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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产业化经营格局范文

农业产业化经营格局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着眼市场需求,立足本地优势,创新工作方式,加大工作力度。近年来,徐州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加快农业龙头企业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农业龙头企业得到较快发展,初步形成了“市场牵龙头、龙头带基地、基地连农户”的产业化经营格局。

一是培育发展了一批骨干龙头企业。为加快农业龙头企业发展,不断增强辐射带动能力,我市各地紧紧围绕主导产业和重点产品,从引导企业加快科技和管理体制创新、择优择强进行贷款贴息、鼓励龙头企业开展招商引资和产品推介、支持市级重点龙头企业积极申报省和部级重点龙头企业等多方面采取措施,择优重点扶持,全市农业龙头企业快速发展。目前,全市已有市级以上重点龙头企业123家,其中:部级龙头企业4家、省级龙头企业21家、市级龙头企业98家,1家部级农产品加工创业基地。2008年123家市级以上龙头企业销售收入240亿元、利税20亿元、利润14亿元。

二是培植壮大了一批与龙头企业配套的主导产业和规模化农产品生产基地。多年来,我市围绕市场需求、立足资源优势、加强规划引导,坚持不懈搞好龙头企业生产基地的培植和开发建设,目前全市形成了特色蔬菜、优质果品、林业、奶业、优质家禽、波杂山羊、食用菌、高品质棉、特种水产、优质稻麦十大主导产业格局。如丰县的果品;沛县的设施大棚、铜山的蔬菜、维维奶业养殖基地;睢宁的有机农业示范园、邳州的万亩设施草莓。

三是逐步建立了龙头企业与基地和农户的利益联接机制。各地大力改造传统买卖模式,转变经营理念,使龙头企业与农民利益联结机制逐步从松散型向紧密型过渡。一是引导龙头企业与农户共同兴办种养小区,二是通过支持龙头企业和农民组建行业协会和各种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三是大力发展订单农业。我市目前较大规模的订单基本都是龙头企业牵头签订的,如维维集团与2.2万户奶牛养殖及牧草种植户签订了收购合同、徐州黎明食品有限公司与5000余户农民签订了大蒜种植保护价收购协议,中天棉业集团订单棉花种植面积则达20.7万亩。

四是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扶持龙头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为加强规划,引导各地因地制宜发展龙头企业,切实防止重复建设、产业雷同和企业间的无序竞争,市政府成立了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工作协调领导小组,专门负责研究和协调解决龙头企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市委、市政府近几年还连续出台了《全市农业产业化规划布局意见》、《扶持农业产业经营政策意见》、《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意见》和《加快发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意见》等一系列扶持政策,全市每年用于扶持龙头企业的贷款贴息1000万元左右,支持企业用于技改贷款8亿多元。

我市农业龙头企业的发展虽然取得显著成效,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经营形势严峻。二是企业规模偏小。三是利益联结不紧。四是资金投入不大。五是政策落实不够。针对存在问题,我市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已经进行了研究,并制定了一系列针对性较强的发展规划和措施,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条:

(一)多措并举,努力减少金融经危机对龙头企业的影响。目前,金融危机对实体经济的影响尚未见底,为应对金融危机的影响,去年国务院出台十项措施扩大内需,力度很大,目的是为了保持经济的持续平稳发展。市委、市政府也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这些措施中有很多内容惠及龙头企业,有利于龙头企业减少金融危机的影响。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出台包括税收、土地、补贴、银行信贷等更加有利于龙头企业度过难关的优惠政策,加大督查力度,确保惠及龙头企业政策真正落到实处。

(二)围绕十大优势农产品,加快培育壮大龙头企业群体。把培育壮大龙头企业作为建设现代农业,培育十大优势农产品的主攻方向,坚持大中小并举,内外资齐抓,劳动密集、资本密集、技木密集相结合的方针,通过“引进、培育、整合”的发展方式,加快发展龙头企业群体,带动优势农产品产业带和产业群的建设。

(三)完善利益联接机制,提高龙头企业惠民化水平。当前,龙头企业与农户间普遍缺乏长期稳定、密切相关的利益联结关系,导致企业生产加工没有稳固的原料来源,农户生产的农产品没有稳定的销售渠道而受损失。要引导龙头企业从企业长远战略出发,拿出资金、拿出人员,发展订单农业,建设合同基地,把企业的产品需求与农户的生产经营通过契约合同固定下来,与农户建立起紧密的利益关系;鼓励龙头企业采取建立风险基金、制定最低收购保护价、按农户出售产品的数量适当返还利润等多种方式,与农户结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利益共同体,实现企业与农户的“双赢”。同时,要积极建立多种形式的合作经济组织,不断提高农民生产经营的组织化程度,加强农户与企业间的对接,组织农户按合同生产,并严格监督,有效规避市场经营风险和同行业恶性竞争。

(四)狠抓扶持优惠政策落实,为龙头企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一是认真落实已有对农业龙头企业的扶持和优惠政策。二是针对当前制约和影响龙头企业发展的突出矛盾,出台新的扶持政策措施,特别要在资金融通、税费减免、用地用水用电、绿色通道等方面为龙头企业的加快发展提供政策支持。三是加强涉农部门协作,动员社会各方力量扶持龙头企业发展,努力营造龙头企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五)建立稳定的投入机制,促进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协调金融部门把扶持龙头企业发展作为信贷支农的重点,扩大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群体、联保贷款范围以及增加贷款额度。建立农业信用担保制度,切实帮助龙头企业解决发展过程中面临的资金短缺矛盾。鼓励并支持有特色、有优势、有前景的龙头企业上市融资。认真落实新增财政资金重点向“三农”倾斜政策,在农业项目资金分配使用中,加大农业龙头企业项目的资金投入力度。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向龙头企业倾斜,使龙头企业逐步成为农业综合开发的主体。同时,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运用政策吸引工商资本、民间资本和外商资本创办农产品加工企业,形成农业多元化的投入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