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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动电子政务公开发言范文

时间:2022-06-14 04:44:29

关于推动电子政务公开发言

同志们:

今天,召开会议的主要目的是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和电子政务工作。由于政府信息公开、电子政务工作专业性很强,上午,专门安排了半天时间进行电子政务方面的业务培训;刚才,还进行了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业务培训,使同志们对政府信息公开和电子政务工作有了一个更新、更深的认识。今天的会议是以会代训,在进行业务培训的同时,县政府办公室也对下步工作进行了部署,请大家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讲四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和电子政务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从国际形势看,政府信息公开是民主政治发展的时代要求。在世界各国,特别是发达国家掀起的政府透明化改革浪潮中,政府信息公开已成为其中的热点和趋势。法国、美国、澳大利亚、韩国、日本等,都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典型国家。从我国实际看,近年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初步确立,“信息引导”、“公共服务”已经成为政府部门的重要职责。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希望依法获取政府信息、参与公共决策和享受公共服务;政府部门之间也迫切需要依法实现信息资源共享,政府信息公开已成时代所需、发展所需。为此,年,国务院将“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写入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历经年的调研起草、征求意见和精心修改,国务院第16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总理于年月日签署第号国务院令,出台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明确于年月日正式实施。《条例》的出台实施,对政府信息公开提出了强制性要求,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了法制化轨道,是继《行政许可法》实施之后,政府的“又一次自我革命”,必将产生深刻而广泛的政治、社会和经济影响。

1、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必然要求。和谐社会的政府,首先应该是信息开放的政府,要求政府的一切活动包括信息公开都必须受到法律的规制。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已经进入体制深刻转换、结构深刻调整、社会深刻变革的关键时期,各种利益、矛盾纷繁复杂、相互交织。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有利于进一步畅通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渠道,及时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意愿,创新服务方式,优化服务质量,为群众生活和参与经济社会活动提供便利,为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创造条件;有利于营造公平正义、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赢得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为夯实执政基础,密切政群关系,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提供有力保障;有利于减少经济社会活动的盲目性和政府行政管理的成本,促进公开、公平、有序、竞争的市场秩序的建立,从而在根本上改善我县的投资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2、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建设开放型政府的重要内容。《条例》规定,行政机关应当按照及时、准确、便民的原则,对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政府信息,反映本单位履行职责基本情况的政府信息进行主动公开。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予以及时答复。这样做,能有力地促进政府与公众的合作,创造一个公众参政议政的良好环境,是社会主义民主的集中体现;能为政策的稳定性和可预见性提供程序保障,符合WTO对政府透明度的基本要求;能较好保障公民的知情权,依法保证公民更好地行使参与权和监督权,真正实现人民群众当家作主。

3、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法治型政府的重要举措。《条例》的颁布,首次从行政法规的高度规定了行政机关公开信息的义务,明确了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的责任,界定了政府信息公开范围,这是我国政府职能转变和执政理念转变又一次与时俱进的重大创新。随着全球化和信息化进程的不断推进,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更加直接,对政府的施政方式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转变执政理念,实行“阳光行政”,把信息公开作为政府施政的一项基本制度,将行政机关办事制度、办事程序和办事结果公开,把政府制作和获取的信息公开,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方向,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政府施政能力的重要内容,是转变政府职能的内在要求,也是坚持依法行政,为实现人民群众“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这一宪法确定的基本权利奠定了基础。

4、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是促进廉洁从政、建设廉洁型政府的制度保障。“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自觉地将政府行为置于“阳光”之下,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能有效地避免权力运行过程中的暗箱操作,预防和减少腐败现象的发生,促进广大干部廉洁从政,为建设廉洁政府奠定了制度保障。我县自年推行政务公开制度以来,通过年来的探索与实践,各项工作得到了不断创新和深化,群众对政务公开的成效还是认可的,在一定程度上防止了腐败的滋生。这次的政府信息公开,国务院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预示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入了法制化轨道,我们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法可依了。我相信,政府的行为会更加暴露在阳光下,政府的工作需要更加谨慎的态度,依法行政,依法办事,随时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从另一角度讲就是促进了政府的清廉。

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必须进一步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因为电子政务是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载体,尤其政府门户网站是信息公开的主要渠道,电子政务与政府信息公开密不可分。为了减少会议,今天将两个会议合并召开。我在这里也简要讲讲电子政务建设的重要意义。信息化是当今世界发展的大趋势,是推动经济社会变革的重要力量,是覆盖我县现代化建设全局的战略举措。推行电子政务,有利于带动信息化建设,有利于扩大对外交流合作,有利于转变政府职能和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有利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政府行政能力,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有利于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电子政务建设工作。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推行电子政务,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总书记在讲到电子政务时指出,我们搞信息化,不是为了信息化而信息化,目的是要提高行政透明度,提高管理效率,推进廉政勤政。总理在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会议上强调,要紧紧围绕提高治国理政能力,推行电子政务,利用网络拓宽社情民意渠道,推进政务公开,提高领导和决策水平,改善公共服务。两位领导的讲话,为我们搞好电子政务工作指明了方向。近年来我县电子政务在基础设施、应用系统和门户网站建设方面取得了长足进步,政务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水平不断提高,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得到增强,有利于电子政务发展的环境逐步形成。但从总体上看,我县电子政务仍处于初步发展阶段,整体水平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还不相适应,存在一些有待解决的问题:管理和推进体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信息资源共享与业务协同机制尚未有效建立;部门间、乡镇间电子政务发展不平衡,应用水平不高;信息安全保障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各乡镇、部门必须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全局和战略高度,深刻认识电子政务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抓住机遇,迎接挑战,加快推进我县电子政务的发展。

二、明确任务,狠抓落实,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条例》自今年月日起开始实施。在这之前,县府办下发了文件,要求各乡镇、部门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准备工作。各单位已经通过各种渠道,着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于政府信息公开最主要的渠道是通过网站,前段时间,县政府办公室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为每个乡镇、部门都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子网站。请各乡镇、部门紧紧抓住信息公开网站已经建好的机遇,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参照兄弟县(市、区)的做法,为稳妥、有序地推进,乡镇、部门的网上信息公开分两批进行。列入第一批的,是今天开会的个乡镇和个部门。其他部门,以及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要在第一批单位基本完成网上信息公开后再另行布置。今天重点部署一下列入第一批网上信息公开的单位当前要认真抓好的几件事:

1、抓紧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最基础的准备工作。编制工作做得好,有利于提高政府信息管理的水平,方便群众按图索骥,找到自己需要的信息,也可以为信息公开监督检查、绩效考核提供依据。各乡镇、部门要按《条例》和《县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编制规范(试行)》的要求,借鉴上级对口部门和兄弟县(市、区)的经验、做法,抽调和充实工作人员,集中精力组织开展目录和指南的编制工作。目录和指南编制完成后,要上报县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向社会公布。这项工作,要求在月日前完成。

2、抓紧梳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各单位要按照由近及远、梯次推进的原则,对年以来的、现行有效的政府信息,特别是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进行全面梳理,并在严格审核的基础上,由各单位自行负责上传至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信息公开目录、指南,机构概况、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公共服务、财政信息,现有电子版的政策文件、规划计划、工作信息、人事信息、其他信息类,要求于月日前在信息公开网站上予以公开,以便与改版后的县政府门户网站同时向社会推出;原来没有电子版的政策文件、规划计划、工作信息、人事信息、其他信息类,要求组织人员制作电子版,于月日前在信息公开网站上予以公开。在制作电子版信息的过程中,必须一丝不苟,参照正式文件制作的程序,严格执行校对、审核、等制度,确保电子版信息内容与存档的纸质版信息保持一致。在政府信息的清理过程中,既要克服“怕失权、不想公开”、“怕麻烦、不愿公开”、“怕露短、不敢公开”的消极思想,及时把政府所了解和掌握的信息公之于众,并加强对信息的筛选、分析和综合,努力增加信息的深度,提高信息的实际效用;同时又要依据保密法和《条例》等有关规定,科学把握好公开与不公开之间的“度”,确保必须公开的信息全部公开,免于公开的注意保密。对一些介于可公开与免于公开之间的“敏感信息”:如有的属于《条例》中没有明确规定应公开的,有的信息公开可能使公众质疑以往行政行为的合理性、合法性等,在具体的操作中,必须按照积极稳妥、合理有序的原则,根据社会需求程度,排定信息公开工作计划,逐步推进。

3、抓紧规范设置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按照《条例》和省、市文件的规定,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除政府网站、政府公报、新闻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多种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外,还应将县档案馆、行政服务中心列入法定公开平台,作为政府信息的公共查阅点。根据这些规定,当前我县要重点抓好政府门户网站和档案馆、行政服务中心等信息查阅点的建设。各乡镇、部门要把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和主要渠道,利用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子网站,做好公开信息的工作,并加强信息的更新维护。县档案馆、行政服务中心作为县政府及各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的公共查阅点,要辟出一定场所,配备电脑、触摸屏等相应设施。县行政服务中心既是县政府及各部门信息的公共查阅点,也是县政府及各部门法定的依申请受理点,集中受理、交办涉及县政府及各部门依申请公开信息事项,以方便公众查阅、依法申请信息公开。各部门还要在本单位内部明确相关场所为信息公开的公共查阅点和依申请受理点,以方便公众上门查阅、申请公开信息。各乡镇要充分利用现有便民服务中心等场所设立相应的公共查阅点和依申请受理点,落实相应人员,配置相应设施,加快信息更新,方便公众查询。

4、抓紧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机制。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必须从机制上来规范保障。根据《条例》要求和工作实际,当前要重点建立健全以下五项机制。一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各单位要在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编制工作的同时,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程度、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确保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过程中,每一个环节都不出问题。特别是对新生成的信息的收集、整理、审核、,必须确保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在形成或变更之日起法定的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和依申请受理后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根据《条例》的要求,县政府办公室重新印制了发文拟稿单,在公文拟稿阶段就直接标明该公文属于“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中的哪一类,待公文签发后即可直接将主动公开的公文上传至信息公开网站。请各乡镇、部门参照这一做法,也对公文拟稿单进行重新印制。二是政府信息协调机制。对涉及多个部门的政府信息,要加强公开前的协调衔接,确定和维护单位,增强政府信息的主动性和权威性。三是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受理机制。各单位对依申请公开受理工作一定要操作规范,如对受理申请人填表、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和时限的要求都要具体明确,切实维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秩序,有效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四是政府信息保密审查机制。各单位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切实负起责任,加强保密审查,坚持“先审核后公开”、“谁公开谁审核、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科学界定公开和不能公开的政府信息,凡属于应当主动公开的,必须按规定纳入公开目录,及时公开;不能公开的坚决不公开。对一些难以把握公开与否的政府信息,必须在公开前进行保密审查,有的还应提请县保密办审定。五是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机制。根据《县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对违反《条例》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进行责任追究。各乡镇、部门也应建立相应的责任追究机制。

三、整合资源,突出重点,扎实推进电子政务工作

电子政务作为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提高监管能力、提高行政效能、降低行政成本的重要手段,正越来越受到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推行。中办、国办先后出台了《关于我国电子政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国家电子政务总体框架》等指导性文件,对我国电子政务建设做出了重要部署。省、市政府每年都下达电子政务建设任务指导书,并逐年加大工作考核力度。从实际出发,必须要整合资源,突出重点,循序渐进,稳妥推进,紧跟全省电子政务工作步伐。从县政府角度来讲,近期重点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推进政府门户网站群建设。前段时间,县政府办公室已经对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改版。各乡镇、部门要在做好公开信息的工作的同时,按照开政办发〔〕号文件上的职责分工和县政府办公室的部署,做好县政府门户网站栏目内容保障工作,确保月日左右新网站正式向社会推出。要建立健全信息采编、报送、审核、等工作制度,遵循“谁、谁负责”原则,实行分级管理和严格把关,保证各个环节运行顺畅,确保未经审核的信息不上网,严格防止涉密信息上网。还可利用统一的县政府门户网站管理后台,建立乡镇、部门的子网站,与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实现信息资源的相互引用。乡镇、部门的原有网站,也可采用县政府门户网站子域名。子域名的分配和解析,由县行政机关信息中心负责。子域名启用后,各单位应在网站相关页面及其它宣传资料中,将县政府门户网站子域名列为网站主域名之一,以提高公众访问便捷程度,树立政府门户网站群的整体形象。政府门户网站群的建设,要围绕政府信息公开,提供公众咨询、信息等网上服务,不断加强政务公开的广度和深度;要进一步强化服务理念,拓展服务功能,丰富服务内容,创新服务方式,通过网上办公、网上办事提供政府为民、便民、利民的各种在线服务;要健全完善管理制度,确保信息内容更新,不断提高综合服务水平。

2、拓展电子政务网络应用。电子政务内网、外网,是整合信息资源、实现互联互通的重要平台。目前我县电子政务外网、内网都已基本建成,今后要根据电子政务业务发展的需要,联接到必要的乡镇、部门和其他单位,并做好业务系统的开发应用。各乡镇、部门要充分利用这两个网络整合现有的信息资源。各单位已有的与省、市上级对口部门纵向网络应按照省、市的统一要求逐步迁移到县电子政务外网或内网上运行。除省政府办公厅特批外,各单位不得自行单独组建物理独立的纵向业务网络,此类项目今后将严格予以控制。除省级厅局特殊工作需求外,原则上不提倡在电子政务外网上组建VPN3(部门业务专网),县财政要严格控制此类项目的经费支出。要通过“十一五”时期的建设,建成结构合理、功能完善的电子政务网络和应用平台,并且在我县政务日常运行业务中发挥重要作用。

3、实施电子监察系统建设。电子监察是指通过信息化手段,对行政审批过程中的各个环节进行实时监控的行政监察方式。它是利用网络信息技术,创新行政监管模式,推进监察方式、监察内容、监察手段和政府运行机制变革与创新的一种有效形式,有利于实现行政监察由事后监察向事前、事中、事后监察相结合转变,由人为弹性监察向有标准的刚性监察转变,由个人行为监督为主向个人行为和行政程序监督并重转变,实现行政审批由内部进行向公开操作转变。按照省、市政府的统一要求和部署,在年月底前,要基本完成我县所有在办事项(包括行政许可事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和其他在办事项)的电子监察和监察数据联网,为县政府和有关部门提供有效的现代化监察手段,实现对行政审批业务的实时监控、预警纠错、投诉处理和绩效评估。从我县实际出发,主要是对县行政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管理系统进行升级完善,按照统一数据接口标准,完成与电子监察系统的对接,实时传送相关业务数据,初步建立县级电子监察系统框架。并将县行政服务中心行政审批管理系统建设成为县级行政审批电子化运行的公共平台。县级所有行政审批部门必须按统一的数据接口标准,将本单位审批业务系统与县行政服务中心行政审批管理系统对接,实现在办事项数据的实时传送。尚未自建电子审批业务系统的部门,原则上不再另行单独建设,直接利用县行政服务中心行政审批管理系统实现在办事项电子化办理。根据余姚、诸暨等地的经验,电子监察今后还要向乡镇延伸,向行政执法、政府重大投资项目、政府采购、招投标、信访办理、重大应急事项处理等方面拓展。

4、加强信息安全体系建设。信息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各乡镇、部门要始终把信息安全放在至关重要的位置,按照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要求和建设标准,规范开展电子政务工程建设和信息安全保障工作。要正确处理好保障安全与促进发展的关系,以安全保发展,在发展中求安全,综合运用管理和技术手段,解决深化应用中的安全问题。要进一步加强电子政务安全管理,建立完善网络与信息安全运行管理制度,保障信息安全,促进电子政务健康发展。信息安全问题,我已在月日召开的全县网络信息安全工作会议上作了部署,在这里我就不多说了。

5、深化电子政务资源整合。要从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出发,根据电子政务的特点和应用范围,统筹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加强整合利用,促进不同领域、不同区域信息资源的互联互通和共享,防止出现各自为政、盲目投资、重复建设、浪费资源等现象,充分发挥电子政务的综合效益。一要整合专业人员力量,建立电子政务专家咨询制度。针对我县电子政务技术力量比较薄弱的实际,从县内有关部门单位抽调计算机专家,成立县电子政务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咨询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整合县内计算机技术力量,为我县电子政务规划制定、电子政务重大决策、电子政务重大项目等提供咨询,为电子政务建设提供技术支撑;也可为乡镇、部门的电子政务建设提供相关咨询和技术支撑。二要整合项目资源,建立电子政务项目前置审批制度。今后凡是乡镇、部门提出的,需要财政性资金建设的电子政务项目,在提交县政府研究之前,都必须经过县行政机关信息中心的前置审批。如单个项目预算超过万元的,还应经过县电子政务专家咨询委员会的决策咨询。应用于电子政务项目建设的所有财政性资金,要按照“统一规划、统一初审、统一立项、统一监管、使用方式不变”的原则统筹安排使用。三要整合电子政务机房资源,倡导服务器托管。由于计算机机房投资较大,一般单位利用率较低、维护力量不足,并且目前县内已有部分单位建成了设施完备、技术先进、维护力量较强的机房,县里正在考虑选择一二个单位的现有机房,进行重点投资,建成我县的中心机房,因此,今后除了有特殊的技术要求或保密要求以外,乡镇、部门一般不得自己新建机房。乡镇、部门如需配置服务器等设施的,可托管至县里的中心机房,或托管至市、县电信公司等市场化运作的机房,再通过电子政务外网、内网进行远程操作,以节省自建机房所需的房子、静电地板、不间断电源、空调交换机、机房布线以及安全管理等费用,提高电子政务发展的质量和效率。

6、优化电子政务发展环境。电子政务的本质,是一种全面提高政府社会管理能力与公共服务水平的重要技术手段。它以公共服务为出发点,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将管理与服务通过信息化集成,在网络上实现政府组织结构和工作流程的优化重组,超越时间、空间与部门分割的限制,全方位地向社会提供优质、高效、规范、透明的服务。这种服务方式并非简单的“一站式”或“一厅式”的服务,而是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的根本变革。因此,电子政务的关键是政务而不是电子,电子只是一种手段。要真正推动电子政务的建设,就要通过改革来克服障碍,使电子政务真正成为面向公众,全民参与、立体推动,便利、公正、及时、勤政的新型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载体。各乡镇、部门要切实转变思想观念,转变工作作风,转变政府职能,明确职责分工,打破条块分割,组织协调联合,优化业务流程,创新服务方式,使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电子政务建设相互协调、相互促进。要进一步完善标准化体系,重点完善通信网络的互联互通、信息资源的交换共享、业务流程的操作规范、应用系统的业务协同、信息安全和评估检测等技术标准,为加快电子政务建设创造良好的环境。

四、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和电子政务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条例》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作出了明确规定,县政府已成立了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明确县政府办公室为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具体工作由县政府督查室负责落实。各乡镇、部门也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指定工作机构,落实责任人员,根据县实施方案,研究制订相应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由于政府信息公开和电子政务密不可分,因此,加强对电子政务工作的组织领导,除了专门设立信息中心等电子政务技术机构的少数部门外,一般的乡镇、部门宜与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合二为一。要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把各环节的任务和责任落实到位。在今后半个月内要完成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基本内容的上传,在今后一个月内要完成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全部内容的上传,在月日左右要将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和改版后的县政府门户网站正式推出,时间非常紧,任务非常重,希望今天与会人员回去后马上向主要领导汇报,召开班子会进行专题研究,集中人员,集中精力,抓紧抓好落实。

二要加强宣传培训。为保证《条例》的全面正确实施,各乡镇、部门要制定宣传计划,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站、公开栏、宣传窗等载体,重点宣传《条例》的立法精神、主要内容和重要意义。要通过各种渠道使群众了解《条例》的各项规定,引导群众学习《条例》、熟悉《条例》,营造《条例》实施的良好氛围。同时,要集中精力搞好学习培训。全县各级行政机关及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抽出时间,静下心来,原原本本、认认真真学习《条例》的有关知识,认真学习电子政务等现代科技知识。各单位都要结合实际,制定业务培训计划,采取举办专题培训班、开办讲座或以会代训等形式,积极组织开展相关培训。近期,各单位要将政府信息公开和电子政务知识,作为周一学习会的重要内容。同时,随着政府信息的公开,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监督将会进一步增强,这对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能力和水平都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所以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应加强业务学习,提高自身的业务能力和水平,以适应新形势下现代行政管理的需要。

三要强化考核监督。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公开就是诚信、公开就是纽带、公开就是监督、公开就是效率、公开就是形象的新观念,结合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严格按照县政府的要求,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和电子政务的各项工作。要认真接受群众监督,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各乡镇、部门的行政首长是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一定要增强责任意识,切实负起责任。县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县行政机关信息中心要加强对乡镇、部门的业务指导。县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县监察局要按照《条例》规定和上级有关精神,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举报受理和责任追究制度,对不按照《条例》办事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问责。县法制办要依法处理行政机关不依法公开政府信息的行政复议案件,对不公开或不依法公开的行政行为要责令其纠正。县委、县政府已将政府信息公开和电子政务工作列入对乡镇、部门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县政府督查室要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和电子政务工作的督查,认真做好考核评估工作,定期通报结果。对工作成效显著的,要予以表扬;对工作进展迟缓的,要督促加快进度,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同志们,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和电子政务工作,是我们贯彻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要求,也是我们推进政府工作的有效载体。希望通过这次会议,进一步提高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和电子政务工作上一个新台阶,使政府工作得到新的提升,使人民群众对我们的工作更支持、更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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