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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对外贸易逆差探析范文

时间:2022-03-01 08:13:13

我国对外贸易逆差探析

一、我国文化贸易逆差的现状

在我们沾沾自喜于中国已成为世界第三大货物贸易大国时,我国的文化产品贸易却存在着巨大的逆差,情况令人担忧。

我国在主要的文化产品贸易方面,都存在着严重的逆差。除了录音带是我国完全出口、数码激光视盘的出口明显大于进口外,其他的都过分依赖进口。最严重的是版权贸易中的软件和电视节目,只有进口而没有出口;其次是期刊的版权,进口量竟然是出口量的374·5倍。

还有一种情况必须引起重视的是,虽然有些品种的文化产品逆差不大,但是,由于文化产品在文化认同性方面要求很高,所以,我国出口的许多文化产品大多流向单一,对世界文化贸易的格局和世界文化发展的格局起不到应有的影响。仅以图书为例,图书版权贸易虽然总体情况是进口大于出口6·54倍,看起来不大。但是分析一下图书版权的流向,就会发现我国在世界文化贸易中所处的地位极其不利。

我国图书版权贸易,对于香港、台湾地区,再到韩国、新加坡等大中华文化圈,基本是持平的。也就是说,我国即使输出了一些图书版权,也主要是输出到一些亚洲国家和港澳台地区,而对美、英、德、法、加、日等西方发达国家的平均逆差为73·4∶1,其中对美国一国的逆差是245·75∶1。这说明在国际文化贸易逆差中,我国仍然只能被动地接受西方文化产品,而中国的文化产品却只能主要在中华文化圈内流动。还有些产品的贸易逆差问题已经不是单纯的贸易问题了。如电影,虽然2001年中国加入WTO承诺书中对进口美国大片限制为每年20部,但从2000年到2004年,中国进口影片4332部,而出口影片却屈指可数。再如语言,美国高中有大约2·4万人学中文,但学习法语的美国高中生是100多万。而中国却是从小学到博士一直都在学英语。中国人学习英语,既拯救了英语语言,也帮助了英语国家财政。

所以英国财政大臣布朗2003年访问中国时说,英国在继续进口越来越多的家电、服装和其他东西的同时可以用出口一样东西来平衡,这就是英语。英语教学作为英国的一项出口,它的价值在最近五年里已经从65亿英镑增加到了103亿英镑,大约占英国GDP的1%。而这些教学的80%是输往中国的(人民网—文化眼,2006年3月20日)。另据本文作者统计,电视剧方面,2005—2006年,韩剧占据了我国各省台电视剧时间的25%,且主要是黄金时间;日本的动漫占了儿童节目时间的10%;韩国、日本、德国、美国等国的游戏,占据了我国网络游戏市场份额的75%。

总之,中国文化产品的对外贸易逆差是如此严重,以至于外国人都感到庆幸,如撒切尔夫人最近出版了一本书,书中称:中国成不了超级大国,“因为中国没有那种可以用来推进自己的权力,进而削弱我们西方国家的具有‘传染性’的学说。今天中国出口的是电视机,而不是思想观念。”(2006年第16期《凤凰周刊》)这位曾经在香港回归问题上对中国束手无策的“铁娘子”却能够胸有成竹地对中国做出上述判断,是因为,一个真正的大国,不是靠卖衬衫给世界、靠成为所谓的世界加工工厂就能强大起来的;它还必须拥有影响并引导这个世界的文化力量。而这文化力量,首先就表现为我们有多少文化产品能够出口到国外,使外国的消费者对我国的文化产品产生消费依恋心理。但是目前我们没有什么可供出口的,我们在这方面已经远远落后于西方国家,甚至已经远远落后于韩国、新加坡这些国家了。

也正因此,笔者认为,我们必须重新审视我国的外贸战略是否完全符合可持续发展的方针,是否完全符合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需要。在自然资源稀缺的约束下,我们拥有看似丰富的劳动力资源,但是由于这种资源的流动性太小,而且,中国人口基数过大,在一个可见的期限内,经简单培训即可上岗的劳动力的供给是无限的,这就彻底推翻了斯托珀·萨缪尔森定理:贸易可以提高丰富要素所有者的收入。在我国巨大的外贸顺差和世界第三的贸易进出口总值的成就下,中国的丰富要素即劳动力的实际收入并没有多大的上升。中国对外货物贸易的功绩不容否认,今后我们也还是需要继续发展对外贸易。但是,笔者认为,只有三流的国家才只去开展货物贸易,而二流的国家却开展服务和技术贸易,一流的国家去开展文化贸易。比如美国,它没有自己的历史文化,却扬长避短,把其他国家的,把人类历史的和未来的、古老的和现代的、科学的和虚幻的人的思想文化现象,统统纳入自己的开发和经营视野,形成了文化产品制造工厂的强大实力。再看看韩国在中国人心目中的印象,大概已经不是小轿车和手机了,而是以韩剧为代表的韩国文化了。而韩国也正是以其文化上的强势贸易,提升了其国家的地位。总之,只有在技术、服务贸易,特别是文化贸易引导下的货物贸易才真正是健康的、可持续发展的、造福于民的贸易。

二、我国文化贸易逆差的原因分析

(一)对传统文化的不重视,甚至蔑视

这集中地表现在对儒家学说的批判上。对儒家学说的批判由来已久:秦始皇开始焚书坑儒,“五四”运动打倒孔家店,批孔等,到了今天,在一些人的眼里,是否彻底批判儒家学说,已经成了是否是真正改革开放的标志了。但是,“破”是为了“立”,在还没有更好的东西可以“立”起来的时候,宁愿不破或者少破,这才能保证传统文化传统的延续。因为最可怕的是文化的断层或割裂,而不是文化的新旧问题。西方国家有现代民主,可是其宗教思想却从来就没有中断过,这就保证了其文化的延续性。许多西方发达国家还是帝制,如英国王室、日本天皇等等,虽然只是象征,但其实质却在保证文化上的延续性,保证国民的民族意识的统一和完整。

而反观我国,由于把1840年以后中华民族所受的屈辱及国家的落后都归罪于传统封建文化的积淀,于是,“倒掉洗澡水,把孩子也倒掉了”。结果是韩国人申请了端午祭,我们才酸涩地觉得它是我们的财富;中国年轻人日益隆重地过起了西方情人节,我们今年才隆重地宣传起中国的七夕节,外国快餐在中国攻城掠地,我们才鼓吹起中式快餐的好处。可以看出,我们自己都不重视自己的传统文化了,还谈什么扩大文化产品的出口?所以,一味地发展货物贸易,而对自己的文化不自尊,对于开展对外文化贸易不自觉,即使地球上每个人都穿着我们制造的裤子,如果“缺乏对世界文化的影响和推动,我们还是不能称自己为大国”。

反观其他国家,它们却非常重视保护自己的文化元素和文化产品。WTO多哈回合谈判中止的原因很多,其中有一个原因:在服务贸易自由化谈判中,法国等国提出了“文化产品例外”原则,即文化产品不能实施贸易自由化,这与美国的意愿相左,从而导致此谈判破裂。可以看出,即使是在西方国家内部,尽管有相同的意识形态、价值观,但在维护民族文化的纯洁性和延续性上,西方国家仍然是态度鲜明、立场坚定的。2006年4月,法国与非洲国家首脑召开首脑峰会,确定的会议语言是法语,但当有一个国家的首脑用英语发言时,法国总统和其他法国领导人立即离席以示抗议,通过这种方式来维护自己文化的尊严。

(二)没有将丰富的文化元素进行梳理、凝炼,并进行经济化传播

中华文化元素是构成中华文化的基本成分和精髓,相当于人体的基因。中华文化元素一般由显性因素和隐性因素两部分构成,显性因素,如文学艺术、经史典籍、民族服饰、历史遗迹、节日风俗、书法篆刻,乃至于中国结、奥运吉祥物福娃,甚至一把纸扇、一撮茶叶,等等。而隐性因素是那种支撑我们中华民族发展到今天、并使中华文明成为世界上唯一没有中断的文明的精神、气质、品格和风骨。显性的东西可以模仿,但隐性的东西却是无论如何也学不会的。在对外文化贸易中,我们要求通过将显性的中华文化产品推向世界,并在此基础上,向世界介绍、推出中华民族的精神。显然,隐性因素更加重要,因为其一旦被外国人所接受,则会加速显性文化产品乃至于普通货物的对外贸易。

然而,由于对传统文化的不重视,以及中国传统观念认为文化就是文化,做生意就是做生意,中国人很少想到去卖文化。结果,中国现在还没有能够将丰富的文化元素进行转化,生产出能够吸引人的、占领国际市场的文化产品,尤其是被人们广为接受的品牌性文化产品,不要说隐性的,就是显性的文化产品也极少。文化部部长助理丁伟因此而痛心地说:中国文化产业无外贸!结果出现了一种令人尴尬而又可怕的事情:花木兰是中国的,但美国却把它拍成了电影,除了赚了3亿美元的票房收入,更将花木兰变成了美国品牌;三国演义是中国的,但在网络游戏中,却被日本开发成游戏软件,成了日本品牌。这些国家套用了中国的形式,却在宣传自己的文化思想,从而使中国的文化元素变成它们的了(端午节成为韩国的,并成功申请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最为典型的例子,因为申请书写得清清楚楚:韩国的端午祭源于中国,但现在却凝聚了韩国的文化传统和精神)。这种情况不仅造成了我国文化资源的浪费,更是摧毁了我们传统文化元素的核心内核,在思想和文化上对中国人的基因进行了改造。但我们至今却甚至没有表现出应有的警醒。

(三)货物贸易体系没有自觉地承担起宣传中国文化元素的责任

WTO《国际服务贸易分类表》将文化产品分为三大类近20项,中国国家统计局《文化产业及相关产业分类》将文化产业分为9个领域。从这些定义、分类中可以看出,文化产业涉及的面广、涉及到的传统产业多。可以这样说,没有传统产业的支持,文化产业的发展将会受到极大的制约。中国货物贸易的总量无庸赘言,但是货物贸易体系却没有能够对文化产品贸易做出应有的贡献。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从客观上来说,货物贸易与文化贸易分属不同的产业,两者的生产方式、产品形态、消费需求和方式等都不同,造成经营方式、贸易方式等都不一样。从主观上来说,重视文化娱乐活动,轻视文化贸易的现象严重;文化产业的投资回收期较长,也使从事货物贸易的人不大关心文化产品的生产和贸易;货物贸易的生产者可以就是经营者,但是文化产品的生产者却绝大部分不是经营者,这造成了利益的重新分配,也使投资者对于文化产品生产的投资兴趣减少。

利用货物贸易体系进行文化产品的宣传和推广,有两层含义。一方面,商品生产企业应该培养、丰富产品的文化内涵,在产品开发、生产设计上与文化产业结缘、升级。具体来说,从商标设计到产品理念、营销模式,以至产业结构的调整、经营战略的重构、产品的升级换代等,都应该体现出文化内涵。这方面国内已经有了先例:海尔集团拍摄了近200集的《海尔兄弟》动画片,成功地宣传了中华文化思想和理念。如果生产企业在这方面仍然不自觉,那么在加工贸易、贴牌生产、跨国公司本地化等浪潮冲击之下,中国文化元素将迅速地被消解掉。说偏激点,加工贸易、贴牌生产、世界工厂的说法,将使这些领域永远都仅仅是打工者,这些领域将沦落为只比机器多点儿生命特征的“类机器人”。

另一方面,在货物贸易体系的基础上构建对外文化贸易战略。我国的对外文化贸易从2004年起才开始起步发展,所以应该充分利用我国在商品贸易方面的优势,构建对外文化贸易战略。这些战略包括:①渠道分享战略,即利用货物贸易已有的渠道,推广文化产品,形成经济搭台、造势,文化唱戏的模式;②商品消费圈战略,即利用已有的中国商品消费圈,推广中华文化产品;③以商品名牌促成文化名牌战略,即一方面利用已有的商品名牌推广文化产品,另一方面利用容易推广的文化元素形成新的品牌;④靠关联型产业推广文化产品战略,如美国先有快餐业,然后有快餐文化。

(四)中国政府在鼓励、支持、推动文化产品及文化企业走向世界的过程当中措施不具体

应当说中国有关政府部门已经在思考如何促进中国的文化产品走出国门了。2004年7月文化部与商务部、海关总署联合下发了《关于促进国产音像制品出口的通知》,2005年初文化部发出了《关于促进商业演出展览、文化产品出口的通知》,等。但是这些政策都缺少实质性的支持,如税收问题、投资优惠等都没有涉及到。特别是文化产品创作、生产的风险都大大高于普通商品,生产的周期也大大长于普通商品,如何给予扶持,没有明确的、切实可行的措施。文化产品特别适合于在互联网上传播,我国政府也没有具体的措施去培养能够在互联网络之中进行创造、生产、推销的企业或中介机构。所以,中国政府必须在这些主要存在问题的领域发挥自己的作用,创造一个鼓励中华文化走出去的环境。政府必须认识到。如果说货物贸易可以主要通过企业自己去开拓市场的话,则文化产品的贸易中,政府的作用将是至关重要、不可或缺、不能替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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