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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变迁动力范文

时间:2022-10-10 11:24:56

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变迁动力

《北京体育大学学报》2015年第七期

民族传统体育文化是民族传统体育活动中所反映的某种理念和观念,或民族传统体育活动中所表现的形式、表达的内容及起决定或支配这种活动的规范等[1]。中国民族传统体育文化源远流长,既是中国传统体育历史发展的产物,也是传统体育与民族文化互动的结果;既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世界体育文化不可分割的部分。和所有的文化类型一样,作为社会运行的内在机理和图式之一的我国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发展与变迁亦是一直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发展的。尤其是近代以来,其所处的社会文化环境变迁迅急导致的内源影响与来自奥林匹克文化全球化、西方现代体育模式的强势登陆等所造成的外源影响都对我国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产生了巨大的冲击,把其置于“文化冲突”的风口浪尖,给人一种精神上“不在家”的迷茫和痛苦,甚至使得这种持续千年的文化出现撕裂与流失,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我国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传承与发展[2]。美国学者奥格本(Ogburn,1886—1959)把这种现象解释为“文化坠距”(Cultural-lag),他认为“物质文化的变迁总是先于和快于适应文化的变迁,如果两者的变化差距较大,不能保持原有的关系,就会导致两者关系失调,就会发生文化坠距”[3]。但我们也不必为这种失调过于焦虑,因为当一种文化中的个体通过交往或迁移而生活于另一种文化之中时,它必须经历痛苦的文化适应问题,即个体赖以生存的文化模式的转换问题[4]。所以我国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目前所遭遇的危机可以说是正常的、不可避免的,只要我们能正确的认识它,并给予有效的引导和助力是可以度过适应过程中的阵痛时期的。

1研究对象与方法

1.1研究对象本文以我国传统体育文化为研究对象,以社会学的结构—行动学说为理论基础,探究推动我国传统体育文化变迁的理想动力类型。

1.2研究方法主要采用文献资料法。根据研究主题的需要,阅读了相关社会学、文化学及文化哲学著作十余部;以“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变迁”“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传承”“变迁动力”“历史分期”“结构—行动”等为关键词在中国知网、中国博(硕)士学位论文数据库、超星电子图书等文献平台,查阅从2000年至今的相关文献267篇,并通过筛选精读了其中的46篇文献,为本研究最后成文提供了资料和思路借鉴。

2我国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变迁及其作为结构的存在

2.1我国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变迁的历史分期研究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变迁首先需要解决的是历史分期问题。有关我国民族传统体育研究的历史分期,在方法上和学校体育研究、农村体育研究、体育电影研究及体育科技期刊研究中的历史分期一样,通常都采用“历时”方法和史学对现代史分期划分的方法:第一阶段的萌芽草创期(新中国建国之前),第二阶段的初步发展期(20世纪50年代初—60年代初),第三阶段的停滞倒退期(20世纪60年代中期—70年代中期),第四阶段的全面发展期(20年代80年代初期至今)[5]。这样借用通行历史分期的方法,乍一看来似乎遵循了科学史的外史发展路线(科学史通常被分为内史与外史。内史指的是科学自身的发展历史;外史指的科学与社会、经济、政治、文化和教育之间的历史),但是,笔者认为这样的做法忽略了不同体育研究领域历史发展的特殊性。纵观历史可以发现,我国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一方面保持相对的稳定性,另一方面,它又能够适应时代的变化,根据社会生产和生活的变化及其生存环境的变迁而做相应的演变,只是这种演变既可能会产生正面的影响也可能产生负面的影响,负面的影响累计到一定程度就会出现文化危机,文化危机深化到一定程度就必然引起深刻的文化转型[6]。因此笔者根据我国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变迁的剧烈程度将其发展的历史阶段分为:平缓期(新文化运动之前),剧变期(20世纪上半叶的新文化运动)及转型期(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至今)。新中国建国之前,我国总体上处于一个相对封闭的状态,社会经济及文化制度都相对稳定,所以这个阶段的民族传统体育也基本保持原生态的形式,主要出现在宗教祭祖仪式和节庆上,用以维系以宗法血缘为基础的民间制度文化及乡风民俗和促进族群认同。到了20世纪初,由于受到西方理性主义新文化精神强有力的挑战,中西文化发生了剧烈的冲突,几千年来一直稳固支撑着中华民族精神家园,为人们提供精神支柱的传统自然主义和经验主义的文化模式开始受到撼动。我国的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因其“弱竞争性、伦理性、模糊性、封闭性等特点不能与传统向现代的社会转型、生产和生活方式现代性的变迁同步”[7]也同样面临着西方竞技体育文化的挑战,发展举步维艰。于是,在“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主导思想下,我国的传统体育文化开始了一系列的变革,比如人们开始从对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礼教、娱乐、宗亲联系等方面的认知转向挖掘其强身健体、表演竞赛和教育娱乐方面的价值与功能。但是与第三阶段的变迁不同,受政治的影响,这个时期的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变革并非是主动的,占主导地位的对这种变革的“社会期待”不是对新东西的渴望,而是对失去原有体育文化的无知,是被动无奈的选择。从1980年代开始,中国社会开启了前所未有的转型,城乡二元社会结构解体,社会流动加速,经济迅猛发展,现代交通及信息技术日益发达,文化传播形成了全方位的覆盖。大众层面的精神文化和话语不再直接被政治干扰,而是在消费文化和通俗文化的引导下相对独立地、自律地和多元地发展。并且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需求、利益和价值的多元化,普通民众也进一步参与到许多具有功利性的活动之中。这一切对我国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发展都产生了巨大的影响。比如在这个时期大多数的民族传统体育所生存的环境也正处于从村落经济生产模式由农耕经济向旅游经济转型的过程中,民族传统体育变成了文化消费产品,人们参加民族传统体育活动的目的出现世俗化与功利化的趋势,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开发过程中出现失范现象[8-9]。

2.2作为结构存在的我国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结构”一词源于拉丁文Structura,原意为“构成”“建造”。20世纪初,瑞士语言学家索绪尔(FerdinanddeSaus-sure,1857—1913)首先在语言学研究中提出“结构”的理论,认为语言是一种符号系统,由内部因素和外部因素构成。20世纪60年代,法国哲学家莱维-施特劳斯把结构的观点应用于人类学研究,创立了结构主义人类学。他认为一切文化和社会现象背后都深藏着一种内在的、支配表面现象的基本结构,文化科学的基本任务就是要揭示出这种内在结构,也就是要“以要素为中心”的世界,来探究“关系的世界”。此后,作为结构主义的哲学思潮便开始流行起来。在结构理论中,“要素”至关重要,因为要素的存在,是结构得以形成的最为关键的因素,或者说,结构就是其构成要素规则的相互关系的动态联结[10]。结构通常具有3个特征:整体性,即结构是按一定组合规则构成的整体;转换性或同构性,即结构中各个成分可按照一定的规则互相替换,而不改变结构本身;自身调整性,即组成结构的各个成分都相对制约,互为条件而不受任何外部因素的影响。综合以上的陈述和分析可以看出,在文化研究中的结构就是指文化体系内部各要素及其组成的子体系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方式和秩序,是文化体系能够在发展过程中保持整体性并发挥巨大功能的内在根据。文化结构决定着文化体系的类型、性质、特征和功能。根据以往研究和实地考察,本文把我国传统体育文化视为一种结构的存在进行研究,认为其组成要素包括物质、观念、组织、行为和制度5大要素,它的发展与变迁也正是基于这5大要素的排列次序和构架关系而进行的。

2.2.1物质要素物质要素是我国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物质构成要件,主要包括场域(民族传统体育演练的地点,如祠堂、庙会、舞台、公共活动场地等)、器具(民族传统体育演练中所需要的器具,如刀、剑、棍、棒、鼓、法器等)、以及其它相关的物质条件,比如宗祠、族产等。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得以展示和传承是需要物质作为基础的,不同的民族有不同的传统体育文化也是通过其所需要和具备的物质要素的选择和用途的差异才得以显现的,所以物质要素通常可以用来直接描述不同民族传统体育的显性差异。

2.2.2观念要素也称思想要素,它即左右乡民的三观,也被乡民的三观左右。随着民族传统体育运动的发展,乡民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也不断改变与发展。比如,随着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内涵的不断变迁,村民参加体育活动的目的也在不断改变,从原来单纯的祭祀、娱神、增加族群凝聚力和认同感转变为追求娱乐,追求经济效益,这些都表明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结构中的观念因素在制约着村民的思维,并外化的表现为村民不断变化的参与目的。

2.2.3组织要素组织在这里指的是按照一定目的、任务和形式集合起来的社会群体。通常,参加传统体育活动的村民都不是单独的个体,而是特定的有组织性的群体,所以社会群体(村民)在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构建、展示和承载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每个传统体育项目都是通过特定区域内的特定群体的集体认同与反复实践的产物。比如,摆手舞、毛骨斯舞是土家族的传统体育活动,整个族群都是活动的组织承载者。在中国的少数民族聚居地还存在着大量其他的传统体育形式,这些体育活动能够流传至今正是因为当地群众和团体的倡导、组织、参与和支持。

2.2.4行动要素行动要素是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实现变迁与传承的关键因素和重要载体,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具体内容、地方特色都是通过行动表现出来的。作为一种文化,一旦产生,它的规则和资源就会被民众认同与遵守,对民众的观念产生影响,对民众进行指导和约束。于是,民众在经年累月中通过具体的行动反复的实践着这种文化,于是传统体育文化的内容、形式和特色才得以不断展示。而且它和物质要素一样,具有显性的特征。

2.2.5制度要素制度是一定领域的人们通过长期的社会互动,依据一定的社会价值观念所形成、用以约束和支持人们的行动,并为此特定领域的大部分人们所遵循的“一整套持续而稳定的规范体系”[11]。制度有正式也有非正式的,非正式的制度要素在日常生活中非常普遍的,但是并不是所有的日常生活都需要制度来约束。具有悠长历史的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已经约定俗成了某种内涵的制度性规则,并且这些规则已经渗透到了其所在区域的社会成员的日常生活,社会成员也在其成长过程中接受了这些规范,并且在有意识或无意识的情况下根据这些规范限定自己思维和行动。比如,传统体育项目通常和时节有关,这就决定了人们在相应的时节从事相应的活动,并且有的体育项目对参加人员的性别、服装、和道具也有要求,这些都需要社会成员的遵从。总的来说,把观念、物质、组织、行动和制度这5大要素作为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构成基础主要是因为它们是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存在的基础,对民族传统体育文化而言,具有不可或缺性和普遍存在性,可以用来定义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性质。其中物质要素、行动要素具显性的特质,观念要素、组织要素和制度要素具有潜性的特质。并且这5大要素不是孤立的,而是作为一个系统存在的,除了相互影响、相互关联以外,还相互牵制;除了具有结构整体的惯性以外还有结构变迁的可重构性。

3中国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传承的理想动力类型

3.1内驱力:要素的断裂、变异与突现正如之前所说,作为结构存在的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其各大要素之间也是相互关联、相互牵制、相互影响的,其中任何一个要素的变化都会导致其他的要素随之发生变化,进而波其他要素,最后导致整个结构发生变迁。比如,如果变化是始于物质要素,就会导致观念要素发生变化,观念要素发生变化又会导致行动要素和制度要素发生相应的改变;如果是制度要素发生变化,那就会影响组织要素的变化,继而引起观念和物质要素的变化。在特定共同体、族群及个体等文化主体中的历史继承和传递是文化存在的基本方式,一种文化形式或文化模式,抑或一种重要的文化特质一旦形成,就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和持久性[12]。但是,这种持久性并非体现在它的不变性和固定性上,而是体现在它在内力与外力的共同驱动下,在一代又一代新的文化主体上的传承。于是,各个民族的具有特质的文化习俗、习惯和行为方式也会在这些文化共同体的世代生存中绵延不绝。从文化传承的方式来看,既有对原有文化模式和文化精神的巩固和加强,也有对原有文化模式和文化精神的更新、修正和超越。具体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变迁,从我国南方地区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发展也可以看出这样一种变迁样式的演变过程。由于内、外力的作用,导致构成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基本要素发生了断裂、变异和突现,最后推动其整体性的结构变迁。解放前,民族传统体育在南方尤其是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盛行,活动形式和道具各种各样,但活动的信仰基础多为神明崇拜、英雄崇拜和村寨精神崇拜。民众参加的动机也主要是祈祷神灵保佑生活平安顺遂、人丁兴旺。新中国成立后的一段时间内,民族传统体育作为被打压的对象,其物质要素、组织要素都遭到破坏,村民不能再像之前一样大张旗鼓的举办活动,于是导致了行动要素的变异,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发展变得萧条,甚至停滞。改革开放以后,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得以恢复,物质要素得到复原与重建[13]。但是,这种恢复与重建并不是对以前风俗与习惯的完全复制,任何文化主体的文化模式和文化精神都必然会在文化学习、文化习得和文化适应过程中增添自己的某些革新与创新,或者出现具体的历史条件导致原有文化改变的现象[14]。也正是这些变异与突现导致了观念要素的变化,民众的进行民族传统体育活动的理念和目的发生了明显的改变,把参加传统体育运动由先前的祈求神明保佑转为作为对祖先的尊敬和感激及休闲、娱乐和社交的手段。

3.2外引力:结构牵引、文化融入与外力干预从结构理论的视角来看,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作为一种结构,它的传承和发展并非是一种孤立的存在,而是镶嵌在农村社会结构之中的,从更广的范围说是存在于整个社会结构之中的,可谓是结构中的结构。并且它的结构边界与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相联接并发生着互动。由于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具有形塑民众思想的作用,理所当然的会受到来自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外力的干预,这些对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变迁起作用的来自结构外界的力量即可称之为“外引力”,进一步审视和分析可以发现外引力主要表现为以下3种形式。

3.2.1社会结构变迁的结构牵引民族传统体育文化是社会文化的组成部分,镶嵌于社会的系统结构之中,是社会整体的一部分。尤其是在20世纪中叶新中国成立至今,在中国的现代化转型的过程中,中国农村的社会经历了前所未有的社会转型,在经济、政治、文化、人口等诸多方面都发生了颠覆性的变化,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也随之发生了巨大的变化[15]。在社会转型中社会流动加速,农村人口特别是青壮年人群和社会精英大量的从农村向城市流动,这种流动一方面使得原来的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传承根基和群众组织基础开始出现动摇和断裂,另一方面,这些流动群体又把外界特别是城市的现代体育文化带回农村,促进了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变异和转型[16]。

3.2.2外界文化融入外界文化是一个相对的概念,指的是本地域、本群体、本族群、本民族以外的文化,其概念的内涵和外延具有伸缩性。由于我国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生存空间具有鲜明的区域性特征,大多数存留于交通不够发达,信息交流较为闭塞的农村地区,传播的范围也多限于邻近的几个村寨,加之民族文化结构本身具有一定的封闭性与排他性,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发展的较为缓慢[17]。但随着国家现代化进程、信息化的飞速发展,加之农村人口的快速流动,现代的和外来的文化开始渗透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中来。村民通过电视和电脑观看到更广阔的外界,思想也在接受着冲击。在这种情况下,民族传统体育文化要想得到传承与发展,就必须要在文化观念、表现形式与情感表达上进行改进以做到与时俱进。

3.2.3政治与社会力量也是推动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发展的重要外部因素国家或政府往往会“通过权利的文化网络,利用合作性的商人团体、庙会组织、神话及大众文化的象征性资源等与乡风民俗密切相关的渠道深入下层社会,实现政权对乡村社会的深入”[18],这种干预在近代更为明显。清朝末期,清政府及其地方官员对许多落后乡村的风俗进行了大幅度的革新,包括改革一些传统服饰、居住习俗、和一些落后的生活方式等,并使儒家文化渗透到这些偏僻的地区,加速其与汉族之间的文化交流。新中国成立后,在政治力量的推动下,一些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社会功能逐渐从宗族祭祀中延展开来,融入许多现代元素,展现时代风貌。20世纪80年代以来,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别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范畴,国家更是加大投入,对其有效传承进行了各种尝试性的干预,并取得一定的成效,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成为了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发展的推动力[19]。

3.3承动力:人的主体实践在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发展的过程中,无论是由于结构要素的裂变、突现与变异而形成的内驱力,还是由结构牵引、文化交融和政治社会力量等外界干预形成的外引力,都是通过媒介———“人的行动”来承载来达成的。所谓承动,正如其字面所表达的含义一样,即包含承载也包含行动之意。民族传统体育文化能够传承的基本要素之一就是生存于特定场域的人的行动,具体的说就是居住于民族传统体育运动所存在的具体的区域的乡民的主体实践。这里所说的实践与黑格尔以绝对理性的永恒逻辑为基础运行或展开的实践和与马克思的主体同客体相互作用展开的生产实践不同,主要是指布迪厄提出的日常生活中的具体实践,即“在最细微、最平凡的形式中体现出来的那些实践活动———比如各种仪式、婚姻选择、日常生活中的世俗经济行为等等”[20]。布迪厄认为实践活动的条件制约包括各种物质生活条件的制约,也包括政治制度、文化传统等方面的规范,而维持实践活动的生存条件则包括实践主体的身体存在、心理结构、认识与行动能力等因素。运用布迪厄的理论来看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可以认为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就是一种固存于活动主体知识结构、思维方式及心理性格的内在存在,是有结构的结构,通过主体的实践活动、表象的生成及组织的原则起作用,使主体一代又一代在无意识或自觉的状态下通过行动外化表现,形成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实践性演示和传承发展。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体现了作为主体的人的自由本性,同时也是人的活动得以展开的基本方式,在此意义上的实践即具有承载之意。与此同时,这种实践还会受到外界各种因素的影响,在一定条件下又会成为外在于人,束缚人的自由创造的自在和异化的存在,因此,主体也会采取各种手段以新的文化创造去超越原有的文化模式的束缚,这就是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中行动的含义所在。在此过程中,通常会出现3种不同的实践形态,分别是习惯性实践、惯习性实践(或称适应性实践)与反思性实践,这3种实践形态由于本质的不同分别起着不同的作用。惯习(Habitus)性实践与习惯(habit)性实践的不同点在于习惯性实践是由传统传递下来的缺乏能动性和创造性的行动,而惯习性实践则不同,因为它能不断地把场域或周围环境中的新因素纳入自身,在调整和重构自身的同时重新建构实践的对象。习惯的主要品质是延续与接受,而惯习的主要品质在于重构与创造,并且它既不是理性的观念创新,也不是本能的即时冲动,而是作为外在社会性在体内的积淀因素,在实践中呈现出一种操作行为和操作技能。比如,改革开放以后,我国的少数民族乡村经历了从传统、封闭、贫穷和落后向现代、开放、富裕与文明转型,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不但受到了外界的渗透与影响,许多农村地区在现代化进程中为了让世界更好地了解其自身具有民族特色的传统体育文化,开始了自己的世界传播之旅,对原有的别具特色的民族传统体育项目进行了选择性的重新编排与展演,将民族传统体育推向推向社会、推向世界,也使民族传统体育有了更高的发展平台。通过这种惯习性实践(适应性实践),我国的民族传统体育文化才得以在传承的过程中与时俱进。文化虽然是人的实践活动的创造物,但是它一旦形成,就具有群体性,并对个体的行为形成外在的强制力。由于文化的这种先天性特性,任何处于其中的人不论是自愿还是被迫都会受到其有形或无形的制约[21]。一个地区的民族传统体育文化是通过前人一代又一代反复实践而成的形塑之物,后人作为后来者通过耳濡目染与亲身实践把其中的传统、习俗、经验等以常识化、自在化、模式化的形式潜移默化的内化于个体之中,溶进其日常生活之中,并自在自发的左右着人们的行为。这种在惯性推动下的实践是被动的沿袭和一种不加思考的行动,只是主体对传统无意识的尊崇,起到的只是中介式的传承作用,不具备推动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变迁和改革的动力作用,是实践的低层次形态。作为文化主体的人,在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传承发展的实践中应当做出反思,避免这样一种低层次形态的出现。文化学的研究表明,文化的反思性实践主要包含2个层面:1)从特定的价值视角对现实中的文化危机的原因、本质、问题、结果等做出诊断;2)提出走出危机的路子,开出诊治的药方。对于民族传统体育文化而言也是如此,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在生产生活、方式上都发生根本性的变化,依附于特定社会环境和社会形态的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某些方面可能显得不合时宜,这种情况如果能够被研究者有预见性的提出或者被乡民在实践中发现,就能够促成相应的反思与行动,从而推动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变革。例如,有很多的民族传统体育项目除了主要表现生活场景外,还带有大量的迷信风俗,用来求雨、求神或求偶。但是,随着科学的普及乡民接受的外界文化的增多,加上研究者及政府的提倡,乡民的反思力也开始增强,逐渐发现其中的虚假性和不合理性,于是这些风俗习惯或被遗弃,或被改造[22]。人的这种主动的反思性实践在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改革和变迁中发挥着重要的推动作用,因为乡民是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承载主体,由承载主体所引发的变革会更加迅速与彻底。

4结束语

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变迁动力类型的探究是基于现实经验的抽象分析,在内驱力、外引力和承动力3力的综合作用下,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得以传承与发展。值得注意的是,这3者之间并非是独立的,而是相互关联、渗透、互为依托的。只有充分认识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结构特征、自我应对能力和发展动力机制的复杂性,才能把握其变迁的规律性,在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发展的过程中,从内驱力入手对其组织形态、物质基础、风俗观念等进行有意识的引导的同时,还要从外引力入手从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为其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更为重要的是要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积极对其在发展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反思与行动。如此,我国民族传统体育文化才能在历史的长河中积淀与发展,才能作为人类总文化皇冠上的一颗璀璨宝石继续熠熠生辉。

作者:闫静 仇军 单位:吉林体育学院  清华大学体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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