过报刊、税务网站等媒体和办税服务厅等渠道向社会公示,真正使确定树立的示范单位成为全省国税系统依法行政的标杆,成为引领税收法治进步的旗帜。

(三)坚持“三个并重”

规范税收执法与行政管理并重,抓好基础工作与鼓励创新并重,注重成效评价与典型引路并重。以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为抓手,修订完善《甘肃省国家税务局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实施办法》,细化确定处罚裁量基准。积极推动依法行政工作方法措施的创新,搭建国税微博矩阵,拓展微信、QQ群等征纳互动创建新渠道。在《甘肃经济日报》开设依法行政示范创建活动专栏,及时选树了一批重法治、抓创新、促规范等方面的先进典型。

三、突出工作重点,注重整体发展

(一)大力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加强税收法治文化建设,在广泛讨论、凝聚共识的基础上,下发了《关于加强全省国税系统税收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在依法行政进入深水区、攻坚期,充分发挥法治文化对法治意识的培育、引领作用,对执法行为的规范、促进作用,对依法行政的推动、保障作用。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2013年,通过党组中心组(扩大)学法会议,先后邀请国家税务总局内审督察、省政府法制办、省检察院等部门领导和专家举办了3期机关全体公务人员参加的法制学习讲座。抓好法规部门牵头依法行政工作培训,在广西财经学院举办了全省国税系统政策法规业务骨干培训班。大力加强专门法律知识培训,将依法行政知识课程作为各类培训班的必要内容。2013年,全省各级国税机关累计举办专题讲座、组织开展各类培训共计23400余人(次)。

(二)狠抓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注重依法立制,科学立制,将“听取公众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必经程序。大力推行开门立制,把专家学者请进门,把纳税人请进门,使合理的民意需求更多地体现到制度建设中。2013年以来,通过召开纳税人座谈会、利用网络报纸等载体征集纳税人意见360余条,召开专家学者咨询论证会11次。严格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不得规定收费、处罚、强制、许可事项,不得擅自设定税务机关的权力和增加纳税人的义务,及时公布市州级国税局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结果,2008年以来省局公布备案审查文件24件。坚持“立新”与“废旧”并重,强化规范性文件清理,在2011年至2012年省局和市州级国税局分别对20世纪80年代以来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彻底清理的基础上,2013年部署县区级国税局对20世纪80年代以来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彻底清理,经过清理,县区级国税局公布2010年前自制的有效规范性文件220件,废止或部分废止规范性文件550件。目前已经建立和形成了较为完整的甘肃省国家税务局机关税收规范性文件体系,确保了全系统税收执法依据的统一、规范、合法、有效,为税收管理和服务水平的提升提供了有力的制度支撑。

(三)坚持科学民主决策。

在全系统落实“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基建的纪律规定,在党组会、局长办公会议事决策中实行主要领导“末位发言制”,实行业务管理、税收执法与行政监督分管领导分离制度。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省局率先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并在市州级国税部门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发展壮大国税系统公职律师队伍,对系统内通过司法考试的国税干部,统一向省司法厅申办公职律师工作证,实现了法律顾问服务范围和触角向执法各环节的覆盖,加强执法风险防范,发挥专职律师在决策、依法化解涉税矛盾纠纷等方面的参谋顾问作用。完善税收决策评估机制,在全系统开展了结构性减税政策效应和税收支持循环经济发展等专题评估调研,结合我省实际完成了甘肃省中央企业税收发展与税收转移情况调研、结构性减税政策效应、税收支持“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区”建设的中期评估、“营改增”改革效应、小微企业税收政策效应分析及建议等调研报告。

(四)严格规范税收执法。

以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为抓手,推行说理式执法文书,细化确定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深入基层督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和处罚文书的规范化应用,督察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制度的实施,严格落实说理式执法文书制度,落实案件查处税企异议案件,对纳税人权益影响较大案件听证制度。积极做好行政强制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与税收征管法衔接工作,与地税部门联合梳理规范形成了《甘肃省税务系统税收行政执法文书范本》,规范执法文书。2013年5月在全省国税系统组织开展了重大税务案卷评查工作,对市(州)国税局上报的80卷重大案件案卷按照统一标准进行了全面评查审定,达到规范一案、指导一片的作用。

(五)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强化主动公开意识,健全税务网站体系,优化各种载体,扩大公开与社会公众密切相关的涉税信息量。拓宽社情民意表达渠道,建立社会热点跟踪机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提高群众满意度。抓好省局门户网站建设,严格按照总局关于网站建设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进行了栏目设置,2013年利用网站公开各类信息4600多条,其中税收政策信息260多条。积极打造网上办税服务厅,推进网上办税公开,及时在网站上公开最新税收政策法规、办税业务指南,公告纳税人定额核定情况、停业户、非正常户、欠税情况,制定了分流程、分行业、分地区、分服务对象的办税指南并予以公布。

(六)强化行政监督问责。

规范运行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采取了“预防为主、注重事前监督、将关口前移”的工作措施,使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既进行程序上考核,又进行实体上考核,促进了全系统整体执法水平的提高。全面开展执法检查、执法监察和效能督察工作,将执法检查、执法监察和效能督察有机结合,及时查处税收日常管理、税款征收、税务稽查、行政处罚、税收强制、涉税移送等方面的过错行为和违纪违规行为。建立和完善内控机制,形成了执法有依据、操作有程序、过程有监控、责任有追究的运行机制。

(七)依法化解矛盾纠纷。

加强和改进税务行政复议工作,在基层国税机关建立涉税矛盾纠纷投诉处理中心,积极探索将矛盾化解在纳税服务环节、化解在办税工作过程中、化解在基层征管一线的高效机制,提高纳税人的满意度和税法遵从度。严格落实《甘肃省国家税务局税务行政复议和解调解工作办法》,进一步明确提请行政复议符合调解具体行政行为范围,探索和运用柔性执法手段,防止引发涉税矛盾和冲突,努力建设和谐国税。近几年来,全省国税系统未发生一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作者:牟可光单位:甘肃省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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