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4-15 05:09:17
一、共性目标
1.完成本部门共性和专项目标、创新创优、宣传信息、中心城市建设项目任务,以及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由办公室负责考核)
2.完成落实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任务及突发事件新闻应急处置工作任务。(由办公室负责考核)
3.完成机关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由机关党委负责考核)
4.完成阳光扶贫、服务实体经济及民营经济年度任务。(由机关党委负责考核)
5.完成机关履职绩效、公务员普法教育工作任务。(由人事教育处负责考核)
6.完成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相关工作任务。(由人事教育处负责考核)
7.完成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相关工作任务。(由市容管理处负责考核)
8.完成法治政府(依法行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法治建设、信访稳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由政策法规处负责考核)
9.完成法治宣传教育、“七五”普法、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由政策法规处负责考核)
10.完成安全生产工作任务。(由环卫管理处负责考核)
二、职能目标
(一)办公室
1.做好中心城市建设项目跟踪督办工作。
2.做好全局目标管理工作,牵头组织好市对我局的服务全市高质量跨越发展年度目标考核、局对各处室和直属单位年度目标考核。
3.牵头做好对外宣传工作。
4.牵头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5.牵头做好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6.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7.做好文秘及会务保障工作。
(二)人事教育处
1.做好城管体制改革、系统机构编制、干部职工人事管理和工资调整工作。
2.做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体责任落实相关工作。
3.组织开展干部职工教育培训,会同法规处全年集中培训不少于2次。
4.做好合同制人员的招录、登记备案、社会保险等工作。
5.牵头做好履职绩效和公务员普法教育工作。
6.每月牵头对全局纪律作风、制度执行、在岗在位等情况进行督查检查。
7.全年在局网站或市级以上媒体刊发6篇以上宣传稿件。全年报送4篇以上信息,含1篇调研类信息。
(三)政策法规处
1.做好立法制规工作。
2.举办1-2期全市城管执法知识培训班。
3.认真办理、按时审结行政复议案件,确保无败诉。
4.严格审查市局承办的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确保经审查的案件无败诉。
5.开展全市执法案卷评查和法治城管考核工作。
6.牵头做好市信用办布置的诚信体系建设年度工作。
7.牵头做好“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三年行动第三阶段相关工作。
8.开展日常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每季度下发1期执法督查通报。
9.会同人教处对全局纪律作风、制度执行、在岗在位等情况进行督查检查。
10.全年在局网站或市级以上媒体刊发12篇以上宣传稿件。全年报送8篇以上信息,含1篇调研类信息。
(四)市容管理处
1.全力冲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全面提高社会文明程度。(政府工作报告内容)
2.完善“门前五包”制度,强化执法管理,进一步提升市容环境。(政府工作报告内容)
3.牵头做好规范市区养犬管理工作。
4.全年在局网站或市级以上媒体刊发12篇以上宣传稿件。全年报送8篇以上信息,含1篇调研类信息。
(五)环卫管理处
1.牵头垃圾分类集中处理率指标统计考核,全市垃圾分类集中处理率达82%。
2.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全市实施垃圾分类居民小区达798个,垃圾分类小区覆盖率达90%。
3.完成市区新建15座公厕、改造11座公厕的任务。(市政府为民办十件实事项目)
4.完成新建和改扩建农村公厕590座。
5.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各项工作以及污染防治综合监督平台维护工作。
6.完成市快速路环卫保洁市场化服务采购工作。
7.牵头做好263专项行动、大气污染防治、环卫统计等工作。
8.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措施,严格遵守安全生产制度,确保年度安全生产无责任事故。
9.完成全市扫雪除冰应急预案编制工作。
10.全年在局网站或市级以上媒体刊发12篇以上宣传稿件。全年报送8篇以上信息,含1篇调研类信息。
(六)财务装备处
1.根据年度经费预算安排及非预算刚性支出需求,合理调配变更资金使用项目,保障日常工作运行和重大活动开展、重点项目建设。
2.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实行单位内部统一管理,确保各项支出符合财务制度。
3.强化预算管理,坚持专款专用,严格各项经费支出的审核审计监督管理。
4.完成全局的年度预算、决算编报,做好经费的月、季报表和经费核算工作。
5.按季度向局党组汇报经费收支及“三公”经费支出情况,按照规定时间向全局职工公开年度“三公”经费情况。
6.指导直属单位开展好政府采购和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做好局机关政府采购和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7.完成好局办公用房、公务用车、机构节能、物业管理等后勤方面年度保障工作。
8.全年在局网站或市级以上媒体刊发2篇以上宣传稿件。全年报送1篇以上信息。
(七)机关党委
1.牵头做好机关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2.协助党组书记抓好党建工作。
3.组织好党组中心组学习活动。
4.做好市级机关工委、市工会部门布置的文体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5.指导局工会、妇联、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开展工作,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6.牵头完成阳光扶贫、社区帮扶、农村扶贫等任务。
7.牵头做好双拥、人民武装工作,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8.全年在局网站或市级以上媒体刊发6篇以上宣传稿件。全年报送2篇以上信息,含1篇调研类信息。
(八)市城管行政执法支队
1.完成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支队任务。
2.落实精细化管理标准,全年开展“城管+公安+律师+相关职能部门”等集中整治活动5次以上,确保市管路段市容秩序全面优化。
3.开展城管“四进四帮”(进商户帮难处、进学校帮普法、进企业帮创新、进社区帮难户)活动6次以上。
4.牵头组织全市城管执法大比武活动。
5.加强城管队伍建设,继续推进“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三年专项行动。
6.全年办结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6件以上,确保不败诉。
7.全年在局网站或市级以上媒体刊发12篇以上宣传稿件。全年报送8篇以上信息,含1篇调研类信息。
(九)市户外广告及亮化管理服务中心
1.开展快速路一期沿线户外广告整治活动。
2.牵头组织城市空间综合整治行动。
3.持续开展小广告执法管理工作。
4.完成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等公益广告宣传任务。
5.完成《市戸外广告及标志管理办法》修订工作。
6.加强市区高炮广告、市区公交站台广告管理工作。
7.全年在局网站或市级以上媒体刊发6篇以上宣传稿件。全年报送6篇以上信息,含1篇调研类信息。
(十)市园区渣土管理服务中心
1.牵头做好省下达给我市的垃圾分类集中处理率4个子项中的城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统计上报和督查指导工作。
2.推进市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建设。
3.全年开展渣土联合整治行动不低于4次。
4.做好生态文旅区和工业园区渣土规费征收和管理。
5.推进市区渣土运输车辆信息化管理。
6.牵头做好全市渣土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7.全年在局网站或市级以上媒体刊发8篇以上宣传稿件。全年报送6篇以上信息,含1篇调研类信息。
(十一)市环卫事业管理服务中心
1.加强市区(除环卫市场化作业区域外)环境卫生作业质量和设施设备运行的督查考核,每月印发1期通报。
2.加强清江浦区、开发区环卫市场化环境卫生作业质量和设施设备运行的督查考核,每两月印发1期通报。
3.做好王元生活垃圾填埋场进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工作。
4.做好王元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沥液处置工作。
5.做好市粪便处理场无害化处理工作。
6.严格按照生活垃圾处理规范运行标准,履行监管职能,做好对中科、光大焚烧发电厂、飞灰填埋厂及餐厨垃圾处理厂的运行监管,每月印发各1期通报。
7.完成王元生活垃圾填埋场征地项目。
8.完成市粪便处理场除臭系统提标改造项目工程。
9.完成市区污水处理厂污泥焚烧处置项目建设。
10.完成市区餐厨废弃物处理项目扩建工程(含环卫信息化平台)项目建设。
11.完成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扩建项目建设。
12.全年在局网站或市级以上媒体刊发12篇以上宣传稿件。全年报送8篇以上信息,含1篇调研类信息。
(十二)市停车设施管理服务中心
1.继续推进实施停车便利化工程。新增10000个公共停车泊位。(市政府工作报告内容)
2.建成停车诱导系统。实现55家以上公共停车场数据和超过1500个市区道路停车泊位数据接入市智能停车诱导系统。(市党代会工作报告内容)
3.牵头起草完成《市停车场管理条例》初稿。与局法规处等部门配合,在6月底前完成列入市年度立法预备项目《市停车场管理条例》的初稿起草。
4.组织开展市区公共停车精细化管理工作月度考核。每月25日前完成当月考核,得分送市城管办纳入各区城市长效管理月度考核成绩。
5.加强对共享单车投放企业监管。协助市交通控股公司在市智能停车诱导系统平台基础上,投资建设共享单车停放管理子平台,建设1000个共享单车诱导停放点位(单车驿站)。
6.开展市区公共停车场所日常监管。受理申请新设置公共停车场备案事项;对已备案公共停车场落实市容环卫责任情况进行抽查检查。
7.全年在局网站或市级以上媒体刊发6篇以上宣传稿件。全年报送6篇以上信息,含1篇调研类信息。
(十三)市市场建设服务中心
1.积极稳妥处理好职工养老保险缴存及到龄职工退休问题。
2.多渠道增收节支,努力提高职工工资收入水平,稳定职工思想情绪。
3.加强对人民路农贸市场、月季园停车场的日常管理、安全生产等工作,强化督查考核机制,落实长效管理措施,完成年度收费工作。
4.全年在局网站或市级以上媒体刊发2篇以上宣传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