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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制度和个人储蓄行为范文

经济制度和个人储蓄行为

现有有关个人收入、消费和储蓄的理论,均没有考虑制度性变量,即在假定制度(如经济体制、市场制度等)不变的条件下,来研究个人储蓄行为。例如每人在收入一定的情况下,先决定消费与储蓄的比例,然后再决定储蓄所分布的金融资产,以期达到生命周期的效用极大化。然而,从中国20年经济体制转轨的过程看,个人的消费行为和储蓄行为出现了一些用新古典经济理论无法解释的现象。本文旨在把一些制度变量纳入对个人储蓄行为的分析,进而说明,在制度变迁过程中,制度变量是影响个人预期的重要因素,从而对个人储蓄行为发生着重要的作用。

一、问题的提出:中国20年来储蓄的基本情况

中国经济改革20多年来,个人收入增加很快,这是个人储蓄增加的基础。表1给出了中国这段时期个人收入与储蓄增长的基本情况。需要指出的是,本文的储蓄指中国居民个人在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储蓄存款,它仅是个人总金融性储蓄的一部分(约占70%),其他个人金融资产还有手持现金、国债、股票等有价证券。因为现有统计文献中对个人储蓄存款的统计比较准确,所以本文以此为主要分析基数,以方便与其他统计指标的对比分析。表2列出了利率水平与储蓄存款的变化情况,表3则列出了居民个人储蓄的增长率与其他相关指标增长率的对比情况。

对表1、表2和表3的宏观统计数字加以分析,可以发现中国个人储蓄行为有以下特征:

第一,个人储蓄相对于个人收入水平显著提高。每百元个人当年货币收入的储蓄存款率从1978年的1.8%,上升至1991年的17%,平均储蓄率大幅度提高。如果加上个人手持现金和证券,中国个人储蓄率在1993年就达到24.3%。这在当年人均GDP仅300美元的中国是令人奇怪的。

第二,在这20多年中,每年个人储蓄存款年增长率均高于GDP和个人货币收入的年增长率,这一现象也无法解释。

第三,1987-1995年,平均通货膨胀率为5.9%,其中有6年(1985年、1988年、1989年、1993年、1994年、1995年)通货膨胀率高于10%,大部分年份的储蓄存款率实际利率为负利率,但储蓄存款仍然大幅度增长。

第四,九十年代以来,储蓄存款一直保持了快速增长,但1999年开始,增长速度开始下降,储蓄存款增速从1999年4月的19.2%,连续13个月下降,至2000年5月共下降了13.7个百分点。2000年5月末,全国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62195亿元,比上月下降341亿元,成为自1996年实行降息政策以来,居民储蓄下降最多的月份。

这里有两个问题需要解释,一个是如何解释90年代以来储蓄存款相对于收入水平的不相称的持续大幅度增长。目前国内理论界对此有两个解释。一种观点认为,这是个人收入统计不准造成的。储蓄存款增长超过个人收入增长,其原因主要在于大约有相当于可统计收入的50-70%的“非货币收入”或“隐蔽性收入”未统计在个人货币收入之内,如果把这部分货币收入也统计在内,储蓄率就不会这样高了。但这一观点不能成立,因为当时的个人收入已占到GDP的66%(1990年至1993年),如果个人收入真的存在大幅度低估,那中国GDP的数量和增长速度就高到无人相信。另一种观点认为这是因为储蓄存款中有大量机构存款,即“公款储蓄”被统计在内。这个问题确实有,但数量不会很大。机构(法人)出于提现方便,逃避财务监管等因素,把一部分资金存入个人储蓄帐户。但这样做并不会在收益上有任何增加,因为存款利率是一致的;而且还存在一些法律上的风险,如机构的钱必须以个人的名字存款。根据人民银行的典型调查,机构存款占储蓄总量不会超过10%。这两种观点还无法解释,为什么在通货膨胀率如此高和实际利率如此低的情况下,储蓄还是快速增长。因此,我们必须研究其他原因。

另一个问题是,在1999年,在收入无大的变动的情况下,储蓄存款为什么会出现大幅下降?有人认为这是国家自1996年以来7次降息结果的累积反应,这显然不无道理,但是否还有其他制度性因素在起作用呢?

二、制度变迁对个人储蓄行为的影响

我们在假设收入、利率、消费习惯对个人储蓄行为的影响依然成立且不变的条件下,来考察在制度变迁过程中个人的储蓄行为。

(一)制度变迁过程中对未来收入的不确定性增加使人们增加现时储备。

制度变迁对个人预期最大的影响在于对未来收入的不确定性。在原来的计划制度下,就业者不必担心失业,对于自已在退休前的总收入(包括货币收入与非货币福利收入)和退休后的收入是完全可预先计算的,因为有固定的工资增长表和福利待遇。在这种情况下,由于当期收入较低,所以中国的就业者和农民储蓄很少。从1952年到1977年25年期间,中国个人的平均储蓄率不到2%。在计划体制下,当个人收入完全被计划控制之后,不存在对未来收入的不确定性,个人是不倾向于多储蓄的,特别是在消费品比较短缺的情况下,牺性现期消费而储蓄的机会成本太高。

改革以后,中国个人货币收入绝对值虽然有大幅度增加,但以“恩格尔系数”衡量,中国仍属低收入国家。1993年,中国家庭消费支出中食物性消费支出所占的比重,全国平均为54%,城镇家庭为50.1%;农村家庭为58%,1999年,中国家庭消费支出中食物性消费支出所占的比重,全国平均为47.21%,城镇家庭为41.86%;农村家庭为52.56%。(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资料《中国证券报》1995年5月22日,《2000中国统计摘要》)在这么高的恩格尔系数下,人们还有这么高的储蓄率(1993年约24%,1999年有所下降,但也有11.3%),显然是牺牲了相当大部分的非食物消费。其主要的原因在于,在制度变迁下,人们对未来的收入水平已无法预期,就选择了增加当期储蓄。随着改革的深入,经济生活中市场化程度不断加深,竞争特别是劳动力市场的竞争加剧,城镇居民的收入增长受到极大抑制,而现代企业制度的改革加速了企业破产、停产和职工下岗分流的过程。就业工人对是否失业预期不明,收入中的对未来生活的保险性储蓄强化。在农村,由于农业对自然环境的依赖性较大,收入具有不稳定性,再加上我国在转型时期由于制度的不完善使农民不仅承担了过多的社会义务,还承担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义务教育、医疗卫生服务等投资和费用,直接限制了农民可支配收入的增加,加之农产品市场疲软,价格下跌,乡镇企业效益下滑,农民去外地打工的劳务收入大幅减少等,都造成农民对未来收入的较差预期,从而也增加现时储蓄。2000年5月中旬人民银行对全国50个大、中、小城市城镇居民储蓄问卷调查显示,全国城镇储户增收信心继续减弱,当期收入信心指数为2.5,未来收入信心指数为8.3,分别比一季度下降10.4和3个百分点。

在新古典经济学的持久收入假定说(permanentincomehypothesis)和生命周期假说(lifecyclehypothesis)中,人们对未来收入的预期基本是确定的,因此人们可以合理的安排现期储蓄和消费,以达到一生的效用极大化。但是,一旦人们对自已末来的收入水平无法确定,为了保证末来的必要消费或保持末来的消费水平,就必然增加当期储蓄,这也是追求一生效用极大化的一种合理安排。在这种状况下,人们的储蓄动机是:为了保证将来也能够保持目前这种消费水平,而目前的消费是一种低水平的消费。这也是我国最近几年消费需求不足的一个基本原因。

(二)制度变迁使人们对未来支出更不确定,迫使人们着眼于整个生命周期决定其收入安排,形成应付制度变迁的储备性储蓄。

在中国经济改革进程中,原先由国家统包的一系列福利性制度都将改革。特别是医疗就业、教育、住房、养老金等项改革措施的陆续出台和有关宣传,强化了公众的谨慎动机,预期收入的减少和预期支出的增加,迫使人们着眼于整个生命周期决定其收入安排,将更多的收入份额用于储蓄,增加现期的储备性储蓄。

对以上假说的论证可根据以下三项事实:

第一,中国人民银行2000年5月中旬在50个大、中、小城市进行的储蓄问卷调查中,城镇居民储蓄目的和用途中位居前三位的分别是“教育费”、“买(建)房或装修”、“养老”。而在1980年以前,人们储蓄动机主要是“为孩子结婚、待购耐用消费品”。这显然显示出人们是以储备性动机为主。

第二,储备性动机促使人们把收入增加部分几乎全用于储蓄。中国农民家庭人均纯收入,从1978年的133元上升到1999年的2210元,增长15.6倍;城镇人均收入,从1978年的316元上升到1999年的5854元,增长16.1倍。但这段时期,城乡个人储蓄总量增长214.6倍。

第三,上述几项制度改革,显然对城市人口的影响要大于对农村人口的影响。因为农村原来这些(教育、就业、住房、养老等)福利就是以自已支付为主的,所以,当上述制度开始改革时,城市人均储蓄增长幅度要远大于农村人均储蓄增长幅度。因为就农村人口而言,他们对上述制度性改革的预期基本是固定的。

应该指出的是,中国的渐进式改革使制度变迁的进程十分缓慢,人们在这样一个较长期的过程中一直处于对制度变迁预期的不确定状态,使他们更难以确定制度定型的时期,这就更加大了储备性储蓄的倾向。

(三)制度变迁预期、通货膨胀预期与储蓄

中国经济改革过程中同时也出现了一定程度的通货膨胀,由此必然形成一定的通货膨胀预期。按照标准理论,在高通货膨胀时期,人们的预期通膨胀率也高,从而当年或几年的储蓄会减少。但中国的情况却不是这样,高通货膨胀年份也正是储蓄大幅度增长的年份(见表2)。解释这一现象的关键是要引入“制度变迁预期”范畴。1985年、1988年和1994年都是高通货膨胀年份,同时也正是出台或宣传改革举措最多的年份。在这种情况下,人们形成了更强的制度变迁预期,直接影响了人们的储蓄倾向。这一现象在1994年尤为明显。由此,我们可以把体制转轨中的个人储蓄行为描述成以下的函数关系公式:S=(T.P.R.Y)

上式中,S表示储蓄;T表示制度变迁预期;P表示通货膨胀率;R表示实际利率;Y表示当期收入。需要进一步指出,根据本文的分析,就对个人储蓄行为的影响程度而言,Y〉T〉P〉R。也就是说,就对个人储蓄行为影响程度而言,收入是第一位的,是基础,其次就是制度变迁预期,再次才是通货膨胀和利率等因素。

在中国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制度变迁预期对个人储蓄行为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其影响程度要大于通货膨胀和利率对储蓄的影响。由于人们对末来收入的不确定性和经济制度定型的不确定性,人们将当期收入的很大部分用于储蓄,以预备制度变迁所可能引起的消费支出。但是,如果体制转轨在时间跨度上拉的过长,甚至超过一个人能工作的时间长度(如30年),那就有可能对储蓄行为产生负作用。由于中国目前还没有出现这种情况,这一点结论还有待证明。

制度变迁预期是转轨经济分析中的一个重要理论范畴,它不仅可用于个人行为分析,也可用于企业行为和政府推动的情况下,就个人行为而言,制度变迁预期取决于政府关于改革的公告和有关改革举措对个人利益的影响程度,以及个人对这些改革举措成功程度的预期。还有必须要特别强调的是,就个人的储蓄行为而言,尽管人们存在较强的制度变迁预期,但人们对政府能长时间控制政治、经济局势肯定有信心的,而且对银行制度也是有信心的,不然就不会有储蓄的大幅度增加。在这一点上,中国与东欧国家正相反。如果人们对政府、金融体制和市场秩序的长期稳定没有信心,或者出现了100%以上的恶性通货膨胀,那样的“制度变迁预期”就会促使人们短期行为,就会出现负储蓄,也就可能导致经济的崩溃。

(四)开征储蓄存款利息税和实行储蓄存款实名制对居民储蓄的影响

我国经济过去长时期处于“短缺”状态,但1998年以来我国的经济情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一方面,物价下降,商品供过于求,投资速度减缓;另一方面,在银行连续七次降低银行利息和采取一系列积极的财政政策后,储蓄存款余额依然持续增长。到1999年6月底,我国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已达59000亿元之巨。银行存贷差达1000多亿元。在这种情况下,1999年8月30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决定从1999年11月1日起恢复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储蓄存款利息税的征收,对居民储蓄有何影响呢?利息税的征收,将使个人储蓄存款的实际收益率下降,以目前20%的利息税率来测算,相当于存款利率下降了20%,征收利息税后的一年期存款的利率从名义上的2.25%实际下降为1.8%。降息给人们的感觉是从银行得到的好处减少了,而征收利息税的感觉是应得的好处被拿走了,因而更能促使人们调整资产结构,寻找新的资金投向。在课征储蓄存款利息税的同时,国家规定继续保持对个人取得的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对居民证券投资保证金帐户上的资金也免予征税,这就改变了各种投资品种的相对收益,促使人们调整资产结构,即减少银行储蓄存款,而增加国债、股票等其他投资。应该指出的是,我国住房制度改革、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教育制度改革、国有企业改革、精简国家机构几乎同步进行。对预期收入的减少和预期支出的增加使人们持币、储蓄心态较浓,开征利息税较难分流为住房、教育、婚姻、家属抚养等所做的储备性储蓄,而对于其他性质储蓄的分流,利息税的作用可能会大一些。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00年4月1日起实施个人存款帐户实名制,即个人在金融机构开立存款帐户办理储蓄存款时,应当出示本人法定身份证件,使用身份证件上的姓名。这项制度的实施是为了保证个人存款帐户的真实性,保护存款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它对健全社会信用,改革现金结算工具,推行个人支票也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这种制度的变化又会给储蓄带来什么影响呢?实行储蓄存款实名制后,原来为了牟利的“私存公款”不能再轻易转存,会重新转移到企业存款中,事实上,2000年4、5月份的企业存款同比增长率大幅上升,但同时企业贷款与社会零售商品额均未有大的增加,这说明确实有部分储蓄转移到了企业存款。另外,银行中有一些不愿意被“暴光”的储蓄存款会分流一部分到资本市场,还有一些会转化为财物贮藏或消费,从而引起储蓄存款的下降。

总之,储蓄存款利息税的征收和存款实名制的实行,均带来分流储蓄的结果,这正是1999年以来储蓄下降的制度性因素。

三、我国储蓄存款的利率弹性问题

(一)储蓄存款高速增长的多方面原因并不否定储蓄的利率弹性

这一理论问题对研究中国的个人储蓄很有现实意义。金融深化理论认为,在金融压制的国家中,利率市场化可以动员更多的储蓄转为投资,从而促进经济增长。在中国经济转轨时期,在金融机构多样化、金融工具不断创新和金融市场大发展的同时,存贷款利率却始终没有放开,仍然由政府全面管制。并且,起主导作用的一年期存款利率在部分年份处于负实际利率,但无论是与往年的增加额相比,还是从增长速度对比来看,这几年全国个人储蓄存款增加却很快。从1949年到1980年,30年间个人储蓄总余额才达400亿元,平均每年仅增加10亿元。近15年的每年增加额是:1980年增加额突破100亿元,1983年突破200亿元,1986年突破600亿元,1989年突破1000亿元,1991年净增额突破2000亿元,1995年净增额突破8000亿元,1996年以来有所下降,但1999年的净增额仍超过6000亿元。基本上是每三年上一个台阶,呈几何级数增加,年均储蓄增长速度远高于国民收入和个人货币收入的增长速度。因此就有一种看法认为,无论利率水平高低或是否进行市场化,利率水平对中国个人储蓄不会产生很大的影响,即中国的储蓄利率弹性很低。

这种看法是不正确的。中国经济转轨时期所出现的上述储蓄的利率弹性小的情况,只能说明还有其他因素对储蓄的影响更大,因为储蓄不仅仅取决于利率。“储蓄是利率的函数”,利率对于储蓄有弹性,并不能因为有其他因素存在而否定利率对储蓄的作用,从而否定利率市场化的必要性。上面我们分析的制度性变量就是影响储蓄的重要因素,归纳起来,大致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个人货币收入的增长。这几年尽管国民经济增长有点曲折,但个人收入年增长率一直在13%以上,大大超过了国民收入年增长率和劳动生产率增长速度,而储蓄增长速度又是个人收入增长速度的一倍多。据人民银行测算,储蓄增长和居民收入增长的相关度高达95%。进一步深入分析,有三个因素值得注意。一是国民收入初次分配和再次分配中大量向个人倾斜,个人收入在国民收入最终分配中的比重还在上升。二是“非工资性货币收入”和“非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增长迅速。三是高收入者在有收入人数中的比重提高,这部分人的边际储蓄倾向很高且人均储蓄额很大。

第二,个人利息收入占其总收入的比率。在人均储蓄存款较少的情况下,个人利息收入占其总收入的比率很低,在人们的储蓄动机中,对利率的敏感性就很小。但最近几年,随着人均储蓄存款额的加大,特别是大额储户比重的增长,利率水平变动开始对部分储户预期利息收入有较大的影响,当利率收入在个人总货币收入中占据一定的比例后,人们在一定物价水平下决定现期消费与储蓄的比例时就会更加关注当时的存款利率水平。1990与1991年较高的实际利率水平就促使人们多储蓄。而中国人民银行从1996年开始到1999年七次降低存贷款利率则引起同期储蓄存款增速的明显下降。

第三,个人金融资产结构单一。目前我国金融市场化程度低,资本市场很不发达,除储蓄存款外,其他可供个人选择的金融资产的种类和数量都很有限,个人多余的货币收入除存入银行外别无出路。

第四,经济转轨导致的个人储备性储蓄需求的增加。近几年,随着深层次改革的推进,以前由国家统包的一系列福利性制度开始改变。医疗、就业、上学、住房等项改革措施的出台和有关宣传给每个家庭的未来增加了许多不确定因素,从而每个家庭储备性储蓄增加,可将此称之为“体制改革引起的储备性储蓄的增加”。

第五,有部分经营性资金流入储蓄帐户。在市场经济迅速发展的情况下,我国没有开办个人支票业务,一些个体工商户未开银行支票结算帐户,大量的商品交易使用现金支付。一些企业的异地采购业务也需要现金支付。为了减少长途携带大额现金的风险,异地通兑活期储蓄存款和大量旅行支票(可在异地同一银行储蓄所提现金)很受欢迎,这部分资金统计入储蓄存款,且数额增长较快,这是一个与支付制度有关的变量。

(二)利率在商业银行储蓄存款业务竞争中的地位

近几年,在储蓄机构增多和储蓄大幅度增长的同时,各家银行、信用社在储蓄方面的竞争也逐渐展开,竞争的主要手段都是直接或间接的提高利率。这个例子也证实了储蓄的利率弹性是较大的,同时也说明利率对于稳定储蓄存款具有关键性的作用。这方面还有一个典型的例子就是保值储蓄。

(三)从保值储蓄政策看储蓄的利率弹性

1988年8月18日公布利率上调方案后,全国性的储蓄大量提现和抢购风仍然制止不住,且有加剧之势。8月3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实行保值储蓄政策。9月4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了《关于个人开办人民币长期保值储蓄存款的公告》,对全国各银行、城乡信用社以及邮政储蓄等部门对城乡个人三年期以上定期存款均予以保值。具体措施是:人民银行规定的现行利率不变,对三年、五年、八年期的储蓄存款,在现行利率的基础上,由中国人民银行参照国家统计局公布的零售物价指数,公布全国统一保值贴补率。即三年期储蓄的年利率加上保值贴补率,相当于同期的物价上涨幅度。保值贴补率跟随物价浮动。

保值储蓄政策的推出,对全国储户立即产生了示范效应,特别是最初几个季度到期的存款,收益率很高。例如,1989年一季度到期的三年期存款,年收益率(贴补率加利率)高达25.85%。由此带来的是储蓄大增,物价回落,贴补率迅速下降,形势发生了戏剧性的变化。1990年,年通货膨胀率仅为2.1%,保值贴补率从1990年4月份起一直为零。1991年11月,人民银行宣布取消保值储蓄,公众反映平静。

这次保值储蓄政策最大的成功之处,就在于正确地决定了“长期保值”(三年以上)而非“短期保值”,从而使储户形成了“长期存款能保证货币购买力”的预期心理。这种长期预期形成对制止通货膨胀十分有效。当然,保值储蓄的成功,与当时同步进行的信贷控制、投资压缩、流通领域整顿也是分不开的。要不然,物价下不去,贴补率居高不下,国家支付大量贴补,财政收不敷出,必形成恶性循环。

但是,1993年7月政府再次恢复保值储蓄政策后,效果却远不如1988年。1994、1995年的高通胀率(15%以上),使贴补率高攀不下,加之到期的三年期以上储蓄较多(因为是恢复保值储蓄,所以1993年7月以后到期的三年期以上储蓄和三年期国债都要付保值贴补),二年中四家国有商业银行支付了约200亿保值贴补,财政部也为1995年到期的保值国债支付了约40亿元贴补。更为糟糕的是,有关部门错误地允许以保值国债为标的做国债期货,结果1995年2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生了“3.27”事件,国债期货市场崩溃。1996年4月1日,在通货膨胀率降至10%以下后,保值储蓄被宣布停止。参考文献:

Friedman,M.,1968.Theroleofmonetarypolicy;AmericanEconomicReview,58:1--17

Fry,MaxwellJ.,1995.Money,Interest,andBankinginEconomicDevelopment.TheJohnsHopkinsUniversityPress.

Lucas,R.E.,1972.Expectationsandtheneutralityofmoney;JournalofEconomicTheory,4:103--124.

中国金融学会:《中国金融年鉴》1990-1999,各期。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年报》1990-1999,各期。

国家统计局:《2000中国统计摘要》

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2000中国金融展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