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循环经济发展措施范文

循环经济发展措施

编者按:本文主要从建立健全循环经济规划体系;建立健全循环经济法规体系;建立健全生态税收和经济刺激体系;探索绿色经济核算和考核监督制度,对循环经济发展措施进行讲述,其中包括:循环经济是一个新的经济发展模式,涉及到经济、科技、法律、政策、教育、宣传等方方面面的工作、建立和完善主要用能设备能效标准、主要耗能行业节能设计规范、重点用水行业取水定额标准。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实行高消耗、重污染的落后技术、工艺和设备强制淘汰制度,及重点行业新建项目、重点产品和新建建筑市场准入制度。加大执法和监督检查力度,坚决制止破坏和浪费资源的行为、温州市要建立面向企业、生态园区和社会循环经济指标体系和监督制度,等。具体材料详见:

一、建立健全循环经济规划体系

随着温州市生态城市建设的逐步深化,温州市已经开始逐步完善相应的生态市、县规划体系。温州市发展循环经济同样也要遵循规划先行的原则,建立温州市发展循环经济的规划体系。循环经济是一个新的经济发展模式,涉及到经济、科技、法律、政策、教育、宣传等方方面面的工作,不是环保部门一家单位的工作,需要市委和市政府从战略的高度,组织力量,系统地研究和制定温州循环经济发展的整体目标、基本原则、具体计划、实施步骤、方针政策和对策措施,以加快温州的循环经济的发展的步伐。在制定“十一五”规划时,必须将循环经济理念作为编制“十一五”规划的重要指导原则。

温州市计划发展委员会应当会同有关市级行政主管部门编制《温州市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和具体推进计划。此项工作,本课题组组长与市计划发展委员会和市经济建设规划院正在开展中。其次,由温州市经济、水利、农业、商业、市政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循环经济发展的专题研究,编制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和生态农业发展等循环经济发展重点领域专项规划,制定温州市发展循环经济产业政策和工业合理布局等规划,规定鼓励、限制、禁止发展的产业和项目,确定循环经济示范项目和推广项目,推动温州市循环经济的发展。

温州市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级以上开发区管理机构应当根据温州市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和重点领域专项规划,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循环经济发展的具体实施方案,并积极开展循环型企业、生态工业园区、生态农业园区、生态镇乡(村)、生态服务业、家庭型循环经济模式和资源循环型社区建设试点,逐步建立和完善温州特色的循环经济规划体系。

循环经济是一种系统化的生态经济系统。制定温州市循环经济发展规划方案,就是按照生态学原理和生态系统的内在规律,采用生态设计方法,提出一系列管理和技术措施,以建立新的具有补偿作用的物流通路,即进行“补链”“补网”,改进和完善现有的经济系统,构造全新的生态经济系统。根据温州市循环经济发展的目标和指标水平,结合温州市社会、经济和环境状况,按照三级循环经济圈划分方法,提出温州市发展循环经济的规划初步方案,见表5-1。

二、建立健全循环经济法规体系

温州市没有形成适合于循环经济发展的制度体系和运行机制是循环经济发展缓慢的根本原因。温州市要想快速实现经济快速稳定健康的发展,温州市政府和各县地方政府除了认真贯彻执行现有的国家、省颁布的相关法律以外,必须借鉴发达国家和国内发展循环经济省市的成功经验,根据温州市的实际情况,按照省里的部署尽快进行地方循环经济立法,抓紧制定循环经济发展的专项法规。如先编制《温州市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再逐步制定《温州市发展循环经济办法》、《温州市工业建设项目使用土地和资源控制标准》、《温州市固体废弃物回收处理和再资源化办法》、《温州市废旧家电和计算机回收处理和再资源化办法》、《温州市城市生活废弃物分类处理和再资源化办法》、《温州市发展循环经济目标责任制和考核制度办法》等等。

建立和完善主要用能设备能效标准、主要耗能行业节能设计规范、重点用水行业取水定额标准。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实行高消耗、重污染的落后技术、工艺和设备强制淘汰制度,及重点行业新建项目、重点产品和新建建筑市场准入制度。加大执法和监督检查力度,坚决制止破坏和浪费资源的行为。

三、建立健全生态税收和经济刺激体系

现在的经济刺激措施仍以提高排污收费、减免税收、对环境保护的优先优惠贷款待遇等措施为主,建议温州市政府逐步完善末端费税、源头费税、排污许可证、贴息或免息贷款和生态补偿措施,贯彻和执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生态补偿机制的若干意见》,要加大财政转移支付中生态补偿的力度;加强资源费征收、使用和管理工作,增强其生态补偿功能;积极探索区域间生态补偿方式,支持欠发达地区加快发展;逐步健全生态环境破坏责任者经济赔偿制度;积极探索市场化生态补偿模式,引导社会各方参与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温州政府可运用原生资源和再生资源的价格差异和利益驱动等经济激励政策来激活发展循环经济的脉搏。例如,一些亏损或微利的废旧物品回收利用产业,对于污染物无害化处理产业,可通过税收优惠和政府补贴政策,使其能够获得社会平均利润率;通过征收农业生产资料使用税的方式,控制农业生产中对于化肥、农药、饲料等生产资料的过度使用,从而逐步诱导农户发展循环经济;对于含有再生材料的商品要给予税收政策上的优惠,并在政府集团购买中享受优先权。

在增加生态、环境(污染排放)、资源使用税的同时,可对企业用于环境保护的投资税收抵扣。对污染治理、废旧物品回收处理和再利用技术的研究与开发等公用性事业,政府应加大投入力度。

进一步加强通过减税、补贴、贷款贴息等政策措施,保证从事资源循环利用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具有价格优势,促进本地的循环经济发展。进一步完善水、土地、矿产、森林、环境等各种资源费的征收、使用及管理办法,加大各项资源费使用中用于生态补偿的比重,并向欠发达地区、重要生态功能区、水系源头地区和自然保护区倾斜。

四、建立循环经济评价指标体系

温州市要建立面向企业、生态园区和社会循环经济指标体系和监督制度。循环经济评价指标体系是以循环经济的指导原则为基础的,结合所描述对象的特点,能够定量评价所描述对象发展过程的指标集合。温州市的统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努力建立健全循环经济指标体系,切实做好有关经济数据的采集和分析工作,定期公布结果,以便比较全面准确地对循环经济的发展情况做出定量描述,有效地进行监测、检查和督促。新晨

五、探索绿色经济核算和考核监督制度

“绿色GDP”核算对传统GDP进行调整。其形成方法大致有两种主流模式:一种是绿色GDP=传统GDP-(自然资源的消耗+环境损害的成本)+环保部门新创造的价值;另一种模式则是在传统的国民经济账户表中加入反映自然资源和环境的成本信息,调整得到“绿色GD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