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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差距范文

改革开放三十年来,中国在实现经济形式多样化,调整产业结构和改革分配模式的过程中,伴生了收入差距扩大的现象。这一问题因为逐渐成为阻碍经济进一步发展的重要因素而引起各界的广泛关注。所以,如何认识和对待收入差距的扩大,也就成了一个重要的理论和实践问题。只有深入分析中国收入差距的现状、成因,找出症结所在,才能对症下药。

只要不是对中国有偏见的人,都会承认中国三十年的改革与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它彻底地化解了计划经济时代城乡居民物质文化需求增长与供应极度短缺的矛盾,不仅解决了亿万人民的温饱问题,而且促使越来越多的城市居民步入小康生活的行列。因此,对中国三十年的发展给予任何赞誉都不为过。

然而,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及改革进程中的某些做法,我们虽然走出了共同贫穷的时代,却也在发展中进入了一个不和谐的时期。这种不和谐的一个重要表现就是当前收入差距不断扩大的问题。

大量相关研究表明,包括城乡间、地区间、行业间、不同社会群体间的收入差距急剧扩大,贫富鸿沟越来越深。

基尼系数是国际上用来综合考察居民内部收入分配差异状况的一个重要分析指标。按国际标准,这一数字在0.3以下为最佳状态,在0.3~0.4之间为正常状态,超过0.4为警戒状态,达到0.6则属于社会动乱随时会发生的危险状态。这一数字在中国的发展情况,按照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课题组的调查,包括各种集体福利和非正常收入的差距在内,中国目前的基尼系数为0.445,而根据世界银行的测算,中国基尼系数从1980年的0.33扩大到1988年的0.38,2003年已扩大至0.458,有的地区已经达到0.467。

贫富差距还可以从财产分布方面看:中国人民银行2006年1月15日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05年12月末,中国城乡居民储蓄存款突破14万亿元,达到141050.99亿元。人均储蓄超过1万元。这个数字比1978年城乡居民储蓄额为210.6亿元,人均不到22元,强了多少倍,人们不难计算。问题在于,这样庞大的居民存款是如何分布的。国家统计局披露,在城市,收入最高的10%人口拥有全部城市收入的45%,而收入最低的10%人口则只拥有全部社会收入的1.4%。这说明中国的贫富差距已经相当严重。还有专家预言,贫富差距在未来十年将进一步扩大。

造成社会成员收入差距拉大的原因很多。就地区间的收入差距看,一是由于各地区原有的经济基础、商品经济意识、产业结构、对外经济联系、人口素质等等因素的影响,使得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互不相同,从而收入分配出现差距。二是由于政策因素的作用,改革开放后,政府对经济特区和沿海开放城市,实行了特殊优惠政策,使这些地区在投资环境、引资条件、市场进入、特许经营、财税优惠等诸方面拥有了其他地区所不具备的特权。这些优惠政策的实施有力地推动了这些地区外资和内资的引进,促进了经济的迅速发展。其结果必然带来发达地区愈加富裕,贫穷地区日益贫穷,拉大了地区间收入水平的差距。

价格体系不合理和市场作用不能充分发挥是行业间收入差距拉大的原因。我们知道,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机制通过价格和竞争调节资源在各部门间的流入和流出,其结果是形成平均利润率和生产价格。在平均利润率规律和生产价格规律的调节下,等量资本获得的将是等量利润,在这样的情况下,各部门的收入大体相当,差别不会太大,但是在中国现阶段。由于行政垄断的存在,中国现阶段由于价格体系尚未完全理顺,市场体系不够完善,人力、物力和财力等资源缺乏充分流动的机制和条件。部门间的赢利水平难以通过竞争和市场机制来调节,使得等量资本难以带来等量利润,等量劳动难以获得等量报酬,从而造成了产业间收入的差距。

二元结构的存在是城乡收入差距存在的基本原因。在中国农村,以手工、半手工等体力劳动为主的农村劳动生产率低于以现代工业为主的城市劳动生产率。劳动生产率的高低决定了收入的高低,从而导致了城乡居民收入的差距。而且,长期以来,中国不但存在着“二元经济结构”,还存在着“二元社会结构”。户籍制度把10多亿中国人分为“农业”和“非农业”两大类别,维持这种结构的是有关社会福利的多种制度。这种制度不仅阻碍了诸如劳动力的流动,而且给城市居民带来了农村居民无法享受的子女就学、公共服务等一系列福利待遇,使收入差距处于相对刚性状态。这种情况如果不能得到根本改变的话,中国的城乡差距便无法真正缩小。

税收执法漏洞导致的国税流失,也是收入差距扩大的重要因素。据国家统计部统计,中国每年被截留、漏失税款至少达1000亿元以上。这些流失的税款大部分直接或间接地流入个人手中,为高收入者“锦上添花”。

违法经营、以权谋私等“灰色行为”也致使社会成员间收入差距拉大。市场经济开放搞话,有些生产经营者产生拜金主义,利欲熏心,不顾法纪。他们不择手段,违法经营,伪劣假冒,走私贩私,偷税漏税,上坑国家,下坑百姓,谋取暴利,大发横财。此外,市场经济是经济市场化,不是政府权力市场化,但是在迈向市场经济的过程中,却出现了权力“商品化、资本化”的现象。有些官员以权谋私,权钱交易,以至官商勾结,损公肥私,从“大腕”很快膨胀为“大款”。

总之,社会成员的收入差距,原因很多。正是由于这些因素的共同作用,才使一些社会成员拥有丰裕收入的同时,另一些社会成员处于困难的境地。

对于现阶段的收入差距,应作具体分析,在收入差距的形成因素中,既有合理性的因素,也有不合理性因素。合理性因素,主要有:(1)政策性因素。如国家的政策倾斜,形成的地区收入差距和不同行业不同经济成分之间的收入差距。(2)市场性因素。市场经济是竞争性经济,适者生存,优胜劣汰,出现收入差距是自然的。(3)技能性因素。新技术革命使现代社会的生产增长主要取决于人力资本,取决于劳动者身上的知识、技能及其所表现出来的能力。市场化的进程和技术进步又使得收入分配日益向技术型员工倾斜,个人素质和能力对其收入的影响日益加大。因此,也必然会拉开收入差距。

由于上述原因而形成的收入差距,在现存社会条件下想根除,是一种不切实际的主观愿望。因为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取缔一切非公有的经济成分,放弃实行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这无疑等于放弃改革的成果,放弃人民的根本利益。不仅如此,作为物质激励和积聚民间资金的方法,这种社会分化对人们上进心的形成和生产的发展是有积极意义的。

事实上,人们之所以对于收入差距扩大表现出强烈的不满,是因为在收入差距形成及拉大过程中有许多不合理因素。主要有:(1)由于市场发育不良,使一些人投机致富;(2)分配秩序紊乱造成的某些人工资外收入膨胀;(3)非法经营、以权谋私等“灰色行为”而产生的暴富阶层,不仅远远超出普通劳动者的收入水平,而且使得个人为社会创造的财富与个人从社会所得的报酬常常不成比例,甚至成反比,这就不能不造成一些低收入社会成员的心理失衡。因为,当人们的辛勤劳动换来的报酬除了糊口便没有剩余时,那种“主人翁”的责任感就会大打折扣。劳动热情会大大减弱。可见,不合理因素所致的收入差距,不仅与“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本质要求不符,也有违中国改革开放的初衷。

如何对待收入差距呢?

首先,我们应充分重视当前收入差距不断扩大给社会带来的不利影响。建国五十多年的历史特别是三十年的改革开放历史告诉我们,社会稳定是保证经济发展和改革开放的重要基础。社会稳定的核心是人心稳定、人民满意;反之,人心不稳定、人民不满意,就会引起社会不稳定。

据杨宜勇、张本波,“中国城镇居民社会心态的调查报告”,目前全国城镇居民对生活状况不满者约1亿~2亿人,占全国城镇总人口比例的22%~45%,非常不满意者在3200亿~3600万人,其比例在7%~8%。不满者主要是那些在经济转型和结构调整过程中的利益受损者,包括下岗失业者、农民、低收入人口、收入水平下降者。他们都是人民的一部分,即使有矛盾也是属于人民内部矛盾。但是,这种大范围的不满情绪已经形成破坏中国社会稳定的催化剂,它的迅速积累甚至有可能演化为社会动荡的导火索,或者当出现突发性事件时,这些不满情绪会起到“火上浇油”的作用。

因此,遏制收入差距扩大,已经不仅仅是个经济问题,更是涉及社会安定和政权稳定的政治问题。

其次,政府要做出切实可行的努力,遏制收入差距的任意扩张和蔓延。第一,应当采取严禁谋私的断然措施,取缔非法收入。第二,适当限制过高收入。通过完善个人所得税来缩小高低收入群体的差距。第三,切实提高过低收入。

我们相信,只要全社会能够积极努力,收入差距问题一定会得到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