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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民族教育情况与发展途径范文

时间:2022-09-12 06:01:07

少数民族教育情况与发展途径

一、新疆发展少数民族教育的主要做法和取得的成绩

1.率先实施“两免一补”政策,不断提高义务教育保障水平。为了保障适龄学生接受九年义务教育,2003年秋,新疆率先实施“两免一补”政策。当年中央财政拨付1.4亿元,地方财政配套5000万元,为208万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杂费和教材费,向贫困寄宿学生提供生活费补助。2008年又在城市中小学免除了学杂费,实现了义务教育的全面免费。2006年初,按照“明确各级责任、中央地方共担、加大财政投入、提高保障水平、分步组织实施”的原则,逐步将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了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建立了自治区本级和地(州、市)、县(市)分项目、按比例承担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2011年秋季学期起,中央和自治区加大了对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的投入,进一步提高了农村(含县镇)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小学从原来的500元/每生每学年提高到1000元/每生每学年,初中从原来的750元/每生每学年提高到1250元/每生每学年;进一步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的生均公用经费基本标准,小学由生均300元提高到400元,初中由生均500元提高到600元。2012年新疆区内初中班和新疆区内高中班年生均经常性费用标准分别提高1000元,达到7000元和8000元。[1]2006~2011年,新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共投入经费98.95亿元,其中中央资金70.57亿元,自治区本级资金20.47亿元,地县财政资金7.91亿元。

2.各级党政领导高度重视,职能部门合力推进,基层群众热心支持,社会各界广泛认可,形成了推进双语教学工作的良好氛围。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新疆双语教学工作。2010年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后,教育部领导多次组团到新疆进行调研,指导新疆双语教学工作。教育部等部委联合下发了《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推进新疆教育实现跨越式发展的意见》、《教育部等十部门关于推进新疆双语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到2020年新疆双语教学发展的目标和主要任务,提出了保障双语教学发展的政策措施,从而把双语教学工作提升为国家战略进行安排部署。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始终把双语教学工作摆在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地位。2004年以来,相继印发《关于大力推进“双语”教学工作的决定》、《关于加强少数民族学前“双语”教育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学前和中小学“双语”教学工作的意见》。成立了由自治区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双语教学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单列机构和编制,统筹管理全区双语教学工作。各地按照自治区党委确定的双语教学从幼儿抓起、从教师抓起的工作思路和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分区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研究和制定推进双语教学工作的规划和实施方案,及时调整发展目标,提出了一系列保障政策措施。在各方的合力推动下,少数民族“双语”教育呈现快速发展的态势。尤其是学前“双语”教育发展迅猛。从2008年起,国家在新疆实施了“新疆少数民族‘双语’幼儿园建设工程”和“新疆少数民族学前‘双语’发展保障工程”。2008~2012年,国家和自治区共投入50亿元,在七地州及九县市(即喀什地区、和田地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阿克苏地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塔城地区、阿勒泰地区等七地州所属县市以及托克逊县、吐鲁番市、伊吾县、巴里坤县、木垒县、温泉县、若羌县、尉犁县、和静县等九县市)建设双语幼儿园2237所。[2]截止2012年10月,这些幼儿园已全面完工,陆续投入使用。[1]2007~2012年,自治区财政每年投入1000万元,重点用于七地州及九县市之外县市双语幼儿园建设。[2]除此之外,社会各界也积极投资建设双语幼儿园。各地还通过国家、自治区教育专项、对口支援、多渠道筹措资金等,加大了对学前双语教育的投入力度,极大地缓解了学前双语教育发展面临的校舍资源严重不足的问题。这些措施使得新疆学前双语教育从2005年起步发展到目前近37万在园幼儿的规模。从2002年初开始,自治区全面启动实施农村现代远程教育工程积极推进双语现代远程教育建设,目前,双语现代远程教育已覆盖2.32万个班级,104.4万名学生受益。[1]截至2011年底,全区学前和中小学少数民族接受双语教育和民考汉的学生99.85万人,占学前和中小学少数民族在校生的46.9%,比2010年的82.71万人增长了20.72%。

3.不断拓宽培养渠道,加快少数民族人才培养步伐。为了加快新疆少数民族人才培养步伐,先后举办了新疆内地高中班、区内初中班、对口新疆高中班、内地新疆中职班等。

(1)内高班。从2000年起,国家在内地发达城市重点中学举办内地新疆高中班,年招生规模由2000年的1000人扩大到2012年的8330人,已累计完成13届5.1万人的招生任务,在校生规模达到2.7万余人,学生分布在全国44个城市的85所办班学校。[3]截止目前,国家已累计投入内高班基建等各项经费超过6亿元。各办班城市财政拨付的年生均经费都达到或超过了国家规定的年生均8000元的标准,绝大部分城市达到10000元以上。自治区财政已累计投入内高班经常性经费近4亿元。

(2)内初班。为了加快推进新疆基础教育发展步伐,让更多的农牧民子女享受到优质的基础教育资源,同时向不断扩大招生规模的内高班提供高质量的生源,新疆从2004年起在乌鲁木齐、克拉玛依、石河子、奎屯、昌吉、阿克苏、库尔勒、哈密8个经济较发达、教育质量较高的城市开办新疆区内初中班(简称内初班)。招生规模从2004年的1000人发展到2012年的7400人。截止目前,内初班已累计完成9届4.2万人的招生任务,在校生规模2.1万人,办班城市、办班学校分别达到11个、24所。[1]2007~2012年,已有近2.4万名内初班学生顺利毕业,绝大部分毕业生顺利升入内高班学习。为解决好内初班毕业生的继续教育问题,从2007年起在原8个内初班办班城市举办新疆区内高中班,招收未升入内高班的内初班毕业生,目前在校生1900余名。2009年,自治区又将内初班毕业生纳入中师、中职培养范畴,进一步拓宽内初班毕业生的培养渠道,目前已有2000余名内初班毕业生顺利进入区内中师、中职学校学习。截止目前,自治区已拨付内初班各项办学经费超过9.1亿元,其中:基建补贴经费3.5亿余元,经常性经费4.4亿余元,并按班师比1∶8的标准下达内初班教职工编制2400个。此外,自治区从2007年起专门设立了内初班、内高班学生大病医疗救助资金,每年各下达专项经费100万元。

(3)对口班。为贯彻落实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加大内地省市对口支援新疆培养少数民族人才力度,部分对口支援省市根据受援地区的需要,利用当地优质教育资源,面向新疆对口县市举办了对口新疆高中班(简称对口班)。2004年以来,部分对口支援省市先后面向新疆和田、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等地区的对口县市举办了对口班。和田地区行署先后与浙江省金华市、天津市、安徽省马鞍山市、北京市人民政府达成每年招收代培和田地区80~120名高中生的对口援助协议,目前累计完成招生1440名,现有在校生1040名。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人民政府先后于江西省南昌县、江苏省无锡市人民政府达成每年招收代培克州100名和40名高中生的对口援助协议,目前累计完成招生480名,现有在校生363名。

(4)内职班。从2011年起,国家利用内地省市优质职业教育资源,在天津、上海等中、东部9个省(市)的31所国家重点中等职业学校举办内地新疆中职班(简称内职班),2011年起每年招生3300人(其中:地方招生3000人,兵团招生300人),到2013年,在校生规模达到并稳定在1万人左右。目前,6000余名新疆各族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天津、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山东、广东9个省市的33所学校学习。内职班学生除享受中央财政生均5000元补助外,同时享受财政部等四部委《关于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工作的意见》中所界定的中职免学费、补助生活费政策。内职班学生毕业后鼓励回新疆就业,也允许留内地就业。就业实行市场引导,双向选择,自主择业。作为党的惠民政策,内高班、内初班、对口班和内职班坚持向农牧民子女倾斜,农牧民子女录取比例逐年提高,内初班的录取比例已连续4年保持在90%,内高班2012年达到76%。

(5)争取支援,培养少数民族人才。自1989年开始,国家启动了内地高校支援培养少数民族人才协作计划人才培养项目(简称协作计划),旨在利用内地高校优质高等教育资源为新疆培养高素质的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进一步加快新疆少数民族人才培养步伐。协作计划首期招生500余人,涉及内地50余所高校。截止目前协作计划已顺利实施了五期培养任务。招生规模不断扩大,招生规模已由最初的几百人扩大到2011年的6000人,累计招生3.7万人,培养毕业生1.6万余人。从2011年起,开始实施第六期培养计划,招生规模在第五次协作计划2000人的基础上将逐步扩大到6800人,涉及内地300所高校。协作计划实施20余年来,为新疆培养了大批少数民族优秀人才。目前以“协作计划”、“直招计划”、“内高班计划”等形式在内地高校就读的新疆少数民族大学生近3.5万人,涉及内地300余所高校。从内地高校毕业的新疆少数民族大学毕业生绝大多数回到新疆工作,充实到政治、经济、农业、文化、教育、科技、卫生等各个领域,许多毕业生已成为新疆各行各业、各条战线的骨干力量,成为新疆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为新疆经济社会发展、进步和繁荣做出了积极贡献。教育部、国家民委等有关部委,各协作院校高度重视内地高校新疆少数民族人才的培养,中央财政于2001年专门设立了新疆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补助专款,每年拨款1600万元资助内地高校新疆少数民族困难学生,已累计拨付专款1.6亿元,自治区从2010年起配套3400万元,使补助专款总额达到每年5000万元。新疆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始终与内地省市的援助密不可分。自1997年以来,北京、浙江、山东、天津、河南、上海、辽宁、江西8省(市)和15家国有大中型企业纷纷与新疆南疆四地州建立了教育对口支援关系。2000年4月,国家启动了“东部地区学校对口支援西部贫困地区学校工程”,安排山东对口支援新疆教育工作。山东省积极选派支教教师、实施“山东援疆教师培训工程”、安排地市对口支援新疆18个“两基”攻坚县,有力支持了新疆“两基”工作。自开展教育对口支援工作以来,区内外通过向新疆贫困地区选派支教教师,向受援中小学援助资金,捐赠图书以及各类教学设施等,为新疆基础教育的发展作出了重要的贡献。此外,通过实施“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等学校计划”和“援疆学科建设计划”,16所部属高校全面对口支援新疆的11所本科高校和1所专科学校,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在内的42所内地高校对口支援新疆大学、石河子大学等高校的85个学科建设,在对口高校的支持下,新疆高校的学科建设水平和教学科研能力大幅度提升。

二、新疆发展民族教育事业的基本经验

在国家的大力支持下,新疆始终坚持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不动摇,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同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结合起来,切实解决少数民族教育事业发展面临的特殊困难和突出问题,切实保证民族教育事业发展优先于其他各项事业。新疆民族教育事业取得了历史性成就,以少数民族教育为特色的教育体系得到确立和完善,教育规模不断扩大,结构趋于合理,教育质量明显提高,各民族人民文化素质有了较大程度的提高,为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人才和人力资源保证。目前,新疆少数民族教育呈现出较快的发展局面。在新疆民族教育事业的深入改革和持续发展中,总结出许多宝贵经验,最根本的是:

1.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发展民族教育事业必须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把防范和抵御西方敌对势力和境内外“三股势力”贯穿教育工作始终,把加强和改进大中小学生德育和思想政治教育贯穿教育工作始终。新疆教育系统始终把培养政治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者作为教育的核心和根本任务,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坚持政治家办教育,坚持稳定压倒一切,坚持教育与宗教相分离,紧密结合区情和青少年学生思想认识实际,大力开展爱国主义、民族团结、反分裂反渗透教育,把马克思主义“五观”、“四个认同”、“三个离不开”思想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大中小学思想政治教育体系,常抓不懈,努力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确保了教育系统长期稳定,为自治区稳定大局作出了积极贡献。

2.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教育事业改革发展。多年来,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始终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教育事业发展全局,不断推进教育改革与创新,不断增强教育生机与活力,实现了教育事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坚持优先发展教育,通过采取一系列特殊扶持政策,促进教育事业快速发展;坚持教育创新,深化教育改革,优化教育结构,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不断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坚持以学生为本,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大力培养高素质人才;坚持教育公平,统筹各级各类教育发展,统筹城乡和区域教育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教育的多元化需求,关注偏远少数民族农牧区教育事业发展,通过多种渠道、采取多种措施,提高农牧区学校办学水平和教学质量,改善办学条件,优化师资队伍,努力实现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3.大力推进双语教学,切实提高少数民族教育质量。没有少数民族教育质量的提高,就没有新疆教育事业的全面发展,更无法实现新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历史和实践反复证明,必须从维护新疆稳定和长治久安的战略高度,重视发展新疆的民族教育事业。要切实转变教育观念,创新发展模式,以汉语教学为突破口,积极推行“双语”教学,加快推进少数民族教育教学改革,不断加大投入力度,充实和优化师资队伍,提升教学能力和水平,提高少数民族教育质量,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进步。

4.坚持依靠自身力量与接受内地省市援助相结合,努力实现民族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新疆的民族教育事业既要立足自身加快发展,又要善于借助中央和内地兄弟省市的援助平台,大力引进优质教育资源、学习先进经验、提升发展能力。要紧紧围绕新疆教育事业特别是少数民族教育事业发展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积极争取中央和支援省市对新疆教育事业的帮助和支持,用足、用好中央和内地省市支援新疆的各项政策措施,集中力量解决教育发展难点和瓶颈,全面提升新疆教育整体发展水平。

三、发展新疆少数民族教育的思路

从实现国家战略,维护国家利益,确保国家稳定的高度看待新疆教育,把教育作为发展经济的重要基础、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和维护稳定的重要前提摆在新疆工作的首位,把当前急需解决的问题与新疆教育长远发展的目标有机结合起来,坚持以中央财政支持为主、地方财政投入为辅的原则,进一步加大对新疆教育支持力度,强化基础,提高质量,努力缩小新疆教育整体水平与全国平均水平的差距,为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1.进一步加大义务教育资金投入力度,巩固和提高义务教育“普九”成果,改善办学条件,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新疆中小学生生均校舍、图书、仪器设备值等办学条件指标低于国家平均水平,“两基”还处于较低的水平。按照教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新疆将实施农村中小学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工程、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二期)、双语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等重大工程项目。建议国家加大对新疆转移支付力度,保障教育经费,并在一般性转移支付中加大用于教育的比例,支持新疆健全教育经费投入保障机制,保障各级各类学校的正常运转和发展需要。全面普及、大力巩固九年义务教育成果,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巩固提高工程,加快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和现代化建设,提高义务教育的办学效益和整体发展水平,缩小与内地经济发达省区的差距。

2.加大培养培训力度,加强少数民族课改专家团队、课改骨干教师队伍和双语教师队伍建设。少数民族课改专家严重不足、课改骨干教师整体水平不高已成为提高民语授课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最大瓶颈。设立课改教师培训专项经费,加大对少数民族课改骨干教师的培训力度,逐步建立高水平、数量足够的少数民族课改专家团队,切实提高少数民族课改骨干教师整体水平。以双语教师培养培训为重点,坚持多渠道、多形式并举,严把合格教师入口关,形成培养培训相互衔接、互为补充的工作体系,继续落实各项支教工作计划,切实提升双语教育教学水平。以构建一支“政治合格、素质过硬、结构合理、数量充足”的中小学少数民族双语教师队伍为目标,共同完成新疆35岁以下中小学少数民族教师一至两年的培训,使在职中小学教师向“民汉兼通”转型,为新疆推进双语教育提供师资保障。

3.继续实施推进农村现代远程教育工程。继续实施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为农村乡级中心小学建设计算机教室,配备电视机和DVD播放机等设备,实现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在“双语”教学中的“班班通、堂堂用”。

4.实施中小学“双语”和民族语言文字教学资源库建设工程。建设少数民族语言教学资源库。形成多层次、多功能“双语”教学的服务体系,实现优质教育教学资源远程传输的目标。

5.实施边境县教育工程。实施边境县“国门学校建设”、边境县“寄宿制学校工程”、边境县“教师住房工程”等工程项目,改善边境地区中小学办学条件,提高教育整体水平。

6.重点解决南疆三地州普通高中教育严重滞后的突出问题。实施南疆三地州普通高中建设工程,扶持南疆三地州加快提高初中毕业升入高中阶段入学率(2011年为55%),为南疆三地州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稳定打下坚实基础。

作者:姚文遐单位:新疆社会科学院民族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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