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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带沿线的农产品贸易论文范文

时间:2022-04-18 05:45:21

经济带沿线的农产品贸易论文

一、中国与新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农产品贸易发展可行性

(一)经济带沿线国家逐渐建立良好的农业合作关系长期以来,我国始终坚持合作、发展、共赢原则,着眼于共同长远发展,注重优势互补,增进相互信任,解除相互分歧,坚持互利共赢,逐步形成了多渠道、多层次、全方位、宽领域的对外开放格局。目前,我国已经与140多个国家及主要的国际农业机构和金融组织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农业合作关系,与50多个国家成立了农业合作委员会或组织,双边或多边农业合作关系进一步强化。

(二)经济带沿线国家纷纷提出农业发展战略我国从2004年至2014年又连续十一年以“三农”为主题的中央一号文件,强调了“三农”问题在中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时期“重中之重”的地位,始终坚持解放思想,稳中求进,改革创新,坚决破除体制机制弊端,坚持农业基础地位不动摇,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至于农业国际合作方面,农业部等部委相继出台《农业国际合作“十二五”发展规划》,加大政策性银行对农业投资合作企业金融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为农业国际合作项目提供信贷,协助企业解决实施农业“走出去”融资难的问题;围绕农业发展重点领域、科技进步的关键环节,积极引进国外先进技术、人才和管理经验,加大农业利用外商直接投资力度,推动结构调整、科技进步和产业升级;以强化责任、强化整理、强化监测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源头管理,提高农产品质量,减少贸易摩擦,提高农产品国际竞争力。经济带国家也为了发展农业、促进农产品贸易纷纷提出农业发展战略。具有代表性的如下:欧盟对内建立共同农业基金《欧洲农业指导和保证基金(EAGGF)》,统一农产品市场和价格,对农产品出口予以补贴,利用出口补贴销售共同体剩余的农产品。俄罗斯推动落实《2013年前农村社会发展联邦专项规划》,2012和2013年分别拨款100亿卢布(约合3.4亿美元),免缴农业企业利润税、种畜进口增值税,继续向农业生产者提供优惠贷款等。为提高农业竞争力,哈萨克斯坦政府制定了《2013-2020年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农产品加工业综合体发展战略规划》。根据这一规划,2013-2020年哈中央和地方财政将共投入29869亿坚戈用于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其中也包括通过税收优惠促进农业领域发展的相关措施。这些重大政策的出台为进一步提升农业国际合作水平和拓展合作领域提供了良好契机。

(三)经济带沿线国家农业资源中存在互补性我国农业发展中在劳动密集型产品上具有明显优势,但人均资源少、耕地与水资源严重不足,导致土地密集型产品竞争处于劣势地位。近年来,对农业结构发展战略进行调整,大力支持生态农业发展,建设设施农业研发、生产中心、发展“农家乐”形式的农村经营模式,以生态餐饮、休闲娱乐为主的农业发展,减少与限制草原放牧等措施的实施,使得果蔬类生产具有优势,而粮食、肉类上对进口依赖程度较大。在经济带沿线国家中,各国经济发展状况,地形、气候不同,引起农业资源与优势产品的差异性。如:土耳其的棉花产量、羊毛产量和人造纤维产量均居世界前列,纺织产品70%销往国外、俄罗斯是世界上森林面积最大的国家,其森林面积占世界森林面积的四分之(8.09亿公顷),木材蓄积量为821亿立方米,占世界木材总蓄积量的四分之一,其中一半以上为成熟林和过熟林、乌克兰位于世界三大黑土带之一,占全世界“黑土带”总面积的40%,这些为发展农业提供了得天独厚的优势。历史上乌克兰素有“欧洲粮仓”之称,目前也是世界第三大粮食出口国、亚麻是白俄罗斯特色农业之一,自然而然白俄罗斯也就成为世界亚麻主产区、乌兹别克斯坦、塔吉克斯坦和土库曼斯坦中亚的重要产棉国、波兰是世界最大苹果出口国、荷兰是世界主要农产品生产和出口国,其中乳制品业是荷兰农业中最重要的部门之一,同时荷兰的花卉业饮誉全球。生产要素的差异性,有利于发挥各自长处,从而使得我国与新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的贸易增长潜力强。

二、中国与新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农产品贸易特征

(一)双边农产品贸易上合作更加紧密,贸易额增长迅猛进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我国对外贸易进一步发展,与新丝绸之路经济带国家农产品贸易额呈攀升态势,且为持续性增长。2001-2013年之间,双边贸易量从33.92亿美元增加到276.35亿美元,年均增长率21.01%,其中我国向新丝绸之路经济带国家出口额由26.40亿美元增加至95.10亿美元,年均增长率12.36%,进口额由7.52亿美元增长至181.25亿美元,年均增长率33.55%。2013年,我国出口农产品总额为517.78亿美元,向新丝绸之路经济带国家的农产品出口额占农产品出口总额的18.37%,相比2001年的20.06%%,有所下降,而进口农产品总额为1167.58亿美元,来自新丝绸之路经济带国家的农产品进口额占农产品进口总额的15.52%,较之2001年的6.43%明显上升。我国与新丝绸之路经济带国家农产品进口的扩大不仅反映了双方在农产品贸易方面合作密切,也意味着新丝绸之路经济带国家对中国农产品贸易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从贸易结构来看,2001—2009年,我国对新丝绸之路经济带国家农产品贸易一直保持顺差地位,自2010年,我国改变顺差状况,连续三年在对新丝绸之路经济带国家农产品贸易中处于逆差,且逆差进一步扩大至2012年的103.19亿美元,而2013年贸易逆差下降到86.14亿美元。

(二)双边农产品贸易市场与商品结构较集中,产品结构对应性强从贸易产品结构来看:我国对新丝绸之路经济带国家主要出口的是果蔬类、动植物原料、水产类。2001-2013年,上述三类产品类型累计出口额587.55亿美元,占总出口额的65.17%。2013年,果蔬类出口额28.23亿美元、占总出口额的29.69%;动植物原料160.65亿美元,占总出口额的22.09%;水产类14.82亿美元,占出口额的14.29%,形成三类产品类型占绝对优势的出口产品分布格局。从新丝绸之路经济带国家的进口以纺织纤维、动植物原料、水产品为主。考察期内,上述三类产品类型累计进口额540.02亿美元,占总进口额的60.22%。2013年,动植物原料进口额93.37亿美元,占总进口额的51.52%,占一半以上比例,水产类进口额12.58亿美元,占总进口额的6.94%,纺织纤维8.99亿美元、占总进口额的4.96%,形成三类产品主要进口类型的产品结构。在与新丝绸之路经济带国家农产品贸易中,逐渐呈现出贸易对应性较强、贸易竞争激烈的贸易特征。从市场分布来看,在新丝绸之路经济带国家中,我国农产品主要出口市场以德国、俄罗斯、荷兰为主。2001-2013年,向上述三个国家累计出口额404.45亿美元,占总出口贸易额的44.86%,接近总出口额的一半。2013年,向德国出口额18.68亿美元,占总出口额的19.64%;向俄罗斯出口额17.09亿美元,占总出口额的17.96%;向荷兰出口额11.83亿美元、占总出口额的12.44%,形成三个国主要农产品出口市场分布的格局。中国农产品主要进口市场以土库曼斯坦、印度、法国为主。考察期内,从上述三个国家进口农产品累计额521.98亿美元,占总进口额的58.21%,成为新丝绸之路经济带国家中,我国农产品主要来源国。2013年,从土库曼斯坦进口农产品额89.27亿美元,占总进口额的50.14%,成为我国进口农产品的最主要供应国。其次,从法国进口额23.81亿美元,占总进口额的13.37%。我国农产品进出口市场主要集中于中亚五国、欧洲、西亚等地区的几个国家,贸易伙伴较固定,能否进一步开发多元化市场易受与各国关系密切程度的影响。从主要贸易产品的贸易伙伴结构来看,2001-2013年,我国对新丝绸之路经济带主要出口的果蔬类、动植物原料、水产类类型中,果蔬类的主要出口市场是俄罗斯、荷兰与意大利,向三个国出口累计额129.82亿美元,占总出口额的44.54%;动植物原料的主要出口市场是土库曼斯坦、德国与荷兰,向三个国出口累计额124.43亿美元、占总出口额的77.46%;水产类的主要出口市场是德国、英国、法国,向三个国出口累计额85.03亿美元,占总出口额的62.82%。我国从新丝绸之路经济带主要进口的纺织纤维、动植物原料、水产品中,纺织纤维主要是从乌兹别克斯坦、意大利与法国进口,从三个国累计进口额90.93亿美元,占总进口额的52.78%;动植物原料主要是从土库曼斯坦、荷兰、印度进口,从三个国累计进口额262.47亿美元,占总进口额的33.61%;水产品主要是从荷兰、俄罗斯与印度进口,从三个国累计进口额336.40亿美元,占总进口额的84.59%。我国农产品贸易伙伴与商品集中性较强,易受贸易伙伴国政治、经济各方面不确定性的影响,进而造成农产品贸易较大的波动,贸易风险较高。

(三)贸易顺逆差来源国家与产品类型结构比较稳定、顺逆差增长趋势波动与新丝绸之路经济带国家农产品贸易中,我国农产品贸易顺差主要来自果蔬类、咖啡类、油籽类、水产类,逆差主要来自动植物原料、纺织纤维、饮料类、皮类。2001-2013年,果蔬类、水产类、咖啡类、油籽类产品在我国对新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农产品贸易中一直保持顺差,四种产品类型累计顺差额402.09亿美元,占总顺差额的91.37%。这也直接表明在上述四类产品类型出口中,中国比新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具备较大的比较优势,但由于世界经济环境等因素,顺差额度并不稳定,总体呈先增后降的波浪状,2001年,我国对新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上述四种产品类型的贸易顺差额分别为6.17亿美元、1.53亿美元、1.28亿美元、1.37亿美元,到2008年顺差额达到各自考察期内的顶峰点31.77亿美元、10.53亿美元、4.20亿美元、4.06亿美元之后,受国际金融危机、世界经济不景气、贸易保护主义的影响,贸易顺差额度逐年减少。我国对新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在农产品贸易中处于逆差的产品结构主要有动植物原料、纺织纤维、饮料类、皮类,四种产品类型累计逆差额343.99亿美元,占总逆差额的79.02%。其中动物原材料自2010年为分水岭,之前表现为对新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顺差,之后则转为逆差,且连年扩大,至2013年达至顶峰,逆差额为72.36亿美元;而纺织纤维、饮料类、皮类一直保持不断扩大的逆差。2013年,对新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上述三种产品类型逆差额分别为5.31亿美元、14.85亿美元、10.01亿美元。2001-2013年,从国别分析贸易顺逆差来源看,在新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中,对我国农产品贸易呈现逆差的主要有德国、俄罗斯、英国、意大利,四个国贸易累计贸易逆差额323.70亿美元,占总逆差额的73.91%。2012年,上述国家对中国逆差额分别为5.77亿美元、5.45亿美元、3.11亿美元、4.81亿美元,其中,贸易逆差额从2001年开始增加到2011年的16.13亿美元、7.41亿美元、5.06亿美元、5.35亿美元之后开始下降,但考察期内都一直呈现逆差趋势。呈现顺差的有土库曼斯坦、印度、法国与乌兹别克斯坦,四个国贸易累计顺差额385.55亿美元,占总顺差额的84.13%。2013年,顺差额分别为77.75亿美元、30.65亿美元、18.07亿美元、4.91亿美元、其中乌兹别克斯坦一直保持贸易顺差以外,其他三个国在个别年份呈现逆差。

三、结论与建议

我国跟新丝绸之路经济带国家合作关系日益密切,农业资源具有互补性等优势,且双方在农产品贸易上合作更加紧密,双边贸易额增长迅猛,但也有双边贸易中存在产品与国别结构集中,对应性较强、贸易摩擦频繁等各种问题。为更好促进我国与新丝绸之路经济带国家农产品贸易,可以考虑从以下几点入手:(1)应加强政治、经济、文化等各领域的交流和合作,提高互信度、创造友好的合作伙伴关系,尽量避免贸易纠纷及摩擦、肩并肩,共同渡过金融危机、欧债危机、世界经济不景气带来的不良影响,实现共同、稳定发展。(2)双边贸易中,产业内贸易与产业间贸易并存,进出口产品结构对应性较强,仍具有较强的互竞性。我国应该准定市场定位,以新丝绸之路经济带各国家的差异化需求为目标,从产品质量和特色出发,加强和扩大产异化产品的生产,推动产业间贸易的发展。(3)着眼长远,树立全新形象。农产品生产与经营者应提高认识,重视提升出口水平,把商品自身的质量与销售服务相连,需要提高产品的加工深度、技术含量、质量和档次,需要发展多品种、多规格的产品生产模式。通过建立自身品牌产品,可以创造良好的商品和企业形象以利于开拓新的市场。

作者:吾斯曼·吾木尔布娲鹣·阿不拉丁世豪单位:新疆农业大学经济与贸易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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