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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谈伦理对职业教育的启示范文

时间:2022-12-28 09:32:32

商谈伦理对职业教育的启示

《中国职业技术教育杂志》2015年第三十四期

回望当前职业教育领域的德育困境,如无视规则,任性自我;缺少诚信,轻易毁约;关注私利,唯利是图;轻视道德和伦理价值等现象普遍存在。本文拟从当前职业教育德育的现状入手,以哈贝马斯商谈伦理思想作为主要理论支撑,积极探寻职业教育德育工作的新方法、新路径。

一、对哈贝马斯商谈伦理思想的认识

在哈贝马斯看来,道德的“约束性”不是先天源自于同一主体的自律性,而是建立在主体间,相互承认的道德规范或在日常实践基础上的,在有效范围内的一种跨越多种层面的交往理性。它不仅为人的交往和生活方式提供了准绳,同时也确定了行为者的责任与义务。他特别强调尊重每个人的选择,顾及每个商谈者的利益,通过主体间的商谈对话达成道德共识。商谈伦理要求人们在交往中达成共识,而这种共识的获得是建立在所有共同体成员的利益基础之上的。在实践话语当中,只要实践符合所有参与者的利益,就会获得所有成员的赞同;这种赞同是人们在交往中达成共识的源泉,它建立在实践过程中每个个体的共同认知的基础上。这种认知需要人们接受他人的生活态度或行为方式,需要人们能够容忍他人的各种秉性甚至无法理解的行为。所以,商谈伦理是建立在对个性和多元化承认的基础上,即“你—我—他”主体间平等地对话,每个人都将自己的主张和要求提供给其他人讨论,从而重视他人的权利、充分尊重他人。这种注重交往过程中主体间性的思想,对当前职业教育德育工作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二、职业教育德育的现状分析

职业教育作为一种教育类型,具有鲜明的时代性、职业性和实践性。职业教育德育工作在目标、任务和对象等方面有着不同于普通教育德育的个性特点。《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明确提出要切实加强职业院校德育工作,“要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民族优秀文化和现代工业文明,传承民族工业文化中以德为先、追求技艺、重视传承的优良传统”“推进产业文化进教育、企业文化进校园、职业文化进课堂”,建设融合产业文化的校园文化,培养具有现代职业理念和良好职业操守的高素质人才。然而,职业教育德育却受普通教育德育的影响,缺乏特色,困于传统德育的桎梏中,具体体现在:

(一)以榜样为主的教育内容在当前职业教育德育工作中,榜样教育依旧是重要的教育题材,不断发现身边的先进人物,以他们的优秀事迹,多层面地引导和激励学生坚定信心,并在道德层面树立有益于个人、他人、社会的世界观和人生观。这样的教育形式,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因其不再局限于理论的说教,榜样人物具备真实性和生动性,能很好地被学生接受,持续发挥着影响力和感召力。然而,这种榜样教育局限性亦非常明显。榜样是在某一领域、某一方面有着卓越表现的人物,在社会不断强化、甚至神话榜样人物的优秀品质时,也容易忽略他们的不足,造成学生认识得不全面,容易形成心理落差。因此,在职业教育德育培养过程中,既要充分运用榜样的生动案例教育引导学生,也要指导学生用更加客观、理性的思维模式来认识“榜样”,既不“神话”榜样,也不“自轻”自己。

(二)以说教为主的教育形式当前职业院校开展德育工作基本上还是按照国家规定,通过教授指定教材,完成规定课时数和必修学分进行的。课堂教学和灌输式教育是目前职业院校道德教育的主要方式和手段,而检验其效果的途径就是考试。这样的结果使得学生都成了毫无创新性的“复读机”,这种教育方式只是将“道德”作为一种“知识”,按部就班地根据教师的“讲稿”和标准答案进行重复,严重忽视了学生的独特个性和主体性以及教师与学生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的互主体性,教育效果往往是事倍功半,甚至“化于无形”。以说教为主的德育形式,也是当前高校道德教育效果不佳的主要原因之一。

(三)以应试教育为主要特点目前,考试仍然是学校评价教育教学效果的主要手段,在道德教育方面亦是如此。评价学生道德水平的程度,仍是以德育课程的学习和考试成绩为主,虽然也引入了综合素质测评等基于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考核评价方式,但却并未进入主流考核体系,更多的仅是作为评奖评优过程中的参考要素。学生也更为关注德育课程的考试成绩。值得注意的是,“道德”绝不只是一种“知识”,作为实践领域内的“道德”,不是仅依靠学习“知识”,甚至是“考试”就能获得“道德”的。从某种意义上,应试教育反而成了阻碍道德教育有效开展的原因。

三、职业教育德育过程中的商谈伦理何以可能?

(一)职业教育德育为何需要“商谈”应该说,职业教育德育目的不在于“育”,教育的目的不是教育本身,而在于“人”。教育是面向人的教育,因为人的成长和发展的需要,教育才有了重要意义和价值。德育的本质是对人的德行的培养,或者说,培养出有德性且道德品质高尚的劳动者,才是职业教育德育的内在价值,也才是其应有之义。德育为何需要“商谈”?对此,哈贝马斯提出,道德规范或规则其实是通过道德主体之间彼此的对话和交流得以建立起来的,人与人之间的伦理关系的形成、调整以及对共同规范的认定与执行,都是通过商谈得以实现的。在他看来,道德共识的存在并非是先天就有的,也并非是一种事先规定好或形成好的规则或约束,究其本质,道德规范的形成与道德共识的达成都是伴随着人的需要,通过不断地沟通、商谈才获得的。

(二)职业教育德育如何实现“商谈”在我们日常的学习、生活中,交流和对话是最基本的形式,也是必不可少的交往中介;“语言”每天被人们频繁地使用着,“语言”是有意义的符号,是人们交往的桥梁和中介,也是体现自我行为活动的重要标志。因此,教学过程中的“说教”是必不可少的,但这种“说教”绝不应只局限于教师一方的“独白”,“语言”的本质告诉我们,“说教”应该也落实在“互动”之中。一方面,德育作为一种主体间的交往形式,离不开相互的交流和沟通。只要有交往就会有商谈,即使是道德教育,也是一种教师与学生之间的交流与讨论,“商谈”在人们不自觉的行为中已经实现。而德育的效果如何,其实也就是商谈的结果如何;当教师讲授的内容得到学生普遍的认同,学生便会因这种认同而付诸实际行动,这也就意味着一种“共识”的达成。另一方面,交往需要遵循共同的规范和准则,德育同样需要遵循一定的规范和准则,这一过程只有通过“商谈”才能寻得其根据与合理性。因此,德育的关键是让学生懂得为什么要这样做,也就是以商谈的方式传递给学生一种合理性的论证,通过这种论证使学生从内心对道德规范或准则予以认同。总体而言,德育对商谈的实现其实就蕴含于教育行为的过程中。德育的过程就是“互主体性”交流沟通的过程,只有对遵守道德规范达成“共识”,才是德育的成功所在。

四、商谈伦理在职业教育德育中的实践途径

(一)树立交流启发的德育教育方法商谈需要营造的是一种较为理想的语言环境,所谓“理想”就是指平等、自由且相对宽松的环境,在这样的氛围中才有利于参与者的交流和沟通。没有沟通和交流就没有共识的达成,没有认同和肯定,也就不会有内心的信服和遵循。在德育培养的过程中,道德主体的认同和接受是关键,而绝不是德育教育者“教得好”就可以。一个人德行的培养归根结底是个体的事情,好的德行只能产生间接的影响而非直接的传播,而间接影响所能发挥的作用又是极其有限的。由此,德育的关键不在于“教”或“育”,而在于“养”或“信”。商谈伦理思想强调话语交流和商谈的重要性,这对于当前的职业教育德育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和参考价值。我们育人,希望每个人都能成长为道德高尚或有德性的人,可是却忽略了德育的对象不是物体或东西可以任由我们摆布,相反,他们是具有思想和理性、具有情感和欲望的鲜活的个体。基于此,职业教育德育应特别关注道德主体的自主性和自觉性,应给予他们充分的理解和尊重,给予他们思考的空间和自由,并通过道德主体之间的商谈和沟通,从而达到对道德规则和规范的普遍认同与肯定,以有效保证主体对道德准则的遵守,才能有利于从根本上树立人的品德。

(二)发挥学生的自由创造精神哈贝马斯对“理想的话语环境”是这样描述的:其一,参与沟通交流的所有人均应享有同等的权利,如平等的话语权即同等的发表意见或建议的权利等,在商谈过程中可以提出各自不同的意见,包括质疑甚至反驳在内;其二,每一个参与交流讨论者都享有同等的权利表达自己的情感和欲求,应给予每个个体以相对宽松的环境和氛围,从而使其敢于表达自己;其三,参与沟通交流者享有同等的权利对话语有效性提出怀疑,并且同时有权对自己的观点和主张做出解释、论证,其间特别值得注意的是,任何意见和论证方式的提出都不应忽略甚至强迫性压制;其四,每一个参与交流讨论者都有权利要求他人辩护或自我辩护,同时享有“发出命令”(主要表现为允许和承诺)和“拒绝命令”(主要表现为禁止和拒绝)的权利。对“理想的话语环境”而言,开放是其形成的前提和条件,民主是其得以运行的必然要求,话语的规范性则是其有效开展的形式规定。哈贝马斯以个人的实践理性作为出发点,为民主和公正环境的营造提供有力的个体基础。从哈贝马斯的“理想话语环境”出发思考当前职业教育德育环境,其缺乏的恰恰就是这样一种“理想的”(自由、民主、宽松、包容)环境。

(三)遵守社会的普遍性规范面对多元化、多样性的社会环境,个体的价值判断同样出现了多元化趋势,传统的伦理规范在当今社会同样面临着困境和挑战。对于如何适应这个多样的社会,哈贝马斯提出,不管具体的情景、环境、条件如何发生变化,其中一定存在着不变的、普遍性的(道德)规范,从而内在地约束并指引我们的行为,关键就在于我们能不能找到这个隐藏着的普遍性的规范。商谈伦理又可以被称为“多元化社会与多元化时代的伦理”,其现实意义在于肯定了社会的多元价值和存在,赋予个体之价值追求的合理性与正当性。在哈贝马斯看来,他的商谈伦理学最基本的原则就是“普遍化原则”,即“只要一切有关的人能以参加一种实践的商谈,每个有效的规范就将会得到他们的赞成”。也就是说,凡是得到人们所承认或认可的行为规范和标准,往往所代表的则应是人们普遍的“公意”,反过来,对这些普遍化规则的遵守因为是“公意”,所以行为主体都是出自完全的自愿而非消极被动的遵从。遵守社会的普遍性规范,不是要求在现实生活中所有的人都追求同样的价值或遵守完全一致的规则;相反,普遍性的规范是承认多样性、差异性基础之上所遵循的共识性的规则。所以,商谈伦理所寻求的普遍性道德规范实则是一种多样性、多变性现象背后的本质性的东西。承认并遵循普遍道德规范的原则,有利于我们在各种现象之中不会迷茫、不会不知所措;遵循普遍道德规范,有利于培养我们对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能力,不论情况多么复杂、环境多么混乱,我们总能够从中找出其普遍性根据,以此找出合理的、有效的解决路径。

(四)师生间的平等相处“平等相处”的实践路径,主要是来自于哈贝马斯的互主体性原则。通过上述阐释已经可以清楚地看到,商谈的建立与进行主要是一种商谈道德主体之间的交流对话,它强调的是一种多主体之间的一种相互的关系,而绝不只是主体自身或某一方、某几方。这种对关系的强调,即一种可以建立起平等关系的商谈,对当前职业教育德育建设有着重要的启示。借用康德对现象界和本体界的划分理论,道德是属于先验的、实践的领域(自由领域),不能仅依靠经验或感性、情感(自然领域)的东西来作用于道德。也就是说,在道德培育过程中,需要凭借的是人之理性的部分,同样具有理性的(道德)主体在商谈中是独立平等的,而在德育展开的进程中也应遵循这种平等的关系。道德教育不应是一种“单向”的关系,而应该是一种“双向”的关系,即由教师到学生、由学生到教师的过程经历。德育不同于其他教育的关键在于道德是人的本质,道德品质的提升是人人需要的,且一个人德行的高低与知识的获取、年龄的大小、经历等因素并不具有必然联系,故教师之德行不一定必然高于学生,在个体道德品质的培育过程中,人人都是“学生”,同样的人人都可以成为“老师”。在“道德”面前人人都是“平等”的,师生之间、人与人之间都可以通过个人的德行品质而相互影响。“以生为本”是德育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强调突出学生在教育教学中的主体地位,由此要求教师要改变传统教育理念,重视学生成长的普遍需求和个性追求,重新构建师生平等的关系模式。特别是处在职业教育阶段,学生作为独立的个体,有着日趋完善的价值判断和价值追求,有着强烈的被尊重的需要。只有师生间建立起平等关系,充分尊重学生在整个德育过程中的作用,坚持平等对话、平等相处的姿态,才能真正有助于提升学生的道德品质。

(五)师生间的相互尊重哈贝马斯将其商谈伦理理论充分建立于“主体”(人)之上,在人之交往行为活动中,离开了“人”,“交往”将不再存在,离开了“人”,“商谈”也将毫无意义,因此对主体的关注成为哈贝马斯建立理论的最核心要素。谈到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尊重,他提出尊重他人的同时也是对自己的尊重,要尊重自己也要尊重他人。人之存在不是仅仅依赖于经验感性地存在,作为一个有限的理性存在者,其存在的根据在于理性、在于意志自由,也就是他的存在以自身为原因和目的即自因。人不仅仅是作为工具和手段的存在,更是作为一种目的的存在,每个个体的存在都是目的而不只是手段或工具,因此应当尊重人之存在的这种目的性。人不仅“为自然立法”,同时也为“自身立法”,作为自律的存在,人既是立法者又是守法者。因此,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尊重,体现为主体之间对彼此人格的尊重,这是主体之间得以交往和商谈的重要保障,因为“尊重”意味着对彼此相互的“承认”与“认可”,论及师生关系亦是如此。对道德品质的培养离不开人与人的相互交流与影响,而这种交流和影响应建立在一种相互认可和尊重的基础上,师生间的尊重有利于道德普遍性的达成,只有承认道德具有普遍性,才有遵守道德规范的可能性;否则其结果将是导致一种道德相对主义和虚无主义,而最终的结果亦将是对德育之可能性和必要性的取消,通过人之感性经验的直觉和理性的思考判断无疑是非常可怕的事情。

(六)师生间的换位思考建立在平等基础上的相互尊重的新型师生关系,已具有了良好的对话交流基础,然而还需要能够换位进行思考,学会包容与接纳,宽容他人也是尊重自己的体现。哈贝马斯明确提出了“包容他者”之思想,在交往行为中应充分考虑到人的差异性。每个个体都具有平等地、自由地表达自己观点的权利,作为商谈的主体,应充分尊重并包容他人的观点,即使不能同意他人的思想,但至少应保留一份“空间”放置这种观点。差异性的存在是正常的,但这种差异性并不能否定普遍性;对此,在追求道德共识的过程中应允许有特殊性的存在,并且应给予这些“特殊性”以充分的尊重和包容。由此来看,换位思考有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他人,而在理解他人、包容他人的同时也是对自己的一份理解和尊重。职业院校展开德育工作时,师生之间应学会彼此理解,这就需要尽可能以他人立场思考和看待问题,只有真正理解了“他为什么会这样想”,才能有根据、有理由、有针对性地提出对问题之合理、有效的解决途径和方式方法。培养师生之间彼此学会换位思考,还要求教师深入了解学生的成长需求、个性特点、行为方式和话语体系等要素,力求用学生能够接受的语言和方式将对道德培养的理念、方法和要求传授给学生,用科学的评价方法和评价体系来考量德育工作的效果。与此同时,学生亦需要学会站在教师的角度看问题、思考问题,切实理解并体会教师的良苦用心,积极地配合教师开展与德育相关的教学活动,全面提升自己的道德素质和品德修养。

作者:李慧萍 单位: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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