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章网 资料文库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补换发意见范文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补换发意见范文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补换发意见

一、补换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任务,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为依据,以农村土地二轮承包为基础,以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的合法权益为核心,以妥善调处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为重点,认真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补换发工作,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依法保障农民土地承包经营合法权益,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确保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二)基本原则

1、依照法律法规政策办事的原则。认真执行《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xx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一系列政策文件规定,依法行政,按法规政策办事。

2、稳定承包关系不变的原则。此次补换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是对二轮延包的完善和规范,不是重新调整农民的承包地,不得推倒重来,不得重新发包。因此,必须在稳定农村土地二轮延包关系的基础上,将新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全部落实到户。

3、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要阳光操作,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对此次补换发经营权证的目的、意义、要求等要进行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

4、民主协商,群众满意的原则。要依靠广大农民群众,遇到问题要与农民群众充分协商,重大的、复杂的、涉及面广的疑难问题,要及时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要通过民主协商方式,解决各种矛盾和困难,做到让绝大多数农民群众满意。

5、“先确权、后发证”的原则。要坚持先确定承包地块权属然后再补换发经营权证的原则,保证此项工作依法、有序、平稳进行。原签订的承包合同和发放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是证明农户承包权属的原始凭据,在给农户补换发新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时,农户能够出示二轮延包合同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且合同和权证与实际相互的,应作为换发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依据。如果合同和权证与实际地块不相互的,应尊重客观事实,先纠正错误,再补换发新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不能出示二轮延包合同的,要充分尊重事实、坚持在搞清楚二轮延包真实情况的基础上,重新补签承包合同,补换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6、稳步推进的原则。要始终在x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地开展工作,妥善处理好各类土地承包纠纷,应先易后难,时间服从质量,稳步有序推进补换发证工作。要把矛盾化解在基层,不留隐患,不得把矛盾上交。要保证正常的生产秩序,不能耽误农时,影响生产。

二、目标任务

按照“四统一”(记载的地块、地类、面积、四至统一)、“四相符”(承包面积、承包合同、承包经营权证、承包经营权证登记薄相符)、“五到户”(承包面积、承包位置、承包合同、承包经营权证、基本农田标注到户)的要求,对过去没有发放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补发新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对原已发放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换发新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对适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四荒地”的,也要按照要求补换发新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确保“一书一证”两个100%落实到户,并逐步建立起权属明晰、管理科学、职责明确、体系健全的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制,实现农村土地承包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三、工作要求

(一)补换发工作做到“三个集中”,坚决杜绝产生新的矛盾。即:集中领导、集中人员、集中时间,为平稳有序地开展补换发经营权证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要严肃工作纪律,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制度。补换发经营权证过程中不得向农民附加任何条件,严禁向农民收取任何费用,违者追究直接责任人和领导者责任。

(二)经营权证登记做到“四个相符”。即经营权证登记内容与实际承包地块相符、与上级划定的基本农田相符、与签订的承包合同面积相符、与村级调查摸底的底册及汇总台帐相符。

(三)经营权证填写达到“四个标准”。即填写准确、书写规范、项目齐全、整洁清晰,保证权证的严肃性。

(四)经营权证管理做到“五个有”。即农户有合同和经营权证、村民小组有登记底册、村委会有登记台帐、镇农经站有专门档案。

(五)注销收回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补换发新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后,原有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应由镇人民政府收回,然后会同县农业部门共同注销。

四、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根据省、x、县政府的要求,我镇补换发经营权证工作要在2007年7月底前全面完成。

(一)宣传发动及摸底调查阶段(5月20日至5月31日,11天)

此项工作要贯穿于补换发经营权证工作全过程。要以《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1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xx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等法律政策和《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业厅关于做好全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补换发工作意见的通知》(x政办发[**]135号)、《xx人民政府转发州农业局关于做好全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补换发工作意见的通知》(x政办发[**]145号)、《xx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西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补换发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x政办发[**]129号)等文件要求为重点,通过广播、群众会议和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使广大农民认识到补换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是落实中央赋予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从法律上确立农民土地经营权益的重要举措。也让农民懂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是依法维护自己土地经营权的重要凭证。镇党委、政府召开动员大会,对补换发证工作进行全面安排布置。并举办村、组干参加的培训班,通过培训,使广大干部全面准确地理解政策精神,明确工作部署和具体要求,扎扎实实做好此项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6月1日至6月30日共30天)

工作队员进村入户,指导开展补换发证工作。经审查各个环节的手续完备,数字准确无误后,做到农户承包土地实际面积与表册数字面积相一致,没有差错,可正式填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要确保承包合同签订和承包经营权证发放有效衔接,并实现证书“两个100%落实到户”的目标。

(三)检查验收总结完善阶段(7月1日至7月25日共25天)

1、规范后续管理。补换发经营权证工作基本结束后,各村委会要及时做好建档立卷工作,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制度,加强土地承包管理日常工作,建立正常的权证变更、流转管理、纠纷调处和农村土地承包档案管理等制度。镇农经站要以《xx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xx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业厅关于做好全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补换发工作意见的通知》(x政办发[**]135号)为契机,建立起二级土地承包基础数据库,实现农村土地承包信息化管理,强化政府职能,提高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水平。

2、检查验收。补换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全部结束后,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补换发工作领导小组要组织人员,按照补换发经营权证的目标要求,对补换发工作进行检查验收,查找工作有无差错、遗漏,档案是否健全。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做到群众满意,保证农村社会稳定。

3、总结完善。检查验收结束后,各村委会要对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及时将工作总结报镇人民政府。

五、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补换发证工作按时完成x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保证工作经费,增强工作力量,明确部门责任,强化检查督促,确保补换证工作顺利进行。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村委会及镇级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到此次换发新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是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管理、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重要举措,要把它作为一项重要的农村工作来抓。各村委会及镇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好文件精神,抓好贯彻落实。由于此次补换发经营权证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量大,关系到农村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组织实施,补换发证的具体工作,抽调熟悉农村政策的干部组成工作组,进村驻户,指导好补换发证工作。镇政府采取工作组驻村包干、村干部驻组包干等形式,层层落实责任,集中精力,采取有力措施,妥善解决换证过程中所显现出的矛盾和纠纷,确保补换发证工作积极、稳妥、依法、有序地进行,绝不能出现因补换发证而引起的大规模的上访。

(二)强化部门配合。各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加强联系、互相配合。农经站要加强政策指导,制定工作程序,明确工作要求,做好综合协调工作,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管理,做好经营权证书的备案、登记、发放等具体工作的指导,做好土地承包纠纷的调解工作。财政所要解决好必需的工作经费。宣传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标语等宣传工具,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补换发证工作和涉及的法律、法规、政策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国土部门要加强管理,重点解决征用土地程序不规范、补偿标准不合理、安置措施不到位等问题,妥善解决征地纠纷,严肃查处征地过程中的各类违法违纪案件,积极探索和建立保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的长效机制。林业站要做好退耕还林、耕地调减认证工作,以确保表、证、实、合同相符。信访办要关注上(信)访动态,实行专人负责,妥善处理上访案件,做好上访群众的安抚和解释工作。司法所要为调处土地承包纠纷提供法律援助。档案部门要加强对农村土地承包补换发证工作的各种档案资料的管理,指导村组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档案管理。

(三)加强督促检查。镇补换发证领导小组将组织检查指导组定期不定期对各个阶段的工作进行督查。要将“两个100%到户”和“农民群众满意”作为本次补换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工作的主要考核目标,制定考核方案。对完成任务好,群众满意率高的,将进行表彰;对工作措施不扎实、完成任务不达标、农民群众不满意的,要给予批评。对因作风不实,违背政策,措施不当,互相推诿,导致农民上访和发生恶性案件的,要追究相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