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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项目国民经济的价格理论范文

时间:2022-02-21 04:44:57

公路项目国民经济的价格理论

1影子价格

在公路工程项目的国民经济评价中,经济费用与经济效益的测算都要使用影子价格,所以正确理解影子价格的概念,掌握其测定方法,对于切实做好工程项目的国民经济评价工作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2影子价格的概念

从理论上说,影子价格是在完全竞争市场条件下资源得到最优配置和最大效率利用时的市场均衡价格。所以在进行国民经济评价时,只要找出完全竞争市场,然后根据完全竞争市场价格计算资源的费用,这种费用即代表了资源的价值(或资源的机会成本)。现实生活中完全符合完全竞争市场条件的市场是不存在的,市场实际价格往往存在着对经济资源配置最优状况的偏离,所以实际价格不能反映国民经济消耗的真实价值。但许多资源的国际市场条件与完全竞争市场结构极为类似,如果假定国际市场是一种完全竞争市场,那么,根据国际市场上资源的价格所得出的费用,就反映了资源的机会成本。实际工作中,通常将根据国际市场价格所确定出来的资源价格称为资源的影子价格。影子价格的计算正是根据这一假定来进行的。随着市场的开放、统一,世贸组织的形成及国际市场竞争的加剧和市场均衡的形成,这一假定越来越具有合理性。值得注意的是当某些资源的国内市场竞争条件符合或接近完全竞争的市场条件时,可直接采取市场价格作为该资源的影子价格。

国民经济评价采用影子价格的主要原因是由于我国市场经济不发达及经济管理体制、经济贸易政策和历史原因使价格扭曲变形严重,市场价格偏离价值的现象普遍存在。因此,现行不合理的市场价格不能作为资源配置的正确标准。影子价格的作用,就是对扭曲的市场价格进行调整和纠正,从而显示项目经济费用的真实性,以实现社会资源的最优配置和有效利用,同时也有利于按政府的投资政策和国情对项目方案做出选择。

3影子价格的测定方法

由于影子价格是资源实现最优配置和充分利用时的价格,所以影子价格反映了各种经济资源的相对稀缺程度。如果某种经济资源的影子价格高于其市场价格则意味着该资源短缺程度严重,这是由于较低的市场价格导致了这类经济资源的过度需求,从而造成资源的相对短缺。如果这种产品在现行价格下供大于求,则意味着该产品的影子价格低于现行价格。严重过剩而闲置的经济资源的影子价格为零。

在实际公路项目的国民经济评价中由于投人要素多种多样,来源渠道各不相同,所以把他们的实际价格调整为影子价格的途径和方式也不同。在确定影子价格时,可将项目的投人物分为外贸货物、非外贸货物和特殊投人物三种类型来分别考虑,其中外贸货物和非外贸货物统称一般投人物。

一般投入物影子价格的确定方法公路项目国民经济评价只涉及使用投人物的影子价格。当利用市场价格调整方法确定项目投人物的影子价格时应按国家颁布的有关要求,本着简明实用的原则,重点调整那些在项目的费用与效益中占有较大比重及市场价格明显扭曲变形的投人物的价格。

3.1.1外贸货物的影子价格

外贸货物指在国家关税等政策法规的约束条件下,其生产或使用将直接或间接影响国家进出口的货物。判断一种项目投人物是不是可供外贸物品,不仅在于该物品是不是直接从外国进口的,更主要的是判断由于项目的耗用是否增加进口或使出口减少。如果由于项目的耗用使该投人物的进口增加或者使其出口减少,则可断定这种投人物是可供外贸的物品,否则就是不可供外贸的物品。公路工程项目投人物中的外贸货物分为直接进口产品(国外产品)、间接进口产品(国内产品,挤占其他企业的投人物使其增加进口,如木材,钢铁及铁矿,铬矿等现在仍然大量进口)、减少出口产品(国内产品,挤占原来用于出口、现在也能出口的产品,如石油、煤炭、有色金属等)三类。

对于可供外贸的投人物,其经济费用应按照国际市场价格计算。在具体计算中掌握以下原则:(1)直接进口产品的影子价格等于到岸价格乘以影子汇率,加上国内运输费用和贸易费用;(2)间接进口产品的影子价格等于到岸价格乘以影子汇率加口岸到原用户的运输费用及贸易费用,减去供应厂到原用户的运输费用及贸易费用,再加上供应厂到拟建项目的运输费用及贸易费用(原供应厂和用户难以确定时,可按直接进口考虑);(3)减少出口产品的影子价格等于离岸价格乘以影子汇率减去供应厂到口岸的运输费用及贸易费用,再加上供应厂到拟建项目的运输费用及贸易费用(供应厂难以确定时,可按离岸价格计算)。

3.1.2非外贸货物的影子价格

非外贸货物包括投人项目后不会影响国家进出口的物品,其中一类是“天然”的非外贸货物,如公路、港口、土地、房屋;另一类是由于运输费用过高或受国内国外贸易政策和其他条件限制不能进行外贸的货物。后者在政府通过关税、财政补贴进行干预时,或者因国内经济结构、产品成本、市场供求关系发生变化时,也可以转化成外贸物品。

非外贸货物影子价格的确定按以下原则进行:(1)能通过原有企业挖潜(不增加投资)增加供应的,按可变成本分解定价;(2)在拟建项目计算期内需要通过增加投资扩大生产规模满足建设项目需要的,按全部成本(包括可变成本和不可变成本)分解定价。当难以获得分解成本所需资料时,可参照国内市场价格定价。(3)项目计算期内,无法通过扩大生产规模增加供应的(减少原用户的供应量),参照国内市场价格及国内统一价格加补贴(如有时)中较高者定价。

非外贸货物的分解成本(影子价格)与其财务价格的比值即为换算系数,将某种非外贸货物的财务价格乘以换算系数,即得该货物的影子价格。在国家计委颁布的《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中,列出了统一测定的部分货物影子价格换算系数,实际工作中可直接使用,但应特别注意其附加的条件和说明。

3.2特殊投入物影子价格的确定方法

公路工程项目的特殊投人物,指在性质上不同于一般的投人物,常需要确定影子价格的有土地、劳动力、资金等。其影子价格的确定方法各不相同。

3.2.1社会折现率

由于项目使用资金而使这部分资金失去在国民经济其他方面使用中可获得的最高收益,就是项目使用资金时国民经济付出的代价,即资金的机会成本,衡量资金机会成本的利率称为资金的影子利率。在国民经济评价中,用影子利率作为折现率来计算净现值等,称为社会折现率。社会折现率的大小对公路工程项目的国民经济评价结果有重要影响,在其它条件相同的情况下,社会折现率越高,所计算出来的国民经济评价指标中净现值和效益费用比越小,投资回收期越长,经济效果越差;社会折现率确定的适当,有助于合理分配建设资金,引导资金投向对国民经济贡献大的项目,还有助于调控投资规模,促进资金在长、短期项目之间合理配置。因此,科学地制定社会贴现率对搞好国民经济评价工作是很重要的。社会贴现率由国家计委统一制定,当前,国家计委制定的社会贴现率为12%。

3.2.2影子汇率

汇率是两种不同的国家货币之间的比价。我国政府公布的人民币外汇牌价,即官方汇率是外汇在我国的市场价格。影子汇率是针对官方汇率而言的,影子汇率就是外汇的影子价格,是假定政府不干预外贸(既不对进口物品征税也不对出口物品补贴),由国内国际市场决定的本国货币与国际货币的兑换率。在公路工程项目中,为了正确反映我国利用引进外汇购置公路建设所需设备和原材料等投人物的真实经济价值,必须使用影子汇率。

3.2.3影子工资

劳动力是一种特殊的生产要素,在建设项目国民经济评价中,劳动力被视为特殊投人物。劳动力的影子价格就是影子工资,即建设项目使用劳动力,国家和社会为此付出的代价。影子工资的大小与国家的社会经济状况、项目的技术含量以及项目所在地劳动力的充裕程度有关,在计算中可由名义工资(职工个人实得工资与提取的福利基金之和)乘以适当的换算系数。换算系数由国家统一测定,对于一般建设项目,影子工资换算系数为1,若在建设期内大量使用民工,民工的影子工资换算系数为0.5。技术复杂的大桥和隧道,由于需要的技术劳动力和熟练劳动力较多,换算系数可大于1;偏远地区和劳动力富裕地区以及需占用大量非技术劳动力和非熟练劳动力的项目,换算系数可小于1。

3.2.4土地的影子费用

公路工程项目要占用大量的土地。土地作为可供多种可能用途的稀缺资源,一旦被公路占用,就意味着国民经济放弃了其它用途可能为国民收人增加做出的贡献。因此,在国民经济评价过程中必须给土地一个合适的影子价格。

(1)如果一个国家土地市场机制比较健全,土地使用权可以自由地在土地批租市场流动,那么土地的影子价格可以近似地用市场价格来表示,如美国、香港这样一些土地市场健全的国家和地区就是如此。只是在确定土地影子价格时,需要从土地市场价格中剔除政府对土地使用权买卖征收的税款部分,因为这部分是转移支付。

(2)如果土地市场不健全,土地的使用价格因政府的干预存在扭曲,则需要利用机会成本的概念,对当时当地土地可能使用的各种现实用途进行计算,以土地得到最大净收益的机会为计算对象,测算出土地的影子价格。

建设项目实际征地费用可分为三部分:属于机会成本性质的费用,如土地补偿费、青苗补偿费等;新增资源消耗费用,如拆迁费用、剩余劳动力安置费、养老保险费等;转移支付,如粮食开发基金,耕地占用税等。根据效益和费用划分的原则,在国民经济评价中,前两部分费用应按影子价格进行调整,而第三部分则不计为费用。即:土地影子费用二土地机会成本+新增资源消耗费用。

由于可利用的土地越来越少,其稀缺性日趋严重,土地的机会成本会越来越高。计算土地机会成本时,应根据项目占用土地的种类,分析项目计算期内技术、环境、政策、适宜性等多方面的约束条件,选择该土地最可行的2至3种替代用途(包括现行用途)进行比较,以其中净效益最大者为计算基础。在难于计算的情况下,可以参考国家计委《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中给出的各种不同类型土地的机会成本数据。在选用时,应注意项目所在经济区域、占用的土地类型及最可能的用途等情况。

3.2.5贸易费用

国民经济评价中的贸易费用,是指物资系统、外贸公司和各级商业批发站等部门花费在货物流通过程中以影子价格计算的费用(长途运输费用除外)。贸易费用率是计算贸易费用的一个系数。国家计委规定,一般货物贸易费用率为6%,对于少数价格高、体积与重量较小的货物,可适当降低贸易费用率。进口货物的贸易费用=到岸价x影子汇率x贸易费用率出口货物的贸易费用二[(离岸价x影子汇率一国内长途运费)x贸易费用率」一(l+贸易费用率)非外贸货物的贸易费用=出厂影子价格x贸易费用率不经商贸部门经手而由生产厂家直供的货物,不计贸易费用。

4结束语

在公路工程项目国民经济评价中为了实际反映公路建筑产品的真实价值,需要引人影子价格理论。对于公路建设中的投人物有一般投人物及特殊投人物之分,其影子价格确定方法各不相同,实际计算中应加以区分,注意采用适宜的确定方法,以保证国民经济评价工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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