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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国庆双节安全生产工作通知3篇范文

时间:2022-07-17 04:24:03

中秋国庆双节安全生产工作通知3篇

第一篇

各乡镇(街道)交通运输管理所,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交通运输安全电视电话会议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做好中秋、国庆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全力保障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增强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政治责任感。今年中秋、国庆假期,正值党的十八大召开前夕,又是实行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的第一个节假日,假期时间长,全市道路、水路旅客运输量据预测将有大幅增长,安全保障任务十分繁重。近期全国发生多起重大以上交通事故,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惨重,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全县交通运输各级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中秋、国庆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县委、县政府和省厅、市局的要求上来,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采取更加扎实、更加得力、更加有效的措施,坚决保证节日期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交通运输环境。

二、加强督导检查和隐患排查。各级各单位要加大督查、检查工作力度,组织不同形式的检查组,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进行强化督导检查。节日期间,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造成生产安全事故或引起不良社会影响的,要按有关规定从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交通运输企业要结合节日运输特点,迅速组织开展一次拉网式安全隐患排查和自查,及时发现和立即整改各类事故隐患,强化防范措施,堵塞管理漏洞,确保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三、严把安全生产四个关口。一是严把驾驶员的从业资格关,无从业资格证的驾驶员不得参加节日运输。交通运输企业要对所有参加节日运输的驾驶员,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其安全意识、安全技能和处置突发事件能力。加强长途客运、危险品运输驾驶员的监管,严格按规定执行即时驾驶证明、双班驾驶员、落地休息和夜间禁行等管理措施。二是严把营运车船安全技术状况关。对所有参加节日运输的车辆进行一次专项检查,特别是做好长途客运、公交车、危险品运输车辆关键系统以及应急设备的检查,保障营运车辆安全技术状况良好,达不到安全技术等级的车辆,一律不得进入节日运输市场。三是严把车站安全管理关。严格落实汽车客运站“三不进站、五不出站”规定等管理制度。严格旅游包车的管理,严格执行旅游包车证的审批、发放制度。要加强车辆出站前GPS在线检查和安全带使用情况检查,GPS不在线和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车辆不得出站。落实企业监控主体责任,对监控发现的违章、违规行为应及时纠正并严肃处理。充分发挥车站安检仪的作用,确保对旅客行包、捎带货物进行安检,坚决防止危险品进站上车。四是严把交通基础设施运行安全关。节前,公路管养单位要按规定及时补齐标志、标线,节日期间停止一切公路养护、维修施工。严格落实危桥“四个一”管理制度,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桥梁坚决封闭。加强高速公路服务区安全管理,对加油站、危险品车辆停放区严防严控,配足消防设备,严格食品卫生管理。加强农村公路安全管理,按规定标准设置安全设施,特别是在村口设置限高限宽门架,防止大型车辆通行农村公路,保障农村公路通行安全。

四、加强打非治违工作。交通运输监察大队要与交警部门积极配合,加强节日期间“打非治违”工作力度,特别加强客运车辆超范围营运、不按线路行驶、高速公路上下乘客、站外违规捎货,故意屏蔽车载监控终端信号,非法夹带危险品运输,非法从事城市客运和租车运输等行为,方便人民群众平安、便捷出行。

五、加强应急管理和节日值班。各级各单位要认真分析、研判今年中秋、国庆假期交通运输形势和特点,充分考虑各种可能发生的情况,做好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准备。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特别是公路保畅通预案、旅客紧急疏散预案和重大事故救援预案,组织好应急队伍,备足应急设备和物资,确保突发事件处置及时有效。各级各单位要在我县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主动加强与公安、安监、卫生、气象等部门的沟通和协作,建立部门联勤联动应急处置机制。节日期间要严格实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保持联络畅通,人员在岗在位。发生较大以上的安全生产事故和危险品运输事故或其他突发事件的,要第一时间报当地政府和县局。因瞒报、迟报和漏报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二篇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园区(风景区)管委会,有关单位:

今年中秋、国庆节相连,放假时间较长,加之即将实施的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等政策措施,人流、车流、物流活动将更加频繁。认真做好节日期间各项工作,确保全区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对于全面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巩固当前稳定大好局面、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经区政府同意,现就切实加强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稳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安全稳定责任。各地各部门要从讲政治、顾大局、保发展、促和谐的高度,深刻认识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稳定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立足实际,迅速行动,实化措施,力保稳定。尤其是作为安全稳定第一责任人的单位主要负责人,更应保持高度的政治敏感性和工作责任感,主动担负起“保稳定保安全”的政治责任,始终以极端负责的态度对待安全稳定工作,亲自抓、负总责,认真研究解决事关安全稳定的重大问题;分管负责人要重点抓、具体抓,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其他领导要落实“一岗双责”,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稳定工作;各级安监办、交安办、综治办、应急办要在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充分发挥牵头作用,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推动安全稳定工作,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坚决防止发生影响安全稳定的事件,全力确保全区社会政治持续稳定和社会安宁。

二、化解矛盾,全力维护稳定大局。节日前后是上访的高峰时期,也是容易造成不良影响的敏感时期。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把信访维稳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加强领导,增派人员,强化措施,落实责任,严防到市进京非正常上访集访。一是对群众反映的信访突出问题和潜在的不稳定因素进行认真细致的排查,不放过一个可能影响社会稳定、诱发到市进京上访或群体性上访的苗头。二是加强矛盾化解工作力度,对排查出的问题,立即确定包案领导,明确调处化解时限,使各类矛盾纠纷及时化解在基层。三是着重做好重点人员和重点部位的巡查布控,对暂时解决不了的矛盾纠纷和历史遗留问题涉及的上访人员,责成专人进行全天候、全方位监控,确保不脱离视线,坚决做到“发现得早、控制得住、处置得好”。同时,要加强对车站、重要涉访人员居住地等重点部位的布控及巡查,按照“随发现、随控制、随带离”的原则,迅速做好上访人员的稳控工作,绝不能出现非正常到市进京上访和重大群体性事件。

三、突出重点,全力抓好安全生产。中秋、国庆期间是各类事故的易发期和多发期。各地各部门要结合节日特点,突出旅游、交通及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组织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安全大检查,全面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一是区交通、公安等部门牵头,强化交通运输监管,加强主要道路尤其是旅游专用线路的巡逻盘查,清理违法营运车辆,严管重罚无证驾驶、酒后驾车和超载、超限、超员等违法行为,及时发现、控制、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二是区教育、文广新、公安、消防、商贸、卫生等部门负责,加大对学校、文化娱乐场所、宾馆饭店、商场、医院、敬老院、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监督检查力度,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坚决停止运营使用。三是区旅游、质监等部门牵头,认真做好游船、大型游乐设施的安全检查,达不到安全要求的一律停止运营使用;加强重点景区天气情况、游客流量的监控,严防拥堵、踩踏等事件发生。四是区食药监、卫生、工商等部门牵头,强化食品药品和餐饮服务卫生监管,对食品加工、销售行业以及餐饮行业、畜禽屠宰行业进行严格检查,坚决防止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五是区安监、公安、消防等部门牵头,对各危险品生产企业、重点火险隐患行业、公共聚集场所和易燃易爆物品储存库和销售点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六是区城乡建委牵头,加强对建筑施工单位的监管,重点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架设防护、施工用电、机械操作的安全监管,严格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规定,对现场管理混乱、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工地必须停工整顿。七是区林业、公安、消防等部门牵头,以农村、城镇居民区和森林防火为重点,全面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自检、自查、自纠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火险隐患;要进一步加强野外火源管理,落实24小时值班等各项规章制度,加强物资和人员准备,切实把各项基础工作做细、做实。八是区公安分局牵头,深入开展枪爆危险物品检查,严防爆炸物品丢失、被盗、被抢等问题发生,严防爆炸物品流散社会。区安监部门和区政府督查室要进行全面督促检查,确保安全生产责任有效落实。

四、加强防控,全力确保治安平稳。秋冬季节是违法犯罪的高发期和社会治安的复杂期,尤其是中秋、国庆期间,“两抢一盗”犯罪可能呈上升趋势。各地各部门要紧密结合当前治安形势,强化措施,全力以赴,切实担负起保一方平安的重大责任。一是强化社会面动态管控。区公安分局要最大限度地将警力摆在街面,采取步巡、车巡、蹲点守候、武装守卡等方式,实现对大型商圈、繁华街道、集贸市场、公共场所、居民小区的有效覆盖,有效防范和震慑违法犯罪,增强群众安全感。二是加强重点部位安全防范。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党政机关、金融、水、电、油、气、通信等重点单位、重点市政工程建设、重要基础设施、重要物资储备仓库等要害部位的安全防范,督促各单位落实好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堵塞安全漏洞,提高自防、自护、自控能力,预防和遏制各类治安问题的发生。三是组织区域性清查行动。各地要组织党政干部、派出所民警、协勤人员对治安复杂地区、娱乐场所进行拉网式检查,扫荡各类浮在社会面上的违法犯罪分子,严厉打击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各镇还要加强对公路沿线和场镇的巡逻,重点防范和打击“三电”案件、入室盗窃案件。四是开展治安专项检查。区公安分局要组织各派出所对情况复杂的出租房屋、小旅馆、留宿性洗浴场所,每天进行检查整治,形成高压震慑态势。同时,要派驻民警到各汽车站、码头,配合站方开展安全检查和指导防范工作,督促“三危品”管控制度的落实,坚决防止“三危品”进站、上车、上船。

五、严肃纪律,强化应急值守和应急处置工作。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充实一线值班力量,确保节日期间各项工作正常运转。一是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各地各部门要安排专人在岗值班,并有领导干部在岗带班,保证及时处理相关事务和业务。节日期间,各镇街(园区)至少要有1名主要负责人留守在辖区;部门主要负责人节日期间离开主城区的,需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并妥善做好安排。区信访、安监、建设、交通、商贸、公安、国土、环保、市政、移民、教育、食药品、卫生、工商、旅游、农业、民政、人力社保、经信、民宗、消防、质检等部门要认真组织本系统各单位节日期间的领导带班和值班工作,并将本单位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名单报区政府总值班室。二是及时准确报送紧急重大信息。各地各部门要加强涉及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群体性事件、治安和刑事案件、国家安全以及涉日抗议活动等可能对社会稳定造成影响的紧急重大情况,可能引发重大突发事件的行动性、内幕性、预警性等各类紧急重大信息的报送工作。重大突发事件的报送最迟不得超过事发后2小时,并跟踪续报。对需要区委、区政府或区级部门及时组织实施应急救援的重大突发事件,必须在事件发生后1小时内报告。此外,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落实每日社会稳定汇集分析制度,坚持在每日16时前将当日稳定工作情况汇总报送区维稳办。三是切实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节日期间紧急重大情况处置预案,认真落实应急救援物资、救援队伍及交通、通讯工具等,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立即按照事件等级启动相关应急预案,领导干部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相关部门要协调联动,加强配合,及时沟通,果断采取各项应对和处置措施,最大程度地减少和降低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四是加强对值班工作的督促检查。节日期间,区政府值班室要采取现场检查、电话抽查等方式督促检查各地各部门值班运行情况。同时,各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对本单位值班工作进行深入检查,切实发现存在的薄弱环节,及时纠错补缺,完善提高。对因值班人员脱岗、离岗,或不认真履行职责而导致紧急重大情况处置不力的,要予以通报批评,造成后果的,要严格追究责任;对因紧急重大信息迟报、漏报、瞒报,贻误工作的,要坚决追究有关领导和值班人员的责任。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认真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切实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本通知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第三篇

各镇、片、办事处交通安全委员会:

今年中秋小长假恰逢教师节,之后将迎来国庆黄金周,走亲访友、中短途自驾车出行、旅游包车出游等活动将会增多,交通流量持续上升,为切实做好中秋、国庆节期间交通安全工作,预防和减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保障市民群众出行交通安全畅通,现就做好节日期间交通安全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做好交通安全工作

各安办要从维护首都社会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中秋、国庆节期间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首都意识、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坚决克服懈怠麻痹思想。主管领导要高度重视,亲自组织动员部署,分析当前面临的形势、任务和交通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结合“首都文明交通行动”及辖区实际,认真制定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进一步明确分工、细化措施、落实责任,加强对所属人员的安全教育,督促所属单位严把交通安全防范关,切实加大工作力度,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确保节日期间不发生群死群伤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二、开展督导检查,消除各类交通安全隐患

中秋、国庆节前,各安办要成立检查组,深入辖区、基层单位开展交通安全大检查。要结合全国部署开展的客运隐患整治行动,重点检查专业客运单位和中小学校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的制定、责任书的签订、所属人员的安全教育、对车辆的安全检查情况,凡是存在安全隐患的要责令立即整改。同时,督促各专业运输单位对所属驾驶员的情况进行摸底排查,选派安全意识强、驾驶经验丰富的驾驶员承担节日期间的营运任务,并对参加节日期间营运的7座以上客车的车况、安全性能进行彻底检查,坚决将事故隐患消除在上路之前。

三、加强源头管理,确保安全工作措施落实

各安办要在节前与所属单位逐级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特别是参与国庆活动的单位、驾驶员及车辆,要落实“三见面、三把关”,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各单位要严格派车制度,尽量不组织集体外出旅游,如需组织集体外出旅游,应租用专业客运单位的车辆,有领导带队,负责出行安全。凡节日期间发生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交通事故的驾驶员要认真追查,并按照内部规定进行处理;因责任不落实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将严格按照《市关于重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追究相关单位、责任人的责任,并予以通报。

四、突出工作重点,开展文明交通主题教育

各安办要结合全市“文明交通行动”的开展,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一方面要加强对专业旅游、长途客运、公交、出租、小公共、危化品运输、货运、学生班车等重点车辆的宣传管理,督促驾驶人平安守法驾驶;另一方面要加强对专业运输驾驶员、中小学生、外地来京人员等重点群体的宣传教育,通过讲授交通安全常识,举办交通安全宣传图片展览,发放交通安全宣传品等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尤其是要督促所属单位加强对发生过严重交通违法、满12分、发生过责任事故的驾驶员以及驾龄不满三年、平时驾车较少的私车驾驶员的宣传教育。

五、加强值班备勤,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准备

中秋、国庆节期间,各安办要加强值班检查,确保信息渠道畅通。如发生突发事件和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须立即上报区安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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