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7-30 11:40:32
局属各单位,各水利重点工程建设处: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深化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切实加强“五一”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水利建设与管理的安全有序,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县通知精神,结合水利工作实际,决定从即日起在全系统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通过开展全面深入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排查整改各类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管理中的薄弱环节,有效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全镇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安全、祥和的节日。
二、组织领导
本次安全生产检查由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成立安全生产督查组和重点县工程、蔷薇河整治工程、城市防洪工程等3个专项检查组。督查组由同志任组长,同志任副组长,等同志为成员。重点县工程检查组由朱加付任组长,建设处工程科同志为成员。蔷薇河整治工程检查组由任组长,建设处工程科同志为成员。城市防洪工程检查组由朱先林任组长,城防所有关人员为成员。
三、检查的范围及内容
一是各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目标、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制度、班前安全活动、应急预案等的制定和落实情况;二是特殊岗位及工种持证上岗情况,及从业人员在职继续教育及业务素质情况;三是重大危险源、施工坝、职工食堂等重点部位的安全生产防范情况;四是各施工工地的安全标识、警示标牌、脚手架、基坑防护与模板工程、施工临时用电、施工设备安全状态、消防管理等情况。
四、工作安排
采取施工企业自查、检查组检查、督查组督查、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以企业自查为主。分阶段实施:
1、企业自查自纠阶段。4月底前,各施工单位要对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每一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等进行全面彻底的自查和整改。
2、检查督查阶段。5月10日前,各专项检查级对所负责的工程深入各施工现场进行检查指导,及时通报检查进展情况。对重特大安全隐患,及时落实整改措施;对一时难以整改的,制订整改方案,落实防护措施;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单位,依法责令其退场。8~10日局安全生产督查组将对各组检查情况进行抽查。
3、迎接上级抽查阶段。5月20日前,县安委会将组织联合抽查组对各部门大检查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各检查组要将检查和整改情况及时形成书面总结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