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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校就业联动机制范文

普通高校就业联动机制

大学生就业难是目前高校就业工作面临的一个普遍问题。究其根本原因,主要是高校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的脱节,表现为社会对人才的有效需求与高校无效供给、社会有限需求与高校过多供给的矛盾。实践证明,靠高校、政府或者企业等单方面的努力来解决这一矛盾,几乎是不可能的。必须建立高校、政府、企业联动的大学生就业机制,实现高校人才供给与社会需求的对接,促进大学生的顺利就业。

一、普通高校大学生就业联动机制的内涵

普通高校大学生就业联动机制,是指高校、政府、企业等主体以共同利益与制度约束为基础,以提升大学生就业竞争力、实现大学生供需平衡为导向,共同承担责任,加强优势整合,实现互利共赢的一种合作过程和方式。其内涵包涵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利益共同体的重构。在此构架下,高校、政府、企业在大学生就业中目标一致、责任共担、利益共享。二是就业工作实现高校、政府、企业一体化整合,充分加强和发挥政府的桥梁、激励与导向功能,促使各方利益与责任的有效联接。三是通过联动实现大学生就业平衡。高校根据社会的需求,主动调整学科专业结构,不断提高大学生就业竞争力,促进社会积极吸纳大学生。

二、普通高校大学生就业联动机制的实现

(一)加强三大主体整合

1.形成校企联盟

企业通过设立大学生奖助学金、创新基金,以及开展与高校合作办学,加大对人才培养的介入力度,增强大学生培养与社会需求的匹配性;通过建立大学生联合培养基地,接收大学生到企业实习,激活企业学习创新的氛围,为选拔所需的人才提供机会。高校充分利用企业资源改善办学条件,调整培养模式,增强人才培养的针对性。

2.加强高校与政府合作

政府应加大对高等教育的投入,强化对大学生创业、就业的职能,完善以创业带动就业的扶持政策。高校应善于将政府的优惠、扶持政策转化为自身的办学资源,充分利用自身的智力优势为政府排忧解难,保障政府重点工程、基础工程、创新工程对高层次创新人才的有效需求。

3.积极推进高校、政府、企业三方联动

高校要根据外部环境的变化以及自身条件,确定办学定位与人才培养目标与模式;企业应及时向高校反馈人才需求与要求,积极参与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专业课程体系建设,并在产学研合作等方面发挥更加积极、有效的作用;政府应根据区域特点和发展规划,对高校和企业进行人才的联合培养与使用提供科学化的建议与制度化的扶持。(二)优化资源配置,创造大学生就业联动机制实现的条件

1.拓宽办学主体来源

普通高校应立足当地经济结构调整与产业升级,扎根区域经济与地域文化,以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能够引领社会发展的高层次精英人才推动高等教育发展。要拓宽办学途径,以地方为主,社会与企业参与,争取海内外各界支持,鼓励有资质的个人或民间团体兴办各级各类学校。

2.整合优质教育资源

应开放高校、科研院所的实验和研究中心,引导和鼓励具备相应规模和条件的企业兴建实习基地和就业基地,或者与高校共建产学研人才联合培养基地,积极吸纳大学生参与就业前培训和实践锻炼。要充分利用高校、政府、企业以及其他方面的专家、领导、企业家、知名人士参与大学生就业指导与创业课程建设,加强创业教育,创建创新创业基地,提供创新创业条件,建立健全完善的大学生创新创业服务体系。

3.调动各方面的社会力量

应建立社会化的高效就业人才市场和人才测评机构,完善就业预警机制,发挥市场机制在就业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要加强信息共享、政策、网上招聘、远程面试、指导咨询五位一体的网络信息平台建设。在全社会树立“人才为本”、“科技是第一生产力”的思想,创造人尽其才的环境和机制,推进就业观念的转变,营造激励大学生创新、创业的良好氛围。

(三)改善制度环境,强化大学生就业联动机制实现的保障体系

1.完善法律保障体系

一是建立完善促进大学生就业联动长效机制的法律制度体系。要在《就业促进法》的基础上,出台针对大学生人力资源开发的法律法规,明确高校、政府、企业在高校人才培养和大学生就业中的权利和义务,并根据财力状况确定各自的资源投入强度与方式。二是加强对大学生就业联动实施情况的执法力度。要完善大学生就业联动的执法依据,明确执法目标,强化执法程序,充分发挥司法机关在执法中的重要职能作用,切实推动高校、政府、企业各自责任与功能的依法发挥。建立由高校、政府、企业代表组成的大学生就业联动争议仲裁机构,主动协调三方责、权、利的不平衡、不对等现象,积极处理各种利益纠纷与矛盾。三是增强法律意识。大学生就业联动机制作为一种新的责任、利益协调机制,有关方面应加紧相关法律法规的研究与制定。高校、政府、企业应该统一思想,转变观念,自觉增强大学生就业联动的法制意识。

2.健全政策保障体系

政府应利用财政、税收、金融等方面的调控优势,发挥在大学生就业联动中的推动作用,促进高校与企业在大学生就业中的合作。政府应将企业产学研人才联合培养基地、实习基地的建设纳入统一的创新创业基地建设体系,拨划专项经费给予支持。产学研人才联合培养基地、实习基地的确立与建设要采取项目申报制和评估制,对考核合格的基地,给予建设企业税收减免、项目支持、贷款担保等优惠配套政策。同时,积极开展大学生就业竞争力评估,实现资源投入与大学生就业挂钩。加强对创新教育的投入力度,降低大学生创业门槛,营造相对宽松的创业氛围。为到基层就业的优秀毕业生落实待遇,增加柔性发展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