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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容环境卫生考核管治计划范文

时间:2022-03-14 10:50:30

市容环境卫生考核管治计划

一、检查考核对象

各街道办事处

二、环境、市容卫生质量标准

考核总分为110分,其中环境卫生作业占54分、市容卫生占46分、安全生产和从业人员保障保护占10分。标准为:

(一)环境卫生作业(54分)

1.道路保洁(12分):按道路等级标准达到规定保洁时间和保洁要求。慢车道、人行道(含匝道)等路面整洁,见本色。无地摊、无死角垃圾。路面无油污迹。侧石边、交通隔离墩下无淤泥、灰沙,窨井腰眼畅通。保洁人员文明作业,遵章守纪,作业时穿着统一警示服。

(1)主次干道未按要求实现套班全天候巡回保洁,第一次清扫未在7:O0之前完成,一类道路未保洁到夜12点,二、三类道路未保洁到夜10点,每条道路扣1分。

(2)慢车道、人行道(含匝道)、公交专用车道等路面不整洁,有零散垃圾,每处扣0.2分。

(3)有地摊、死角、暴露垃圾。路面油污迹未及时清理,每处扣0.5分。

(4)侧石边、交通隔离墩下有淤泥、灰沙,每路段扣0.5分。

(5)窨井腰眼不畅通,每处扣0.2分。

(6)过街天桥、地下通道(地下商场除外)、桥梁不整洁,有明显灰迹和污迹,每处扣0.5分。

(7)雨雪天未及时清除道路积水和积雪,每条道路每次扣0.5分。

(8)保洁人员未穿着标识服,每人次扣0.5分。

(9)有迟到、早退、空岗现象,每人次扣0.5分。

(10)电瓶清扫车未正常作业,每次扣0.5分。

(11)工作时间内打闹、聚堆闲聊,消极怠工及做与作业无关的事情,每人次扣0.5分。

(12)作业人员未按指定地点倾倒垃圾或焚烧垃圾、树叶,将垃圾、树叶等废弃物扫入或倒入污水井、雨水井内,每人次扣1分。

(13)沿街店面上门收集代运垃圾,该上门收集路段未上门收集的,每路段扣0.5分。

以上项目情况严重的加倍扣分,扣完为止。

2.公厕管理(8分):每天全面打扫不少于2次,做好消杀,基本无蝇蛆,无明显臭味。便池畅通,无积粪、垃圾。四壁、便槽边侧、隔离板无污物、污迹、蛛网,墙面涂贴及时清除。清水池有水,无青苔、杂物。粪池有盖,不漫溢,倒粪口无污物。室内地面整洁及室外周围3公尺范围内打扫干净,无杂物杂草、积水。设施齐全完好。

(1)每天全面打扫少于2次,每次扣1分。

(2)未做好消杀、有蝇蛆、有明显臭味,每处扣0.5分。

(3)便池堵塞,每处扣0.5分。

(4)四壁、便槽边侧、隔离板有污迹,每处扣0.2分。

(5)室内有蛛网,每处扣0.3分。

(6)墙面涂贴未及时清除,每处扣0.1分。

(7)清水池无水,有青苔、杂物,每处扣0.5分。

(8)粪池无盖或有盖未盖,粪水漫溢,每处扣0.5分。

(9)倒粪口较脏,每处扣0.5分。

(10)室内地面及室外周围3公尺内未打扫干净,有杂物杂草、积水,每处扣0.3分。

(11)窗台、隔离板等有严重积灰的,每处扣0.1分。

(12)设施损坏,未及时修复,每处扣0.5分。

以上项目情况严重的加倍扣分,扣完为止。

3.转运站管理(6分):指定专人定岗操作,统一着装,佩证上岗,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文明作业。每天全面打扫,室内地面、室外周边环境整洁,四壁及其它设施无污迹,无散落垃圾,污水管道畅通,地坑内无积存污水,无乱堆杂物及拾荒、堆荒现象。设施、设备完好齐全,各类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上墙。

(1)未指定专人定岗操作,每人次扣0.5分。

(2)未统一着装,佩证上岗,每人次扣0.1分。

(3)无故将垃圾箱、压缩箱悬吊空中,维修清理地坑时,未插上安全销,每次扣0.2分。

(4)室内地面、四壁及其它设施有污迹、散落垃圾,每处扣0.5分。

(5)污水管道不畅通,地坑内有积存污水,每处扣1分。

(6)室外周边15公尺及通道环境不整洁,有乱堆杂物及拾荒、堆荒现象,每处扣1分。

(7)每天未全面消杀,有蝇蛆、臭味、蛛网,每处扣0.2分。

(8)作业时未开启除臭设备,每次扣0.1分。

(9)垃圾未日产日清,满箱垃圾过夜,每箱垃圾扣0.2分。

(10)运行报表记录不齐全、不及时、不准确,每次扣0.2分。

(11)设施、设备未定期清洗、维护,发现损坏未及时修复,每次扣1分。

(12)各类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未挂于明显位置,未配备灭火器械,每次扣0.1分。

以上项目情况严重的加倍扣分,扣完为止。

4.垃圾房(桶)、果壳箱管理(6分):垃圾日产日清,垃圾房(箱、桶)满即清运,周边无污水、散落垃圾。果壳箱每天擦洗,设施完好齐全。

(1)垃圾日产日清,垃圾房(箱、桶)满即清运,房(箱、桶)内有死角、积存垃圾,每处扣0.5分。

(2)垃圾房(箱、桶)顶部有杂物、垃圾,周边有污水,散落垃圾未及时清除,每处扣0.1分。

(3)果壳箱未每天擦洗,体表积灰、有污迹,每处扣0.1分。

(4)果壳箱设施完好齐全,发生损坏未及时维修,擅自移除、封闭或停止使用,每处扣0.1分。

(5)清运结束后未及时关好房(箱)门、盖好箱(桶)盖,上锁的未及时锁牢,每处扣0.1分。

以上项目情况严重的加倍扣分,扣完为止。

5.车辆运输、车容车貌(包括汽车、电瓶车、人力车)(6分):车况良好,车容车貌整洁,密闭运输,运输途中无超重、超高和抛、撒、滴、漏现象。专车专用,按规定车道文明行驶。

(1)车辆未及时清洗,车容车貌不整洁,每车次扣0.1分。

(2)未达到密闭运输的,每车次扣0.5分。

(3)运输途中超重、超高和抛、撒、滴、漏现象的,每车次扣0.5分。

(4)非全密闭满载汽车在高架道路上行驶的,每车次扣1分。

(5)未专车专用,装载其它货物,每车次扣0.5分。

(6)电瓶车、人力车辆未按规定车道文明行驶的,每车次扣0.5分。

(7)电瓶车、人力车乘坐闲杂人员,作业工具未按规定摆放,每车次扣0.1分。

以上项目情况严重的加倍扣分,扣完为止。

6.垃圾、粪便进场无害化处理(4分):按指定信号上磅、下磅,按规定实行称重计量,遵守垃圾、粪便处理场(厂)规定,运至指定地点进行处理,不得任意倾倒堆放,服从终端处理场工作人员指挥,垃圾、粪便进场处理率100%。

(1)未按指定信号上磅、下磅,未按规定实行称重计量,每车次扣0.5分。

(2)不按限定速度行驶,在禁止超车路段超车,每车次扣0.5分。

(3)不遵守垃圾、粪便处理场(厂)规定,未按规定运至指定地点进行处理,任意倾倒堆放,每车次扣1分。

(4)不服从终端处理场工作人员指挥或非指定车辆进入垃圾、粪便处理场,每车次扣0.5分。

(5)垃圾、粪便进场处理率未达到100%,每车次扣0.2分。

以上项目情况严重的加倍扣分,扣完为止。

7.无主垃圾管理(3分)

(1)未及时清除辖区内无主垃圾,扯皮、推诿的,每处扣1分。

以上项目情况严重的加倍扣分,扣完为止。

8.市通报(6分)

(1)市通报、市明、暗查。

以上项目发现1处不符扣0.5分,情况严重的加倍扣分,扣完为止。

9.便民工单和社会投诉(3分)

(1)新闻媒体曝光及投诉,每件扣0.5分。

(2)群众来信、来电、来访投诉,每件扣0.1分。

(3)便民工单未在规定期限内答复及妥善处理,每件扣0.5分。

以上项目情况严重的加倍扣分,扣完为止。

(二)市容卫生(46分)

1.组织宣传(5分)

(1)市容环境卫生工作计划(方案),长效管理制度、措施、台帐资料(含对所辖清洁服务公司自查工作责任制)完善。(2分)

(2)被投诉,曝光点限时及时整改(见报后三天上报整改情况)并跟踪定点检查、督改措施。(2分)

(3)每个社区有1-2个市容环境卫生宣传阵地,每月更换。(1分)

以上项目发现1处不符扣0.5分,情况严重的加倍扣分,扣完为止。

2.疏导点管理(5分)

(1)主办单位按章规范管理,专人负责,制度健全,台帐资料齐全。(2分)

(2)经营户店外环境整洁,无乱拉乱挂,无店外占道、设摊。(2分)

(3)店内卫生洁净,物品摆放有序。(1分)

以上项目发现1处不符扣0.5分,情况严重的加倍扣分,扣完为止。

3.市容环卫责任(10分)

(1)责任制落实到位,定期对责任单位和公共设施进行检查或定期抽查。(2分)

(2)门前环境整洁,地面无垃圾、果壳纸屑,无污水、积水和废弃物,垃圾按规定袋装及投放。(3分)

(3)周边秩序好,停车有序,无店外设摊、占道经营和乱堆乱放、乱拉乱挂、乱涂乱贴等现象。(3分)

(4)墙面洁净,店招、店牌、灯箱广告、空调安装等符合规定。(2分)

以上项目发现1处不符扣0.5分,情况严重的加倍扣分,扣完为止。

4.新村小区环境(16分)

(1)新村小区道路平整、洁净、无垃圾污物。(3分)

(2)新村小区内化粪池、窨井、阴沟设施基本完好,沟井畅通,无污水溢流。(2分)

(3)无违章饲养家禽家畜。(2分)

(4)新村小区无乱涂、乱贴、乱牵挂、乱堆放现象。(4分)

(5)居民楼内公共楼道整洁畅通。(3分)

(6)无毁绿、占绿。(2分)

以上项目发现1处不符扣0.5分,情况严重的加倍扣分,扣完为止。

5.街巷环境(6分)

(1)街巷无暴露积存垃圾,路面、绿化带整洁、无明显杂物。(2分)

(2)无乱堆放、乱搭建、乱涂贴、乱设摊等。(2分)

(3)无乱停乱放,毁绿、占绿。(2分)

以上项目发现1处不符扣0.5分,情况严重的加倍扣分,扣完为止。

6.市通报(4分)

(1)市创建指挥部通报,市明、暗查。(4分)

以上项目发现1处不符扣0.5分,情况严重的加倍扣分,扣完为止。

(三)安全生产和从业人员保障保护(10分)

1.安全生产(8分)

(1)发生人员死亡事故,当月每起扣8分,全额扣除单位和相关人员的当月考核奖,并取消相关人员年终各类奖励和奖金。

(2)发生重伤1人或一次轻伤2人及以上事故,当月每起扣5分,扣除单位50%当月考核奖,全额扣除相关人员当月考核奖,相关人员年终各类奖励和奖金减半发放。

(3)发生轻伤1人或保险理赔1万元及以上的事故,当月每起扣3分,扣除相关人员50%当月考核奖。

(4)未发生人员伤亡但保险理赔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事故,当月每起扣1分,并扣除相关人员20%当月考核奖。

2.从业人员保障保护(2分)

(1)不遵守劳动合同法,全员未签订劳动合同且未参加基本社会养老保险,每人次扣0.1分。

(2)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水平的,每人次扣0.1分。

三、考核办法

1.考核分明查、暗查两种,每月4次。其中:明查暗查各1次,由区城管局、区建设局联合进行检查考核,另2次暗查由区城管局城管科、区建设局环卫所根据各自业务范围分别组织检查考核。

2.被检单位如有缺项,则以110分减去该项分值即为满分。

3.市城管局、市环卫处周通报存在的问题,每处扣0.5分,并扣奖励50元,下次周通报继续点到的则加倍扣分扣款。通报较佳的作业项目,每处加0.5分并奖励50元。继续保持较佳的,加倍加分加奖。对在市通报中被扣款的,如是区综合考核名次靠前并获得奖励的单位,从当月的奖励经费中减扣,如果区综合考核未得到奖励的单位则在城管、建设各自下拨作业经费中相应扣除。

4.市创建指挥部、市政公用局明查、暗查扣分的,纳入下月扣责任单位分值;被市政公用局扣分扣款的,直接由受检责任单位承担;只扣分不扣款的,分别在市容卫生、环境卫生分值中扣除,每处扣1分。

四、成绩评定

1.每次检查实行110记分方式,满分110分。每个小项累计扣分至该项分数扣完为止,各项得分累加即为该项检查得分。

2.以明查、暗查总成绩的平均数得出各街道当月考核综合得分,并排列名次。

五、奖惩办法

1.对当月综合得分前4名的街道办事处,予以奖励,标准为:第1名4000元,第2名3000元,第3名、第4名2000元。街道所得奖金原则上用于奖励城管科和清服公司,其中清服公司所发奖金不低于30%。

2.年终根据环境卫生作业得分情况,对各清服公司负责人进行考核奖惩。

3.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按安全生产和从业人员保障保护规定执行。

六、考核纪律

1.参检人员应本着公开、公平、合理的原则,组织好每一次检查,明查的日期、项目应提前通知有关街道;暗查的日期、项目则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违者一经查实,将由管理单位批评教育。

2.参检人员认真履行检查考核职能,若做“老好人”者,经批评教育而无改进者,在年度考核中不能评为优秀并与年度奖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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