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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2021年司法行政工作要点范文

时间:2022-06-15 03:38:27

司法局2021年司法行政工作要点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开启之年,也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五中全会和中央、省委、市委全面依法治国(省、市)工作会议精神的关键之年,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精神,认真学习贯彻落实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省委政法工作会议、市委政法工作会议、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和市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更好服务保障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县和法治政府建设各项重点工作,大力开展司法行政队伍教育整顿,努力推动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推进平安、法治建设,保障社会大局和谐稳定,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加强党的政治建设

1.始终坚持强化思想理论武装。始终把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首题必政治,制定2021年党组中心组和干部理论学习计划,落实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五中全会精神和法治思想,持续深入开展大学讨论大培训,坚持不懈用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2.始终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做到政令畅通、令行禁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坚决把党的领导贯穿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教育引导全系统干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始终做到坚定清醒,确保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

3.始终坚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强化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一岗双责”。自觉接受监督,严格执行党纪党规,强化对领导班子及成员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勤政廉政情况的监督。牢固树立大抓基层鲜明导向,进一步加强律师、公证等领域基层党建工作,切实把党的领导贯穿到司法行政各领域全过程。持续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和梳理,聚焦关键岗位、关键人员、关键环节制定防控措施,开展形式多样的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不断增强全体干警廉洁自律意识。

4.始终坚持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列入司法行政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内容,党委(党组)书记要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思想理论建设,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加强司法行政网站、新媒体平台、培训讲座等阵地建设管理和网军队伍建设,围绕重点工作,加强正面宣传,弘扬主旋律,把握意识形态主动权,打好主动战,做好舆情监测、研判、管控,积极稳妥开展重大突发事件和热点敏感问题的舆论引导,营造本系统意识形态良好氛围。

二、深化法治建设

5.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法治建设规划纲要,按照2035年基本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远景目标,研究制定“十四五”时期法治建设规划和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及落实举措。认真筹备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工作会议,制定2021年依法治县工作要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等文件。及时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办检查,逐项推动全县法治建设重点任务的有序推进、有效落实。

6.健全完善法治建设制度机制。健全完善贯彻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决策部署落实工作机制和协调小组工作制度,加强各协调小组执行职能,严格落实委员会会议、定期听取工作报告、研究部署重点工作等制度,强化工作制度执行力,把制度优势切实转化为统筹推进法治工作的效能。

7.持续推动法治建设责任落实。抓好年度法治建设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落实。用好督察“利剑”,适时开展法治思想、中央和省、市委、县委关于法治建设相关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专项督察,持续深入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法治政府建设等专项督察,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组织实施法治为民2021年度办实事项目,积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行政执法示范创建等活动。扎实系统开展法治建设大调研活动,及时发掘工作亮点和先进经验,查找工作短板和不足,提出相应工作建议,推动法治建设取得全面发展。

8.着力营造法治化发展环境。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部署,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法治保障,深入开展疫情防控法治宣传教育、法律服务和矛盾纠纷化解,依法依规抓好法律服务场所疫情防控和社区矫正对象、刑释解矫人员管控工作,确保本系统“零输入”、“零感染”。继续深化拓展法治扶贫工作,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优势,切实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防止“涉法”返贫现象发生。聚焦疫情防控、生态保护、食品药品等,配合做好立法工作,推动重点领域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释,切实做好涉及政府职能转变、“接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等方面的规章、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努力做到“应清尽清、应改尽改、应废尽废”,以良法善治保障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

三、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水平

9.认真做好行政立法和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积极参与《县花儿传承与保护条例》等立法调研、论证。进一步拓宽公众参与政府立法的渠道,充分发挥立法联系点作用,通过完善立法听证、座谈、征求意见等民意表达方式,建立健全多形式、多层次、多维度的公众参与立法机制,广泛听取民意、充分汲取民智。高标准做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及备案工作,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定期通报机制、日常监督管理和指导协调等制度,强化规范性文件审核队伍能力建设,不断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合法性审核能力水平。

10.不断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力度。以贯彻实施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为契机,指导和督促县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现全县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覆盖。加强对行政柔性执法的协调监督和检查指导,加大行政柔性执法推进力度,全面推动“两轻一免”清单制度落实,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加强市县乡三级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强化全方位、全流程监督,提高执法质量。继续开展全县行政执法人员和行政执法监督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工作,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和行政执法监督人员业务水平。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和案例指导,评选先进行政执法单位和人员,推广典型经验案例。

11.改革创新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机制。切实做好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探索设立行政复议委员会,对重大疑难案件集体讨论,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量和效率。建立行政复议应诉纠错季通报制度,强化行政机关自我纠错层级监督,切实解决行政复议诉讼纠错率高的问题。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指导督促、宣传培训工作,运用调解、听证等方式,有效化解行政争议,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

12.精准做好政府法律事务工作。精心安排政府领导学法计划,指导做好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工作,举办政府领导班子法治专题讲座和县长法治专题讲座。做好政府常务会议议题、行政合同、行政决策等法律事项的合法性审查,组织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后评估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有效发挥法律顾问在提高政府决策质量、降低决策风险和成本等作用,提高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

四、提升维护社会稳定成效

13.全面提升社区矫正管理水平。持续做好《社区矫正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健全完善社区矫正管理体制和工作衔接机制,依法设置社区矫正委员会。探索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途径、方式、内容、保障等制度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格局。严格落实社区矫正对象教育管理制度,依法加强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扎实做好安全隐患排查,严防脱管漏管。充分发挥社区矫正监管(指挥)中心和社区矫正远程视频督察系统作用,推进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精细化信息化。

14.扎实做好刑释解矫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认真履行好平安建设,推动成员单位做好重点人群服务管理,抓好社会帮扶,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做好刑释解矫人员的无缝衔接管理,持续推进远程视频会见帮教工作,加大远程视频会见频次,为服刑、戒毒人员及其亲属提供“一站式”的便民服务。

15.探索创新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培育一批“枫桥式”司法所、人民调解组织、人民调解员,年内建成2个以上个人解调室,加快推动形成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专业性调解、司法调解优势互补、有机衔接的大调解工作格局。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狠抓常见性、多发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严防“民转刑”等案件发生。做好人民陪审员和人民监督员相关管理工作,持续推动人民群众参与促进司法公正。

五、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16.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全面总结“七五”普法成效经验,推选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起草制定“八五”普法规划,启动实施“八五”普法。持续推进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广泛组织开展法治思想学习宣传活动。编制公布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落实普法责任制年度报告评议制度,加强普法工作督查考核。组织开展疫情防控、优化营商环境等法治宣传活动,深入推进“法律八进”,增强普法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

17.强化基层法治建设基础。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意见》,深化法治乡村示范建设,组织开展“法律明白人”培训,促进基层政治、法治、德治、自治、智治“五治”融合,不断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助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强与报社、电视台等主流媒体的合作,努力办好《法治建设》专栏和《周末说法》栏目,推动落实媒体公益普法制度,打造具有法治文化特色的普法宣传品牌,组织开展法治文化作品创作,加大新媒体普法力度,增强全民法治观念。

六、增强公共法律服务实效

18.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12345”工作要求,推动落实《关于加快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部署要求,加快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统筹优化律师、公证、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法治宣传等法律服务资源,积极引导法律服务资源向乡镇“末梢”延伸,破解法律服务不充分、不平衡等问题。

19.认真做好法律援助工作。严格执行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标准,不断提升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全面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辨护全覆盖。深入开展“法援惠民生”品牌活动,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范围,降低门槛,积极做好农民工、残疾人、青少年、军人军属、下岗失业人员和妇女等特殊群体法律援助工作。

20.不断推进公证事业发展。继续做好公证机构改革后续工作,规范公证机构内部管理、收入分配、奖励激励等制度机制。贯彻落实《省公证员配备方案(2020-2022年)》,不断加强公证队伍,建设探索巡回办证、网上办证、蹲点办证等方式,着力解决公证员短缺问题。拓展公证服务领域,推动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业务取得突破。

21.提升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质量。进一步加强对律师事务所的监督指导,规范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执业行为,加强律师队伍管理,建立健全律师诚信体系。深化律师参与民营企业“法治体检”、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推进律师调解工作,引导律师积极为重大案(事)件处置、信访案件调解处理和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公民等提供法律意见、咨询和法律帮助。贯彻落实《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七、夯实司法行政基层基础

22.大力推进改革重点任务落实。持续抓好《省司法厅贯彻落实<全面深化司法行政改革纲要(2018-2022年)>重点任务重要举措责任分解表)》《省司法厅关于贯彻落实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重点任务责任清单》的落实工作,制定印发2021年全县司法行政改革工作台账,按要求推进司法行政改革亮点工作。

23.不断加强司法所建设。积极主动向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多汇报、多沟通、多争取,切实巩固司法所建设成果,夯实司法行政工作根基。认真开展基层司法所法治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加快司法所外观标识统一规范建设任务,多措并举充实司法所力量,加大力度推动落实政法工作人员津贴和司法助理员津贴。

24.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认真贯彻落实“数字法治、智慧司法”信息化建设总体部署,按照实现“智慧矫正”“智慧普法”“智慧调解”“智慧法务”“智慧政务”等目标要求,完成好司法行政各条线路信息化项目建设任务,全面完成市、县指挥中心互联互通,持续推进指挥中心建设标准化,管理规范化。

25.着力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加强县、乡司法工作沟通衔接机制,适时组织重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汇报,工作重心下移到乡镇(街道)和村(社区),让司法行政各项工作深入群众,更接地气。持续开展示范创建活动,确保每项工作都有基层示范点,集中精力打造一批在全市、全省乃至全国叫得响、立得住、能推广的工作亮点和创新经验。

八、打造过硬司法行政队伍

26.扎实开展司法行政队伍教育整顿。围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四大任务”和着力查纠整治的“六大顽瘴痼疾”,深入开展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教育,以解决律师、公证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重点,狠抓专项整治,营造风清气正的司法环境。紧紧围绕问题多发、高发重点领域、重要岗位,有针对性采取预防措施、完善相关制度、堵塞管理漏洞,用制度机制巩固成果。

27.全面加强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把教育整顿与抓好队伍建设结合起来,加强司法行政机关领导班子和队伍自身建设。优化内设机构人员结构,加强年轻干部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积极鼓励年轻干部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适应新时代司法行政工作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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