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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教育事业发展途径范文

时间:2022-09-15 04:50:06

特殊教育事业发展途径

发展特殊教育,是党和政府坚持以人为本、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和保障基本人权的重要举措;通过特殊教育,能够满足孤残儿童的发展需求,甚至改变他们的一生,为他们的人生幸福奠定坚实基础。儿童福利机构要从偏重提供吃、穿、住、医等生活服务的传统重“养”模式,转变为“既有所养,又有所学,也有所为”的新模式,改变“以养、治为主,教育为辅”服务方式,构建“养护和教育并重”的新服务方式,努力探索“小有所为”、“小有所教”的特殊教育途径和方法,开辟儿童福利开展特殊教育的新天地。

一、儿童福利机构特殊教育工作理念探讨

(一)医学康复和特殊教育相结合

医教结合是儿童福利机构的特殊教育工作所遵循的一项基本原则。孤残儿童具有多重、重度障碍的特点,医教结合显得尤为重要。孤残儿童特殊教育实施医教结合,旨在采用多学科合作的方式,根据孤残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和实际需求,对孤残儿童实施有针对性的教育与康复,开发其潜能,使每一个孤残儿童的身心都得到全面发展。“医”主要是指以功能恢复为主要目的的康复医学。目前,康复医学的主要手段包括作业治疗(OT)、物理治疗(PT)与言语语言治疗(ST)等,已是儿童福利机构和康复训练基地的主要内容。“教”主要是指通过教育教学,增长孤残儿童的经验,培养他们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使他们的身心能在现有潜能的基础上,得到全面、和谐的发展。医教结合正是指将医学康复手段与教育教学方法进行有机结合,在尊重个体差异,面向个体需求基础上实施的一种教育理念和实践模式。

(二)缺陷补偿与潜能发挥相结合

缺陷补偿是将有机体未被损害的部分代替、弥补已损害的部分,产生新的机能组合和条件联系,或者利用新的科学技术、工具与手段使机体被损害的部分技能得到部分或全面恢复。潜能开发则指的是充分认识到儿童存在多元智能,关注儿童的优势和潜在功能。对于孤残儿童开展特殊教育,既要强调对其缺陷进行补偿和康复,也要强调充分发现其优势和能力,缺陷补偿可以更好地发挥孤残儿童的潜能,而潜能发挥可以进一步体现缺陷补偿的成果,要使两者统一起来,相辅相成,相互促进。

(三)重点训练与多重干预相结合

重点训练与多重干预相结合是孤残儿童特殊教育的另一项原则。重点训练是指对孤残儿童的教育康复要有重点,要先解决孤残儿童康复中的主要矛盾,解决其突出问题。例如,对于脑瘫儿童来说,尽管他可能同时存在语言、运动、认知等多方面的障碍,如果运动障碍是主要障碍,就应该首先对运动障碍进行康复。多重干预则是指对孤残儿童的训练要综合运用医学康复和教育训练多种方法对儿童进行多方面的训练。对孤残儿童的训练,在重点训练的基础上要展开多重干预,形成康复教育训练的合力,因为次要要素的解决有时也会影响到主要要素的解决。(四)早期干预与终身支持相结合特殊教育要遵循早发现、早干预的原则。儿童福利院的孩子,大多是在幼年被收养的,从早期干预、学前教育入手,适得其所。学龄前阶段是孤残儿童身体功能恢复的关键期,也是孤残儿童心理功能康复的关键期。孤残儿童早期干预是指为5岁以前的孤残儿童提供医学、教育、营养、养护等一系列内容的服务,以防止潜在危险的发生或者减轻残疾带来的次生危害。孤残儿童的特殊教育应重点关注学前阶段,应为这一阶段的儿童尽早展开评估,制定“成长档案”,创设丰富的教育环境,制定有针对性的教育康复方案。与此同时,孤残儿童也需要得到终身的支持性服务。对于孤残儿童,环境的转换对他们挑战巨大,要重视帮助孤残儿童从学前教育、小学教育、中学教育、职业教育、职业后教育等阶段的“平稳过渡”,为他们做好知识技能、心理功能和环境支持方面的准备。尤其是在就业之前,要尽量为孤残儿童提供各种职业训练,帮助他们协调与社区和职业场所之间的合作,以获得更多的平等进入社会的机会。

二、儿童福利机构特殊教育工作网络架构探讨

由于教育对象的特殊性,儿童福利机构的特殊教育,既不同于正常的九年义务教育,也不同于盲、聋、启智等特殊教育学校的教育。儿童福利机构的特殊教育应具有自己独立的体系、课程、教材和教学形式。笔者建议:在省一级的浙江民政康复中心,设立孤残儿童中等职业培训学校,重点对全省各儿童福利机构智力低下,但有劳动能力,可类似于工疗工学的形式,成才后帮助其寻找爱心企业,从事简单的生产劳动。在市一级儿童福利机构内设立特殊教育学校,辐射全市福利机构和周边社区残疾儿童。以学前教育为主,填补浙江省早期特教空白等问题。对于大龄儿童和义务教育阶段的儿童,可采用送教上门的形式或在儿童身体允许的情况下,择期送儿童到课堂。在县一级儿童福利机构设立特殊教育学校教学点或加挂培智学校的牌子,促进学前教育早期介入、早期发现,早期启动康复训练。在社区普遍建立特殊教育站或者中心,为社区特殊教育的发展提供依托和载体,推行自愿者服务,为社区残疾儿童提供特教服务的同时,还为残疾儿童家长提供培训和支持。同时,要鼓励民间力量兴办儿童康复和特殊教育机构,政府应引导规范,扶持发展,可采用购买服务的方式,促进民办儿童康复和特殊教育机构提供有效的服务。加强特殊教育师资力量建设,将儿童福利机构、社区特殊教育老师纳入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培训范畴,并给予教育经费的资助和师资力量的培训,制定政策,确保教师同等待遇,编写统一教材和教学大纲。建议建立“综合性特殊教育学校”。所谓综合性特殊教育学校(班级)是指儿童福利院根据自身特点,创办能够接受各年龄段、各类障碍儿童的教育机构。综合性表现在:一是教育对象的年龄和障碍类型是综合的;二是教育方式、内容等是综合的。

(一)硬件

根据特殊教育学校建设的相关标准,儿童福利院的综合性特殊教育学校(班级)应符合建筑标准的要求,为学校提供专门场地,并且配备充足的教具等设备。1.安全要求:综合性特殊教育学校的位置应选择在基础设施、公共设施比较完善的儿童福利机构内或儿童福利机构附近,远离噪声和空气等污染源,避开较大的市场、工矿企业和娱乐场所。避开地震危险地段、泥石流易发地段、滑坡体、悬崖边及崖底、风口、洪水沟口、输气管道和高压走廊等,符合儿童福利机构的建设标准。2.空间要求:学校布局合理,区域划分清晰,校舍设计符合残疾学生特点,生均用地面积85平方米以上,生均建筑面积30平方米以上,生均绿化面积10平方米以上。学生活动区楼房一般不超过4层。学校根据需要设置学前教育班、义务教育班、职业教育培训班等。每个班要有相配套的教育室、活动室、盥洗室、储藏室等。户外要有足够的活动场地以及种植养殖区。3.设施要求:综合性特殊教育学校还要充分考虑孤残儿童的残疾种类,合理设计设施器材,如户外要有大型玩具,户内每个班要有专门的教学挂图、投影、录像、电视、电脑、投影仪等设备。4.孤残婴幼儿生活室和活动室:由于儿童福利院中孤残婴幼儿比例较大,应借鉴幼儿园生活和活动室建设、布置经验,创设有利于孤残婴幼儿成长的环境。

(二)生源

综合特殊教育学校主要针对福利机构内的孤残儿童(大部分为不具备条件到普通幼儿园、普通学校和普通特殊教育学校就学的多病多残、重病重残的孤儿),特别是针对0—6岁残疾儿童,应采取多种形式,积极进行早期干预、早期教育和康复训练。有条件的地方可招收社会贫困家庭残疾儿童,包括听力障碍、言语障碍、智力障碍和自闭症儿童等。

(三)模式

为了对儿童福利院内的特殊教育教学形成支撑,落实医学康复与特殊教育相结合、缺陷补偿与潜能开发相结合的理念,可在现有康复训练室的基础上,探索建立“整合式教育康复模式”。该模式是指以儿童发展领域为出发点,以心理、教育和康复的整体全面发展为目标,围绕各认知领域分别设立相应的康复教育室,各康复训练室相互之间共同合作,相互协调,共同对特殊教育学校的课程和教学发挥支持作用。在前期,可以开设训练室,包括运动能力评估与训练室、心理行为评估与训练室、认知能力评估训练室、语言能力评估与训练室、学科能力评估与训练室。(见图1)。上述训练室的功能如下:1.运动能力评估与训练室(运动治疗室):运动能力评估与训练室主要针对有运动障碍和感觉统合障碍的儿童进行训练,并在此基础上进行更为精细的口部感知觉及运动训练,以提高其运动和感觉统合能力以及口部运动能力,促进儿童体能、智力及适应能力的发展和全面康复。2.心理行为评估与训练室:心理行为康复训练主要是针对存在心理行为问题的儿童设计的康复训练方案。训练的目的在于减轻儿童的内心压力,改变儿童的不良行为方式,诱发积极的情绪体验、增强自我意识和社会交往能力、促进身心积极发展。儿童心理与行为障碍的治疗方法中影响较大的有游戏疗法、行为疗法、认知疗法、音乐疗法。到目前为止,尚没有一种治疗方法能适合所有儿童,可以整合多种方法,积极应用。3.认知能力评估与训练室:认知能力评估和训练包括学前和学龄两个阶段。学前儿童认知评估的内容包括空间次序、动作序列、目标辨认、图形推理、逻辑类比五个方面,训练内容包括注意力、观察力、记忆力、数字认知、图形认知、序列认知、异类鉴别、同类匹配等。学龄儿童认知评估的内容包括数字推理、图形推理、异类辨别、情景认知、记忆策略五个方面。训练内容则包括数字推理、异类辨别、语义理解、坐标推理、记忆策略、问题解决等。4.语言能力评估与训练室(语言治疗室):语言能力评估与训练室主要针对单纯性语言障碍或由于智力发育迟缓、脑性瘫痪、自闭症、学习障碍、听力障碍等原因所导致的语言发育迟缓儿童的语言能力进行康复和教育。训练的内容可以针对语言的四个要素(语音、语义、语法、语用)来分别展开设计。训练时要结合儿童的具体语言发展阶段:无意识交流阶段(0-4个月);有意识语言交流阶段(4-9个月);单词阶段(9-18个月);双词句阶段(18-24个月);早期造句阶段(24-36个月);熟练造句阶段(3-5岁)和语法派生阶段(5岁以上)来制定具体的训练目标。5.学科能力评估与训练室:学科能力的评估与训练室主要致力于评估儿童的学习适应力,尤其是语文和数学能力。该训练室可以综合地评估儿童学习资源的管理策略和监控能力,从而针对性地制定个别化教育计划(IEP),以对儿童的学科能力进行训练。6.其他康复训练室:目前儿童福利机构中设置的物理治疗室、传统康复治疗室、引导式教育室也可以为教育教学发挥重要的支撑作用。

(四)师资

办教育首要解决的是师资问题,要把特教工作开展起来,还要深入下去,必须要有相对稳定的、有教师资格的教师担任教学工作。特教师资需要跨学科的复合型人才,他们应该具有康复知识、医学知识、特殊教育知识,还应该具备一定的文艺、体育等方面的技能。这些教师可以来源于现职调入,师范生分配或者本职单位职工培训后上岗。虽然来源渠道不同,但都应具备特殊教师的基本素养。儿童福利机构建立综合性特殊教育学校或特殊教育班后,通过引进人才、定期轮训、主动参加教育部门举办的特殊教育教师培训等,提高业务素质。业务上要主动接受教育部门的指导,争取重视、理解和支持,提高民政特教机构专业化水平。在儿童福利机构从事特教工作,任务重,压力大。主管部门要主动关心、认真落实他们的待遇,确保师资队伍的稳定。

(五)课程

综合性特殊学校的课程应针对教育对象的特点,灵活地选择各类课程,尤其以生活适应性课程为主。在课程的组织形式上,在现阶段,孤残儿童可能比较难以实施分科课程,而综合性主题课程可能是一种比较理想的选择。综合性主题课程是指孤残儿童教育中,围绕特定的、与儿童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主题,从每个儿童的智力、能力水平出发,开展有计划、有组织的教学活动,从而发展儿童认知、技能水平以及适应能力的课程。这种课程形式以其灵活性和内容的实用性见长,能够迎合孤残儿童复杂的特殊需要,并能够照顾儿童巨大的个体差异,同时使得儿童学到实用而有意义的知识和技能。综合性主题课程具有综合性、实用性、实践性、生活化和教学的层次性等特点,在内容的设计上可以采取辐射式,即分知识领域设计内容,各领域中内容的难度分层递进(见图2)。在内容确定下来以后,实际授课可以活动为单元,在每个单元中具体落实各个领域的教学内容,并将教学内容进行难度分级,在实施教学时根据每个儿童的实际情况选择难度级别。在明确分级教学以后,再分级编写教学材料,教学材料重要体现各个领域的教学要求。这些教学材料的内容目前可以借鉴浙江省幼儿园的教材内容,还可以借用浙江省编的培智学校的语文、数学教材的内容。在借用的基础上,通过3年左右的探索、积累,逐步编写适合儿童福利机构综合性特殊教育学校使用的各种单元活动教材。(六)教学采用个别教学和集体教学相结合的形式。建议针对每个儿童的实际发展状况,在评估的基础上确定其每周要接受个别教学和集体教学的时间和比例。个别教学是指针对儿童的特殊教育需求,进行单独的教育训练,这可以通过上述各个评估和训练室来完成。集体教学则要根据儿童的能力进行分级开展集体授课。此外,还要根据儿童的学习特点、偏好、残疾状况进行分级教学,其目标是为儿童尽可能创造接近课程内容的机会。建议集体教学至少要有一位主班教师和一位辅班教师配合协调。

三、儿童福利机构特殊教育工作支持系统

(一)教育部门的支持

在孤残儿童的教育上,教育部门和民政部门应打开部门与部门之间的界限,携手担当对孤残儿童的教育和培养责任。儿童福利机构特教班和专门特教学校是特教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民政系统特殊教育工作人员是特殊教育教师中的一员。各地教育部门在开展工作时不能忽视儿童福利机构里尚有一大批残疾儿童需要接受特殊教育的事实,在抓特殊教育工作时应将儿童福利机构的残疾儿童切实纳入本地区的残疾儿童教育工作之中,与当地实施的残疾儿童教育工作统一规划、统一部署、统一检查、评估和验收。2010年,《浙江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浙委[2010]96号)中强调,要完善特殊教育布局和结构,把社会(儿童)福利院、聋儿康复中心等从事教育的工作机构纳入特殊教育体系,逐步使符合办学条件的机构发展成为特殊教育学校或教学点。这给儿童福利机构的特殊教育工作带来了契机。民政部门和教育部门要加强联系,多进行教育教学经验交流,共同切磋教学技艺,使得每个残疾儿童受到适合其身心特点的教育。

1.教育教学指导支持

儿童福利机构自办的特殊教育学校要争取教育部门必要的教育教学指导。包括教育的目的、方针、政策方面的指导和各类特殊教育教学的指导,如特别设计的课程、教材、教学组织和设备等。其中,地方的特殊教育学校可以成为重要的教育资源支撑平台。目前,普通特殊教育学校已经从单一的教学机构,逐渐转变为地区性的特殊教育资源中心,拥有提供教育咨询、开展教学评估、提供巡回式教学指导、开展教师培训等多项职能。儿童福利机构在开展特殊教育的过程中要积极与地方特殊学校取得广泛联系,深入合作,充分获取区域内优质的特殊教育资源。

2.师资培训支持

当前儿童福利机构的特殊教育师资力量比较薄弱,在特殊教育技能上亟需提升。在专业教师的培养上,要争取参与教育部门开展的相关特殊教育师资培训。要采用“请进来”和“走出去”的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提高特殊教育教师的专业技能水平。一是亟需夯实教师的特殊教育通识知识基础。孤残儿童个别差异极大,在班级的编定上往往要求跨专业、跨科目、跨年级和跨残疾类型。这要求教师不仅要精通教学课,还要熟练掌握各个障碍类别的特点、诊断、教育教学要求,熟悉不同年级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等。二是亟需提升教师个别教育计划(IEP)制定和运用的技能。孤残儿童的教育十分强调个别化,强调要根据儿童的实际特点制定相适宜的教育矫治对策。个别教育计划是一种根据残疾儿童身心特征和实际需要制定的针对每个残疾儿童实施的教育方案。它既是残疾儿童教育和身心全面发展的一个总体构想,又是进行教育教学的指南性文件。福利机构的特殊教师要学会如何制定和运用个别教育计划,包括如何测量儿童现实的教育水平,如何制定年度目标和短期教学目标,如何进行教育安置,如何提供特殊教育服务和如何评估教育服务的效果。三是亟需增强教师的学科教学技能。除了要学习特殊教育理论、特殊儿童心理学和特殊儿童诊断和测评等,教师还需要学习数学、语文等学科的基本教学技能。在此基础上,教师还要学习适宜于孤残儿童的各类教学模式,包括游戏教学模式、生活技能教学模式和发展性教学模式。四是亟需强化教师的康复技能。孤残儿童具有多重、重度障碍的特点,医教结合显得尤为重要。康复能够促使孤残儿童的身体功能、心理功能得到最大程度的恢复。针对孤残儿童的认知能力薄弱的特点,教师需要掌握运动康复、语言康复、心理康复等技能。并且,需要在学习相关教育技能的基础上,将康复变得趣味化、游戏化和整合化。五是亟需拓展教师开展融合教育的技能。融合教育是让残疾儿童在最少受限制环境中接受教育,依据残疾类型的不同,设置各种类型的特殊教育形式,满足儿童的教育需求,达到特殊教育与普通教育融为一体的目的。融合教育已成为世界性的教育潮流,也是残疾儿童受教育权、参与权的进一步体现。儿童福利机构的特殊教育教师必须对融合教育的理念和实践有所了解,并能够在各种教育条件下展开全融合、半融合等教育活动。

3.管理经验支持

儿童福利机构的特殊教育学校的建设和管理水平直接关系到特殊教育的质量。为了提升特殊教育的质量,儿童福利机构特殊教育学校需要争取普通特殊教育学校管理经验的支持,包括学校的日常管理、校风管理、教师管理、学生管理、后勤管理等方面的各类经验。儿童福利机构特殊教育学校应定期参与特殊教育管理经验交流会,获取各类政策信息,提升相关的管理能力。当前,迫切需要在以下几方面学习教育部门相关的管理经验:一是特殊教育管理制度制定的经验。为了把特殊教育工作落到实处,必须以规范的制度来约束、要求工作。为此,儿童福利机构必须学习一般特殊教育学校的规章制度制定和运行的经验,包括特殊教育工作制度,特殊教育教学检查工作制度,融合教育管理制度等。二是特殊教育教学科研管理经验。儿童福利机构需要学习一般特殊教育机构在教学科研管理方面的经验,包括如何制定教学科研计划、如何安排教学研讨活动,如何安排老师上示范课,如何引导教师开展科研等方面的制度等。三是孤残儿童档案管理的经验。孤残儿童的极大差异使得档案记录对于他们极为重要。儿童福利机构应借鉴一般特殊教育机构中个案档案制定和管理的经验,包括个案评估、个案观察、个案追踪和个案反思等方面的管理经验。

(二)医学康复训练中心的支持

儿童福利机构的特殊教育学校还要争取普通康复机构的支持。在医教结合的理念下,孤残儿童的特殊教育尤其要重视区域医学康复训练中心的优质资源,要加强与医院康复训练中心、社区康复机构等的合作,为孤残儿童提供康复训练方面专业化的服务,以弥补学校设施设备与专业技能的不足。例如,浙江省民政康复机构的浙江民政康复中心拥有比较完备的康复器材和设备,具有寄宿、日托、点托、函授等多种办学形式,开设了自闭症心理矫治区、听力语言康复区、智力障碍康复区、唇腭裂术后儿童语言康复区和脑瘫儿童语言训练区,能够为综合性特殊教育学校提供较大的支持。

(三)家庭和社区的支持

儿童福利机构的特殊教育学校还应该积极争取家庭和社区的支持。在全球融合教育思潮的背景下,孤残儿童的教育不仅仅是学校内狭隘的教育,特殊学校的教育应该融入社区、进入家庭,从“围墙式”教育转变为包括社区、家庭等多种社会环境的开放式教育。特殊儿童的课程也不再局限于儿童能力范围之内的不完整教育,而是一种开放式、基于儿童人生价值体系和目标追求的个人需求课程和课程发展规划。特殊儿童所处的环境也不仅仅是学校内部的环境,而是一个无障碍的社区环境、信息环境和人文心理环境。要在开放、平等、融合的环境和氛围中,促进孤残儿童的发展,提升孤残儿童的生活质量。为此,福利机构的特殊教育学校要经常性地组织孤残儿童开展丰富多彩的院内外活动,如社区演出、超市购物等,拓展儿童的视野,锻炼儿童的身体和心理素质,也可以把院外的学生、幼儿园小朋友请进来,让孤残儿童与他们共同学习、玩耍、交流感情,使其最大程度地接近社会,融入社会。与此同时,儿童福利特殊教育学校在自身发展的基础上,也要积极发挥特教资源中心的功能,为社区残疾儿童服务,真正实现辐射社会、延伸服务的功能。

(四)特殊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儿童福利机构特殊教育的发展离不开完善的经费保障机制。既要积极争取财政、发展改革和教育部门的经费投入,也要加大福利公益金和慈善捐赠资金的支持力度,以保障民政特殊教育机构建设以及基层民政部门开展特殊教育工作的经费。各级民政部门要做好儿童福利机构孤残儿童特殊教育和康复训练的经费保障工作,每年必须有经费预算安排,并建立自然增长机制,确保孤残儿童得到特殊教育和康复训练的经费保障。建议重视社会组织在特殊教育领域开展特教工作的力量,可以在儿童福利机构内部或附近地段,鼓励民间组织、社会力量创办或联合举办学前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和特殊教育机构。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社会捐助、福彩公益金资助等多渠道的经费筹措方式,民政部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向特殊教育领域的社会组织派驻专业社会工作者,保障工作开展。

作者:曹漱芹张华单位:浙江师范大学幼儿师范学院副教授浙江省民政厅儿童福利与慈善事业促进处副调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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