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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模式下银行账户管理研究范文

时间:2022-03-17 03:44:41

互联网模式下银行账户管理研究

《中国金融电脑杂志》2015年第一期

一、账户管理电子化发展的探索

央行于1999年投入运行了单机版账户开、变、销电子化管理系统,用于记录和存储账号、户名、开户银行等关键信息,开始账户信息电子化管理的探索工作。2005年试运行了《全国统一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系统》,用电子化的方式,传输和存储存款人账号、户名、营业执照注册号、税务登记证编号、批文号等与生成账户密切相关的信息,实现了存款人信息的全国统一联网存储,有效杜绝了存款人多头开立账户的问题。2007年对《全国统一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系统》进行了升级,完善了有关功能。近年,央行一些分支机构开始探索账户资料的影像化处理,力争通过智能引导模式,实现申请资料传输、核准结果反馈、资料存储和利用的电子化。但其账户管理工作仍然存在以下问题:

1.账户开、变、销高耗低效目前,纸质处理、人工判别的传统账户管理模式一直未能得到实质性转变。只是在传统模式外附加进行账户关键信息的电子化传输、存储。逐步由各地各行独立、单机存储,实现了账户信息的全国统一联网处理,较先进一点的是将纸质进件替换为影像进件。而传统模式存在的诸多问题却一直未能摒弃,一是业务处理耗时长,账户资料需在存款人、银行机构、人民银行三方间反复往来传递。当前我国城市道路交通日趋拥堵,纸质模式下客户用于业务处理的时间绝大部分是花费在道路交通上的时间。以江苏某地级市为例,存款人每申请核准一户账户,平均需花费至少1个小时的道路交通时间,如果加上在各银行机构和央行的排序等待时间,那么总平均耗费时间至少为3个小时。二是非基本户开户合格率偏低,存款人向银行机构提出的非基本户开户申请资料,能够一次性通过人民银行审核的比率不高,以江苏某小规模地级市为例,据统计,该市3年以来专用存款账户的一次性核准通过率仅为10%。

2.账户档案管理模式落后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及其相关规定,开户资料的保管时间为销户后10年,每家账户银行机构和人民银行需各留存一份资料归档,每份资料数量最少为6张A4纸,多的可达数十张。年复一年的账户管理工作,积累了庞大的账户资料,这样就会产生一些问题:一是资料归档存储费时费力。仍以江苏某小规模地级市为例,截至2011年底(此后,该市实现了账户核准影像化,以电子形式保存资料。),该市账户档案已有近15万份,而且累积的速度仍在不断加快。庞大的账户资料,需耗费大量的人力、时间跟进管理,已超出了档案管理部门的接受能力,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彻底解决上述问题。据统计,账户经办人员需耗费约1/5的工作日时间专门整理、归档所形成的账户资料;二是生成的资料可利用性差。形成的档案资料,在工作中难以得到有效利用,往往被束之高阁,主要原因是传统纸质账户资料累积较多,人民银行在日常工作和行政执法检查工作中,需要检查某账户原始情况时,必须采用手工方式,翻阅纸质历史资料进行查找核对,手工翻找、检索需要耗费大量时间和精力,准确度差、工作效率低。(参考统计资料见图1)虽然账户信息已于2005年实现全国统一联网存储,账户档案资料电子化工作也有个别地区尝试开展,但仍需要存款人反复提交各政府部门已发放的证件资料,而这些证件资料,已经在各个政府主管部门建档保管。反复提交,重复存储,一是造成社会资源浪费;二是给存款人开立账户设置了障碍;三是给受理资料的银行和监管部门识别其真实性增加了难度。

3.账户的监管缺少电子化手段支撑目前,对账户的监管主要是采取银行内部管理和监管部门监督管理相结合的方式,而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受业务与技术限制,也仅限于监管单个区域的单一被检查机构,检点也多在对开、变、销的管理,对账户使用较少问津,或仅限于利用简单的电子比对技术,对被查网点存款人账户资金进行简单而割裂的分析和鉴别,跨行别、跨地区的使用管理还是空白。要追踪账户资金来龙去脉的合法性,就必然要求账户服务提供机构(金融及非金融支付机构)及其监管部门加强对账户使用的管理。此外,结算账户数量不断增长、社会资金流动规模及范围持续扩大的现实,也促使监管工作必须依靠电子化的手段来进行。

二、账户管理的未来发展思路

账户管理发展方向及原则应为:促进货币政策制定的科学性、准确性,维护支付结算秩序的稳定性。在充分满足合法、合规、合理需求的基础上,严格查处非法违规资金流动行为。暨在充分考虑满足存款人资金结算需要,允许其自由选择开户银行的同时,也应为监管部门监管资金使用打开窗户,以规范社会资金的运行,稳定金融秩序。在此基础上,应逐步扩大账户管理范围,拓宽货币政策参考数据的采集范围,这就要求央行准确和完善地统计货币资金流转路径和速度,进而必然要将支付体系中具备结算和支付功能的各类账户纳入监管范围。据此,笔者构建了一个账户管理未来发展的模式,暂且命名为“理想模式”。其核心思想是依托银行账户,实现对支付类账户的全管理。为简化内容,下面将以单位存款人向银行申请基本存款账户为例,进行说明。

1.进一步优化基本存款账户的管理存款人自诞生之日起,即自然享有终身唯一的基本存款账户编号,也可命名为存款人账户编号(以下简称“账户号”),其生成规则由央行制定,通过人民币账户管理系统依存款人申请自动发放。账户号由存款人自主通过任一银行机构提出申请获得。首先,由存款人主动发起申请,登录银行结算账户业务网,录入营业执照注册号、组织机构代码、税务证编号、法人或负责人身份证件号码,补充完善授权委托书、合同等证明文件,提交信息。然后存款人应用一定的安全控制措施,通过网络调用自身在工商、税务、技监、公安等部门的信息,验证提交信息的合法有效性。录入信息通过合法有效性验证后,存款人可通过网络实时监测自身业务办理的进度和情况(具体流程见图2),做到账户开、变、销流程对客户全面公开,实时显示在金融机构终端自助系统设备上。央行账户管理数据库在验证存款人信息的有效性与合法性后,自动向存款人发送基本存款账户编号。存款人基本信息的变更,由政府主管部门间通过网络互联的形式,进行定期或实时的更新。

2.规范统一非基本存款账户管理标准如基本存款账户未能满足结算需求,存款人需在基本存款账户之外开设其他账户,并将其统一归并为辅助账户进行管理。辅助账户的开立,应附有清晰明确的资金结算需求依据,作为证明文件,而央行作为账户监管部门应规范统一证明文件的标准。标准的建立应充分考虑存款人资金结算的范围、结算的期限等。同一存款人的不同辅助账户之间的资金结算范围不得交叉重复。存款人提出的辅助账户业务申请,只要符合标准,通过账户业务系统认证后便可立即生效。

3.缩减账户开、变、销作业链简化手续,将央行账户业务系统延伸至银行机构核心业务系统,直接采集其核心系统生成的账户信息,无需银行机构操作人员采用手工的方式向央行再次专项报备。具体流程变化情况见图3、图4。

4.全面加强账户使用的电子化管理保持现有基本存款账户资金核算范围不变,即与存款人日常经营活动有关的资金收付及其工资、奖金和现金的支取必须通过基本存款账户办理。其他辅助账户,应在其申请所附依据列明的范围内使用账户资金,不得超范围、超期限使用。同时,以账户号作为关键字,锁定存款人所有账户交易信息,运用电子技术跨区域、跨行别追踪账户资金流向,分析判别资金真实用途,加强账户使用的管理。对经查实存在违规使用账户行为的存款人,取消其开立辅助账户的权利和资格,资金的使用只能通过基本存款账户办理。这样便可进行数据采集、反洗钱案件线索搜集等,为央行货币政策的制定打下较为坚实的基础。

5.将新型结算账户纳入监管范围在互联网模式下,账户早已超越银行的范畴,并呈现多样化的创新特点。在银行之外,还产生了大量迎合草根阶层利益需求的网络支付账户,如支付宝账户、Q币账户、百度币账户,以及半年来年收益像过山车一样,由近7%跌破至5%,而后又回归平凡的各类“宝宝”账户等等。对于存款人来说,资金存贮池由传统的银行账户、证券账户、保险账户,向网络账户(以支付宝为代表),和虚拟货币存储账户(比特币、litecoin、ripple、Amazoncoins、Q币、百度币、盛大币等)等新型网络支付结算账户转变。着眼于制定货币政策所需的流通中货币数据统计的准确性和支付结算秩序的稳定性,必然要求央行将这部分支付结算账户纳入监管范围。

三、应用“理想模式”的优点

1.能够更好地体现账户管理工作的意义之所以要对支付结算账户进行管理,根本意义是为保障支付结算活动的正常进行,促进货币政策的优化。因此,放开对基本存款账户的管理,规范辅助账户的开立管理,将数量庞大的网络支付账户纳入监管范围,能够较好地提升货币政策数据采集的准确性,维护支付结算秩序的稳定性,引导和促进社会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2.能够更好地提升金融服务的水平通过将不同业务进行处理,以模块化的形式植入业务系统,存款人(尤其是农村偏远地区的存款人)可以实现在网络终端上一次性提交完毕全部所需提供的资料,并实时查看业务处理结果,有效解决现有的业务办理效率低、成本高的问题。同时,存款人通过身份识别措施,经由政府公共信息处理平台,调用其自身在工商、税务、技监、公安等部门的信息,验证提交信息的合法有效性,以电子化的验证形式,避免了存款人资料在不同机构间的多次重复提交与保管,信息安全度差的问题。

3.可以有效解决存款人身份真实性识别中的困难存款人提出账户业务申请时,首先要经过身份真实性验证,检验通过后,方可提交证明文件信息,而这些证明文件的主管部门,还要对存款人所输入信息的合法有效性进行认证,只有认证通过的存款人,方可成功申请账户。这样能够有效解决当前金融机构不能有效识别工商营业执照等开户证件真实有效性的问题。

4.可理顺与工商部门的协调管理机制根据2004年7月1日起施行的《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企业营业执照被吊销、注销三年后,工商登记管理部门可以将同一名称再次赋予其他企业。而依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及其业务系统处理办法,同一时刻,在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系统中不可开立两个及以上相同名称的基本存款账户。因此,当同一名称被赋予新的企业,而原被吊销、注销营业执照的存款人账户并未撤销的情况下,新企业申请开立账户时就会面临无法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的问题,该办法的目的是为了杜绝同一存款人多头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的情况。而借助存款人基本存款账户编号(存款人账户号),可以通过账户号生成机制和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号等唯一信息绑定的形式,解决这个问题。

四、实现“理想模式”的途径

1.要具备良好的网络传输环境首先应确保信息传递的安全性;其次是确保信息传递的速度和质量。因存款人申请账户所需证明文件大都来源于各个政府部门,建议集成建设一个由各主管部门共同维护的公民信息业务处理平台,统一进行安全维护,尽量降低维护网络数据传输安全性的成本。存款人通过身份识别验证后,可在公民信息业务处理平台上根据需要调用自身存储于政府各部门数据库的信息,政府各部门每日对系统数据进行更新。

2.要科学设定辅助账户开立条件的标准标准设定的恰当与否,直接决定账户管理制度能否得到有效贯彻,以及制度的执行能否真正起到规范社会资金运行的效果。当前存款人开立非基本存款账户的动机是需要对某些资金进行特定期限、特定范围的专项使用管理。因此,标准的设定应紧紧围绕期限与范围两个方面,同一存款人在同一时点、同一范围的资金只能通过一个账户进行使用。

3.要建立费用补偿机制相关部门为维护数据的准确性,必将要花费一定的成本,应允许通过收取一定费用的方式弥补成本。存款人每调用一次电子数据,应支付一定的费用以弥补由此而消耗的成本,这样也可以通过经济杠杆作用有效防止存款人随意开立多个结算账户。对于收取的费用在各相关部门之间如何分配,应根据各自付出成本的多少确定,以保障数据库建设的长期可持续。

4.谋划网络支付账户的管理尽早以合理的方式,将各类具备支付或结算功能的账户,包括网络支付账户、虚拟货币账户、大型商业综合体内账户等纳入结算账户管理范畴。目前,商业体系内部资金流转与银行支付已出现半脱离化,资金经由银行转出后,在商业体系内部支付账户可以实现流转,不再或较少回流银行。如全国性大型连锁商业集团、电商等提供有支付账户服务(支付宝注册用户已超6亿)。有的既支持体系内的支付账户间转账,也可以发行预付卡,据中国支付清算协会的《中国支付清算行业运行报告(2014)》显示,2013年我国160家预付卡发卡机构合计发卡6.4亿张,金额869.8亿元。随着其业务范围的不断扩大和经营品种的完善,存款人如需在该体系内完成生产、经营和生活所需的资金交易活动,也并非难事。

5.要结合实际,循序渐进要完全实现账户管理的“理想”模式,需要一定的时间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在此之前,应逐步提高账户管理的电子化程度,在结合实际的情况下,尽可能的便利存款人,提高账户管理工作的效率。待与工商、税务、海关等政府部门信息实现全面共享后,逐渐向理想模式并拢,以期大幅提升账户开、变、销的管理质量,增强对存款人账户日常使用行为的管理,提高数据采集的准确性,以及更加有力地维护支付结算秩序。

作者:朱东琴单位:中国人民银行宿迁市中心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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