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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安全生产行动规划范文

时间:2022-06-17 04:22:35

城市安全生产行动规划

“十二五”期间是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加快建设经济强区,实现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关键时期。编制和实施《区“十二五”安全生产专项规划》,对于推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促进我区“十二五”期间安全生产目标的全面实现,具有重要的意义。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省“十二五”安全生产专项规划》、《市“十二五”安全生产专项规划》和《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特制定《区“十二五”安全生产专项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第一章现状与面临形势

一、“十二五”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十二五”期间,我区安全生产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把“安全发展”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围绕安全生产“三项建设”、“三项行动”,按照市政府部署的认真开展落实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为我区全面完成“十一五”安全生产规划目标任务,促进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做出积极贡献。主要成效体现在以下6个方面:

一是组织领导不断加强,“一岗双责”有效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各单位更加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健全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共同抓的安全生产工作领导格局,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了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各部门各单位年度计划,纳入了各级各部门政绩、绩效、综治、文明和平安建设等考评内容,做到安全生产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规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同步落实、同步考核。不断加强安全生产制度的研究制定,出台了《区贯彻落实政府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暂行规定的实施意见》、《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区人民政府区长、副区长安全生产责任制》等多项制度,建立了安全生产“一岗双责”、“一把手”履职报告等一系列管理制度,为做好“十一五”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保证。

二是“三年行动”成效显著,主体责任有效增强。“十一五”期间,我区把开展落实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以下简称“三年行动”)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首要任务,作为解决制约和困扰我区安全生产工作突出问题的主要举措,三年来,我区各级各部门严格按照“评定等级、分类整改、滚动管理”和“A级抓巩固、B级抓提升、C级限期整改、D级黄牌督办”的原则,采取认真部署、分步实施,深入发动、细化要求,强化宣传、抓好培训,培植典型、示范带动,严肃约束激励等措施,推进各项工作落实到位,确保“三年行动”取得了明显成效。截至年12月底,全区参评企事业单位7657家(1268家企事业单位和6389家个体工商户),其中企事业单位A级145家,占总数11.44%;B级1033家,占总数81.47%;C级90家,占总数7.09%;下达安全生产隐患整改通知书4020份,责令整改安全隐患11880条,督促整改11345条,整改率达95.5%。向银行、总工会等单位发出函告书206份,责令停产停业整顿70家,吊销(暂扣)有关证照22家,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整改无望的单位49家,取缔无证无照单位562家。

通过“三年行动”有力推动我区落实政府及其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进一步查清了全区安全生产状况;夯实了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广大企事业单位充分认识并较好地落实了其所承担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消除了一大批安全隐患;推动了安全生产长效监管机制的建立,政府及其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能力不断提高,进一步营造了全社会齐抓共管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促进了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推进我区安全生产水平明显提升。

三是队伍建设不断完善,监管能力进一步提升。区安监机构进一步加强,成立了执法大队、应急救援指挥中心、重大危险源监控中心,各街道均设立安全监管办公室。逐步理顺综合监管与专项监管关系,经常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督查、检查,事故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制度不断强化,安全监管体制不断完善。

四是重点整治不断深入,工作成效益加明显。“十一五”期间,针对我区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区安监、环保、公安、消防、交通、建设、教育、文体旅游、经贸、外经等部门加大综合监管和专项监管力度,着力开展危险化学品、交通、建筑、人员密集场所、公共聚集场所、“三合一”、学校安全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专项治理活动,并在节假日、重大庆典、汛期和高温季节等特殊时段,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全面排查隐患,确保了重点行业和特殊时段的社会稳定。

五是宣传教育不断深化,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进一步增强全民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强化全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根据国家、省、市的总体部署,结合实际,在注重抓好监管队伍学习培训的同时,每年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等宣传教育活动。“十一五”期间,各街道、各部门举办各类安全学习培训、安全文艺汇演,发放安全材料、组织安全电影进街道、开展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员培训等,在社会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宣传氛围。通过几年努力,从业人员和社会各方面的安全常识和意识逐步提高。

六是全面完成“十一五”专项规划所确定的各项指标。“十一五”期间,我区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逐年下降,实现了规划提出的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的目标。年事故“四项指数”与2005年同比有较大幅度的下降,即事故起数减少633起、下降76.7%,死亡人数减少7人、下降14.9%,受伤人数减少152人、下降62.6%,经济损失减少83.89万元、下降44.7%;年的各项事故相对指标与2005年相比也有较大的降幅,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71.7%,生产事故十万人死亡率下降45.3%,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下降55.1%。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十一五”期间,我区安全生产工作虽然取得了积极进展和明显成效,但安全生产基础还比较薄弱,与我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要求尚不相适应。

(一)企业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和政府部门监管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尽管近年来安全生产已引起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受到全社会的广泛关注,但是在少数单位或企业重生产、重效益、轻安全的思想和行为仍然存在。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素质低,企业违章指挥,劳动者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问题仍然存在。

(二)少数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随着我区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区非公有制企业在社会经济中占主导地位,但部分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尤其是一些小作坊、小施工单位,内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没有真正建立,安全投入不足、安全教育不到位,防护设施简陋,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

(三)安全生产基础薄弱。在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经济增长方式调整滞后,安全生产长期投入不足,累积欠账严重。多数企业特别是非公有制企业的工艺、技术、设备落后,事故隐患多,管理水平低的问题突出。

(四)安全监管力量不足。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安全监管任务越来越重,就目前来看,区、街道安全监管人员、经费以及监管手段与履行任务不相适应,专业监管技术人员缺乏,工作方式、方法还有待进一步创新。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资源缺乏统一规划,应急救援装备匮乏,应急管理薄弱,应急演练不多,对突发事件实施快速、有效的应急救援的能力仍需进一步提高。

(五)道路交通事故处于高位运行。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在各类事故比重偏大,年我区发生的两起较大事故都为交通事故。究其原因,仍是驾乘人员交通安全意识淡化,存在酒后驾驶、抢道争先、超速、违法超车、随意横穿、斜穿、猛拐等违法违章行为。

三、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一)面临的机遇

“十二五”期间,我区安全生产工作具备许多有利条件。一是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把安全生产作为加强社会管理、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所必须遵循的一项重要原则,对各级党委、政府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更高要求,必将有力地促进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二是国务院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省、市也相应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为进一步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持。三是我区经济社会持续发展为安全生产提供了物质基础,必将为解决一些深层次的安全生产问题创造有利条件。四是“十一五”期间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积累的有益经验,特别是“三年行动”所探索和总结的成功经验,将有力促进全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全面推进,进一步提升我区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二)面临的挑战

1.经济快速发展与安全保障能力相对滞后的矛盾在短期内还难于缓解。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安全生产投入、安全基础设施建设等安全保障能力与经济快速发展不匹配的矛盾更加突出,而且短期内难以得到有效解决。

2.持续实现生产安全事故总量下降难度增大。“十一五”期间生产安全事故持续多年大幅下降,各项控制指标继续下降的空间收窄,防止各类事故尤其是重特大事故反弹的任务十分艰巨,持续实现生产安全事故总量下降难度增大。

3.事故处理难度逐渐加大。其一,我区的安全事故时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往往事发突然,抢险救援、伤员医治、责任认定、损失赔偿等工作时间紧、头绪多、难度大,应急救援任务艰巨;其二,社会关注程度不断提升,事故处理工作出现新的课题。随着社会公众获取和传播信息的方式深刻变化,每一起生产安全事故不论大小,如果不及时妥善处理,很容易造成简单事件复杂化、负面影响扩大化、社会危害严重化。

4.监管任务不断加重。其一,区是市的中心城区,企业点多面广,安全基础薄弱。这就给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安全生产法制建设带来了许多困难,一些安全标准简单化,适用性不够,一些处罚规定原则化,约束力不足,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法律规定统一性与实际情况多样性之间存在一定的矛盾;其二,生产经营实体急剧增多,对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提出了新要求。

5.车辆的急增与道路设施滞后的结构性矛盾十分突出。近年来我区机动车保有量逐年增长,道路建设和安全管理设施建设相对不足,交通供需矛盾日益突出,混合交通严重,路网结构不合理,道路建设中功能不足、设施不全、通行能力低,与日益增加的车辆拥有量不适应,供需矛盾日益加剧。

第二章指导思想与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出发点,以“最大限度的减少事故总量、努力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为目标,以开展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以下简称“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为主线,进一步强化领导、强化落实、强化责任、强化监管,努力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好转,为实现“两个加快”和新一轮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重要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为推动“十二五”期间我区安全生产工作持续有效开展,推进我区安全生产状况实现根本性好转,确保“十二五”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的全面实现,在工作指导上要切实把握好以下原则:

一要更加注重预防。坚持预防为主,坚持“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强化事前防范工作,注重有效监管,实现预防与监管的有机统一。

二要更加强化责任。以推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和企事业主体责任全面落实为抓手,强化政府主要领导、政府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和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负责人责任,实现政府监管责任与企事业单位主体责任的有机统一。

三要更加突出重点。坚持突出重点、兼顾一般,按照“做好常规的、突破重点的、致力创新的”要求,全力推进“标准化三年行动”,加强安全保障能力建设,强化监管执法,实现一般监管与重点监管的有机统一。

四要更加增强协作。坚持密切沟通、通力协作,完善联动协作机制,合力解决重难点问题,扎实推进安全源头治理,实现行业监管与齐抓共管的有机统一。

五要更加严格标准。坚持全面推进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进一步规范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行为,强化安全管理,实现生产和安全的有机统一。

六要更加坚持创新。坚持把创新作为推进安全发展的根本动力,以改革的精神、创新的思路、发展的办法解决安全生产事业前进中的问题,实现传承与创新的有机统一。

七要更加强化服务。坚持执法与服务并重,既要注重严格准入、严格管理、严格执法,也要强化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企业,实现执法与服务的有机统一。

八要更加依靠科技。坚持把安全生产科技支撑体系建设摆在重要位置,促进安全生产科技支撑保障能力不断增强,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技术水平不断提高,有效降低安全生产管理、监管成本,实现科技与管理的有机统一。

三、规划目标

到2015年,全区安全生产状况稳步好转,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明显下降,其中工矿商贸企业伤亡安全事故和火灾事故主要控制指标符合市政府下达的指数,交通安全事故死亡人数逐步降低;交通、建筑、危险化学品、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状况得到改善,较大事故继续得到有效防范,确保不发生重大以上事故。“一岗双责”和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得到明显改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得到明显提高,政府安全监管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

第三章主要任务

一、强力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

把开展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作为我区“十二五”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一条主线持续抓好抓出成效。各街道、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3号)、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政〔〕22号)、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政文〔〕354号)、《关于印发市开展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政文〔〕88号)和区政府《关于贯彻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意见》(政文〔〕45号)、《关于印发区开展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政文〔〕67号)精神,按照“突出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执行、衔接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原则和“明确工作内容,明确目标任务,明确工作步骤,明确激励约束措施,明确职责分工”的要求,全面开展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通过开展“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使全区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在安全生产目标、组织机构和职责、安全生产投入、法律法规与安全管理制度、教育培训、设备设施、作业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职业健康、应急救援、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绩效评定和持续改进等13个方面要求得到较好落实。具体目标如下:

(一)执行国家标准的企事业单位:其达标认定按国家、省里的有关规定及期限实现标准化达标。

(二)执行《标准》的企事业单位:年12月底前,在第一轮“三年行动”中(下同)安全级别为A级的企事业单位,必须达到标准化三级以上标准;2012年12月底前,安全级别为B级的企事业单位,必须达到标准化三级以上标准;2013年12月底前,安全级别为C级的企事业单位,必须达到标准化三级以上标准。在此过程中,若国家有出台新的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则按新出台的标准执行。

对于在开展“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期间新增的企事业单位以及未参加第一轮“三年行动”的企事业单位参照C级企事业单位的达标时限要求进行标准化建设。

二、强力推进重点行业或领域安全监管

(一)道路(水上)交通:建立联合执法机制,持续强化路面管控,严肃查处道路交通严重违法行为。突出道路运输企业及校车的安全监管,加强道路交通公共安全宣传教育,组织实施“道路交通文明行动计划”。建立健全重点规划建设项目的交通安全影响评价制度,推动新(改、扩)建公路、城区道路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的实施。严格标准,加强对事故多发路段和公路危险路段的综合治理。加大安保投入,到2015年,国、省道灾害防治工程实施率达100%。要加大对危险路段的治理力度,对每年排查出的事故多发路段和危险路段全部落实资金进行整治,到“十二五”末基本解决国道、省道、主要干线设置钢筋砼防护或设置防护栏,完善标志线和减速带。经检测确定为四、五的类病危桥梁100%落实整改。加强对交通流量大、事故多发、违法频率高等重要路段的路网运行监测与交通执法监控系统建设。强化公路隧道和桥梁的运营管理,建立完善城市隧道和桥梁(含人行天桥)运营管理体系及安全监控系统。开展桥梁隐患排查治理及渡口渡船等专项整治,加大安全检查监督的力度,坚决取缔“三无”船舶,严厉打击无证无照船舶和农用船、渔船等非法载客行为的情况。

(二)消防防火:落实“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健全社会化消防工作网络,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提升社会火灾防控水平。持续开展“三合一”场所、高层建筑、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排查专项整治,积极改善全区消防安全环境。全面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强化社会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积极推进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严格落实新、改、扩建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或备案抽查制度,建立公众聚集场所火灾责任保险制度。建立健全社区消防组织,依托综治办、安监办、派出所等机构,组织开展消防宣传、防火检查和初期火灾扑救活动。年,全部社区配置消防安全专(兼)职防火员,负责日常消防安全工作。2012年,所有社区要建成专职或志愿消防队伍。2012年,属于人员密集场所一般单位“四个能力”建设基本达标;2015年,实现所有的企业员工集体宿舍、家庭住所与其生产车间或仓库完全分离,彻底消除企业“三合一”火灾隐患;城区公共消防设施配备达标率100%。

(三)危险化学品:强化危险化学品源头管理,建立事故风险防控体系。按照上级部署,结合本区实际,协调配合开展城区化工产业合理布局调查,加强城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以及油气站等易燃易爆设施基本情况的摸底排查和安全监管。对城区安全防护距离不达标、安全生产无保障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及储存企业实施搬迁。开展化工企业进园入区和化工生产装置及储存设施自动化改造专项行动,引导化工生产企业逐步向化工集控区聚集。推动城区小型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全部进入危险化学品交易区场。涉及危险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设施全部建立有效、可靠的自动控制系统或安全仪表系统。

(四)建筑施工:严格落实建设工程参建各方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建筑业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和失信惩戒制度。推动以铁路、公路、水利等重点工程及桥梁、隧道等危险性较大项目为重点,实施设计、施工阶段风险评估制度。建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信息动态数据库,严格实行质量安全动态考核管理制度。推行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建设,提高企业和施工现场安全达标水平,规范工程监理、招投标、检验检测等中介机构从业行为,强化工程招投标、资质审批、施工许可、现场作业、竣工验收备案,强化全过程、全方位、全员的安全监管,完善建筑区场准入和清出机制,及时清理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建筑施工企业,限制和淘汰落后的施工工艺、技术及设备。落实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制度,配置消防器材和临时水源,将建筑外墙改造和安全防护网纳入监管范围,确保使用不燃、阻燃材料。深化建筑起重机械、高大模板、深基坑、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专项治理,杜绝较大以上安全事故、重大质量事故。从项目开工到竣工推行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省、市标准化示范工地创建水平与数量逐年提升。

(五)工贸行业:关闭、淘汰安全保障水平低的落后产能企业。持续开展机械、轻工、建材、有色、纺织和商贸等工贸行业事故隐患整治,重点对交叉作业、受限空间作业等方面的整治。推广使用安全连锁技术,实施危险区域自动报警与安全连锁专项改造。

(六)特种设备:进一步完善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体系、动态监管体系、应急处置和事故调查处理体系、安全监察与节能监管有机结合的工作体系。实施分类监管制度,推行特种设备责任保险制度,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加强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监察,强化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重点使用单位的重要设备使用登记率、定期检验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均要达到100%,重点使用单位和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全部配备专职安全管理员。

(七)旅游安全:严格旅游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加强旅游安全知识宣传。强化行业主管部门对旅行社、星级宾馆、旅游景点(景区)和旅游包车的安全监管。持续开展旅游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八)职业危害:建立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普查与申报系统,加强职业危害因素监测检测。严格落实职业健康特殊工种准入、职业危害严重领域职业健康许可、职业健康培训、企业职业健康管理员等制度,健全重点行业领域职业健康检测基础数据库。持续开展粉尘、高毒物质危害严重行业专项治理,实施重点行业领域尘毒危害防治示范工程。推广应用防治职业危害的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加强职业危害防护用品监管和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监管。严厉打击职业危害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职业危害案件。到2015年,大中型企业新、改、扩建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率达到65%以上,用人单位职业危害申报率达到80%以上,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率达到70%以上,粉尘、高毒物品等主要危害因素监测合格率达到80%以上,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告知率和警示标识设置率达到90%以上,重大急性职业危害事件得到基本控制,接触职业危害作业人员职业健康体检率达到60%以上。

三、强力推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3号)、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政﹝﹞22号)和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政文[]354号)精神,严格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负责制。实施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制度,严格安全准入。严肃查处违章指挥、违规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三违”行为,落实各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企业按照不同岗位及工艺分别制(修)订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格落实企业每月1次安全生产风险分析的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安全费用、责任保险、风险抵押金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高危行业企业领导班子成员轮流带班制度,持续抓好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认真落实“五到位”(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的要求,及时整改到位,并建立以安全生产专业人员为主导的事故隐患整改效果评价制度。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和定期演练制度,严格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人员和职工(农民工)的安全培训制度。

四、强力推进安全生产监管执法

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能力建设,到2015年,完成安全监管执法车辆、事故抢险指挥车辆和专业救援队伍应急救援基本装备的配备以及现场检测设备、现场调查取证与分析设备、办公设备和个体防护装备的配备。实施安全监管人员培训工程,到2015年,各级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的执法资格培训及持证上岗率达到100%,专题业务培训覆盖率达到100%。推进安全监管部门工作条件标准化建设,到2015年,区、街道两级安全监管部门基础设施建设达到标准配置要求。建立完善安全生产信息门户网站,推动实施安全监管执法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制定并严格落实年度安全生产执法计划,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活动。建立政府统一领导,各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强化生产安全责任事故问责制度,严格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事故查处要实行安委会挂牌督办制度,并在事故结案后及时予以公告。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的现场监管和技术指导,帮助企业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五、强力推进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建立统一指挥、职责明确、结构完整、装备齐全、功能全面、反应灵敏、运转协调的生产安全应急救援体系,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系统,以及专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与协调指挥机构,配备必要的装备,提高重特大事故的抢险救援能力,形成快速、有序、高效的专业化救援力量。加快危险化学品、交通、消防等有关行业与领域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完善各类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推进全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通信信息系统的建立,逐步形成覆盖全区、组织有序、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增强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抢险救援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损失。

六、强力推进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建设

建立完善区安全生产专家队伍,加强高层次职业安全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推动落实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加快培养高危行业(领域)专业人才和生产一线急需技能型人才。规范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培训和咨询等安全生产中介组织从业行为,完善技术服务质量综合评估制度,推动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诚信体系建设。鼓励校企联合开展安全基础理论和安全管理技术研究,以及安全生产关键技术及装备研发。强制推行先进安全适用的安全技术装备和措施,积极推动先进适用的信息化技术和其它安全防范技术的广泛应用,促进安全生产技术改造升级。

七、强力推进教育培训和安全文化建设

建立健全各级各类安全生产培训制度;区、街道领导干部和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接受安全生产管理培训,坚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推动企业特别是大中型企业加强安全文化建设,积极开展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安全诚信企业等创建工作。深入开展安全知识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家庭行动。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月”、“消防119宣传月”、“安康杯”竞赛等宣传教育活动。

八、强力推进推动实施安全生产重点工程建设

“十二五”期间我区将组织实施4项安全生产重点工程,要抓好与省、市安全生产重点工程项目的衔接,大力推动重点工程的全面实施,发挥重点工程的重要支撑作用。

(一)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三年行动”建设工程。执行国家标准的企事业单位要在规定的期限实现标准化达标;执行《标准》的企事业单位:年12月底前,在“第一轮三年行动”中安全级别为A级的企事业单位,必须达到标准化三级以上标准;2012年12月底前,安全级别为B级的企事业单位,必须达到标准化三级以上标准;2013年12月底前,安全级别为C级的企事业单位,必须达到标准化三级以上标准。

(二)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治理项目。重点实施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的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实施重大事故隐患登记,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在评价分级的基础上,确定各街道各部门和企业重点治理的重大事故隐患;按照分级分期的原则,组织对城市公共基础设施、人员密集场所、化工企业、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仓库、公路危险路段等构成重大事故隐患的设施、场所进行治理。“十二五”期间,督促企业全面落实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工作。严格新改扩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设立、设计和竣工验收审查以及试生产(使用)备案等工作程序和内容要求,提高准入条件,规范审批程序。发挥区重大危险源监控平台的作用,建立化工项目安全生产动态监管跟踪机制,加强对化工建设项目安全生产“三同时”跟踪督查,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建设项目。

(三)安全社区创建项目深入开展。“平安”及“安全社区”建设活动全面展开,加强安全的宣传教育,编制各类安全宣传知识材料,强化全民安全意识,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理念。充分发挥政府对安全生产的引导作用,制定社区安全建设规划。以临江街道开展“安全社区”为示范点,在全区范围内铺开“安全社区”建设,将社区精神文明建设与安全文化建设结合起来,创新社区安全文化宣传教育手段,组织开展社区安全文化推广普及活动,提高社区居民的防灾减灾及避险能力。“十二五”期间,力争1-2个街道达到全国“安全社区”标准。

(四)承接“金安”工程二期应用系统。开展安全监管监察和调度统计等业务工作,建立系统、规范的安全监管监察基础数据库和业务数据库,提高安全监管监察工作的信息化和科学化水平。区安全监管部门,一要积极利用危险化学品监管和重大危险源监管等应用系统和数据库开展安全监管业务工作;二要利用事故管理、事故快报和统计、行政执法统计等系统开展相关业务工作;三要利用安全评价、法律法规以及安全生产专家等查询系统提高办公效率;四要利用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审批、发证系统和建设项目“三同时”等系统,引导企业通过企业端系统,及时报送和更新企业相关信息。

第四章保障措施

一、强化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机制建设

将安全生产纳入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实现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的有机统一。进一步强化“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认真落实政府及其部门的安全监管职责,进一步理顺安全综合监管和专业监管关系,充分发挥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的综合协调作用。支持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一票否决”的管理考核机制,强化安全生产约束和激励机制,建立严格执法与指导服务、现场执法与网络监控、全面检查与重点监管相结合的安全监管监察机制。完善计划执法、严格执法、联合执法的工作机制,建立执法效果评估机制,健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责任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各级安全生产各监管部门的应急联动机制和联合应急救援机制。

二、严格目标考核与责任追究

继续坚持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街道和有关部门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制定细化考评标准,从统筹规划、加强领导、依法监管、宣传教育、组织救援、事故查处、安全投入等7个方面对政府及其各部门安全责任落实情况进行考评。严格落实各街道及单列考核单位主要负责人约谈诫勉、履职报告点评等制度,强化行政主要负责人安全责任。严格实施宣传分析、预警及事故通报、督查考评等制度。健全完善区安委会听取安全生产阶段性成效与上年同期相比较差的街道或区直行业主管部门的整改工作汇报制度。建立事故查处督办制度,对事故查处落实情况实行挂牌督办。强化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和“打非治违”不力问责制度,推进各街道、各相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全面落实。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对事故企事业单位负责人的责任追究力度,建立企业安全生产信用挂钩联动制度,推行安全生产违法企业“黑名单”和企业负责人责任事故任职资格终身否决制度。对非法违法生产造成人员伤亡,以及瞒报事故、事故发生后逃逸等情况特别恶劣的,依法从重处罚,对一年内发生两次较大事故的企业,以及存在重大隐患整改不力的企业由区级安监部门向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通报,一年内限制企业新增项目审批、用地审批、证券融资等。

三、加大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力度

把安全生产纳入民生工程,把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建设纳入公共财政支出的优先领域,增加财政的引导性投入,支持和促进企业加大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和技术改造项目的投入。加大安全专项资金投入,落实地方政府和企业配套资金,支持有效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的技术改造和搬迁项目,对因安全距离不符合要求的城区危险化学品企业的搬迁,要在相关政策上给予扶持。规范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在“十二五”期间完成危险化学品、建筑工程、道路交通等高危行业从业单位风险抵押金制度或责任保险制度。

四、持续创新安全生产监管方式

要切实把握好“做好常规的、突破重点的、致力创新的”基本工作方法,在努力完成面上的、常规的工作的基础上,注意营造特色,营造亮点和培育典型。理清和明晰工作重点、工作难点,认真分析实施规划重点项目面临的主要困难和问题,需要全力组织突破,致力创新的主要工作等关键性问题。要根据变化的形势和情况,及时调整相关的政策和措施,不断创新安全生产监管方式,在持续中求突破、求创新,坚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不断推动工作,推进我区安全生产工作上新水平。

五、加强安全生产监督队伍和执法能力建设

进一步加强区、街道安监机构建设,逐步解决街道安监机构的人员编制、装备、经费等问题。挑选一些思想政治素质好、事业心责任心强、有专业特长的人员充实到安监队伍特别是街道安监队伍中,并采取有效的激励措施保持队伍相对稳定。加强对安全监管人员的教育培训,全面提升安监人员把握安全生产监管各种基本规律的能力,借助各方优势和综合资源的能力,整合作战的能力,组织协调、公关造势的能力和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提高行政效能的能力,不断推进安全生产监督监察系统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加强行风建设和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惩防体系建设规划,严格规范权力运行、规范干部廉洁从政行为。深化机关效能和绩效考评工作,深入治理庸懒散现象,努力打造一支思想坚定、作风过硬、业务精通、廉洁高效的安全工作监管监察队伍,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和监管水平。

六、营造良好安全生产环境

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力度,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和先进典型、经验做法,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良好氛围,切实提高全社会的安全素质和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进一步畅通安全生产的社会监督渠道。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的作用,依法维护企业职工对安全生产的参与权和监督权,鼓励单位和个人监督举报各类安全隐患和各种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对舆论反映的热点问题进行跟踪调查,及时整改。

七、加强规划实施与评估考核工作

加强对《规划》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切实将《规划》实施与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同步考核,建立有效的保障制度,实施严格细致的监督检查。加强对《规划》实施的民主监督,自觉接受区人大、政协对《规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健全与公众的信息沟通与反馈机制。本《规划》确定的约束性指标,要纳入各街道、各有关部门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和绩效考核范畴。《规划》提出的隐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全员安全培训、精细化安全管理等主要任务,主要依靠企业组织实施。对本《规划》执行情况,《规划》编制部门将分别于2013年底和2015年底进行中期评估和终期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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