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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合组织能源合作发展范文

上合组织能源合作发展

论文摘要:8年来,各成员国和有关观察员国按《上海合作组织宪章》确定的经济合作原则和战略,从实施具体合作项目入手,为形成和实现上合组织能源合作的统一构想而积极开展工作并已取得许多可喜成果。能源合作是上海合作组织加强成员国间相互信任与睦邻友好,大力发展经贸合作,促进共同发展的重要环节,也是该组织自成立以来关注的重点。

论文关键词:上合组织,能源合作,上海合作组织,经贸合作

一、上合组织能源合作的基础、进展和成果

1.能源合作的基础。目前,上海合作组织(以下简称上合组织)在多极化世界中已占居重要一席。其人口约15.816亿人(占世界总人口的24%)。若加上观察员国的人口13.479亿人,实际上合组织涉及的人口可能达28.029亿人(占世界总人口的42.5%)。在上合组织成员国和观察员国中,因人口数量和经济发展速度的差异,表现出既有能源资源丰富、能源生产相对较多的国家,如俄罗斯、伊朗、哈萨克斯坦和乌兹别克斯坦等;也有清洁能源相对较少,而能源消费又较多的国家,如中国、印度。因此,上合组织无论在组织内部开展能源资源的互补合作,还是在有成员国和观察员国共同参与的解决世界能源市场问题、落实联合国“千年发展规划”和“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等重大国际活动中,都有充分物质基础和发言权。

截至2007年底,上合组织成员国和观察员国大约拥有世界1/4石油储量和产量,近一半天然气储量和近1/3天然气产量,近一半煤炭储量和一多半的煤炭产量,以及50%已探明的铀矿储藏量。

上合组织国家的石油储量(未包括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和巴基斯坦)总计约为381亿吨,约占世界总量的22.7%;石油年产量为12.74亿吨,约占世界总量的26.9%。这些国家的年石油消费量总计为7.281亿吨,占世界石油消费总量的17.9%。而上合组织国家中的中国和印度,石油消费量就占到该组织消费总量的70.9%。

上合组织国家清洁燃料天然气的储量十分丰富,但资源分布很不均匀。这些国家的天然气储量总计78.89万亿立方米,占世界总量的45.4%;天然气年产量为9354亿立方米,占世界总量的31.7%。这些天然气主要分布在占世界天然气储量居第一和第二位的俄罗斯和伊朗。而拥有13亿多人口的中国和11亿多人口的印度,天然气储量只有俄国的2%-4%。中印两国人均年天然气消费量只有俄的1/100左右。

在上合组织国家中,非清洁常规燃料煤炭的产量和消费量均占世界总量近一半。其中,尤其是煤产量占世界第一位的中国,其年消费量已占到世界总量的41.3%。

不难看出,上合组织国家间能源资源和消费数量的差异和地理上的相互接近,是加强能源合作的重要前提和基础。此外,在该组织内能源资源和人口数量居多,国民经济发展较快的国家,本应在解决世界和地区能源问题过程中发挥重要的作用。可是,一些大国至今仍在沿袭历史进程,继续操纵国际能源市场的贸易与交易,以追求它们国家利益的最大化。这样,就使上合组织国家参与世界能源资源的合理分配面临着诸多挑战和困难。

2.能源合作的进展。自2001年成立以来,上合组织的国家间能源合作,同政治、经贸、国防、执法、环保、文化、科技、教育、交通及金融信贷等其他领域的合作一样,均经历了逐步完善合作机制、确定合作原则和战略、通过具体项目夯实合作基础等三个阶段。

2003年9月,在北京举行的上合组织成员国总理第二次会议批准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多边经贸合作纲要》。这标志着上合组织区域经济合作开始步入正轨。

2004年9月,在莫斯科召开上合组织成员国经贸部长第三次会议商定了包括能源、贸易和投资、海关、质检、交通、信息等11个领域,127个项目的《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多边经贸合作纲要》的落实“措施计划”草案。

2006年6月,俄联邦总统普京在上合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六次会议上提出,“在上合组织框架内建立一个能源俱乐部是有益的”。同年9月,在乌兹别克斯坦首都塔什干举行的上合组织经贸部长会议上决定,成立旨在促进能源领域合作的专业工作组。

2007年8月,在吉尔吉斯斯坦首都比什凯克举行的上合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七次会议上,元首们指出,本组织框架内的经济合作已进入落实有关计划和协议,实施能源、交通、电信等领域多方参与和共同受益的“示范项目”阶段。在这一进程中,组织实业家委员会和银行联合体应起重要作用。

2007年11月,上合组织成员国总理第六次会议在塔什干举行。会上,成员国总理对当年6月29日在莫斯科首次召开上合组织能源部长会议的成果高度重视,强调必须密切合作,制定能源领域的共同立场,讨论能源合作前景,包括成员国能源战略对比问题。同时,俄总理祖布科夫在会议上指出,“能源合作是上合组织最重要的工作方向之一”。他建议,上合组织国家应更积极地开展筹备上合组织能源俱乐部的工作。

2008年5月,俄联邦总统梅德韦杰夫应中国国家主席的邀请,对中国进行了国事访问。两国元首在会晤中指出,“能源合作是中俄战略协作伙伴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中俄将继续开展在油气和电力领域的合作,包括大型双边合作项目”。同时,两国元首还指出,“中俄将继续加强在能源领域的合作,双方商定建立两国副总理级能源合作协调机制”。两国元首认为,发展该领域合作是双方经济合作的优先方向之一。双方对该领域合作的成果表示满意。两国将继续开展这方面的互利合作。

2008年8月,上合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八次会议在塔吉克斯坦首都杜尚别举行。与会元首共同签署并发表的《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杜尚别宣言》指出,“本组织成员国主张,在解决人类资源需求问题上进行广泛的国际合作,不以破坏环境为代价,应寻求全球共同发展,包括在保障所有国家平等享受全球化带来的益处基础上消除国家间的技术差距、消除贫困”。

2008年10月,上合组织成员国政府总理理事会第七次会议在哈萨克斯坦首都阿斯塔纳举行。总理们在会上提出,“应根据会议批准的新修订的《<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多边经贸合作纲要>落实措施计划》深化各领域合作,强调有必要吸收实业家委员会和银联体更广泛地参与此项工作”。“应集中力量开展为成员国相互贸易和投资创造稳定和可预见的条件,强化市场机制;提高能源利用率,开发清洁能源和技术,利用可再生能源,保障能源安全等方面的合作”。俄总理普京在此次会议上说,“当前国际局势要求各成员国进一步挖掘上合组织的潜力,以及时应对地区和全球范围内所发生的各种重大事件”。

3.能源合作的成果。上合组织成员国间的能源合作均按计划实施。2003年9月,上合组织成立了经贸部长会议高官委员会和有关方面的专业工作组,为区域经济合作各项目标的实现提供了机制保障。此后,各成员国围绕《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多边经贸合作纲要》落实“措施计划”草案中能源领域,确立了19个项目清单,开展多项双边和少量多边合作,取得了如下的成果:(1)2004年5月,中国与哈萨克斯坦签订了《关于从哈萨克斯坦阿塔苏至中国阿拉山口原油管道建设基本原则协议》。(2)2005年,中国与乌兹别克斯坦组建了合资公司,中方获得了对乌布哈拉-希瓦油气区块及乌斯纠尔特油田的23个油气区块的先期勘探和油气开采权,其油气资源总价值约6亿美元。(3)2005年8月,中国和哈萨克斯坦在北京签署了中国石油公司参与里海达尔汗区块开发的谅解备忘录和中哈开展天然气管道项目可行性研究协议等文件。(4)2006年7月,哈中输油管线开始向中国供油。哈中输油管线西起哈萨克斯坦的阿塔苏镇,终点至中哈边界阿拉山口口岸的计量站,全长962.2公里;中国境内段从阿拉山口口岸到新疆独山子石化总厂,全长252公里。(5)2006年12月,中国与哈萨克斯坦签署了《中哈政府关于对通过中哈边境管道运输能源的海关监管协定》、《中国石油公司与哈国家石油天然气股份公司关于中哈原油管道二期工程建设的基本原则协议》等11项协议。(6)2007年5月,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土库曼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四国总统达成统一意见,拟共同建设中亚地区规模最大的天然气输送设施。(7)2007年12月,哈国垄断管理处专家指出,能源可能会成为哈吉两国联合关系的组成部分之一。吉尔吉斯斯坦可为哈国提供能源,而哈萨克斯坦可以保证吉国的煤炭和其他能源的供应。(8)2007年8月,中国石油公司与哈国家油气公司签署了关于《中哈原油管道二期工程建设和运营的协议》。(9)2008年3月,吉尔吉斯斯坦与中国新疆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签署了计划从吉国向中国出口煤炭的协议。双方还讨论了在两国边境设立贸易中心和从吉国出口燃油到新疆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的可行性。(10)2008年4月,乌兹别克斯坦石油天然气公司和中国石油公司在对等原则基础上组建了合资企业AsiaTransGas有限责任公司,负责长度为530公里,输送能力为300亿立方米的乌-中天然气管道设计、建设和运营工作。这条天然气管道将通过乌兹别克斯坦,把土库曼斯坦的天然气输往中国。天然气管道一期工程计划于2010年投入运营。(11)2008年5月,中国原子能工业公司与俄技术供应出口公司签署了关于技术协助建造四期离心机工厂和向中国提供浓缩铀服务或浓缩铀产品合同基础条款的协议。(12)2008年6月,俄天然气工业股份公司和塔吉克斯坦政府签订“关于对塔国潜在含油气区的地下资源进行地质研究的基本原则”协议。在该协议框架下,俄天然气工业股份公司海外油气公司可在塔国进行地质勘探工作。(13)2008年7月,俄罗斯天然气工业股份公司与伊朗签署合作协议,帮助伊朗开发其境内的油田和天然气田。(14)2008年10月,中亚五国首脑举行会议就乌兹别克斯坦2009年一季度不间断地向吉尔吉斯斯坦提供天然气达成一致,数量将比2008年同期增加1.5亿立方米。(15)2008年10月,俄石油运输公司与中国石油公司签署了有关铺设从斯科洛沃基诺到中国边界漠河、长67公里的输油管道的原则协议。(16)2008年10月,俄总统梅德韦杰夫和吉尔吉斯总统巴基耶夫在比什凯克会晤后通过了联合声明。双方在这份文件中确认,应促进上合组织进一步团结并在上合组织框架内发展全面合作。(17)2008年11月,中国石油公司和乌兹别克斯坦国家油气公司达成了关于在乌纳曼甘州明格布拉克油田开采项目中组建石油加工合资企业的协议。(18)2008年11月,中国石油公司与哈萨克斯坦国家石油天然气股份公司签署了《关于在天然气及天然气管道领域扩大合作的框架协议》。(19)2009年2月,中俄能源谈判代表就修建中俄能源管道、长期原油贸易、贷款等一揽子合作项目达成广泛共识。会后,双方签署了七个能源合作文件,其中包括俄罗斯石油公司和俄石油运输公司与中国石油公司在北京签署的每年向中国供油1500万吨的合同。石油将沿斯科洛沃基诺-大庆的东西伯利亚石油管道支线向中国供油。中国开发银行向上述俄两公司提供总额为250亿美元的贷款:其中,给俄罗斯石油公司贷款为150亿美元,给俄石油运输公司的贷款为100亿美元,贷款协议期限为20年。(20)2009年2月,俄统一电力集团公司与中国国家电网公司签署了关于从滨海边疆区向中国供应电力的合同。该项目总额估计达180亿美元。(21)2009年2月,伊朗和俄罗斯在德黑兰举行会谈并同意成立两国能源联合委员会。两国均有意开展能源领域的合作。俄方建议伊朗将圣彼德堡期货市场作为伊朗原油出口的替代市场。双方对天然气置换、新建里海炼油厂和NekaJask输气管道,以及油田勘探开发等项目进行广泛深入的探讨。由俄原子能建设出口公司承建的伊首座核电站布什尔核电站将于年内完工。(22)2009年2月,俄总统梅德韦杰夫与到访的塔吉克斯坦总统拉赫蒙举行会谈,重点讨论了两国在能源领域合作取得的重要成果,即近期正式投入运营的桑克图德水电站一期工程以及继续在塔境内建设水电站方面进行合作。双方还就在天然气领域进行合作进行了讨论,并强调将加快在塔境内勘探开发天然气田工作。(23)2009年3月,伊朗与中国签署了一项价值32亿美元的天然气协议。中国将帮助伊朗开发位于波斯湾的南帕斯天然气田。中国3家公司将分两个阶段参与投资,每个阶段将在3年内完成。目前中国13%的进口石油都是伊朗提供的,伊朗也是中国液化天然气的主要供应商。另外,伊朗政府还表示,将向中国提供石油开采量的14%。(24)2009年3月,俄联邦副总理谢钦确认,俄计划将开发新的石油天然气油田并将产品出口到新的市场,将俄的能源供应方向从传统市场转向亚洲市场。东西伯利亚-太平洋输油管通向中国的支线可能于2009年4月开始铺设,计划2010年投入运营,2011年1月开始向中国供油。(25)上合组织各成员国就各自能源改革的进程经常交换信息,而且成员国之间还就各自国家能源战略的制定和执行,以及大型能源企业的发展进行信息交流。

8年来,上合组织能源合作的事实说明,由于成员国和观察员国具有地缘临近、运输便利的优势,许多已经开始实施的能源项目,确实给相关国家带来实实在在的好处。能源资源的互补亦带动了各国经济发展和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能源消费结构以及人民生活的改善。相关国家都体会到,只有在互利共赢基础上的能源合作,才符合各自国家的根本利益。

二、上合组织能源合作存在的问题

1.成员国间能源战略的差异。上合组织框架内各成员国能源战略的差异,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相互间的能源合作。如俄罗斯作为全球性的能源资源大国,其国家能源战略的重点是:考虑本国和全球的能源安全,建设保证多元化出口的能源运输基础设施,提高能源使用效益和继续发展技术创新。由此,俄对上合组织能源合作的出发点是:要形成有发展前景的规划;挖掘能源潜力及其再生产的能力;综合考虑能源出口国-过境运输国-进口国-转运站-运输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能源安全;统一水力电力系统;发展投资和技术创新。俄在上合组织中考虑的自身利益包括:多极化的世界地缘政治;能源的进出口;能源运输主干线;投资和技术创新。

中国作为世界的能源消费大国,随着经济持续快速增长,能源需求越来越多。目前,中国已是世界第二大能源消费国,国内能源消费,尤其是石油消费大幅增长,对外依存度明显提高,能源供求关系日趋紧张。因此,充足而稳定的能源供应已成为影响和制约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十一五”时期,中国能源发展战略目标是:“贯彻落实节约优先、立足国内、多元发展、保护环境、加强国际互利合作”。由此,中国对上合组织能源合作的态度是:围绕油气领域对外合作的进展,不断加快从能源资源国进口:从哈萨克斯坦通向中国的输油管道已经开通;中国到哈萨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的天然气管道即将开通;中俄之间也确定将修建从俄西伯利亚通往中国的输油管道。西气东输二线工程已得到国家核准,将于2009年底前全面实施。这一总投资达930亿元的庞大工程,将与中亚天然气管道相连,是中国第一条引进境外天然气的大型管道工程。同时,库容达2680万立方米的石油储备二期工程也已规划完毕,成都、天津千万吨级炼油厂也将开工建设。中国的一位业内人士说:“随着这些工程逐步实施完成,不仅将有效调整能源结构,也将增强中国能源安全的保障能力”。

能源战略在直接涉及每个国家切身利益的同时,也直接影响着国家间能源合作的顺利进行。中俄能源合作延续十多年的曲折进程,就是明显例证。另外,目前上合组织成员国间的能源合作仍以油气、水电为主,同时开展部分能源资源的勘探与基础设施建设,这些合作主要是在双边框架下进行的,多边合作形式尚处于探讨阶段。

2.当前国际金融危机的蔓延,不可避免地给上合组织国家的发展带来压力。其中,影响最大的是能源资源和价格。在国际金融危机和国际油价过低的条件下,上合组织能源生产国面临的主要挑战是,缺乏充足的能源勘探资源和投资,以致对许多能源公司的开采、融资造成不利影响。如俄一些专家现已对本国能源资源的过度开采和出口提出了质疑。俄还有一些能源公司不得不减少或者重新安排它们的开采量。2008年,俄东西伯利亚石油储量增长就比计划少了1/2;11个石油公司均未完成许可证要求应完成的任务。2009年1月和2月,俄原油产量比2008年同期下降了1.9%,只达7850万吨(5.75亿桶);天然气产量比去年同期下降了12.2%,只达1050亿立方米。

在其他上合组织成员国中,2009年1-2月,哈萨克斯坦天然气产量,比去年同期下降了3.6%,为53.68亿立方米。乌兹别克斯坦能源产品出口,因价格下跌导致出口减少并影响到生产者的利润和效益。

上合组织中能源大多依靠进口的吉尔吉斯斯坦和塔吉克斯坦,国内经济形势也不看好。吉国不仅电力和天然气短缺,而且还出现食品短缺。塔国到2009年1月1日,外债总额已达13.71亿美元,占GDP的26.7%。而从今年1月1日起,塔向乌兹别克斯坦购买的天然气,从原来的145美元/千立方米,上涨到240美元/千立方米,提高了近100美元,所有企事业单位和居民用电价格上调了25%。

3.上合组织能源合作还受到其他国外势力的干扰和影响。突出表现在:目前,美国和伊朗的敌对关系尚未终结;阿富汗问题又对美构成严峻挑战;俄罗斯在后苏联地缘空间要继续维持自己的政治和经济利益;欧盟要摆脱对俄的能源依赖,拟直接从中亚-里海地区获取能源;美国早把中亚-里海地区纳入其“大中亚”战略计划。铺设从中亚地区通往欧洲和南亚的新输油气管线和决定价格的博弈仍在继续。预计,涉及中亚-里海地区各个能源项目博弈的结果,仍将取决于世界主要大国在该地区政治利益的分配。尽管中亚产油气国领导人常说,他们“与国外的能源合作是正当的商业行为,相关游戏规则不会被金钱,特别是‘大国政治博弈’所左右”。可是,至今俄、美、欧盟,甚至还有日本、韩国,以及土耳其、印度、马来西亚等国,谁也没有放弃参与对中亚地区能源资源的争夺。

近年来,美国和西方国家加强了对中亚和里海地区的工作力度。现在巴库-第比利斯-杰伊汉的输油管道已在运作;通向欧洲的跨里海输气管道,也列入欧盟优先发展的大项目计划。而里海的法律地位问题也是制约上合组织能源合作的一个重要因素。日本一直是中俄能源合作中的有力竞争者。中日作为东北亚地区两个能源消费大国,都将自己能源进口的多元化目标瞄准了俄国,从而导致二者在一定程度上的竞争。中国和俄罗斯在中亚地区也有直接涉及能源的利益之争。其突出表现在,应如何长期合理利用和分配中亚国家的天然气资源。

三、上合组织能源合作的前景

应该说,在上合组织国家继续深入探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影响的条件下,充分利用现有的政策协调和协商机制,特别是各成员国经济主管部门及各国央行间的合作机制,团结一致,加强合作是有能力共同有效抵御风险和把握机遇的。

2008年10月,上合组织成员国第七次总理会议已向外界传达出了“各成员国都有决心共同应对危机,稳定金融和经济,树立市场信心的强烈信息”。许多成员国都相信,在预定到2020年的长期远景规划指引下,该组织将会为相互贸易和投资建立良好的条件,并逐步向商品、资本、服务和技术自由流动过渡,以更有效地利用好本地区的资源。

为此,上合组织国家准备进一步加强能源合作的协商与对话,以讨论并提出解决能源互动中存在问题的方法和手段,并考虑研究制定实施统一的保证全球和地区能源安全的战略。现在上合组织的4个观察员国(伊朗、印度、蒙古、巴基斯坦)同成员国在政治、经济、文化和学术领域的合作与交流不断展开。考虑到观察员国参与区域经济合作的迫切愿望与要求,上合组织成员国在《杜尚别宣言》中已明确表示,观察员国是上合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今后,上合组织成员国与观察员国将进一步提升合作水平,积极探讨和规划在能源和交通等方面的合作。

在上合组织框架内开展能源合作的事实证明,只有相关国家都采取行动,才能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果。因为只有在具体能源合作项目有所建树的情况下,上合组织能源合作才会逐步向着-体化的方向转变。现阶段,上合组织成员国和观察员国要求合作的政治愿望将会促进彼此在包括能源领域在内的所有活动的进一步接近。但是,要真正取得更多令各方都满意的能源合作成果,还需要共同努力。

上合组织成员国已就加强能源合作提出了一系列的设想。其中包括,将考虑如何合理和有效利用该组织内的能源资源,是否成立上合组织“能源俱乐部”和哈萨克斯坦在亚洲能源战略草案中建议成立的“上合组织能源机构及能源交易所”,以及如何制定上合组织共同的能源战略等问题。目前,这些设想和倡议仍在讨论和研究之中。上合组织也有意积极开展可再生能源的研究和开发利用,以及加强在能源生产领域包括技术创新开发和应用的合作。一些共同的示范项目将会列入上合组织多边经贸合作纲要的执行计划。另外,上合组织还拟建立“上合组织大学”,大力培养专门从事文化、科学、教育和经济合作方面的合格技术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