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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教育中书法教育的展望范文

时间:2022-02-10 10:24:04

语文教育中书法教育的展望

一、民国时期的书法教育

1.在由吴研因拟定的《小学国语课程纲要》中提出了:①初级小学:“写字:能速写楷书和行楷方三四分的每小时约200字,方寸许的每小时约70字。”②高级小学:“写字:能写通行的行书字体”,并提出文字要注意反复练习。2.在由叶绍钧拟定的初级中学《国语课程纲要》中提出,“习字”包括“名人书法欣赏”和“楷书或行书的练习”两部分,并且“写字”成为国文学科的一个单独分支,占2学分。3.高中的国语、国语课程纲要也有相应的习字写字的要求。1929年教育部颁布了中小学课程的《暂行标准》。1.在由吴研因、赵欲仁等编订的《小学国语课程暂行标准》中提出了要培养学生听、说、读、写(作文)、书(写字)等五种能力,此处特意将“书”列为了与“听说读写”并重的一项能力。在该标准之教学目标中提出了“练习书写,以达于正确、清楚、匀称和迅速的程度。”2.在《初级中学国文暂行课程标准》中,书法成为作业之一,作文练习包括了书法练习,可见“书法”的重要性。纵观上述内容,可以发现当时的教育部门十分重视书法、写字、习字训练,尤其用以实际的楷书、行书,从小学到中学几乎都安排了书法练习、写字课,“书法课”不是单纯的工具学科,甚至成为了一门独立的学科。

除了权威的课程标准和纲要强调了书法习字教育的重要性,我国许多的语文教育家也看到了书法习字教育的意义。叶圣陶先生曾在《中学国文学习法》一文中将“写字”与“阅读”、“写作”并重,并给出了如何练好字,写好书法的建议。“就字体而言论,……须注意真书行书两种。行书写起来比真书快,所以应用更广……大略要做到以下几点:1.笔笔交代清楚,横是横,撇是撇,一点不含糊;2.横平竖直,不要歪斜,这就端正了;3.就一个字而言,各笔的距离务须匀称,不太宽不太挤……。”在《改变字风》一文中,叶老指出“无论小学中学大学,出来的学生都写得一手端正的字……绝不说写几个字无关宏旨,绝不想潦草点儿也无所谓,教育工作者和学生共同努力,一边认真训练,以身作则,一边认真练习,积久成习,在这样情形之下,做到学生都写得一手端正的字又有何难呢?”黎锦熙先生在《国语的作文教学法》一文中提出,于小学第三学年进行“楷书的临摹和国音字母草书别体的练习”。蒋伯潜先生在《中学国文教学法》中认为“习字既是中学国文教学中的一个重要的项目,就须教师切实指导,把它当为课内教学的一种,于每周国文课内规定一二小时习字”,此外蒋先生还强调了课外习字,提出了中学生练习书法应达到的要求(正确、清楚、均称、敏捷),给出了教师指导学生练习书法的几点关键性的建议,例如“选择临摹的字帖是一个重要的问题,”“教师替学生选定字帖须看学生的出笔和哪一种接近些”;又如“教师考察学生们习字,当随时留心,促成他们写字时到处留心的习惯”。

二、建国后的书法教育

1949年以后,中小学“国文”“国语”学科改名为“语文”,全国中小学一律使用国定的统编教材,由中央人民政府印发统一的课程标准,教育事业逐渐走向制度化、标准化、单一化的道路。此时的语文教育,在内容上强调思想教育、突出政治;出了“听说读写”的结合,但是并不包括传统意义上的“书法”练习;推行“速成识字法”,缓解建国初大量文盲的教育问题;学习苏联的教学理论教学方法等等。习字教学在中小学语文教育体系中不见其“踪影”,书法作为一门传统艺术,得不到中小学课堂的欢迎。书法教育陷入低谷。1978年,改革开放、拨乱反正后,忽视中小学课堂中书法教育的现象就得到了一些有识之士的关注。陈云同志在1984年指出:小学要重视毛笔字的训练,要把大字课作为小学的基础课,严格要求。在今后很长时间里,汉字仍会是我们的主要书写文字,因此,让孩子们从小把字写好很重要。教育部根据陈云同志的指示了《关于加强小学生写字训练的通知》,强调要逐步培养学生的写字技能和养成良好的书写习惯,把字写得正确、端正;在城乡小学的各年级开设包括铅笔字、钢笔字和毛笔字等的写字课。此后,写字课、书法训练逐步在基础教育的课堂中得到了暂时性的关注。

1986年国家教委颁布了《全日制小学语文教学大纲》和《全日制中学语文教学大纲》。⑴其中《全日制小学语文教学大纲》规定了:“学会用铅笔、钢笔写字,做到正确、端正、整洁,有一定的速度,学习写毛笔字,写得正确、均匀、干净。养成良好的写字习惯。”“要教学生学习写毛笔字。学会正确的执笔、运笔的方法和写字姿势。字要写得正确、均匀、干净。从描红、仿影到临帖,逐步培养学生写毛笔字的能力”。⑵在《全日制中学语文教学大纲》中,在“教学要求”部分提到了“书写清晰,不写错别字”,在初中一年级的“作文能力”的教学要求中提出了“保持良好的书写习惯,做到笔顺正确,笔画清楚,字形规范,字体力求美观”。中学的语文大纲并没有提及软笔书法的学习,可见传统意义上的行楷书、行书之书法,没有在此时的中学中得到重视。

到了2000年,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小学、初中语文教学大纲颁布。⑴在《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小学语文教学大纲(试用修订版)》中,提到了“钢笔字写得正确、端正、整洁,行款符合要求;用毛笔描红、仿影、临帖,能正确地执笔、运笔,写得端正,纸面干净。养成良好的写字习惯”。可以发现此大纲关于写字能力明显不同于1986年大纲的地方是删掉了“培养学生写毛笔字的能力”,相当于只要求学生能描红临帖,不需要掌握写毛笔字的能力和能独立书写毛笔字。⑵在《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初级中学语文教学大纲(试用修订版)》中,仅仅在“写作”的教学要求中提到了“不写错别字,正确使用标点符号,格式正确,书写规范,端正、整洁。”另外,在《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语文教学大纲(试用修订版)》中几乎没有关于书法、习字的任何要求。

随着书法这门传统艺术在中小学生群体中的没落,人们越来越意识到继承与发扬这门传统的重要性。2011年教育部颁布了最新的课程标准,在《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年版)》中,3-4年级的学段目标提到了“能用硬笔熟练地书写正楷字,做到规范、端正、整洁。用毛笔字临帖正楷字”;5-6年级提到了“能用毛笔字写楷书,在书写中体会汉字的优美”;7-9年级提出“临摹名家书法,体会书法的审美价值”。虽然在2011年颁布的《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实验)》中并没有提到有关写字、书法方面的内容,但义务教育的课程标准能够首次明确地提出行楷书、体会书法之美,表明义务教育已经关注到了“书法”,已经认识到在基础教育阶段要求学生学习书法,继承传统,弘扬民族文化的重要性。建国至今,在中小学课堂开设书法课的这条道路,走的很漫长,也很曲折。由于不同时期关于语文学科的讨论重点不同,加之各阶段的教育指导方针的变动,是否把习字课,尤其是书法课纳入中小学语文课堂,并未得到一个明确、具体的回答。

2013年2月,教育部公布了《中小学书法教育指导纲要》,规定从今年春季开学开始,书法教育将纳入中小学教学体系。为此,学校要加强书法教师队伍建设,逐步形成以语文教师为主体的队伍,中小学语文教师应逐步达到能兼教书法。纲要还明确提出了中小学生学习书法的内容和要求,例如:小学低年级学习用铅笔写正楷字;会借助习字格把握字的笔画和间架结构,书写力求规范、端正、整洁,初步感受汉字的形体美。小学中年级开始学习使用钢笔,能用钢笔熟练地书写正楷字,做到平正、匀称,力求美观。初中阶段,学写规范、通行的行楷字。高中阶段,可以学习用硬笔书写行书,力求美观等等。书法课,作为一门独立科目,正式被纳入到了中小学课堂中。

三、小结

对于中国人而言,写好字很重要,写好书法更是好事。在基础教育阶段给学生开设书法课,即是传统,又是“创新”。古人自幼习字,能写一手好字;民国时期的课程标准也未忽视书法习字训练;建国后的书法课堂虽然历经波折,但至少还存迹于历史,并在新时代重新得到了重视,所以说书法教育是传统。而现如今,应试教育甚嚣尘上,学生把大部分时间花在了背词语解释、抄写课文、作“阅读分析”题上,“上书法课”真是“奢侈”之极!能够在中小学语文课堂上打破现状,让学生执笔习字,练好基本功,感受传统美,培养民族情感,岂不是“创新”?笔者梳理书法教育自1904年来的发展脉络,旨在说明书法教育在阶段历史上的被重视程度,帮助我们了解书法教育在现代语文教育史上的不可忽视的存在,最后促进我们重新认识书法教育在中小学语文教育中的价值。

作者:何阳阳单位:华东师范大学中国语言文学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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