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7-30 12:03:02
县直各文化单位、各文化经营单位:
根据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的要求,为切实做好县直文化单位和文化市场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现将文化系统国庆前安全生产检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3年9月1日—9月30日。
第一阶段:各单位自查(9月1日至9月5日);
第二阶段:文化局组织检查(9月6日至9月14日);
第三阶段:相关部门督查(9月15日至9月25日);
第四阶段:各分管县长带队按条线督查(9月26日至9月30日);
二、检点
县直各文化单位、娱乐场所(含电子游艺厅)、网吧等场所。
三、检查方式
检查分两组进行。第一组由局办公室牵头,负责县直各文化单位的检查;第二组由局市场科和稽查队牵头,负责文化经营单位的检查。分管局长为各组组长。
四、检查内容
检查的主要内容是各单位(场所)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场所的必备手续是否齐全;是否存在改变建筑物使用、消防通道不畅;应急照明、禁止吸烟等指示标志是否醒目;自动喷淋和报警系统是否有效和灭火器材是否过期;用电线路是否老化或超负荷使用;是否每日落实营业结束后检查制度和夜间值班制度。
五、检查要求
县直各文化单位、各文化娱乐场所要把安全工作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搞好本单位(场所)的自查自纠工作,确保安全无事故。各检查组要逐家逐户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作出整改意见,并做好检查记录汇总上报,同时要做好跟踪督查,对存有重大隐患的要责令其停业整改。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