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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医疗机构设置规划范文

时间:2022-11-06 06:01:28

“十三五”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根据《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5-2020年)》和《四川省医疗服务体系规划(2015-2020年)》精神,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四川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四川省”十三五”医疗机构设置规划》要求,为发挥政府宏观调控和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促进全市医疗资源合理配置,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服务体系,全面提升医疗服务能力,有效提高医疗服务公平性与可及性,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十二五”期间,全市医疗机构基础设施条件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能力全面提升,医疗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医疗机构总数、千人拥有床位数、千人医务人员数等居全省前列。2015年末,全市医疗卫生机构总数1064个,其中,医院31个,基层医疗机构979个,专业公共卫生机构52个,其他机构2个。医院中,公立医院16个,民营医院15个;按等级划分:三级医院5个(三级甲等医院4个),二级医院7个,一级医院6个,未定级医院13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46个,乡镇卫生院43个,门诊部和诊所392个,村卫生室439个。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中,疾病预防控制中心6个,妇幼保健院6个,卫生监督机构6个,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33个。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10097张,每千常住人口床位数达7.8张,远高于全省平均水平5.65张。

虽然我市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成效明显,但仍然存在医疗资源分布不均,结构欠合理,专科服务体系不完善,社会办医规模偏小等问题。一是医疗资源分布不均,结构欠合理。全市5所三级医院均集中在主城区,三级医院中有3所在东区,占60%。公立医疗机构床位占比达到93.7%,总诊疗量占比达68.8%。无论从规模还是诊疗量上来讲公立医院都呈现“一枝独大”的局面。二是医疗机构功能缺位和越位。大医院“人满为患”,大量常见病多发病挤占优质医疗资源;而基层医疗机构服务量不饱和,导致部分机构服务能力退化,医疗资源整体利用效率较低。截至2015年底,三级医院床位使用率达116.4%,远高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34.4%和乡镇卫生院的44.6%。三是专科医疗服务体系还不完善。专科医疗服务体系发展较为缓慢,儿童、妇产服务能力特别是县区级服务能力还相对薄弱,康复、慢性病等专科医院还相对较少,还存在“专科不专”、“综专不分”的现象。四是社会办医规模偏小。目前我市民营医院数已基本与公立医院数持平,但社会办医规模小、等级低、基础设施较差等问题仍然突出。还没有上档次、成规模的大型民营医院。截至2015年,全市民营医院床位数占医院床位总数仅为6.3%。15所民营医院中,无二级以上医院。

二、设置原则

(一)公平可及原则

以群众健康需求和提供基本医疗服务为导向,医疗机构设置布局合理,服务半径适宜,交通便利,面向城乡居民,保障人民群众公平、可及地享有基本医疗服务。在适度范围内原则上不设相同级别和类别的医疗机构。

(二)统筹规划原则

以我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日益增长的医疗服务需求为依据,根据我市卫生资源现状,采取控制总量、调整存量、优化增量、提高质量、内涵发展的战略,对卫生资源进行统筹规划,提高卫生资源的利用率。

(三)分级医疗原则

科学定位医疗机构的功能和职责,建立完善分级诊疗服务体系,构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格局,提高医疗卫生资源整体效率。

(四)协调发展原则

坚持综合控制、专科发展原则,严格控制公立综合医院数量和单体规模,新增公立医院以儿童、妇产、口腔等专科医院和康复、护理等医疗机构为主。

(五)鼓励社会办医原则

坚持公立医疗机构为主导、非公立医疗机构共同发展,加快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积极引导社会资金和外资进入医疗服务领域。大力支持社会力量开展医养结合服务。鼓励社会资金和外资向专科、农村和社区医疗服务流动。

(六)中西医并重原则

遵循卫生计生工作基本方针,坚持中西医并重,保障中医、中西医结合的合理布局和资源配置,充分发挥中医在慢性病诊疗和康复领域的作用。

三、总体目标

我市医疗机构设置的总体目标是构建适合我市社会经济发展要求和人民群众医疗需求的医疗服务体系,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服务和逐步提供不同层次的医疗服务。

健全医疗服务体系。合理设置公立综合医院,推进大型综合医院控时限量,进一步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大力发展专科医院,优先规划设置和加快发展儿童、妇产、康复、老年病等专科医院(含中医类专科医院),形成“门类齐全、功能互补、协同发展”的医疗服务体系。

优化医疗资源布局。加强区域医疗中心建设,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多点多级”发展。鼓励城市大型医疗机构向医疗资源薄弱地区延伸发展。大力推进医联体建设,鼓励探索建立多种形式的促进上下联动的医疗联合体模式。

推进区域医疗协同。明确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功能定位,指导医疗机构按照功能定位确定重点收治疾病病种范围;加强远程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提高远程医疗服务效率;进一步规范双向转诊流程,推进不同级别医疗机构功能互补,提高医疗资源整体利用效率。

构建多元办医格局。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拓展社会办医发展空间,推进健康服务业发展,鼓励社会办医高端化、专科化、规模化、城郊化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医疗服务需求,构建多元化办医格局。

完善分级诊疗模式。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原则,强化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重点加强县办医院综合服务能力建设,充分调动基层医疗机构积极性,健全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初步构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服务模式。

四、医疗机构设置

(一)医院设置

1、综合医院

(1)市办综合医院。“十三五”期间,原则不再新设市办综合医院。严格控制800张床位以上市办综合医院单体规模(单个执业点)。对超出规模标准的,要采取综合措施,逐步压缩床位。

(2)县办综合医院。“十三五”期间,原则上不新设县办综合医院。严格控制500张床位以上县办综合医院单体规模。重点加强县办综合医院综合服务能力建设,大力推进县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到2020年,县办综合医院一级诊疗科目齐全,综合服务能力大幅提升。

2、公立中医医院

“十三五”期间,原则上不再增设市办中医医院。县级区域设置1个独立的县办中医医院,东、西区因有市办中医医院覆盖,不再设立中医医院。仁和区可独立设置或在区级医院增挂县办中医医院并设置标准化中医科。

3、妇幼保健机构

全市现有妇幼保健院(站)6所。“十三五”期间,要加强妇幼卫生健康体系建设,按照行政区划建立健全独立的保健与临床相结合的妇幼保健专业机构,形成覆盖城乡的妇幼保健服务网络。要进一步加强妇幼保健机构等级评审工作,强化服务功能,提高服务质量。

4、专科医院

(1)传染病专科医院。“十三五”期间,力争将第四人民医院创建成为三级传染病医院,不再增设其他传染病医院。盐边县医院、米易县医院要设立独传染病区。

(2)精神病专科医院。目前全市有三级甲等精神病专科医院1所,“十三五”期间不增设。推进区域精神卫生中心建设,各县区应当在辖区内指定一所综合医院设置精神科门诊或心理治疗门诊。

(3)专科疾病防治机构。“十三五”期间,不再新设专科疾病防治机构,充分利用现有职业病防治资源,提高服务能力,打造具有区域影响力的职业病防治中心。

(4)康复医院。将功能定位重复、效益差的综合医院转型为康复医院。鼓励社会资本独立举办或参与改制的方式投资建设康复医院。根据需要设立2-3家。

(5)其他专科医院(含口腔医院、心血管医院、医疗美容医院、眼科医院、妇女儿童医院、疗养院等)。鼓励社会资本多渠道办医,建立具有一定规模的专科医院,“十三五”期间,合理设置各类专科医院。

(二)基层医疗机构设置

1.乡镇卫生院。乡(镇)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与乡(镇)卫生院整合,按照乡镇行政区划政府在每一个乡镇办好一所乡镇卫生院。到2020年,实现100%乡镇卫生院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要求。

2.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划或一定服务人口进行设置。政府在每个街道办事处范围或3-10万居民规划设置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到2020年,实现100%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要求。未设置床位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按标准设置床位,住院率长期超过80%以上的要逐步增加床位,满足慢病管理和基本医疗服务需求。

3.村卫生室(村计划生育服务室)。村卫生室和村计划生育服务室共建共享共用,原则上每个行政村应当设置1个村卫生室(村计划生育服务室),加强乡村一体化管理,到2020年,村卫生室(村计划生育服务室)规范化建设达标率达到80%以上。

4.社区卫生服务站。社区卫生服务站根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覆盖情况以及服务半径、服务人口等因素合理设置。到2020年,社区卫生服务站规范化建设达标率达到80%以上。

(三)急救中心

“十三五”期间,统筹规划全市公共卫生应急指挥系统和“120”急救指挥调度系统,结合实际优化调整120急救区域,构建120指挥中心与各救护医疗机构间紧密协作机制,进一步提高全市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能力。

(四)社会办医

大力支持社会资本投资开展医养结合服务;鼓励社会资本投资高端医疗服务;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医疗机构改制;按照每千常住人口1.5张床位对社会办医进行总量和结构控制,取消对社会办医疗机构的具体数量和地点限制,诊所、门诊部等不设床位的医疗机构不受数量限制。

(五)其他机构

鼓励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积极开展医养融合试点。鼓励养老机构开办门诊部、护理院、护理站等,促进医养结合。支持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利用现有资源,开展医学影像、病理诊断和临床检验集中诊断服务,主要面向基层医疗机构开放,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共享。

五、机构等级

(一)市办公立医院

鼓励市第二人民医院创建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力争使市四人民医院达到三级传染病医院标准。

(二)县办公立医院

2020年,70%以上的县级综合医院达到二级甲等水平,优先支持民族地区条件成熟的县级综合医院创建二级甲等综合医院;县办中医医院全部达到二级及以上,鼓励专科医院积极创建二级乙等以上医院,鼓励符合条件的中心卫生院创建达到二级医院水平

(三)社会办医

到2020年,增加2所以上社会办二级医院,力争增加1所三级社会办医疗机构。力争10%的社会办医达到二级等以上水平,鼓励有条件的民营医院积极申请医院等级评审。

六、功能协同

(一)医养结合

到2020年,建立起符合“9073”养老格局定位的医养服务体系,实现医养结合对养老服务机构的全覆盖,探索制定出医养结合服务标准,形成内涵丰富,服务到位的医养服务模式。医养结合服务产业效应初步显现。

(二)医疗联合体

到2020年,以市办公立医院为龙头,全覆盖的医疗联合体有效建立,医疗联合体内建立顺畅的双向转诊关系,在医联体内开设延伸门诊、延伸病房,开展技术、人员、管理、信息化建设等深层次合作和帮扶。

(三)远程医疗服务

到2020年,建设覆盖100%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的远程会诊系统,逐步实现远程会诊、远程预约、远程监护、远程影像及病理诊断、远程教育、远程信息共享等远程医学活动。建成覆盖城乡的远程心电会诊系统、远程影像会诊系统。

(四)分级诊疗制度

到2020年,基本建立起“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制度,坚持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严格大型医疗机构“控时限量”,提升县级及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实现“两降四升”,即市级以上三级医院诊疗量占比明显降低、基本病种收治占比明显降低,疑难重症病种收治占比明显上升,三、四级手术占比明显上升,县级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诊疗总量和占比大幅上升。

(五)互联网健康服务

到2020年,实现全员人口信息、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三大数据库基本覆盖并动态更新信息,建成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管理信息系统并互联互通,普及应用居民健康卡,积极推进居民健康卡加载其他公共服务功能,实现一卡多应用、区域“一卡通”,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能提供以慢性病为主的互联网健康服务。

本规划在执行期间,可根据国家医疗体制改革等宏观政策调整、社会经济发展状况、人口和疾病谱变化、城镇化建设等情况,予以适当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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