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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经济公益诉讼的若干法律问题范文

时间:2022-03-18 09:08:56

完善经济公益诉讼的若干法律问题

摘要:经济公益诉讼的存在和发展缘于经济法的独立地位,而建立经济公益诉讼制度有助于经济法独立学科地位的确立。现实生活中大量不同于民事纠纷的经济纠纷的存在和经济法的独立地位以及经沂公益诉讼目的公益性,客观上要求设立经济审判庭,以有效地解决经济公益诉讼。本文就针对当前我国的经济公益诉讼的相关法律问题进行探究。

关键词:经济公益诉讼经济法公共利益

经济的发展是一个国家的发展基础,也是衡量一个国家综合实力的准则。也因此,维护国家经济发展是必经之路。要想更好的维护国家经济的发展,不仅仅是需要国家政府的政策推行,行政人员的执行,尤其还需要民众的大力维护,毕竟,民众的力量是无穷的。而要想更好的发展民众力量,就要推动民众参与到社会经济公共利益的维护当中去。经济公益诉讼就是降低民众参与公共经济利益的门槛,使得民众积极投身到维护公共利益当中去,为社会公共利益的维护奉献出自己力量。

一、公益诉讼的基础理论

(一)经济公益诉讼的概念与主要特征通常情况下,我们所说的经济公益诉讼指的是任何组织或是个人一旦损害到公共社会利益,均可允许公民或是团体为了维护社会经济公益而进行的诉讼。对于个人而言,有因损害个人利益而进行的诉讼,在这里有直接的原告与被告。但是在公益诉讼当中,是没有直接的私人利益损害作为原告的,只是需要有一定的诉讼制度就可以的。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是降低了公益诉讼的门槛,最大程度上保护了公共利益。公益诉讼,最早起源于古罗马时期。相较于其他法律诉讼而言,公益诉讼有其较为显著的特点。首先,是公益诉讼的原告并不是单个固定的个体。一般情况下,在进行诉讼的时候,原告都是利益受损方,是固定的个人。而在公益诉讼当中,原告可以是任何组织,也可以是个人,更为特别的是,这里的原告很可能与利益的损害并无直接的关系,但是因其是社会公共利益中的一员,也可以作为原告。也就是说,在公益诉讼当中,原告的范围较为广泛,这是其显著区别之一。其次,在公益诉讼过程中,受国家政府的干预较多。与个人诉讼有所区别的是,公益诉讼并不是完全的严格按照法官、情理以及法律程序来进行的,在公益诉讼当中,受国家干预较多。最后,对原告设有一定的奖励机制。与一般的诉讼不同,一般原告胜诉只是获取自己利益受损的赔偿部分。而在公益诉讼当中,原告即使没有利益受损,但是在最后胜诉的时候,原告仍会获得国家的奖励。可以说,在很大程度上激励了公民,使之更多的为社会公共利益的维护做贡献。

(二)建立经济公益诉讼的必要性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以及科技都在不断的发展进步。在这之中,必然是有着一定的法律制度为基础的。尤其是在近年来,我国的社会变革在不断的发生,社会经济生活也在不断的经历着剧烈的发展变迁,经济的冲突已经成为现如今亟待解决的问题。不仅如此,由于我国的历史发展悠久,文物埋藏较多,尤其是伴随今年来,我国对于古文物的重点保护,更使得社会公共利益与个人间的利益冲突矛盾增多,这对于我国对于公共利益的维护是非常不利的。而有效的经济诉讼能够最大程的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不止如此,在社会制度不断改革发展的今天,制度的改变,以及政法人员的多变,使得公民对于国家行政执法人员也产生一定的怀疑,进而对于我国公共利益的维护也受到一定的质疑。在这种情况下,建立有效的经济公益诉讼既能够降低公民对于行政人员的怀疑,还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增强执法的透明度,使得公民参与到对于公共利益的维护中去,进而真正实现对于我国公共利益的维护。

二、经济法和经济公益诉讼

(一)经济法的可诉性缺陷及其弥补何为法律,法律是一个国家的行为规范,是行为准则人。也因此,法律的制定,其目的就是需要人去执行的。而法律,作为国家最大的制度程序,也就是要全国人民进行遵守维护的。也就是说,任何的法律,只要制定出来,就必定有着执行,实施。就当前我国的经济公益诉讼来说,仍是存在着一定的实施弊端。就当前我国的经济法来说,有太多的不可诉现象,这就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经济公益诉讼的门槛,也就使得经济公益诉讼无法得到有效实施。因此,为了弥补在经济法中可诉性的缺陷,首先要做的就是要降低诉讼门槛,加强经济公益诉讼的实施力度,使得公民都有义务、有责任且能够参与到经济公益诉讼当中去,维护社会公众合法权益。

(二)经济公益诉讼独立的法理分析经济公益诉讼是独特的,有着与其他诉讼的本质区别。尤其是,我国的诉讼制度大多是针对于民事诉讼,这种诉讼只能够保护主体人的个人权益,而无法保证社会公共利益。因而,经济法在就经济公益诉讼进行法理分析的过程中,需要注重其独立性。在经济法中,经济公益诉讼是具有独立地位的,它是需要独立的程序以及手段进行实施的。法律的实施是需要一定的执行人的,但是法律之间也是需要相互融合的,而不是互斥的。也因此,在进行经济公益诉讼的过程,首先是在经济法的法理基础上的,在此基础上再具其独立性。而就一般的经济诉讼来说,经济公益诉讼的主体人不是单一个体,而且强调国家有着较多的干预权。将这些独立性与一般的经济诉讼区分开来,就是我们所说的经济公益诉讼独立的法理分析。

三、经济公益诉讼的审判机构

(一)经济审判庭的撤销及其争议我国的经济法发展有着较大的坎坷历程,至今为止,对于经济法的地位争辩仍是存在。经济审判是对经济纠纷进行调和、正确分辨的,至于经济审判的存在也一直是重大争议问题。在2000年,我国对经济审判庭进行撤销,把经济审判庭改为民事审判庭。在一定程度上,经济审判庭的存在或许是没有意义的,毕竟对于经济问题来说,尤其是对于经济公益诉讼来说,国家是处于较多干预之中的,也因此,经济审判庭的存在是没有较多意义的。但是,将经济审判庭改为民事审判庭,也在一定程度上使得民众怀疑,经济公共利益的维护是不是不受重视,因此将经济审判庭撤销,改为民事审判庭。甚至会降低人民群众对社会公共利益维护的积极性,不利于社会经济公共利益的维护。也因此,对于经济审判庭的撤销一直是一个较为争议的问题。

(二)保留和改良经济审判庭的理性思考经济审判庭的存在是使得经济诉讼问题得到有效的、公平公正的解决。而将其撤销是对经济公益诉讼的不透明度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就当前我国经济公益诉讼的发展来看,要适当的保留当前经济审判庭中的公开公正,维持其透明度,提高民众信服力。同时,为了更大程度上的维护我国社会公共利益,还要在一定程度上降低经济公益诉讼的门槛,使得民众积极参与到经济公益诉讼当中去,为我国社会经济公共利益的维护做出贡献。

四、经济公益诉讼的典型适用

(一)环境和资源保护诉讼自然环境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家园。没有了环境,何来的现存人类。人类的发展与自然环境的保护息息相关,与每个人都息息相关。破坏环境就是破坏人类的生存家园。作为人类中的一员,我们每个人都应当保护自己这个赖以生存的家园,并严厉组织他人进行恶意破坏。当前,自然生态环境在不断地遭受破坏,人类的生存已然受到威胁,保护自然环境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不仅如此,如此巨大的环境危机不仅仅是危害人民的生命安全,也已经成为制约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我国作为世界人口大国,人口众多,国土资源面积也较大,保护自然环境是必不可少的。环境的保护不仅仅是依靠人民个人,更重要的是政府机关相应政策的实施。而人民就是要积极的参与到保护环境当中去,并参与有效的环境和资源的保护诉讼,为我国社会的公共利益维护做出一份贡献。

(二)国有资产流失的诉讼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自改革开放以来,就一直坚持走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在我国社会主义道路不断的发展过程中,我国的经济、科技以及综合国力都在不断的增强,一度处于世界领先行业。究其根本,如今我国的发展都离不开经济。而我国的国有资产正是我国的经济发展基础,也是我国当前国民经济不断增长的重要支柱。就当前我国国有资产的现状来看,主要是国有经济的发展。但是,随着我国市场的不断扩充发展,我国的国有经济却在不断地降低。国有经济的实体是国有企业的发展。近年来,我国的国有企业因着市场的波动,逐渐丧失其体制,使得国有资产流失。这在一定程度上就是损害了我国的经济,对于我国国民经济的增长也有着巨大影响。公民或是任何组织都可以以经济公益诉讼的原告进行诉讼。这种诉讼机制,在一定程度上是对我国经济的保护,是对我国国民经济稳定增长的促进,关乎到我国的整体利益。

(三)消费者权益保护诉讼我国的市场经济在不断的发展扩展,市场体制也在不断地改革创新。在这种大的环境背景下,我国的市场竞争力也在日益增长。在这种情况下,多数的市场经济主体为了谋求更多的利益,也就会采用一些手段。这些手段有正当的,有不正当的;有合理的,自然也有不合理的,而对于市场主体来说,一切主要是为了自身利益。也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最为直接的受影响人就是消费者。消费者不是一个单一的个体,而是一个整体。甚至可以说,我们每一个人都是消费者。在这种情况下,对于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就是对我国社会公共利益的维护。就当前的法律制度以及相关的执行方面来说,对消费者权益的维护是少之又少,这也使得消费者权益备受损害。可以说,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是当代社会的一个重大政策课题,世界各国都在为保护消费者权益做出努力。而消费者权益保护诉讼的发展,也意味着我国的经济公益诉讼进一步发展壮大,为公民谋求最大化的公益。

(四)反垄断诉讼近年来,在世界国际贸易经济多样化发展的趋势下,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也在不断地改革发展创新。市场的不断发展创新,尤其是伴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市场虽是在不断地扩大,但是市场竞争力也在不断增加。激烈的市场竞争就使得行业垄断以及行政垄断出现,这对于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是极为不利的。尤其是自我国加入世界经济贸易组织以来,垄断现象屡禁不止。虽说,垄断现象的出现是对市场经济的直接影响,影响最大的是受垄断行业的贸易竞争者,但是,也在间接损害我国的国民利益,直接影响社会经济共同利益。因而,面对这种屡禁不止的垄断现象,更应该为保护经济公共利益,发起反垄断诉讼,这是对公民公共利益维护最好的方法。就当前我国对经济公益诉讼的发展来看,反垄断诉讼也已被提上日程。

五、结语

综上所述,我国当前的经济公益诉讼的发展尚存些许缺陷,但是就当前我国经济公益诉讼的发展来看,对于社会公共利益的维护方面有着相当大的作用。有效的经济公益诉讼在对于我国环境资源的保护、经济公益诉讼的存在和发展缘于经济法的独立地位,而建立经济公益诉讼制度有助于经济法独立学科地位的确立。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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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韩志红.经济法应当有自己特殊的诉讼制度.天津师范大学学报.2011.

作者:方燕 单位:浙江金元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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