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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教育培训工作规划范文

时间:2022-12-16 05:48:11

法院教育培训工作规划

为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按照“以人为本、按需施教、全员培训、确保质量、全面发展、注重创新、联系实际、学以致用”的法院教育培训工作原则,培养和造就一支高素质、职业化的法官队伍,适应“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的需要,特制定2014年市法院教育培训规划,具体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市法院工作实际,健全教育培训工作体制,多层次、多渠道地开展教育培训工作,力求逐步实现教育培训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以此全面提高法院队伍整体业务水平,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职业化的法官队伍,促进审判事业和“创建公信型法院”主题活动全面发展。

二、总体目标

大力开展以法官任职、续职、晋级培训为主要内容的法官教育培训工作,不断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完善、创新教育培训机制,细化教育培训办法,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育培训的质量和效力,加强法官司法能力和职业道德的建设,牢固树立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树立法院权威和公信力,创建人民满意司法。

三、基本任务

(一)岗位培训

1、领导干部任职资格培训。新任基层法院院长选送到国家法官学院接受任职资格培训;新任基层法院副院长选送到省法官学院接受任职资格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一个月。

2、新招录人员培训。组织两级法院新录用的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司法警察到省法官学院接受上岗前的初任培训,集中培训时间为15天。市中级法院对各基层法院的人民陪审员进行培训,时间为5天,学员100人。

3、高级法官晋级培训。按照国家法官学院和省法官学院《中国法官培训网管理办法》的要求,成立工作站,协助省法院完成晋升高级法官网络培训和现场考试工作。2014年培训学员1期。

4、续职培训。2014年度内计划举办续职培训班3期,其中民商事续职培训2期,学员100人,开班时间2014年7月、8月;办公室、政工人员续职培训1期,学员40人,开班时间2014年5月。

5、各类专项培训。中院将加强与市委党校合作,进一步巩固和发挥中院法治基地、市委党校特色和优势,充分利用市委党校师资力量和法院法官的理论和实践经验,加强思想政治理论学习和法学理论研究。要通过双方互通信息,教师资源共享,扩大法院兼职教师对外讲座范围,正面树立法院法学知识的权威性;要充分利用市委党校教师资源丰富,专业性强,教学理念独到,教学设备先进的特点,进一步提升法院法官教育培训的效果,为培养法院专家型、复合型人才提供良好的平台。

6、开展各类学习竞赛活动。近年来,中院多次组织全市法院大型竞赛活动,激发了干警的学习热情,鼓舞了干警的士气,提高了干警业务水平。2014年,中院继续推行以赛促学机制,组织开展不同岗位、不同主题的竞赛活动,把学习、竞赛、工作有机的结合起来。通过竞赛,浓厚教育培训氛围,检验队伍执法水平,调动干警学习积极性,激励干警不断进取,积极创优。

(二)高层次人才培养

贯彻人才强院战略,重视高层次人才在队伍建设中的标杆作用和引领作用,有计划地选派一批具有培养前途的优秀法官进行高层次的专门培训。2014年内争取选派到国家法官学院培训X人左右,参加最高院组织的各类专业短期培训X人左右。根据审判工作需要,定期选送一些法官到市金融、证券、对外贸易、知识产权管理等机构进行短期培训,增强与审判有关的专业知识的更新与补充。

(三)学历教育

2014年制定优惠政策,继续鼓励符合条件的法官及干警,特别是年龄在45岁以下、具有大学本科学历的干部,本着学用一致的原则,报考法学硕士研究生,进一步提升法官队伍的学历层次。对取得法学硕士研究生学位学历的,工作业绩突出的,经中院政治处审核,纳入全市法院专业人才库,作为重点考核对象。

(四)新法律法规培训

结合2013、2014年新颁布法律、法规及最高院出台的相关司法解释,与中院各业务庭室沟通确定2014年年度内对下指导的专项培训时间及内容等,统一下发《调训通知》,及时组织对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培训,提升法官司法能力。根据审判工作需要,2014年度内适时邀请国内法学专家授课,以此更新法官的法律知识,拓展法官视野,提高法官的业务水平。组织有关人员参加省法官学院举办的新法律法规培训班2期,市中级法院将在2014年内适时举办新法律法规专题讲座X次,邀请法律专家授课,不断更新法官的法律知识,提高法官的业务水平。同时,制定培训班调训及请销假制度,按时评定成绩、按时评选优秀学员,做到一期培训一通报,形成长期有效的制约机制,保证教育培训有长期、系统、完整、连贯的安排,切实增强教育培训效果。

(五)网络知识更新考试

不断完善网络考试系统,继续坚持年度全市法院网络知识更新考试制度,提高广大干警学习的自觉性,达到以考促学的目的。知识更新考试采取分专业、干啥考啥的方式,将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最高法院新司法解释纳入试题,不出复习题,只出复习范围,以此检验干警的平时自学情况和真实水平。

(六)创办“法官大讲堂”

2014年继续创办“法官大讲堂”,将开展“中院业务庭长、基层法院主管战线副院长讲座”、“2013年全市法院办案标兵及调解能手经验报告”两次法官大讲堂讲座及评比活动。中院业务庭长、基层院主管战线副院长讲座,要求选择自己庭室(战线)办理的一至二个典型案例进行分析,争取以点代面或以案例形式深入剖析新颁布法律的适用问题,提高对新颁布法律的理解与运用能力。继续实行培训、考核、使用三位一体的激励机制,对中级法院参讲并被评为优秀的授课人,在法职晋升时优先考虑,并在法职人员动态管理标准化考评中加分;对基层法院参讲并被评为优秀的授课人,中级法院党组将建议基层法院党组在法职提升和中院遴选法官时优先考虑,并及时向当地党委通报有关情况。两级法院被评为优秀的授课人将被收入全市法院专业人才库中,为法院储备后续人才,并充实到法官学院兼职教师队伍中,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七)加强教育培训网络信息化建设

为了适应教育培训的现代化要求,充分发挥局域网高效、快捷的优点,减少工学矛盾,增强教育培训效果,扩大教育培训的受益面,2014年教育培训坚持向网络化、分散式、自主型培训方式转变,加大对“累积学分式”培训系统的管理与维护力度,增加视频课件的数量,提高视频讲座人的层次,实施课件观看率季度通报制度。同时,将中院核定“精品百案”的裁判文书及相关扫描卷宗,挂在局域网上,作为全市法官审理案件的借鉴与参考。利用现有的网络知识更新考试系统,将2013年司法考试的模拟题及仿真题注入网络考试题库,全市法院干警随时可以上网答题,检测自己的司考水平,增强法律知识功底。每年网上授课达到12-15课时,每课时积2分,经测试后,系统自动生成课时积分,全年达到22分,视为个人培训合格。合格人数必须占各基层法院、中院各部门实有人数的95%,达不到的实行一票否决,视为年度教育培训标准化管理考核不达标。同时要充分利用网络信息技术,在网络上定期组织案例评析、庭长在线答疑、司法考试考前辅导等远程教育培训,逐步在全市法院系统内建成远程教育培训体系,实现教育培训资源共享。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

大规模培训干部,是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必然要求,是实施人才兴院战略的重要举措。全市两级法院领导要高度重视教育培训工作,把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政工部门要自觉抓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的组织实施工作,担负起提高法官队伍素质、培养法官优秀人才的职责,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切实做好2014年教育培训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二)政策引导

要将各类干部教育培训情况纳入干部本人学习档案,坚持教育培训与使用相结合,形成正确的用人导向。继续实施《进修学历鼓励办法》,对在职干部参加法律硕士学位教育,取得相应的学历或学位证书或参加全国统一司法考试,取得合格证书的,建议院党组给予适当的奖励。

(三)完善机制

要继续完善分级管理体制和有效运行机制,细化各类培训管理办法。健全完善《教材、教案、兼职教师审核准入制度》、《网络积累学分制自学方案》、《知识更新考试制度》等教育培训制度,保证教育培训工作的协调发展。

(四)提高质量

积极创造条件办好中院与市委党校联办的法治教育培训基地和“法官大讲堂”,充分利用市委党校师资力量和法院法官的理论和实践经验,加强思想政治理论学习和法学理论研究,不断提高办学质量和水平,进一步提升法官的业务能力与职业道德。

(五)保证经费

要按照最高院和省法院培训规划的要求,每年教育培训专项经费不低于同期法院业务经费的3%,确保培训经费单独列支,实行专款专用,为干警创造良好的学习条件和学习环境,保障教育培训工作的正常开展。

(六)强化检查

全市两级法院要加强对教育培训工作的检查,督促全体干警杜绝形式主义与消极松懈状态,确保教育培训工作落实到位,使教育培训各项工作扎实、高效开展,达到2014年教育培训规划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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