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章网 资料文库 司法局行政业务普法培训班上讲话范文

司法局行政业务普法培训班上讲话范文

司法局行政业务普法培训班上讲话

一、提高素质,扎实工作,充分发挥普法骨干带头作用

今天参加普法培训的都是各乡镇、各单位分管普法工作的领导,法律素质及各方面的素质都是比较高的,接受能力也相对比较强,所以组织你们来参加培训,目的就是要你们回去后培训好本单位的普法骨干,安排好本单位的“五五”普法后期相关工作,为“五五”普法考核验收做好准备。普法骨干是普法工作的主要实施者和“排头兵”,其素质高低直接决定着普法任务完成水平的好坏,也影响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进程。同时社会实践的深入发展给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注入了新思想、新内容,也要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不断地提高自身的素质。为此,大家要不断开阔思路、创新方法,扎实工作,推动“五五”普法深入开展。一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大家要把为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服务作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根据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进程,按照各级党委、政府的工作重心,及时调整工作重点,落实各项任务。二要开拓创新,突出实效。要坚持重在建设、重在创新的基本原则,对当前影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突出问题,坚持用发展的眼光来看待,用创新的思路来解决,用制度来规范和引导。在具体实践中,要着眼实际,提出新思路,推出新举措,运用新办法,不断完善普法依法治理各项制度,真正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水平提升到更高的层次。各单位各部门可以先行试点,进行专题调查研究,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行科学量化,逐步建立起符合本部门实际,具有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的普法工作体系。同时,要求真务实,强化检查督促,使“五五”普法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三要加强学习,提高素质。普法工作涉及到社会各个领域,要与方方面面打交道,需要具备多方面的知识和才能。通过学习,大家要进一步提高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调动各部门和各方面的力量,运用各种社会资源,共同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进一步提高调查和理论研究的能力,针对不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提出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对策和办法;要进一步提高指导工作的能力,根据普法工作不同的对象和任务,提出不同的要求,制定相应的工作措施,加以分类指导,全面推进工作的落实。四要总结经验,加强交流。要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善于发现和培育典型,加强互相学习和交流,提高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水平。

二、努力学习,提升能力,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学习本身就是自我充电、自我提高的过程。重视学习、善于学习是做好工作的重要法宝。大家来参加这次培训,就要定下心来,尽快实现角色的转换,专心听课,认真学习,增强学习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也就是通过学习培训,大家在政治理论、文化素养、业务水平、工作能力等方面都要有新的提高。关于人民调解工作,结合个人的一些思考和认识,我想谈以下三个方面的观点和意见。

第一,人民调解员要强化“五种理念”。一要强化政治坚定的理念。要求我们各级人民调解员要在工作中能自觉地同党中央、同各级党委政府保持高度一致;二要强化为人公正的理念。只有具备为人公正的高尚品行和正直的情操,才能被群众信赖,才能真正坚持合理、合法、公平、公正的调解工作原则;三要强化联系群众的理念。由于人民调解工作是一项群众性很强的工作,作为一名调解员必须要作群众的贴心人,要了解群众、关心群众、听取群众的意见,这样才能得到群众的信任、支持和拥护,才能得到准确的信息,才能了解和得到纠纷的实情,也才能把调解工作做好;四要强化热心调解的理念。人民调解工作是一项即苦又累、很繁杂的工作,有时还要面对风险或者是不愉快,这就要求我们要有一种无私奉献和爱岗敬业的精神;五要强化依法调解的理念。依法调解是我们整个人民调解工作的重心。人民调解员必须熟悉和掌握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这是依法、公正调解的前提和关键。

第二,人民调解员要具备“四种能力”。一要具备分析判断能力。在面对群体性、突发性、疑难性纠纷时,要做到思维清醒,判断准确,分析透彻,能够尽快查清纠纷发生的来龙去脉,问题的性质,做到“知已知彼”,要为成功调解奠定基础;二要具备组织协调能力。这是人民调解员综合素质和能力的具体体现;三要具备现场对话能力。要求人民调解员必须要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说话要有气势,要掷地有声。说话要有条理性,逻辑性和政策性,讲话让人信服。要有足够的胆量和智谋,在纷繁复杂的纠纷中找到解决问题的突破口。要有扎实的作风和灵活的应变能力,用自己的超前思维来应付复杂的局势;四要具备综合处置能力。要求我们必须坚持以人为本、不伤和气、利于社会的原则,坚持“情、理、法”相结合的原则开展调处工作。

第三,人民调解员要修炼“四种功夫”。一要修炼听功。要通过耐心听,让当事人倾诉、宣泄,以此来了解纠纷原因、过程和当事人心声,调解员首先是一个听众;二要修炼问功。通过策略地问,打消当事人的对抗、不信任心理,以此全面了解事实真相,为调解过程中适用的法律和政策提供依据;三要修炼记功。在认真听、细致问的基础上,要详细记录,这是取得当事人信任,并为调解工作奠定基础的关键环节;四要修炼答功。这是人民调解员的内功,答复是人民调解工作的最终目的,任何一类纠纷,走入调解程序时,双方都要寻求调解员一个合理、合法、合情的答复。

三、加大宣传,拓展渠道,努力打造政府绿色工程

法律援助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律援助工作是体现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崇高社会事业。近年来,在县委、政府领导下,法律援助中心及各援助站认真贯彻落实《法律援助条例》,加强领导,加大宣传,不断扩大覆盖面,法律援助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较好地维护了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和谐稳定。法律援助工作者兢兢业业、尽职尽责,想方设法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为密切县委、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作出了重要贡献。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县法律援助工作还存在着经费不足、人员不到位、宣传力度不大、法律援助覆盖面不广等问题,为此,全县各级法律援助工作者们都要更加努力工作,不断开创法律援助工作新局面第一,切实服务困难群众。法律援助工作直接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服务,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德政工程。我们要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带着对困难群众的深厚感情做好法律援助工作,尽心竭力为他们提供帮助,切实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让他们实实在在地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享受到改革发展的成果。希望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从困难群众的实际需要出发,推出更多的便民利民措施,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完善工作网络,改进工作作风,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水平,不断满足困难群众的法律需求。要切实加强宣传,让法律援助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使更多的困难群众了解并能实际运用法律援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二,切实保障公平正义。实现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建立法律援助制度的目的,就是为了落实“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宪法原则,让困难群众平等享受法律保护,享受社会公平正义。要始终把保障公平正义作为法律援助工作的首要价值追求,要逐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确保每个公民不因经济困难而请不起律师、打不起官司;要充分调动广大法律工作者特别是律师参与法律援助的积极性,不断提高法律援助工作的水平;要进一步完善各相关部门的协作机制,畅通法律援助渠道,提高法律援助工作的效率。

第三,切实促进和谐稳定。法律援助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当前,我国的社会矛盾主要表现为人民内部矛盾,其中相当一部分涉及到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法律援助工作要始终着眼于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充分发挥其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职能作用;要把实施法律援助的过程,变成既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又增强群众法治观念的过程,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自身权益;要加强与调解、信访等工作的衔接配合,共同促进社会和谐。

第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好法律援助工作,是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职责。各单位、各部门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践行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高度,增强做好新形势下法律援助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确保法律援助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同志们,培训班的时间很短暂,大家工作都很忙,希望大家珍惜这次培训机会,认真学习交流,确保学有成效。

最后,预祝大家学习进步,身体健康,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