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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枯竭生态补偿范文

资源枯竭生态补偿

生态问题已经成为人们所面临的最严重的、共同的、不可规避的首要问题。由于政治、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这些灾难对于经济弱势区域和经济弱势群体表现得更为突出。资源型城市矿产开发引发的地质环境问题日益突出。同时,由于资源型城市长期以来受“靠山吃山,靠水吃水”思想的影响,产业结构比较单一,人们对资源的依赖性比较严重。伴随着矿产资源的枯竭,人们心中的赖以生存的支柱开始坍塌。经济的发展对资源的需求越来越迫切,资源的开发必然产生许多资源枯竭型城市。如何实现我国“生态与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实现“资源、人、生态”的和谐,更好地解决资源枯竭型城市所面临的生态环境问题,为资源型城市及其市民的将来寻找出路,已经变得越来越迫切。

一、资源枯竭型城市的界定及中国资源型城市发展的态势

资源型城市是指因当地森林、矿产资源的开发而兴起,并在一段时期内主要依靠资源型产业支持整个城市经济发展的一种特殊城市和地区类型。对于中国绝大多数资源型城市而言,在资源被探明之前往往处于一种纯自然的状态,伴随着资源储量的探明,外来人口大量涌入开始了城市的兴建工作。在资源型城市进入鼎盛时期之前,经济发展的中心在于围绕支柱性产业进行相关的基础设施建设。在此阶段,由于矿业的开发需要大量的资金、技术、人员的投入,所以经济发展往往比较迅速。在经过一段时间的稳定期之后,资源的大量被开采,开采难度开始增大,资源储量下降,矿区开始萎缩,资源型城市的各种问题开始暴露出来,如,竞争力不强、环境破坏严重、产业结构单

一、科技含量低、城市发展后劲不足等。

资源枯竭型城市是指矿产资源开发进入衰退晚期或枯竭期阶段,其累计采出储量已达到可采储量的70%以上;或者在现有探明可采储量条件下,以当前的采掘技术水平和开采能力,剩余资源可采储量最多只能维持5年开采的城市。截止2002年底,中国县级市(县)以上的资源型城市约有120余座,但经过数十年、甚至上百年的开采,其中有50余座属于资源枯竭型城市,如辽宁阜新、吉林辽源、山西大同等。除了少数历史较长的资源型城市之外,大多数资源枯竭型城市“因资源而兴,先有企业,后有城市”。由于这种城市的发展进程,使得城市的产业结构比较单一,城市基础设施基本上都是围绕矿业发展的需要而建设的。

对于资源型城市的战略模式有两种:一种是“衰亡型”模式;另一种是“持续发展型”模式。在一些地广人稀,人口流动性大的国家采取“矿竭人去”、“人去城衰”的“衰亡型”做法,如美国现在就有上百座无人烟的弃矿废城;而对于采取“持续发展”对策的资源型城市,则要调整产业结构、分流矿业从业人员,寻找新的经济增长点,如美国的休斯敦已经成功地由石油城市转型为航天中心。就我国的实际而言,“人多地少”、“资源人均占有量低”、“产品的平均能源消耗量大”这些已经是不争的事实。所以,资源型城市走可持续发展道路是一种必然的选择,资源枯竭型城市的生态保护是资源枯竭型城市得以生存和发展的必由之路。

二、资源枯竭型城市面临的生态危机

长期以来,由于人们受利益驱动,对矿产资源保护认识不足,对环境和生态保护重视不够,形成了矿产工业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模式。这种大量“掠夺式”的开采使得资源浪费严重,生态环境遭到破坏。以阜新为例,长期的矿业开发使矿区地质灾害发生频繁,生态环境破坏严重,生存环境变得越来越脆弱。

1、土地资源破坏严重

由于地质条件复杂,多年开采导致采空区日益扩大,多煤层重叠重复开采,岩浆岩侵入及断层的影响,在矿区范围内形成了20个相对独立的地表沉陷盆地和2个大露天采坑、4个小型露天采坑。总沉陷面积为10138公顷,总采空区面积7369公顷,沉陷面积是采空区投影面积的1.38倍。

2、矸石山堆积引发的污染

阜新矿区范围内有大、中、小型矸石山近240余座。全区矸石山占地面积为2885公顷,总堆积量为12.1085亿立方米。阜新矿区矸石山长期侵占土地并暴露于外,经风化和瓦解,在雨水淋滤作用下有毒、有害物质入渗到土壤和水环境系统中,造成地表和地下水系严重污染、土壤贫瘠化、植被破坏。

3、开采引发的水均衡破坏及污染

一方面,煤炭开采伴生的地面沉降、地面塌陷,导致矿区地下水位下降;另一方面,大量地下水资源因地层破坏而渗漏矿井并被排出,对矿区周边环境形成新的污染;再则,大量的工业“三废”任意排放,对地下水造成污染。

4、其他矿山地质灾害问题

矿山开发,还引发了一些其他的地质灾害,如矸石山流动、煤矸石放热、尾矿堆积、滑坡等现象。

三、资源枯竭型城市建立生态补偿制度的困境

1、地方财政入不敷出

阜新市财政状况十分困难,地方财政入不敷出。阜新是全省14个市中唯一一个和所辖七个县区全部享受省补贴的市。2006年,阜新市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8.96亿元,全市人均467元,为辽宁省平均水平的34.5%。

2、就业问题十分突出,大量职工处于贫困状态

2006年底,阜新市实有下岗职工、失业人员9.3万人,其中,下岗职工人数为7万,占全市职工的27%;失业人数为2.3万,登记失业率为4.6%,居全省之首。在下岗和失业人员中,矿区职工占45%。随着煤炭资源的减少,矿区下岗职工还将逐年增加。2006年,阜新市城市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7598元,比全国和辽宁省平均水平分别低4163元和2772元。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特困居民有17.3万人,占市区人口的22%。

3、产业结构单一,经济总量小

2006年末阜新市人口占辽宁省总人口的4.7%左右,但国内生产总值仅占辽宁省的1.7%,居全省倒数第一位。2006年,人均国内生产总值8228元,是辽宁省平均水平的43.0%。煤炭资源枯竭,替代产业没有形成,地方工业销售收入超过亿元的企业只有10余户,最高的不足10亿。

4、煤炭资源逐渐萎缩

在阜新3.3亿吨可采储量中,经济可采储量少,煤层过深,条件复杂,采掘成本过高。阜矿集团(原阜新矿务局)作为百年老矿,进入80年代后,随着煤炭资源的减少,已累计报废主体矿井14对,而现在,全国闻名的海州露天矿也将报废。如果没有新的接替矿山,阜矿集团的煤炭年产量将骤减至500万吨左右。煤炭资源枯竭导致主要的经济来源丧失,各种矛盾将更加突出。

四、资源枯竭型城市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的特点

只有正视上述问题,才可能找到问题的出路,才能够建立比较完善的生态补偿制度。

1、补偿方式的多样性

应当说资源枯竭型城市生态补偿制度建立所遇到的第一个难题就是“缺钱”。对于生态补偿资金的筹集,应当在“破坏者恢复、使用者付费、受益者补偿”原则的指引下,利用一些可以利用的方式,通过多种渠道进行筹集。生态补偿资金,既要依靠国家投资,因为生态建设属于公益事业,国家应投入一定的资金确保生态重点建设项目的实施。同时也要依靠其他渠道,包括:实行矿产资源有偿使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收取矿产资源费,用于自然资源的养护、更新与恢复;建立生态环境补偿基金,集中社会财力、物力进行生态建设;开展对外交流,引进外资;广泛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共同参与,企业负责解决自己造成的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问题,不允许转嫁给社会,地方政府负责基础设施建设,设施运营费由收益者合理负担。

2、经济发展与生态补偿的同步性

资源枯竭型城市由于资源的开发滋生出大量的生态问题。同时,随着矿产资源的逐渐枯竭,加上这些城市的产业结构单一,造成大量原来以矿业为生的人员下岗,产生这些人员生活的贫困。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这种新滋生的贫困加剧了生态系统的压力,因为他们必须直接从生态系统中获取生活资料。同时,由于面临生存压力,这些人员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很难得到提高,也没有多余的财力进行生态投资,加大了生态补偿制度实施的难度。如何进行资源枯竭型城市新的经济增长点的建立和资源枯竭型城市生态补偿制度的确立与实施同等重要。并且正确处理好两者的关系能够起到事半功倍,相互促进的良好效果。确立资源枯竭型城市的新的经济增长点的关键在于产业结构的调整。生态补偿制度的实施的一个重要的方面也是生态产业的建立。我们应当在资源枯竭型城市产业调整时尽量选择生态产业以及对环境污染损害较小、科技含量高的产业。

3、注重生态补偿的市场性

单纯依赖国家财政的方式不仅不能调动全社会的积极性,而且许多地方产生了依赖思想。市场机制是一种效率机制,在生态补偿制度中引入市场机制,不仅可以增强其灵活性,而且也可以拓宽融资途径,增强人们实施生态补偿制度的积极性。一国的生态环境保护绩效主要取决于其生态产权市场的配置效率,这种效率来自“公”权市场与“私”权市场的组合。对于生态补偿市场性的建设,应当从三个方面入手。第一,实行生态保护领导责任制建设。将生态保护纳入各级政府的政绩考核体系,将过去单纯地强调GDP转化为通过对绿色GDP的考核作为行政人员特别是领导者政绩的依据。同时,政府间引入准市场化的竞争,可以迫使政府对公民的环保需求做出迅速有效的反应,从而实现效益最大化。第二,生态资源的使用权获得市场化。特别是为生态保护创造市场,如实行资源开发权拍卖和交易,对一些缺乏税费征收标准或难以专门制定标准的开发项目,可在对资源进行价值评估的基础上,对开发权进行招标拍卖,将拍卖所得资金作为生态环境的恢复费用。第三,对生态环境造成损害赔偿的标准市场化。长期以来由于环境无价、资源低价的现象,造成许多企业在进行生产时,单纯注重“投入——产出”比,而未把环境影响,环境损害计算到生产成本中去。

4、注重生态补偿科技性

依赖科技进行生态补偿,应该分为以下几个方面:(1)依赖科技进步,资源开发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依赖科技,一是要改变规模扩张、粗放开发的资源利用方式,对资源集约开发利用,着力产品精、深加工,实施名牌发展战略。二是采用国内外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加强深部勘查找矿,并对共生矿、伴生矿床进行综合勘探、综合评价、综合开发、综合利用,把没有找到的矿找出来,把原先不能利用的矿利用起来,提高探矿、采矿、选矿、冶炼加工的水平,提高资源的利用率、回收率和产出率。(2)依赖科技进步,大量研发生态环保产品及寻找新的环保型替代能源。资源型城市应当通过减免税收的方式鼓励研发生态环保产品,减少环保产品进入生产领域的环节,并且大力提倡各种生态环保产品的使用。对于各种新开发的项目,制定各个环节的生态环保系数。对于使用环保产品的应当给予各种方式的优惠。同时,传统的能源使用污染大,对环境破坏相对严重。鼓励依赖科技,寻找新的替代型能源。(3)依赖科技进步,研究解决地质环境恶化等资源环境保护整治的新技术与新方法,保持经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4)依赖科技,建立高效的生态补偿机制。

5、生态补偿的层次性和连续性

从微观而言,资源枯竭型城市仍然会有矿山新开发。对于新开发的矿区,从矿产资源开采项目的立项、设计、建设之始就应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减轻矿业开发活动对生态环境的破坏。禁止批准对生态环境产生不可逆转性破坏的矿产开发项目。禁止在自然保护区和生态脆弱区开采矿产资源。限制在人口密集区、环境敏感区开采矿产资源。对新上的矿产开发项目,矿山基建时环境保护的设施、环境问题的预防工程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坚决杜绝“先污染,后治理”项目的上马;对于正处于开采鼎盛期的矿区则采用“边开发,边治理”以及“谁治理,谁受益”的方式,加大利益导向机制。资源枯竭型城市为我国人民生活和经济建设贡献了大量的能源和原料,但伴随着资源开发其自身生态环境恶化却成了禁锢其继续生存乃至发展的“恶疾”。正确认识资源枯竭型城市生态补偿机制建立存在的各种特点,是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的第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