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章网 资料文库 城市违章建筑的问题及对策范文

城市违章建筑的问题及对策范文

时间:2022-09-30 10:35:34

城市违章建筑的问题及对策

摘要:

目前,我国城市和农村均存在一定数量的违章建筑,由于城市违章建筑所引起的法律事务也逐步增多,对与违章建筑的处理也存在许多争议。本文首先分析了违章建筑和比例原则的概念,并在此基础上对城市违章建筑处理中比例原则进行了深入分析。

关键词:

城市;违章建筑;处理;比例原则

1.违章建筑的法律界定

随着城市化的快速发展,违章建筑已经成为当今社会的热点话题。那么到底什么是违章建筑,是如何进行法律界定和分类的。

1.1违章建筑的内涵

1.1.1违章建筑的定义

1980年,国务院的《批准中央气象局关于保护气象台占观测环境的通知》中首次提出违章建筑这一概念。严格来说,违章建筑是指违反了《城乡规划法》、《土地管理法》以及《村庄和集镇建设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房屋及设施。

1.1.2我国现行的关于违章建筑的规定

目前,我国关于违章建筑的现行法律法规是多效力层次和分散的,其适用范围也各不相同。根据效力级别的不同可以将相关法律法规分为违反法律、违反行政法规以及违反部委规章三大类。1.2违章建筑的分类目前,对与违章建筑的分类在我国的法律中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但在地方性法规中针对违章建筑的分类较为详细。本文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以及部委规章对违章建筑的类别进行划分,主要包括程序性违章建筑以及实体性违章建筑两大类。

1.2.1程序性违章建筑

程序性违章建筑指的是建筑物本身并没有违反城市规划,只是没有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所造成的非法建筑。通常情况下,程序性违章建筑可以通过补办相关手续转变为合法建筑。常见的程序性违章建筑主要包括:无证规划型、临时未拆除型、擅自变更型以及不当施工型。1.2.2实体性违章建筑实体性违章建筑指的是建筑本身违反了土地管理以及城市规划的相关规定,该类建筑不能通过补办手续变为合法建筑。根据实体性违章建筑违反法律的效力级别,可以将其分为违反法律、违反行政法规以及违反部委规章三大类违章建筑。

2.比例原则的概念及判例依据

2.1比例原则的概念

比例原则又被称为禁止过渡原则,该原则指的是行政主体在实施行政行为的过程中应同时考虑行政目标的实现以及相对人的权益保护。假如实现行政目标的同时会损坏相对人的权益,那么应当将这种损坏降低到最小限度和范围内,两者之间应保持合适的比例及平衡。综上所述,比例原则指的是行政主体在实施行政权力时不能对相对人造成超出范围的侵害,一旦超出就不符合比例要求通常情况下,比例原则包含适当性、必要性以及相当性。

2.2比例原则的“三性”原则

2.2.1适当性原则

适当性指的是行政机关为了实现行政目标应采取有助于目标实现的方法或措施。假如所采取的方法或措施并不能帮助目标的实现,那么就违反了适当性。例如,某地区的规划部门长期不予颁发《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以及《建设用地许可证》,导致许多单位和个人在没有取得许可证之前就进行施工,建成之后,规划部门通过收取罚款来处理该问题,导致出现变相收费现象。这种措施并不能促进城市规划目标的实现,违反了适应性的要求。

2.2.2必要性原则

必要性也被称作最小损害性。指的是为了实现行政目标具有多种方法和措施可供选择时,行政机关应优先选择对相对人的权益侵害最小的方法,并且不能超出必要的限度,否则被视为违反了必要性。假如,公安机关在依法追捕人员时,警察可以采取多种方法来阻止人员逃跑,如口头警告以及鸣枪警告,这时没有必要采取开枪击伤措施。这时因为口头警告以及鸣枪警告足以达到阻止人员逃跑的目的,因此应选择对相对人权益侵害最小的方法。必要性要求执法人员采取最温和的手段来达到执法目的。

2.2.3相当性原则

行政机关所采取的执法措施对相对人的权益所造成的侵害应当与所要实现的目标之间保持相对的均衡,如果两者之间显失均衡,那么就违背了相当性的要求。例如,警察使用枪支的目的是为了制服罪犯,如果警察采取鸣枪警告就足以制服罪犯,就没有必要开枪击伤罪犯。这时,如果警察采取开枪击伤的方法来制服罪犯就违反了相当性的要求,两者之间存在不均衡关系。因此,比例原则的使用是为了有效避免执法机关滥用权力。比例原则是为了要求执法机关善意行使权力,在行使权力时应慎重起见。

3.城市违章建筑处理中比例原则的应用分析

3.1比例原则

在城市违章建筑处理中应用的重要意义从我国的现状进行分析,我国的居住权保障意识淡薄,使得在拆除非法建筑时,公民的居住权无法得到应有的保护。在进行非法建筑的拆除时,经常出现野蛮驱逐、非法驱逐、“零补偿”等现象,许多居民在违章建筑被拆除之后并没有得到应有的保障和救济。上述均是目前违章建筑拆除时急需解决的问题。因此,比例原则在城市违章建筑处理中的应用具有重要意义。目前,我国在进行城市违章建筑处理中普遍存在单一性,通常使用“一拆了之”的方法进行处理,而不是严格按照违章建筑的具体情况进行区分,也没有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相应的处罚。这种处理方法无法实现对公民权利的保护、社会资源的保护以及建设成本的节约。为了有效解决上述单一的违章建筑的处理方法所带来的问题,应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罚以防止处罚过程中存在歧视现象。除此之外,执法机关还应根据违法建筑的类别、危害、位置、行为目标及其他因素等具体情况进行深入分析,并采取有效的方法进行处理。违章建筑的存在是由多种原因造成的,如历史遗留问题、社会背景、人均居住面积小、人口多就业岗位少、建设管理不规范、经济发展不均衡等。

3.2比例原则在城市违章建筑处理中的应用

由于城市违章建筑的违法严重性的标准有所不同,因此,根据比例原则采取不同的处置方式。下面对比例原则在城市违章建筑处理中的应用进行分析讨论。

3.2.1比例原则下违章建筑的拆除

按照比例原则的相关规定,下述违章建筑应进行拆除:第一,经过检测部门的检定,建筑房屋的质量不满足国家以及当地相关标准,并且存在严重的安全和质量隐患,并且不能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整改,消除质量安全隐患的违章建筑应当拆除;第二,违章建筑所使用的是耕地,并且土地的总体规划为基本农田和农用地的违章建筑应当拆除;第三,违章建筑所占用的水源属于一级保护区的违章建筑应当拆除;第四,违章建筑占用河道、公共道路、压站地下管线、绿地的违章建筑应当拆除;第五,违章建筑严重影响土地的总体利用规划以及城镇规划的应当拆除;第六,违章建筑严重破坏风景名胜区以及文物保护区的应当拆除。根据比例原则的要求,违章建筑的拆除应根据所在位置确定以及对公共利益的影响程度来决定是否应当拆除。

3.2.2比例原则下违章建筑程序中的转正合法化

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控制性程序的建筑,也就是没有行政许可文件,尚未领取相关证件或者是超出许可范围所建立的建筑物,即使该建筑并没有从实质上违反城乡规划,但是违反了程序性法律以及建造程序的建筑物同样为违章建筑。该类违章建筑可以根据一定的程序进行建筑执照的申领,使其成为合法建筑,及上文提到的程序性违章建筑。根据比例原则,从程序上来看行政主体所采取的处理措施和相应达到的目标之间应当存在合理的对应关系。对于违反程序严重的建筑应当拆除,对于违反程序严重程度较小的建筑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转正合法化处理。

3.2.3比例原则下对产权房的处理

目前,我国已经有相当一部分小产权房已经建成,并不能进行简单地拆除处理。尽管这些小产权房并不符合建设规划以及土地利用的规定,也没有缴纳土地出让金等相关税费。但这些小产权房已经出售,强行拆除会造成恶劣的影响。此时,应根据比例原则的适当性要求,承认这些小产权房的合法性,但应补缴相关的税费。并根据实际情况,根据比例原则进行处理。对于不符合土地规划的小产权房,属于违章建筑,原则上应进行拆除。结语违章建筑的处理是城市化发展的必然产物,相关法律法规也需要经过长期的过程进行完善。违章建筑的处理不仅关系到公民的权利,同时与个人利益和公共利益息息相关。比例原则是我国行政法中的帝王条款,在我国行政法中具有重要地位。比例原则要求国家在行驶权利时应同时考虑到公共目标的实现以及公民权利的保护。比例原则在违章建筑处理中的应用有助于维护公民的个人利益及公共利益。

参考文献:

[1]苏国华.中国处理违章建筑的法律制度研究[J].经济法论坛,2009:494-524.

[2]李文溥,林民书,林枫.城市郊区外生型农村城市化研究——厦门市禾山镇的案例分析[J].东南学术,2003(4):109-119.

[3]秦晖.城市新贫民的居住权问题——如何看待“棚户区”“违章建筑”“城中村”和“廉租房”[J].社会科学论坛,2012(1):195-219.

[4]王达.违法建设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羁绊——《关于规范城乡规划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解读[J].中国房地产,2012(21):7-10.

[5]张英周.违章建筑的物权效力——以违章建筑的物权效力对租赁合同影响为视角[J].法律适用,2011(2):82-85.

作者:杨海霞 单位:东明县城市管理监察大队

被举报文档标题:城市违章建筑的问题及对策

被举报文档地址:

https://www.meizhang.comhttps://www.meizhang.com/jianzhuzazhi/csxkzz/698529.html
我确定以上信息无误

举报类型:

非法(文档涉及政治、宗教、色情或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

侵权

其他

验证码:

点击换图

举报理由:
   (必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